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妍,李宝娟,王鸯鸯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 100037)
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王 妍,李宝娟,王鸯鸯*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北京 100037)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对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文章回顾了我国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历程,对目前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从园区合理规划布局、污水收集处理方式优化和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改善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问题;对策
工业园区通过集合各种生产要素,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优化区域规划等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已经成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与此同时,工业园区发展中产生的环境问题也不断凸显,水污染防治形势尤其严峻。由于汇集了众多的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呈现出污水排放量大、污染物排放浓度高、水质复杂、含有较多高环境风险物质等特点,如何做好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控制园区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影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回顾我国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历程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若干改进的建议。
我国工业园区的建设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为了推动地区经济发展,许多省市都相继建设了工业园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我国建成的和在建的各类工业园区数量达到了9000多个。随之而来的是,工业园区的水污染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然而,在工业园区发展的初期阶段,水污染防治并未受到应有的重视。建设工业园区仅仅被作为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除了极少数工业园区建立了集中污水处理厂外,大多数工业园区的企业仍然采取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模式。
随着工业园区建设经验的积累和发展理念的转变,人们开始认识到工业园区不仅具有推动经济建设的重要作用,还有利于实现污染协同控制。在园区水污染治理方面,一些工业园区开始由政府统筹管理,实行区域污水的集中处理与回用,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已取得了许多成功经验。
目前,已于2015年4月颁布实施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明确提出了集中治理工业园区污水的要求。为了强化工业园区的污水治理,“水十条”要求区内工业污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明确要求在新建、升级工业园区时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特别是要求在2017年底之前,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
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由此,建设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成为我国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的必然发展趋势。
目前,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管理暴露出诸多弊端。具体来讲,工业园区污水处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工业园区规划缺乏约束力
在实践中,很多地方政府出于引资的目的往往忽视环保要求,对企业入园手续盲目简化。导致一些工业园区超出规划范围引进工业项目,从而给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此外,地方政府经常随经济发展形势调整工业园区的定位,但是却很少从发展循环经济以及技术经济互补性角度考虑工业园区“三废”的出路问题。引进工业项目类型的改变加大了按照原有规划建成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的难度,甚至导致有些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2.2 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切合实际需求
工业园区的污水具有水质成分复杂、波动较大,水质差异较大,且多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等特点[1]。传统的单一式的收水模式显然无法保证进水水质水量的稳定,也无法实现对排水进行有效监控。因此,需要采取必要的分类、分质收集方式,以保障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
此外,目前有些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建设,并没有从技术角度对工业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的可行性进行论证,也没有从工业污水的特征污染物入手提出污染控制思路,而是照搬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思路,在建设过程中缺少预处理以及废水水质调控两个重要环节。这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整体达标排放造成了很大困难及安全隐患,甚至导致有的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从建成后就一直无法达标排放。
2.3 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得不到有效控制,不利于园区尾水的集中处理
对于已经投资建设有污水预处理设施的部分工业园区,亦存在着运行管理水平良莠不齐,污水全部指标或者部分指标超标外排的问题。由于现有的政策法规和相关排放指标对有毒有害物质特别是有机毒物缺乏详细规定,而传统的环境监管仅针对企业外排口废水的部分指标(COD、氨氮等)实行在线监控或者定期抽查,不少企业采取各种非法手段,甚至加水稀释,追求污染物指标(特别是COD)的“达标排放”,导致废水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未经有效控制便进入了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此外,有些企业排放的废水可生化性高,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是为了满足园区统一的接管标准,却不得不建设生化预处理设施,去除碳源等有用成分,反而不利于园区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以及整体节能减排规划的实现。
2.4 工业园区对排污企业监控能力不足
目前,多数工业园区的水质自动监控平台的建设相对滞后,水质检测和监控设备不健全,所获得的数据不具备时效性,无法实时监控园区内企业的排水水质,部分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甚至有偷排、超标排放现象,给污水处理厂的稳定运行造成了很大的威胁。
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管网不利于对接管企业进行监管。工业废水大多采用暗管或者压力管通过计量井进入排污总管,这为园区内个别企业违法偷排工业废水创造了条件。由于大量特征污染物,例如重金属、硝基化合物、杀菌剂等,短时间进入管网或者有些企业一段时间内严重超标排放,导致污水处理厂生化处理工艺彻底崩溃,污水处理设施陷入瘫痪,通常需要1至2个月的恢复期才能正常运行[2]。
2.5 工业园区管理机制不畅导致效率低下
目前,工业园区的水污染防治体系主要涉及企业废水预处理、排入管网、集中处理等多个环节,这些环节实行多头管理。企业废水预处理装置一般是由企业自行建设和运行管理的;预处理装置排放口则由环保部门负责监管;园区污水管网由市政部门建设和运行管理,企业纳管由市政部门审批管理;污水处理厂由独立的污水厂运行管理;而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又由环保部门监管[3]。这种多头管理的机制导致在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时,污水处理厂通常会把责任推到管网进水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主张环保部门对排污企业监管不到位,导致预处理未能达标;而由于是否允许企业污水排入网管系由市政部门决定,环保部门未能及时掌握相关情况,容易出现管理空缺和漏洞。这种多方监管机制,使得政府部门、污水处理厂运营商和企业之间职责不清、监管不力。
工业园区污水治理与达标排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源头和末端治理以及监督管理等层面上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完善。针对我国目前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存在的问题,本文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3.1 合理规划布局工业园区,严格项目入园标准
建议以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达标为基本目标,结合工业园区的用地规划、产业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情况,从区域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力出发,合理规划布局工业园区,进而以园区生态化和循环化构建为核心,充分考虑新项目的引入,通过对产业发展优劣势的比较和分析,制定产业或者项目的环保综合决策机制[4]。按照园区规划对于新入园的企业进行严格的筛选,对于新建项目必须严格地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规定对于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此外,建议聘请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对新建项目进行环保评估,考察污水产排情况,并与入驻企业签订合同,根据污水性质、处理的难易程度,明确排污的管理方法和收费标准。
3.2 根据污水性质选择合适的收集、处理方式
以有利于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管理为出发点,以实现集中管理达标排放为基本目标,对于不适合混合处理的污水,建议分质分流收集、分类处理,以避免不同性质污水混合导致的混合污染或者形成更加难以处理的污水,从而降低园区污水整体处理的成本,优化处理效果。
在选择园区污水厂处理工艺时,需要关注园区工业污水的特殊性。尤其需要将影响严重的特征污染物作为评价因子,同时需要考虑综合类以及行业主导类工业园区的自身的特殊性和差异性,据此开发不同的处理技术并采用不同的处理工艺。此外,同类工业污水的处理由于水质单一,处理效率通常不高,可以根据工业园区的实际情况,考虑适当接纳周边生活污水进入园区管网,这样不但可以改善周边环境质量,也可以通过吸纳生活污水的方式提高自身生化处理效率,进而降低运行费用[5]。
3.3 制定不同类型企业的污水接管标准
需要结合工业园区内企业废水的生化特性及特征污染因子,制定不同企业的污水接管标准。就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策略而言,应当首先在园区企业预处理层面即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具有较大影响的有毒有害污染物质实行严格的控制。对于含有有毒有害、难降解有机物以及重金属等物质的污水,应当严格排放要求,总体上要求在企业层面即达到直排环境的标准。同时,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有较大影响的指标,例如TDS(总含盐量),即使属于非有毒有害物质,仍然应在企业层面即严格加以控制。而那些对园区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影响较小甚至有利于后续污水处理厂运行的污染物,例如易降解的有机物等,则应当适当放宽预处理要求,以实现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集约化运行。
3.4 优化工业园区水质水量监控平台
建议加强企业末端污染监控,对向城镇排水收集系统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进行水质水量监测管理,同时对污水处理厂集水范围内的水质水量进行监测统计,确保污水收集系统和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所有工业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均应安装常规监测因子在线监测系统,而对于那些具有明显行业特色的工业园区、集控区(如电镀集控区、印染集控区等)、产业基地(如化工产业基地、生物医药产业基地等)的集中污水处理厂,除应当安装常规监测因子外,还应当按照各行业排放标准和入园企业性质要求加装特征污染因子监测设施。此外,工业园区内企业排放的废水原则上应当经由专用明管输送至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并且尽量实现“一厂一管”。
3.5 明晰职责,建立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为发展工业园区,做好污水处理工作,需要明晰有关各方的职责,必须构建“政府部门发挥监管职能、污水处理厂运营商承担治污责任、企业支付环保成本”的三方管理机制,形成各方之间相互制约、监督和促进的工业园区水环境管理机制,为园区水污染防治技术体系的稳定高效运行提供制度保障。建议预处理装置的设置和管理由污水处理厂承担,以实现污水处理厂对进水水质的掌控,避免排污企业私设暗管偷排,还可以通过收取服务费提高污水处理厂效益。同时,建议建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协调机制。机制下的各单位应共享污水管网图、企业纳管和排污信息等资料,预处理和集中处理阶段排污情况出现异常应立即启动协调机制,共同应对,降低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环保风险[6]。
综上所述,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涉及多个环节,做好该项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从源头上加强园区规划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又要加强企业排污监控,有针对性地采用生态环保的污水收集、处理方式,同时,还
要明晰管理职责,探索建立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为其如此,才能有效地解决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工业园区水污染治理的基本目标。
[1] 黄天寅,等.城镇化背景下工业园区水污染控制研究[J].中国给水排水,2013,29(22): 14-21.
[2] 赵旭雯,张敏芳.工业园区水污染及处理问题探讨[J].水工业市场,2011,(11): 15.
[3] 贺晨晟,李若芸.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技术与管理政策需求分析[J].中国环保产业,2013,(10): 61-65.
[4] 盛学良,等.区域环境准入指标体系研究[J].生态经济,2010,(1): 318-321.
[5] 杜联盟.节能减排背景下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问题探讨[J].环境与生活,2014,(4): 70.
[6] 刘隽,等.中国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的探讨[J].环境科学与技术,2005,28(2):58-60.
注:本文通讯作者为王鸯鸯。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for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in Industrial Park
WANG Yan1, LI Bao-juan2, WANG Yang-yang*
(China Association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Beijing 100037, China)
The “Action Plan of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sets up a higher standard for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in industrial parks. The paper briefly reviews the working course of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in the industrial parks. The paper also analyzes the main problems existed in the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work of the industrial parks, and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in the improvement of the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work from the fields, such as the layout of reasonable planning, the optimization of sewage collection and treatment mode as well as the innovation of management system.
industrial park;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X703
A
1006-5377(2016)11-0057-04
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水环境产业发展战略与政策及其示范研究课题”(编号:2012ZX0760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