辽宁省会计工作
2015年,辽宁省会计管理工作在贯彻实施新准则制度、推进会计诚信建设、创新考试考务管理方式、推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问卷调查工作。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问卷调查工作的通知》,及时了解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提出进一步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规范实施建议。
(二) 举办全省财政系统管理会计培训班。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落实《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切实发挥主管部门的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管理会计应用主体的主观能动作用、做好全省管理会计培训工作等具体贯彻实施意见。在辽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举办了全省财政系统管理会计培训班,全省各市、县区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三)完成相关会计准则制度征求意见和网上答题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整理、汇总各市财政部门、有关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师事务所和高等院校会计专家关于《政府会计准则第××号-存货(征求意见稿)等四项政府会计具体准则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12项准则制度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相关意见。组织各市开展互联网内部控制问卷调查工作,报送调查问卷40份;组织参加全国企业会计信息化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活动,参赛人数13 017人,得分在60分以上的人数为12 535人,合格率96.3%。
(一)严把报名资格审核关。实行“全国职称考试报名系统”与“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报名信息无缝对接,对考生报考条件自动审核,取消了初级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环节,既方便了考生报名,又提高了报名工作效率,更保证了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规性,从源头上堵塞了报名条件不实的管理漏洞。全省共有5.41万人报名参加考试,其中:初级3.07万人、中级2.21万人、高级0.2万人,与2014年相比,初级增加0.43万人、中级增加0.17万人、高级减少560人;参考人数2.9万人,其中:初级2.11万人、参考率68.73%,中级0.7万人、参考率48.27%,高级0.11万人、参考率54.54%,与2014年相比,初级上升3.52个百分点、中级下降0.5个百分点、高级上升15.4个百分点。2015年,全省考试通过人数8 062人,其中:初级5 720人、通过率27.11%,中级1 746人、通过率16.13%,高级596人、通过率54.5%,与2014年相比,初级上升6.46个百分点、中级下降2.55个百分点、高级下降14.74个百分点。
(二)改革缴费和考场编排方式。初级和高级全面采取“打证后编场”模式,中级在辽宁省锦州市进行“打证后编场”模式改革试点,解决了多年来因考试参考率不高而占用较多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等问题。其中:初级节省了4 054个机位;中级节约考场18个,减少监考人员50余人次,节省支出5千多元;高级节约考场20个,节约费用万余元。
(三)加强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召开全省考务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考务工作;要求考区负责人、考点负责人及监考人员签署考试工作责任承诺书;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到各考区巡视考试管理工作,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切实维护考试公平、公正;查处21起违纪事件,其中15起为高科技违纪;精心选拔评卷人员,加强评卷业务培训,规范评卷工作流程,保证了网上评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评卷质量突击抽查中,获得了验收专家组的高度评价。
(一)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高师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475人的网上和纸质申报材料。组建了全省高师评审委员会,由省内高校、企事业单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20名专家组成。组织召开了评审委员会例会,表决通过了《2015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办法》,专家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进行了量化评审,并对评审情况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人员的名单和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在辽宁会计网进行了7天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过评审、公示,全省有463名申报人员获得了高级会计师资格。
(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候选人推荐注重会计诚信评价。根据财政部关于评选表彰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的通知精神,提出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各市、省直部门、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将候选人单位和个人诚信情况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制定评审方案,由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对5位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量化打分,最终确定综合得分最高的本钢集团财务部部长唐朝盛作为辽宁推荐的候选人,经过财政部审核公示,被评为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
(三)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全国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工作。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选拔培训的通知》,明确了报名条件、申报方式等相关问题。共有17人参加了全国选拔考试,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宋颖霞、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卢飞被录取为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第十一期学员。
(四)组织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组织三期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来自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主要负责人,以及总会计师后备人员、骨干人才共计230人参加了培训。
(五)举办全省高级会计人才培训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开设企业和行政事业两类培训,企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负责人及财会业务骨干共计100人参加了相关培训。
(一)组织开展考点考场重新验收和自查工作。指导各市根据《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细则》和《辽宁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要求,对照检查现行考点是否达到设备配置及网络环境要求,未达标地区不予开通考试申请。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检查考试考务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情况、人员配备和履职情况,指导各市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进一步完善辽宁财政会计事务管理系统。在全国率先实行全年敞开式报考方式,会计从业资格申办系统实现了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自主选择考试时间、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预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换证等服务功能;从业资格证书调转、换发、信息变更、继续教育信息登记等日常管理事项严格实行业务办理双审制,融入内控管理理念。
(三)规范会计从业资格日常管理。定期上报全省会计人员基本信息,截至2015年底,全省会计从业人员数量已达53.1万人,比2014年增加1.8万人。除大连市外,共组织1 461场考试,共有8.3万人报名参加考试,比2014年减少1万人次;通过率29.1%,比2014年增加1.66个百分点。协调解决和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全省从业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一)做好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规定,审批设立会计师事务所9家,其中分所3家;完成事务所变更备案94件,终止备案7件,依法撤回设立许可1件;补发证书1件;同时对8家未保持设立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组织做好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报备和有关调研工作。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设立并公布了报备咨询电话,及时解答会计师事务所报备遇到的问题,形成《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报备工作报告》上报财政部,全面分析了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运行情况,提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师事务所管理的意见建议。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等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及时向财政部反馈。
(三)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行政权力事项纳入省网上审批平台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精神,提交纳入网上办理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批事项流程确认单,并安排专人进驻省政务服务大厅,负责会计师事务所及分所设立审批、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审批工作。
(四)在全省范围(除大连)积极开展代理记账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共有128家机构信息在辽宁会计网进行公告。完成《关于征求〈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设计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的回复函,针对实际提出若干有效意见。
(一)注重发挥学协会影响力。省会计学会、辽宁总会计师协会协助省财政厅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知识竞赛活动。省会计学会按照中国会计学会《关于组织2014年度会计学优秀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向中国会计学会推荐4篇优秀论文;组织理事单位会计人员共92人参加中国会计学会举办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业务骨干高级培训班;按照中国会计学会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培训选拔工作的通知》,完成6名申报人员申报资料报送工作;辽宁总会计师协会组织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报送课题7项,其中立项2项,2014年度立项的2项课题获得三等奖;向中国总会计师协会推荐论文8篇,其中,获一等奖1篇,二等奖1篇。向会员赠阅《中国总会计师》、《中国会计报》、《财经法规制度汇编》及管理与健康方面的书籍:《卓有成效的管理者》、《追求卓越》、《手到病自除》等。
(二)指导省珠心算协会做好相关工作。举办第二十四届海峡两岸珠心算通信(辽宁赛区)比赛,全省共有18 162人参赛,比2014年增加了7 000人,获全国第二大赛区组织推广一等奖,1 816人获得中国珠算心算协会和台湾省商业会颁发的《优胜奖证书》,比2014年增加了700人;铁岭获得辽宁赛区组织推广特等奖,沈阳获得辽宁赛区组织推广二等奖,朝阳获得辽宁赛区组织推广三等奖。
(辽宁省财政厅供稿 金洪涛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