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新 姜威 李育宏 高文宝
《天津市再生水厂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解读
□文/张新 姜威 李育宏 高文宝
解读了DB/T 29-235-2015《天津市再生水厂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制定的背景、各部分的要点内容,对该规范编制的特点进行总结,该规范的编制对今后再生水厂工程建设将起到监管作用,同时可对再生水厂工程建设进行规范化、科学化的指导,充分保证工程质量。
再生水厂;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解读
再生水相关的技术标准包括水质、设计、运行等几个方面,但对于再生水厂工程质量方面的标准尚属空白,以往再生水厂工程建设设计方面参照再生水相关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方面参照给排水、污水处理厂相关规范执行。由于天津市再生水厂膜设备、臭氧设备等特殊性,在工程建设环节中经常出现空白或要求不明确的情况。根据天津市水资源利用规划,在现有再生水厂规模的基础上需扩建、改建或新建再生水厂,增加供水规模,满足再生水城市利用需求。因此,急需制定一套天津地方的再生水厂工程质量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指导再生水厂工程建设,一方面起到了行业监管的作用,另一方面也对再生水厂工程建设的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颁布实施DB/T29-235—2015《天津市再生水厂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总则。该规范制定的目的是对今后再生水厂工程建设起到监管作用,同时可对再生水厂工程建设全方面、规范化、科学化的指导,充分保证再生水厂的工程质量;该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天津市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为水源的再生水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在使用中需要与国家、天津市建设工程现行标准配套使用,因为再生水厂工程属多专业综合性工程,规范中仅把涉及再生水厂需要突出控制的内容编入,其他内容需参考相关规范执行。
2)术语。对再生水厂工程建设涉及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方面的专有词汇进行了定义,重点对标准中首次提出的工程调试、交工验收等进行说明。
3)基本规定。设计主要从设计原则、设计期限、用地原则、技术等方面提出要求;施工主要是从施工管理、安全防护、冬雨季施工、文明施工方面提出要求;验收主要是从程序划分、表格填写、备案等方面提出要求。
4)再生水厂工程设计。根据天津市实际情况,再生水厂水源设定为污水处理厂出水;设计规模是不同用途再生水高日需水量、漏损水量及未预见水量之和;再生水水质遵循低值低用、高质高用的原则且满足用户需求;总体设计参照GB50013—2014《室外给水设计规范》,重点提出厂内再生水管道涂刷警示带淡绿色G02区分;再生水处理工艺以双膜工艺为主,重点对超滤、反渗透、臭氧、消毒等提出设计要求,如超滤、反渗透设计提出选用15℃膜通量,膜架选用316L以上防腐材质等。
5)土建工程及验收。由于再生水厂土建施工无特殊要求,可参照GB50141—2008《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6)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重点对膜设备、臭氧设备的安装及质量检验提出要求,对正压超滤膜设备安装提出吊装、定位、水平找正要求,附属设备及管道应按图施工并进行吹扫、清洗,对膜组件安装从拆封、搬运、保护液排空、湿态保护及新膜冲洗提出要求;对臭氧及附属设备的安装提出安装精度、管道脱脂、管道焊接严密性测试的要求且对臭氧接触池曝气盘标高、水平找正提出要求;再生水厂鼓风机、空压机、水泵等通用设备参照相关标准执行。
7)再生水厂工程调试。按着工程调试顺序,将调试划分为单机、子系统与联动,对每个阶段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及调试结果提出要求,由于厂家、调试方式不同,对调试过程未做要求。独立功能的子系统调试为重点内容,如膜系统从仪表计量、系统阀门启闭、运行及清洗参数、自控几个方面提出调试要求,符合设计且满足生产需求。
8)再生水厂工程交工验收。交工验收主要由建设单位组织,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工程相关单位参加,针对再生水厂工程质量进行全面验收,验收条件为完成合同内容、各阶段质量验收合格、联动调试符合设计要求等。
9)再生水厂试运行。主要规定了试运行期间一些要求,试运行应做哪些工作,试运行期间需对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巡视并不断优化再生水厂工艺参数,完善自控及操作工程,确定最佳运行条件。
10)再生水厂工程竣工验收。不仅提出了竣工验收的条件且对竣工验收后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及工程移交资料进行说明,便于日后保存工程资料和工程移交。
2.1一致性
1)规范的总体编制原则与我国污水再生利用的政策、技术法规是一致的。新增的调试、试运行、验收等内容均是通过查阅资料、结合实际工程建设、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沟通确定。
2)规范中设计内容参考GB 50013—2014、GB 50335—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 29-167—2007《天津市再生水设计规范》相关规范内容;土建施工与验收参照GB 50141—2008、GB 50268—2008、GB 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相关规范内容。
2.2先进性
1)将再生水厂工程的设计、施工与验收整合在该规范中,充分结合与衔接,起到了填补空白的作用,编制过程将运行经验、工程经验反馈于设计、施工内容中,使规范内容更加充实、全面。如再生水清水池应进行防腐设计;采用液氯作为消毒剂时,设计方面除符合现有规范外,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GA 1002—2012《剧毒化学品、放射源存放场所治安防范要求》的有关规定;浸没式膜池内的支架和预埋金属件应达到奥氏体不锈钢022Cr17Ni12Mo2的材质防腐要求。
2)规范中施工内容土建部分(工程测量、地基基础、构筑物、厂内管线工程、厂内配套工程)与常规机电设备(泵、风机、搅拌器、电气柜、变压器、计量装置等)安装部分参照相关标准,重点突出了天津再生水工艺特有的膜工艺、臭氧、消毒设备的安装、质量检验。
3)规范中首次提出再生水厂工程调试,提出各阶段调试应具备的条件及调试应达到的要求。
4)规范中首次提出再生水厂试运行,提出试运行应具备的条件及试运行应符合的相关规定。
5)通过查阅资料、相关标准,结合津沽再生水厂工程建设情况并与质量监管部门沟通,梳理了再生水厂竣工验收的程序,在规范中明确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及工程备案、工程移交所提供的资料等内容。
2.3可操作性
本规范紧密结合参考津沽再生水厂工程设计、施工、验收的实际情况,适用范围为天津市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为水源的再生水厂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该规范编制综合再生水厂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再生水厂后期的运营单位、膜生产厂家等意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方便,指导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本规范无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填补了再生水行业工程建设质量标准的空白,对指导今后再生水厂工程,确保建设质量,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DOI编码:10.3969/j.issn.1008-3197.2016.05.001
□姜威、李育宏、高文宝/天津中水有限公司。
□TU991.03
□C
□1008-3197(2016)05-01-02
□2016-04-26
□张新/男,1984年出生,高级工程师,硕士,天津中水有限公司,从事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工程技术管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