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多边开发机构筹建圆满完成
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以下简称亚投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以下简称新开发银行)是国际发展领域的新成员、新伙伴,是对现有全球和区域多边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也是对现有多边发展体系的强化。亚投行和新开发银行的成立和运营顺应了国际经济治理格局多元化的趋势,有助于增强发展中国家整体在国际发展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声音和代表性,为推动国际经济治理体系的民主化进程、丰富全球发展理念和实践模式提供了重要平台。
为撬动更多的长期发展资金,支持亚洲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域内互联互通水平,2013年10月,中国领导人向国际社会提出筹建亚投行的倡议,得到域内外国家的积极响应。自倡议提出以来,中方始终秉持“开放、包容”的姿态,欢迎所有有意愿的国家加入亚投行,并按照“先域内、后域外”的步骤开展工作。继首批22个意向创始成员国于2014年10月签署《筹建亚投行备忘录》后,亚投行的意向创始成员逐步拓展至涵盖亚洲、大洋洲、欧洲、南美、非洲等五大洲的57个国家。
在中方积极推动和协调下,各意向创始成员国先后于2014年11月、2015年1月、3月、4月、5月在中国昆明、印度孟买、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中国北京、新加坡召开了第一至第五次筹建亚投行首席谈判代表会议,经过反复磋商,就《亚投行协定》(以下简称《协定》)文本达成一致。2015年 6 月 29 日,《协定》签 署仪式和特别财长会在北京举行,包括中国在内的50个意向创始成员国签署《协定》,国家主席习近平会见了参加签署仪式的各国代表团团长,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特别财长会发表书面致辞。
《协定》规定,亚投行法定股本为1000亿美元,初始实缴股本比例为20%,分5次缴清,每次20%。域内外成员出资比例为 75:25,以 GDP(按照 60% 市场汇率法和 40% 购买力平价法加权平均计算)为基本依据进行分配。亚投行的投票权由股份投票权、基本投票权及创始成员享有的创始成员投票权组成。中国认缴股本297.804亿美元,占总认缴股本的30.34% ;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06%。亚投行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管理层三层管理架构;设立行长1名,副行长若干名。其中行长从域内成员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一次。
根据各方商定的候任行长遴选规则和程序,中方于2015年7月6日正式提名金立群为亚投行候任行长中方候选人。在8月格鲁吉亚首都第比利斯举行的筹建亚投行第六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上,各意向创始成员国通过共识选举金立群为亚投行候任行长,并在亚投行正式成立后被任命为行长。2015年9月和11月,筹建亚投行第七次和第八次首席谈判代表会议分别在德国法兰克福和印尼雅加达举行,各意向创始成员国审议了亚投行业务政策,为亚投行正式成立并开业做好准备。
2015 年 12 月25日,已 经 签 署《 协 定 》的 56国 中,有17国完成国内批准程序并提交批准书,股份占比总和达约50.1%,从而达到《协定》规定的10个以上国家批准,且认缴股份总额不少于50%的生效条件,亚投行正式成立。截至2015年底,57个意向创始成员国全部签署《协定》。
新开发银行是在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国际经济治理体系改革呼声日渐高涨的背景下,由发展中国家自己倡议建立的。金砖国家从2012年开始经过7轮谈判,解决了股份分配、银行总部选址、首任行长遴选3个关键问题。2014年7月15日,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在巴西福塔雷萨举行,金砖国家财长在五国领导人的见证下签署了成立新开发银行的协议。
2015年7月3日,新开发银行章程协议正式生效,为新开发银行正式成立奠定了法律基础。7月7日,新开发银行首次理事会在俄罗斯莫斯科召开,任命了各国董事、副董事,以及行长和4位副行长,初步讨论了5年战略,通过了理事会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标志着新开发银行正式成立。7月21日,新开发银行在总部所在地上海举行开业仪式。开业仪式之后,金砖银行行长卡马特即率领全体高级管理层成员访问北京。7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京接见了卡马特行长一行,并对新开发银行未来发展提出了指导意见和期望。李克强总理指出,希望新开发银行成为一个专业、高效、透明、绿色的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自身优势,将金融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抓紧论证并做好第一批项目,为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化进程,加强国际产能合作、互联互通等提供有力支持。卡马特行长表示,中国政府的高效工作使新开发银行至少提前一年成立,李克强总理的讲话为新开发银行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开发银行开业后,于2015年内召开了两次董事会,讨论确定了组织架构,原则批准了薪酬福利、招聘等相关人事政策,初步讨论了主要业务政策、财务政策,并着手准备首批项目、启动市场债信评级程序。2015年底至2016年初,所有成员国均足额、按期缴纳了首期股本金1.5亿美元,为新开发银行顺利运营提供了有力支持。
(财政部国际财金合作司供稿,张宁迁执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