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一老,就容易忘事。
我认识一位著名画家,本来是并不忘事的,但年过八旬以后,慢慢地忘事起来。我们将近半个世纪以前就认识了,颇谈得来,而且平常还有些接触,然而,最近几年来,每次见面,他都把我的姓名给忘了。他从眼镜后面流出来的是淳朴、宽厚的目光,落到我的脸上,却饱含着疑惑的神气。我连忙说:“我是齐奘,是北京大学的。”他点头称是,但过了没有五分钟,他又问我:“你是谁呀?”在每一次会面中,尽管时间不长,这样尴尬的局面却总会出现几次。我心里想:老友的确老了!
我比这位老友小六七岁。有人赞我耳聪目明,实际上是耳欠聪,目欠明,但我脑袋里的刹车部件尚可使用,而且有点自知之明。我的新座右铭是:老年之人,刹车失灵,戒之在说。这点我一向奉行不违,还没有碰到下不了台的窘境。
然而,我的记忆功能也逐渐出现了问题。最近几年以来,对眼前非常熟的人,见面时我往往忘记了他的姓名。说不出也就算了,不过是小事,何必介意?但不行,它成了我的一块心病。我像着了魔似的,不论走路、看书、吃饭还是睡觉,只要思路一转,就立即想起此事。我从字形上追忆,没有结果;我从发音上追忆,结果杳然。最怕半夜里醒来,像电光石火一闪,名字问题又浮现出来。我辗转反侧,瞪着眼一直到天亮,其苦味实不足为外人道也。不知道是哪一位神灵保佑,脑袋又像电光石火似的忽然一闪,我又想起了他的名字。古人形容快乐常说“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可同我此时的心情相比。
这样小小的悲喜剧一出刚完,又会来第二出,有时候同一个人的姓名竟会在我身上上演两出这样的戏,而且出现的频率还越来越多。不得不承认,我确实是老了。
然而,忘事就一点好处都没有吗?我认为,有的,而且很大。年纪越来越大,我对于“忘”的评价却越来越高。古人说:不如意事常八九。这是深有体会之言。悲总是多于欢,离总是多于合。人能“忘”,便能渐渐地从剧烈到淡漠,再淡漠,再淡漠,終于只剩下一点残痕。
再想想:如果人人一点都不忘,我们的世界会成什么样子呢?
(摘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人民文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