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文的尾巴

2016-02-11 10:35劳燕
杂文月刊 2016年4期
关键词:挂帅结尾处弊端

劳燕

早年在文学界曾批评过一种现象,即在作品的结尾处缀上一条“光明的尾巴”,安排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或给出一剂疗救弊病的“药方”。这被认为是一种格式化写法,实则是画蛇添足。

我在写杂文时,也往往会在结尾处“开药方”。比如我写《党的合法性之永久性》,正文本已“论证”过,但还是缀上了248字的尾巴,把“窑洞对”、民主、监督、以人为本、“四个全面”都用上了。我知道这样写很累赘,但又觉得没有“光明的尾巴”就少了“正能量”。我为此一直首鼠两端,游移于取舍间。

我的这种困扰,在一个机缘巧合的情况下得到纾解。去年10月下旬,第29届全国杂文年会在西安召开,我与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宣传部副部长程学武住一个房间。读他发表在《杂文月刊》(2015·11上)的《闲话捞人》,结尾只用了8个字:“杜绝捞人,还靠‘治权。”我拍案叫绝,如醍醐灌顶,杂文是可以没有大尾巴拖累的。

从西安回家后,我翻阅了几位杂文前辈的文章,看结尾是啥样的。

鲁迅的《论雷峰塔的倒掉》,结尾只有两个字“活该”;《论“他妈的”》,结尾则是,“(他妈的)简直已经醇化为现在时行的‘我的亲爱的的意思了”;《长城》的结尾是,“这伟大而可詛咒的长城”;《记念刘和珍君》的结尾是,“呜呼,我说不出话”;《看镜有感》的结尾,用一句“这一点终于猜不透”不了了之。均无“光明尾巴”。

邓拓和廖沫沙早期的杂文,都颇具鲁迅风,结尾也简洁。后期杂文却往往拖着口号式的尾巴。

邓拓的《生命的三分之一》,结尾处他要求读者“珍惜这三分之一的生命”,利用这段时间读书以“领略一些古今有用的知识”。这样的劝诫太过一般化了。何况,把工作睡觉(16小时)以外的时间都用来读书现实吗?这是不是不顾劳逸结合大干快上思想的折射呢?

廖沫沙发表在《前线》杂志1959年第13期的《有账必须算》,在结尾处把谁都知道的算账很有意义的话不厌其烦地重复了一遍:“有利于社会主义和人民群众的账,而且确确实实算好了,那就是政治挂帅。”

两位杂文大家为何后期的杂文出现了多余的尾巴?情况复杂。廖沫沙所言“那就是政治挂帅”,是原因之一吧。

反省我的杂文之所以往往出现“唱高调”的尾巴,大约与我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机关当文字秘书写惯了公文有关。公文的结尾,必须是一切形势大好,必须前景一片“光明”;实现目标的措施(药方)都无比正确(下药准),都无比灵验(药到病除),等等。当时背景下公文就得那样写,如果那叫“政治挂帅”,也只好那样。

我写的杂文时不时地露出个大尾巴,可看作是公文在我笔下的“返祖”现象。我疑心,凡有大尾巴的文章其作者或也是文字秘书出身?

可杂文不是公文!它的“任务”,主要是指陈社会弊端,是用X光透视机把弊端的每一层都看透,是用显微镜把弊端放大了看清它的细枝末节,是用广角镜全方位多角度地把弊端裸着看,看至体无完肤。这像极了检验师对于病人的检测,用各种现代物理的检测仪器和生理化学的检测手段,彻底弄清生了什么病,病因是什么——是体质性原发,还是外源性病毒入侵,是怡乐过度还是酒色伤身,是心脑出了问题,还是身体其他器官发生了塌方式变异?一切侦测清楚后,才把检测报告移送医生。需不需要隔离,需不需要双规(规定病人必需卧床,规定家属不得探视),开什么惩前毖后之方下什么治病救人之药,做不做外科手术,要不要器官移植,康复治疗,预后如何,等等,那都是医生的事。检、治各自不得越位。杂文作者顶多算是个检验师,绝不是也没有能力做社会医生,如果硬给杂文安一条“光明尾巴”,就像检验师给病人开处方并对病情预后那样,是越职,是干自己不该干也没有能力干好的事,不仅多余无益还可能有害。我今后写杂文,不会再缀以“光明的尾巴”了。有相同瑕疵的文章的作者朋友请以我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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