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 / 本刊编辑部 执行 / 丁 朋
关 注
加强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助力脱贫攻坚精准化
策划 / 本刊编辑部 执行 / 丁 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中国残联《关于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在全面,全面的难点在扶贫。解决好“怎么扶”的问题,要按照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其中,“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对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是国家应对贫困问题的两项重要政策工具。作为社会救助工作核心业务之一的农村低保政策,如何与扶贫开发政府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对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具有重要基础支撑作用,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的必然要求。
在新形势下,脱贫攻坚需要辩证法,需要全面判断、综合协调、有机结合、措施给力。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必然助力脱贫攻坚。《意见》明确了衔接的指导原则,要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资源统筹等原则,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制度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意见》阐明了衔接的重点任务,着重强化在政策、对象、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意见》还提出了严格的工作要求和细致的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区、市)民政、扶贫部门于2016年11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备案。
为此,本期特别策划此专题,聚焦《意见》,邀请社会救助司、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权威解读,并展示湖南、广西、云南等地两项政策衔接的实践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