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贪官承认受贿是个技术活
很多时候,巡视组会查到贪官保存的档案资料、受贿的日记本等等。有人问,贪官“为啥不销毁物证呢?巡视组搜到不就成了催命符吗”?理论角度上面可行,但实际上受贿官员们有的藏、有的挪,就没见几个舍得扔出去的。
“有时候,一句不经意的‘玩笑话’,可能就隐含着重要线索。”湖北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王树华说,巡视工作基本要求是要接地气,接地气的途径必须听民声。
第一巡视组在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巡视期间,无意间听到恩施民间一句顺口溜:“我们这里穷,什么都没有,只有‘五大官员富豪’。”巡视组认为,了解一个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从群众的街谈巷议中,定能略知一二。因此对此“顺口溜”重点关注,深查细究原因,最终查出1名厅级干部、3名处级干部的问题线索。其中一位就是时任恩施州副州长的肖作文。
2015年2月,湖北省纪委对肖作文立案审查。经查,肖作文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肖作文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违法犯罪问题,2015年4月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2016年6月15日,肖作文对其受贿行为当庭表示认罪和悔罪,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此案将择日宣判。
那么,巡视组想要把贪官绳之以法又需要哪些证据呢?
首先,要有贪官固定犯罪嫌疑人主体身份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证据。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任命书、委托书、合同、档案证明、单位证人证言、以及证明受贿人所在单位经济性质的证据等。
其次,要确定固定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受贿人所在职务的权利范围。包括受贿人在单位内主管或分管什么事项,在经济交往、行政管理、司法活动等工作中的权限,被授予委托的范围,职务活动的具体内容、程序等;还应收集其职务活动的具体内容、程序等,以及其职务活动的合法性的证据。
原福建省副省长徐钢,其在审查时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
还要固定受贿行为与职务有内在联系的证据。这方面的证据主要是证人证言,收集的角度是被告人受贿行为的背景。既要重视对纵向联系方面的证据收集,又不能忽视横向联系方面的证据收集;不能只看到这一职务本身的权限极其所属下级的影响,而忽视在有些案件中的横向制约也可能使受贿行为也职务具有内在的联系。
最后固定其受贿行为的证据。贿赂行为包括:犯罪行为产生的时间地点、手段、金额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支付与取得是整个过程最重要的环节。受贿行为必然有受贿物的存在或许诺为前提,受贿物是重要的物证。①要固定有关贿赂物来源方面的证据。注意利用账册、发票、凭证、白条等书证为佐证;还要注意对犯罪嫌疑人掩盖事实的虚假借条的鉴定;对于现金行贿要查明来源:是之前家中存放的,还是从银行取来的或者是问他人借来的,要注意时间的吻合;对贵重物品要查明何时所购,从何而购,发票号证明等;对于以不记名存折,记名存折行贿的,要查名支取情况,查明原始单据并进行鉴定。②要固定贿赂物品的数量、特征等方面的证据。通过对受贿钞票的面额、总数及贵重物品的外茂、规格、颜色等外部特征和内在性能的考察,确定系受贿物。③要固定受贿物的去向。如挥霍的金钱、贵重物品的转移等情况。
当然,受贿的官员们也不是省油的灯,各个使出浑身解数来对抗调查:
销毁书证。销毁物证包括其保存的档案资料、受贿的日记本、单位财政账册等等。有人问“为啥不销毁物证呢?受贿官员之前收来的现金和贵重物品,这时候真成了催命符。”理论角度上面可行,但实际上受贿官员们有的藏、有的挪,就没见几个舍得扔出去的。
串供翻供、订立攻守同盟。行贿人和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约定面对检察机关拒不交代犯罪事实。即使前面做出了有罪供述,后面讯问对之前所做的供述死不认账,全盘否认。他们以期通过这样的方式切断检察机关直接获取证人证言的渠道。
买多张不记名手机卡带多部手机联系。做到这一步的受贿官员已经是高级别反侦察了,让手下或者亲属办理不记名的手机卡,自己还带上多部手机,应对检察机关对再生证据的收集,从而进一步对抗检察机关调查。比如:2015年初,福建省三明市委、市纪委对三明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林春溪违纪问题展开调查。在前期调查期间,林春溪四处走动,私下联系涉案当事人,互相串供、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甚至假借生病住院治疗,干扰组织审查。当林春溪得知自己被组织调查后,还开始一系列事后补救措施,如按原渠道返还方式转账退还赃款,与涉案当事人约定以微信朋友圈发信息、“点赞”等方式串供,还“请教”所谓熟悉业务的行家,并利用自己多年担任领导干部积累的人脉关系到处找人说情。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开始的精细化初查阶段,侦查员就将犯罪嫌疑人身份情况了解清楚、固定好其职权范围、提前摸牌可疑行贿人并秘密约谈。有些时候,犯罪嫌疑人自以为耳目灵通听到的风声,其实是检察机关故意放出去的。当其自以为高明地联系行贿人、退赃、订立攻守同盟时,这些再生证据又被侦查干警通过智慧化侦查手段通通固定下来。通过大数据信息采集,将话单和银行数据进行“撞库”比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存在重大受贿嫌疑。在接下来审讯时,讯问人员始终围绕受贿物的来龙去脉进行突破,把握好以上证据,任犯罪嫌疑人翻供、串供,最终毫无所用,攻守同盟,不攻自破。
(《方圆》、《检察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