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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完善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制度,第一时间发现和制止秸秆焚烧行为;强化帮扶服务,对秸秆未及时粉碎还田的,迅速组织人员帮助农户清运,及时组织清理田间、地头、沟渠堆放的秸秆,防止集中焚烧、污染水体。
在秸秆禁烧上继续实施以奖代补,奖补资金专项用于秸秆综合利用支出,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和作业、秸秆发电财政奖补等,严禁挤占、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安徽省将根据环境保护部卫星监测结果和督查巡查情况,以县(市、区)和农场为单位,分别对夏秋两季奖补资金进行严格清算和扣减。对禁烧工作不力、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扣减全部奖补资金,因省级奖补资金扣回形成的补助缺口,由市、县全额承担。对禁烧工作不力的,安徽省还将给予通报批评,依规约谈政府负责人,年度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围绕河南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环保厅专项巡视提出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深入推动河南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的规范使用,确保依法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全面提升环境监察队伍执法效能,省环境监察总队决定开展全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专项督查活动。
督查内容包括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管理情况、使用情况和监督考核情况。督查活动要求各省辖市环境监察支队、各省直管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对照督查内容,对本级移动执法系统管理情况、使用情况、监督考核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梳理汇总,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各省辖市环境监察支队对辖区内已建设移动执法系统的各县(区)同步开展移动执法系统使用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河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将对各地上报的自查情况报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移动执法系统调阅、查询任务办理等相关内容。对虚报、瞒报、上报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进行全省通报。
2016年4月19—26日,甘肃省环保厅对天水市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了督查,并就督查情况进行了通报。2016年6月15日,市环保局对督查中存在较多问题的天水宏宇商贸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会上,市环保局对4家企业存在的17个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进行了通报,同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市环保局要求企业进一步提高认识,吸取经验教训,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隐患整改工作。要求企业按照整改要求和时限,上报整改方案,做到责任到实、整改到位。今后,市环保局将进一步加大对此4家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为保障市中区汛期环境安全,切实加强辖区内企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环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乐山市中区环保局开展了汛期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市中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分3个组对市中区涉水、涉核、涉危化品的13家重点单位环境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在汛期内安全度汛工作开展情况;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应急值班值守、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情况以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经查,市中区辖区内涉水、涉核、涉危化品的单位各项手续健全、措施得当。部分企业虽然处于停产状态,但均制订了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防汛防灾设施,并派专人对企业内部进行24小时值班,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项环境安全工作。
为加快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的整改工作,6月12日,玉溪市江川区召开了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推进会。会议由区政府办龚钲副主任主持,参加会议的有区政府分管领导普朝鹏副区长、区纪委、区政府督查室、区直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环保工作领导及规划建设与环境保护中心主任、相关企业负责人约90人。
会上,区环保局李华同局长对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的背景作了介绍,并对《玉溪市江川区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整改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普朝鹏副区长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清形势,端正态度,按照区政府印发方案要求全力做好整改工作;二是弄清整改要求,明确整改主体及时限;三是加强指导,加强服务,转变观念,切实抓紧整改;四是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