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德辉
陈云交党费
文 李德辉
新中国成立初期,陈云就是党中央五大书记之一,长期主管经济工作。他精打细算、公私分明、一身正气、廉洁奉公的事迹在群众中广为传颂,但他交党费的事却鲜为人知。
20世纪80年代初,有人提议出版《陈云文选》,陈云没有同意。1981年1月,中央书记处做出决定,编辑出版《陈云文选》,陈云也就只好服从党中央的决定。不久,《陈云文稿选编(1949—1956)》出版发行。1982年8月24日,陈云收到稿费共计5028.06元。9月25日,陈云将这笔稿费全部交了党费。如今这张党费收据就珍藏在陈云故居暨青浦革命历史纪念馆内。
之后,《陈云文选》第二卷、第三卷陆续出版发行,陈云随后又得到一大笔稿费,他仍然要将稿费全部作为党费上交。秘书劝他可以先存起来,以后再捐给某项事业。陈云采纳了秘书的建议,把稿费分别捐给了希望工程和新成立的北方曲艺学校。
陈云曾书写了告诫自己的警句:“个人名利淡如水,党的利益重如山。”他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1959年6月至1960年6月,陈云因病休养一年,妻子于若木陪伴他养病。按理说,陈云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妻子照顾他、陪伴他养病,也可以视为公务。但陈云不这么看,他对于若木说:“你在陪伴我期间的工资不能领取。”于若木回单位上班后,按照陈云的指示,把积攒了一年的工资共计2208元全部退给了单位。
1994年5月,陈云因病住进了北京医院,病情一直不见好转,他生命的最后321天几乎是在病床上度过的。在患病期间,他仍然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按时缴纳党费。1995年4月10日上午,他在弥留之际,也没有忘记一名党员应尽的义务,向党组织缴纳了最后一次党费。如今这张党费收据仍完好地保存着,上面写道:1995年4月10日上午,陈云缴纳3月和4月党费112.4元。当天下午2时零4分,陈云与世长辞,享年9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