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2015 年,陕 西 省 实 现 生产 总值 18171.86亿 元,比 上年 增 长 8%。其 中,第 一 产 业 增 加 值 1597.63亿 元,增 长5.1%,第二产业增加值9360.3亿元,增长7.3%,第三产业 增 加 值 7213.93 亿 元,增 长 9.6%。人 均 生 产 总 值4.8万 元,比 上 年 增 长 7.6%。非 公 有 制 经 济 增 加 值 9695.62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53.4%,比上年提升0.7个百分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20177.98亿元,比上年增长7.8%。外贸进出口总值1895.66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2.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78.11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 1.0%,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74万元,实际增长8.8%。
全省财政总 收 入 完成3301.54 亿 元,比 上年增收 156亿 元,同 比 增 长 6.71%。其 中 :省 级 地 方 财 政 收 入 完 成554.3亿 元,占 预 算 的 93.9%,增 长 4.17%。全 省 地 方 财政收 入 完 成 2059.95亿 元,比 上 年 增 收169.55亿元,增长 8.97%,同 比 增 长 12.05%。全 省 总 税 收 收 入 完 成 2,531.91亿元,减收17.39亿元,下降 0.69%,剔除国家提高成品油和烟草消费税政策影响后,总税收收入实际减收112.59亿元,下降4.87%。上划中央“四税”收入 1241.59亿元,比上年减收13.55亿元,下降1.08%。地方税收收入 1,290.33亿 元,比 上 年 减 少 45.36亿 元,下 降 3.4%。全 省 非税收 入 完成 769.63亿元,增 收 214.91 亿 元,比上年增长38.74%。全省财政支出4376.06亿元,比上年增加413.56亿元,增长 10.44%,完成调整预算的 93.9%。其中民生支出 3582亿元,占财政支出的81.87%。全省财政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215.43亿元,减去结转2016年的支出 281.69亿元,全 省年终累计赤字66.26 亿元,其中 :省级(不含西咸新区)净结余为零,市县赤字66.26亿元 ;全 省 2015年赤字 21.85亿 元,其中 :省 级赤 字 214万元,市县赤字 21.83亿元。
2015年财政支持经济建设支出 982亿元。整合专项、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多渠道筹措稳增长资金,支持公租房配套设施、城乡薄弱学校改造、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等。拨付资金48亿元,支持引汉济渭、东庄水库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创新投入方式,省财政累计出资设立基金22支,总规模 167亿元,支 持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优势产 业 发展 ;股 权 投入资金 14.5亿 元,支 持 企业发 展 ;安排财 政 风险补偿金 10亿元,撬动银行资金 100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 排 12.9亿元,支持 35个省 级重点示范镇和31个文化旅游名镇、污水管网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15年 民 生 支 出 3582亿 元,占 财 政 支 出 的 81.9%,新出台“提标、扩面、新增”等民生政策31项。教育方面,提高从幼儿园到高校的生均经费水平,实现从学前到高等教育生均经费补助和贫困生资助两个“全覆盖”。对155所县城以上城区中小学进行扩容改造,改善了办学条件。社会保障方面,建立全民养老保险制度,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涨”,同步提高农村“八大员”、六十年代精简人员等特殊群体生活补助。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2250 元 提高到 2500元,城市 低保标准由每人每 月410元提高到460元。提高城镇社区工作人员报酬待遇水平,制定村干部补贴和村级组织运转补助标准,增加重点优抚对象补助。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医疗卫生方面,城乡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 350元提高到4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标准由年人均 35元提高到40元。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文化体育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支持50多个演出场馆建设和30个重大文化项目建设。推进政府购买公益性演出服务,开展送戏下基层活动。继续支持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向社会免费开放,实施县级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就业方面,对企业给予稳岗补贴,扩大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完善创业孵化补助机制,营造大众创业氛围。保障性住房和扶贫方面,拨付资金 153亿元,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5年全省财政支农投入达到545亿元,比上年增长5.5%,省级财政支农投入达到247.25亿元,较上年增长30.3%。安排资金73.18亿元,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安排资金76.8亿元,用于引汉济渭工程、汉丹江综合整治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排资金56.9亿元,支持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投入资金32.7亿元,推进扶贫开发。安排资金 83亿元,支持陕南陕北移民搬迁和精准扶贫。兑付惠农补贴资金58亿元,促进农民增收。安排大气污染治理资金 6.5亿元,比上年增长 30%。安排资金 5.07亿元,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下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4.4亿元,支持44个试点镇开展整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陕西省先后出台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实施零基预算管理等8个实施意见或办法,形成预算管理改革的制度框架。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覆盖省、市、县三级的项目库不断完善,入库项目达到2万多个。全面启动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改革,摸清了债务底数,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并实行限额管理;建立全省债券发行平台,首次自主发行政府债券 1260亿元,每年节约利息支出 50 多 亿 元,延 长偿债期 限,减 轻 市县偿债 压 力。“ 营改增”稳步推进,全省97% 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下降。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取消停收47个收费项目,全年减免税费150多亿元。省级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实行预算一年一定,确保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建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挂钩机制,提高支出标准 ;下达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395亿元,增长18.3% ;下达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增量资 金 10 亿 元,当年累计资金达到 50亿元 ;下达对市县绩效考评奖补资金9.9亿元,引导市县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按财政供养人员计算的县级人均财力水平从2014年的9.3万元,提高到9.8万元。规范预决算公开,全省县级以上全部按规定公开2015年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步伐加快,2015年省本级各部门开展购买服务项目162 项,涉及资金约6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司法系统经费统管等改革稳步开展。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6 个项 目 被 列 入 中 央示 范 项 目,总 投 资 约 123亿元的24个项目被列为省级示范,并出台奖补政策。加快预算下达和资金拨付,加大盘活整合力度。全省各级政府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 60.6亿元,调整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项目提标补助等稳增长、惠民生的领域支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全省“三公”经费较 2014年下降22.3%,会议费下降 16%。
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42项权力清单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在政府网站和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编写《陕西省财政行政执法指南》和《财政行政执法法律法规汇编》,指导各级财政部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制定《陕西省财政厅法律风险管理办法》,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效防控财政管理法律风险。制定《陕西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着力构建“权力制衡、权责一致、风险控制”的工作机制。2015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件,受理人民群众来信45件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2人次,依法进行妥善处理。
2015年,省财政厅对12个市本级和116个县(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延伸检查 286个部门。对 10个市(区)及其所属的783个部门(单位)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节能环保、广播影视、农业、粮食等行业的886个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涉及金额 7亿多元,追缴财政资金3982.6万元。对40家会计师事务所实施重点检查,约谈相关执业人员144人。对医疗保险和补助资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省级旅游基础设施资金、航空产业发展基金等开展专项检查。对扶贫资金、陕南移民搬迁资金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项目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96.2亿元 ;对省级部门和市县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考评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和对市县的转移支付挂钩。
(陕西省财政厅供稿,王 瑾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