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网络反腐的特征及成效

2016-02-12 09:55:44李明珠李睿鑫
特区实践与理论 2016年1期
关键词:监督

李明珠 李睿鑫

新常态下网络反腐的特征及成效

李明珠 李睿鑫

近年来,我国在反腐倡廉,特别是网络反腐方面卓有成效。党的十八大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为重中之重,反腐倡廉步入常态化。有关腐败案件的发现查处明显加快,其中中央纪委监察部依靠网络作为反腐工作的发起点和落脚点,充分说明网络在我国当下的反腐领域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网络反腐已成为我国反腐的利刃之一,成为新常态下国家纪委、各级地方行政机构组织,以及普通百姓可依靠的、值得信赖的、有前途的反腐倡廉的实效手段。

反腐;网络反腐;特征及成效

一、网络反腐的兴起及特征

网络反腐即通过网络技术及所引起的社会舆论效应对行政行为与执政行为的监督和对权力的约束,从而达到有效预防、遏制、惩戒腐败行为的一种全新方式,是反腐败事业的新方式。其实就是互联网时代的一种群众监督的新形式,借助互联网人多力量大的特点,以及便携式、低成本、低风险的技术优势,形成舆论热点,成为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的有力补充,网络反腐有着传统反腐所不能替代的优势。

(一)我国网络反腐的兴起

2015年2月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49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7.9%。庞大的网民数量或为我国网络反腐的群众基础,在网络反腐的天平上加量了一个巨型砝码。网络是公民参与政治的重要载体,以网络为载体的公共舆论成为重要政治参与力量。网络媒体具备了监督功能,越来越多的人借助网络评论和参与重大事件,反映社会民意,表达自身诉求,而透明开放的网络又俨然一张群众监督的“天网”,使得网络监督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网民在论坛等网络平台发帖、发图片、视频都可能造成轰炸式的效果。网络技术的发展为公民政治参与提供了技术支撑,激励了公民参与热情,拓宽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渠道,孕育了公民参与型政治文化的广泛基础。公民行使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是当下网络监督的有效手段,而网络反腐脱胎于网络监督,是网络反腐的基石,并且日益成为全社会的新热点,新常态。

新时期我党构建监督反腐体系,比以往更加迫切和重要。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使大众迅速地了解信息成为可能,也为党和政府的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创造了条件。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要“注重分析网络舆情”,“健全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理机制”。党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开通了“网络在线举报”,为人民群众通过网络参与监督国家和公共事务提供了方便。2015年4月19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新闻网等国内主要网站同步推出网络举报监督专区,鼓励广大网民依法如实举报违法违纪行为。突显民间诉求在网络这个放大镜下,针对性、效率将明显提升,增加了民众合理举报热情,同时政府形象无形之中得到加分。

(二)网络反腐的特征

网络反腐,是伴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反腐方式,具有以下鲜明特征:

第一,透明,参与主体广。在预防和惩治腐败中,政府可以适时恰当地发布反腐工作进度,将涉密外的绝大多数信息公布于众,导引舆论动向,并将政务通过网络平台公开透明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树立政府政务公开的透明形象。让群众看到政府正朝着服务型、高效性、法治型转变。互联网时代下,信息传播是多维度的,每位公民在其中扮演着公布者与接受者的双重角色,从而方便迅速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不仅震慑着腐败分子,且促进了反腐工作的快速进展。

第二,隐蔽,匿名风险小。网络具有虚拟性,举报者无需实名认证,身份是可以隐藏的。这也是网络最吸引人的地方,匿名表达使网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安全和主体地位。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要求网络应实行实名制,而网络身份管理采取了更具操控性的“台后实名”,这就是“台前匿名,台后实名”。打消了举报者顾虑,激发了举报者的监督热情。

第三,快捷,影响范围大。传统举报形式如上访、电话、写信等程序繁冗复杂,环节众多,过程中人为因素干扰时有发生,监督效果差强人意。在新兴媒介诸如博客、微博、微信等广泛普及的影响下,只要一条反腐的信息出现,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传播至全国乃至全球任何一个角落。网络不单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同时也是信息交流、互动的平台,我们可以在网络上畅所欲言,对社会事务提出自己的观点、看法,无须任何人、机构的批准。网络反腐提高了工作效率,是传统反腐方式无法比拟的。

二、网络反腐的成效分析

我国新常态下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征。坚决查处各类腐败案件,惩治腐败,继续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依然是目前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只有减少和铲除腐败发生的土壤和条件,才能真正为预防和治理腐败提供好的体制机制环境。而网络反腐为新常态反腐倡廉提供了新思路、新途径。

(一)“蝇虎齐捉”,反腐之网严密

“拍苍蝇”简单易行,“打老虎”则需要胆量和勇气,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更加顺畅的举报渠道,以及更加严厉的惩戒措施。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微小事件对于全局的作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两手都要硬,一边花大力气“打老虎”,一边毫不犹豫“拍苍蝇”,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问题,才能以看得见的反腐败成效取信于民。2012年8月26日,杨达才在延安重大交通事故现场,因面带微笑被人拍照上网,引发争议并被讽刺为“表哥”。2013年9月5日,被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2012年10月,李亚力在处理其子违章驾车过程中,构成渎职错误,此事经网上热议,引起山西省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随后被免去其太原市公安局长的职务。不仅如此,“拍苍蝇”的节奏也没有放松:一则名为《一个贫困县女检察长和她的名车》的帖子出现在网上并迅速流传,网友发帖直指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是自治区级贫困县,经济基础薄弱,但该县检察院检察长刘丽洁却开着大众途锐作为自己的公务车,经调查后给予刘丽洁党内警告和行政警告处分,刘丽洁向有关部门请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体现了我们党反腐的信心和决心,有利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增强党的凝聚力和人民的拥护。

(二)群众网络监督热情高,社会效应好

发挥网络反腐的积极作用,需充分认识并坚持群众路线,让网络反腐与群众路线高度契合起来,产生良性互动。

2013年4月国内几家中央重点新闻网站和主流商业网站同步推出了网络举报监督专区。《中国青年报》的一项在线调查结果表明:71.5%的人表示“会参与反腐”,而75.5%的人选择“网络曝光”作为“最愿意选择的反腐败参与渠道”。据《人民日报》与人民网2009年1月初的民调显示:当被问道“你是否关注网络监督”时,参与调查的网民中有87.9%选择“非常关注”,仅有2.8%的网友表示“不关注”。当被问到“当你遇到社会不良现象时,是否会选择网络曝光”,93.3%的网民选择“网络揭发社会不公”。在对网络监督的必要性的判断上,有50.6%的网友认为“非常必要,是对传统舆论监督的有力补充”。

网络反腐是我党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重要手段之一,广大群众也表现出极大的热情。对群众发表的意见给予充分的重视,能够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密切干群关系,巩固党在人们心中的威信,不但是新常态下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发展,也严明了党风党纪党性在党员干部和军队中持久力和约束力。时下网络反腐的氛围是好的,政府应当将民众反腐热情顺水推舟,激发更加澎湃的网络反腐正能量。

(三)高度重视,成效显著

2008年8月13日湖南省株洲市纪委、市监察局正式出台《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称即日起以单位实名参与红网论坛株洲版互动。这意味着全国首个反腐倡廉网络平台在株洲建成,“个人行为变纪委的集体行动”。据介绍,凡登陆红网的网民均可无限制地进入“反腐倡廉网络信息中心”,选择该中心设立的“信访举报”、“优化效能投诉”、“反腐谏言”、“结果反馈”板块,反映、举报、投诉涉及该市反腐倡廉建设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问题。《暂行办法》出台后将使网络反腐这一事物制度化、程序化和长期化。据了解,株洲市纪委接受举报过去以来信、来电和来人为主,网络反腐措施出台后,上网检举的数量已超过这三种方式之和。

2013年8月27日,《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交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草案中增设了制度廉洁性审查、网络监督制度等条款内容。草案中规定“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采集、分析、研究涉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信息,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应当及时回应”。《条例草案》将设置针对公职人员的三种类型监督,即“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督”。据了解,广州市纪委早已将网络反腐纳入日常工作。2012年,广州市番禺“房叔”蔡彬案件首先在网络曝出,广州市纪委及时跟进。此后,广州市纪委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监测研判中心应运而生。

2005年中共中央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我国新闻媒体正确实施舆论监督的思路和做法。2009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修改后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明确将网络纳入举报渠道。当中特别提出,对网上举报,要通过网络进行答复。对使用真实姓名或单位名称的举报,除通讯地址不详以外,应将处理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答复举报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2009年10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开通了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这是继2008年6月26日开通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88以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的又一重要举措。

2015年6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官方网站手机客户端上开通“反‘四风’一键通”举报窗口,主要受理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等问题举报。广大人民群众可以登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下载安装手机客户端,通过手机照片、视频和文字说明反映身边的“四风”问题。

当下网络举报已占据举报总量的近一半,网络当仁不让成为取信于民的新窗口,群众监督的新渠道。官网举报正悄然发挥着网络反腐“正规军”的作用。2014年7月7日中纪委网站推出“党风政风监督举报曝光专区”,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同年12月9日,开通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线索举报平台。开设手机客户端举报窗口,直接贴近社会脉搏的跳动,将往昔劳时费力的举报变成了群众举手投足间的切实便利。

三、网络反腐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网络对反腐倡廉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但其暴露出的诸多问题也应引起我们的深入思考与分析。比如说,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可信度低;反腐信息具有片面性;网络反腐主体具有情绪性;我国网络反腐机制尚不完善等等。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相互制约与协调,以及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正规渠道,可以预见提高网络反腐的实效。针对于此,我们应在如下方面改进加强:

(一)加强网络监督立法

网络反腐不能也不应当零敲碎打,应纳入法治化制度化的规范流程之中。用法治的方式制约公共权力,走法治反腐的道路,也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新常态下的必然趋势。具体来说,一是要以法律的形式对网络监督信息做出进一步地细化和规定,科学界定知情权与隐私权、政务公开信息与保密信息、言论自由与人身攻击的界限,合理界定非法信息范围,将其与正常网络监督区分开来;此外建立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监督行为。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中,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原则,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以法律法规来约束滥用网络监督、破坏网络监督的行为,对那些散布虚假信息、对网络监督压制、打击报复的,要依据情节和危害程度,采取行政和法律手段进行管制或惩处;通过立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民在网络监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二)疏通网络渠道,积极开辟反腐新途径

从某种程度上看,网络对于疏通民意,表达民情,建设民主新通道,开辟反腐新途径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加强网络监督与内部监督、司法监督、媒体监督、群众监督的互补配合、充分发挥每一种监督的优势,优化整体监督效果,形成整体监督合力。如何面对日益兴起的网络监督,正成为各级政府亟待破解的新课题,如何正确对待并妥当处理网络信息,是对各级政府政治智慧的考察和检验。目前,不少地方的政府领导已经意识到网络舆论的重要性,有的还在网上开设了“民生投诉办公平台”。可以说网络的开放性为普通民众监督政府开辟了一条可行的通道,它突破了制度门槛,使舆论监督更加方便、快捷。近年来,被网民们称为“反腐新途径”的网络举报呈上升趋势,这与有关部门重视网络举报,并根据相关线索查处、打击腐败和犯罪不无关系。

(三)预警舆情监测,完善网络反腐信息处理及反馈机制

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独立的网络舆情监管部门,完善网络舆论监控体系和监测机制,针对网络反腐倡廉有关的网络舆情进行全方位监测,根据网络提供的点击率和回帖进行数理统计,得出网络舆情的态势并做出预测,对有可疑线索进行调查研究,督促相关机构进行解决。建立和完善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提高信息处理效率,同时,建立网络反腐应急处理机制,设立专门的机构按照程序积极处理。

(四)建设网络廉政观察员队伍

改变工作思路,变堵为疏,招募义务网络廉政观察员。一方面可加强制度反腐与民间反腐的有效沟通,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反腐倡廉的成本。网络意见领袖具备热心公益事业,关心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参与网络活动,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建言献策的能力。网络反腐的模式需要从政府的“独奏”向政府、社会、网民的“协奏”转变,需要民间反腐与政府反腐“无缝对接”,实现公民的私人行为和国家公共权力相促进。

网络反腐需要有破釜沉舟的勇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基础性制度,不断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同时也要认识到网络反腐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缺陷与不足,网络本身的特殊性及其监管的制度还不甚完善,从而制约了网络反腐在新时期发挥其更大的优势。我们应该积极客观看待而不能因噎废食,应该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围绕法治建国的观念完善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使网络反腐走在刚性的轨道上。只有不断建立、健全和完善网络反腐的法律法规,才能更加迅速有效地打击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止腐败,真正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1]2015年我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数据分析[R].中国报告大厅,2015.

[2]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R].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2009.

[3]张光清.着力构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J].中国监察,2010,(21).

[4]杨金卫.网络:一种新的反腐利器——网络反腐的制度规范与机制创新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2.

[5]傅治平,陈水雄.反腐倡廉热点面对面[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6][7]李东晓.居间政治:中国媒体反腐的社会学考察[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2.

责任编辑:钟晓媚

G203

A

1673-5706(2016)01-0121-04

2015-11-03

李明珠,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李睿鑫,兰州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猜你喜欢
监督
请你监督
推动联动监督取得扎实成效
突出“四个注重” 预算监督显实效
人大建设(2020年4期)2020-09-21 03:39:12
期待联动监督再发力
公民与法治(2020年3期)2020-05-30 12:29:40
做到监督常在 形成监督常态
当代陕西(2019年12期)2019-07-12 09:12:22
论审计监督全覆盖的实施
消费导刊(2018年10期)2018-08-20 02:57:12
监督见成效 旧貌换新颜
人大建设(2017年2期)2017-07-21 10:59:25
夯实监督之基
人大建设(2017年9期)2017-02-03 02:53:31
持续监督 打好治污攻坚战
绩效监督:从“管住”到“管好”
浙江人大(2014年5期)2014-03-20 16:2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