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少华
(响水县环保局江苏盐城224600)
新时期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理念转变的探讨
崔少华
(响水县环保局江苏盐城224600)
环境监察,就是环境保护部门对管辖地区内的单位和个人行为进行监督,防止人为行为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处理管辖地区内各种环境问题的工作过程,是我国政府重要的环境保护手段。环境监察的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目前,我国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当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其中大部分是由于执法观念不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所引起的。本文将分析我国传统环境监察执法的职责与理念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新时期的发展形势探讨基层环境监察的执法观念应该如何转变。
新时期;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理念
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对现代人的生活造成了困扰。为了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世界各国都提高了对环境保护的重视,我国政府将环境保护列为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而环境监察执法,正是环保部门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和方法。我国的环境监察执法始于20世纪90年代,开始对向自然环境中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征收排污费。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国环境监察执法的职责范围越来越大,工作量内容也越来越多。环境监察执法必须与时俱进,保持理念上的更新,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然环境。
1.1 传统环境监察执法的职责
环境监察执法的职责范围在国务院颁布的《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中规定如下:监督管辖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向自然环境中排放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的情况,对超标排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排污费用;落实国家和地方政府各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定期对管辖地区内的污染治理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运行状态保持良好;调查和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由环境问题所引起的纠纷;超标排污费、排污水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的征收、催缴[1]。
1.2 传统环境监察执法的理念
在传统的环境监察执法体系当中,所遵循的理念原则主要是“命令与控制”,也就是通过行政禁令、行政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强制措施为主要手段,依靠环境保护部门的权威性来开展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工作重点偏向于事后监督,查处各类的环境违法行为[2]。在这种理念当中,服务与执法被放在了两个对立的层面上,二者不能工作,环境保护部门必须通过强硬的手段才能够树立威信,起到良好的环境保护效果。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理念的缺陷越来越明显地表现出来,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效果也越来越弱。为了顺应新时期的发展形势,环境保护部门必须转变环境监察执法的理念,对自身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进行调整。
2.1 思想上的转变
传统环境监察执法以事后监督为主。然而,自然环境一旦受到损害,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所以,环境监察执法必须具有一定的超前性,最好能够在环境遭受损害之前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最大幅度降低甚至消除环境所收到的损害。所以,新时期的环境监察执法要以预防为主要手段,基层执法人员要加强对环境的监测力度,在排污企业和个人排放量有超标趋势时第一时间进行提醒,以防对环境产生更大的破坏。还有,要顺应中央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既要实行行政性执法,也要实行服务性执法[3]。基层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要利用专业知识去指导企业从源头上规避环境风险隐患,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地区的自然环境安全。
2.2 人员素质上的转变
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工作效果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新时期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必须加强执法人员队伍的建设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目前,我国有些地方的环保部门由于人员缺乏,没有按照严格的标准聘用执法人员,暴力执法、不规范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环保部门的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国环保部门要对这一现象进行改善,建立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机制和激励措施,促进全体执法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各地环保部门可以加强合作,展开执法比武、执法交流等活动,锻炼基层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
2.3 执法措施的转变
随着社会的发展,环境监察执法的工作范围也在逐渐扩大,强制性的环境监察执法措施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企业和个人的行为,监督效果极为有限,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所以,环境监察执法必须根据新时期的发展特点,制定新型的执法措施,从根本上转变企业的观念,树立起环境保护的意识。
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就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环境监察执法措施。这一制度要求在企业内部建立起负责环境保护的管理部门,由专业的环境监督员来控制企业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环境监督员必须熟知国家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为企业制定环境保护计划,搜集整理环境保护的相关资料,在企业内部普及环境保护的知识。
环境监察执法是我国政府实行环境保护的主要手段。为了在新时期内取得良好的环境保护效果,我国基层的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必须及时转变理念,服务性执法与行政性执法并重,实行新型的执法措施,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水平。
[1]王鹏,叶辰.新时期关于强化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能力的探索[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09:270.
[2]李爱年,刘翱.环境执法生态化:生态文明建设的执法机制创新[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6,03:80-88.
[3]史建峰.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的常见问题及其对策浅析[J].绿色科技,2013,08:247-248.
崔少华(1985—),男,汉族,江苏省盐城市人,学士学位,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