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干部及亲属享受“好处”必须填表申报张贴公示
惠 民
贵州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民政厅日前联合下发《贵州省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落实惠民政策行为规范(试行)》,通过74个字的“四要”“五严禁”制度规范,为解决惠民政策在“最后一公里”受阻、走偏难题提供纪律引导和制度支撑,探索通过高压惩治和制度治本同向发力的方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为保证简短的规范要求被正确理解掌握,《行为规范》以附件的形式对每一条款的内涵、要求和有关问题的把握作出具体解释,确保基层干部记得住、看得懂、执行得了。例如关于“要深入群众,了解寨情民意”的解释,就明确要求村(社区)干部、村级民生监督员必须通过入户走访、核查情况、登记造册等方式,全面掌握本辖区群众生产生活基本情况,特别要对困难群众有关情况了然于心,做到情况明、数字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