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支付新规7月1日起施行 个人单日限额1万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简称《办法》),7月1日起施行。对个人网络支付账户分为三类,每类使用支付账户余额付款的交易限额不同。微信红包这次就被分类为一类账户,意味着单日累计额度可能会被限制在1000元以内。
针对个人消费者,《办法》规定,在支付机构评级为A且满足实名比例要求时,则II类、III类账户的单日余额累计交易限额可由原来的5000元上调为1万元。
Ⅱ类、Ⅲ类账户的客户实名验证强度相对较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假名、匿名支付账户问题,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他人身份开立支付账户并实施犯罪行为,因此具有较高的交易限额(余额付款限额为年累计10万元、20万元)。鉴于投资理财业务的风险等级较高,办法规定,仅实名验证强度最高的Ⅲ类账户可以使用余额购买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以保障客户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