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勇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韶关512026)
韶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与对策探讨
陈学勇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韶关512026)
本文在对韶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存在问题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应对措施,希望能够改变韶关市当前农村环境治理工作方面的不足,改善当地农村自然生态环境。
韶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问题;对策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范围广泛,农业人口众多,农村环境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我国农民的生活质量,而且直接关系到我国环境的好坏。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加速,我国农村环境的污染问题也日益严峻和凸显,该现象严重违背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同时也不利于我国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1]。韶关市地处经济欠发达的粤北山区,其农村环境问题具有典型代表性,对韶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的分析,并对其提出相应的对策,对整个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顺利推进具有较为深远的意义。
1.1农村环保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多年来韶关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环境质量保持稳定,但韶关市地处经济欠发达的粤北山区,经济总量不大,各级财政的环保投入有限,并且很大一部分都偏向于城镇的环境治理,尽管近几年韶关市各市(县)政府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上投入的环保资金逐年增加,但韶关市农村面广点多,分配到具体乡村的资金十分有限,加上相对于珠三角地区而言,韶关市农村环境基础条件较差,所需环保资金缺口较大,韶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缓慢。
1.2群众干部环保意识不高
一些乡镇领导干部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认识程度不高,没有真正把农村环境整治提高到“坚持可持续性发展科学发展观”上来考虑问题[2],马虎应对的思想比较严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基础设施投入、农村环境污染源控制等尚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在经济发展面前,环境保护容易没有原则的让步。部分农民群众环保意识薄弱,认为周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可有可无,活动参与程度不高,工作不够积极主动。部分村民由于各方面原因,长期形成的生活方式和卫生习惯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差距较大,保护农村环境的意识还跟不上现代社会的发展步伐,对村中的“脏、乱、差”现象不闻不问,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热情不高,少数人在治理、多数人在污染的现象仍旧存在。
1.3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制度不健全
韶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以后,部分乡镇只注重基础建设而忽视过程管理,没有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措施。韶关市各乡镇各村均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上,但是由于宣传力度有限,缺少运营经费,管理制度难落实,治理成果难以巩固。乡镇饮用水源围网、标牌时有被蓄意破坏现象发生;生活垃圾处理方面虽然已购置足量的垃圾桶、垃圾箱,修建了足够的垃圾屋和垃圾池,仍有不少村民随意扔弃,垃圾未及时分类进入垃圾容器中,给村内环境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压力;韶关市部分村庄农户的污水处理设施由于设施缺乏监管考核制度,后续运营乏力。
2.1因地制宜、标本兼治、综合保护
韶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应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体现节水、节能、节地、节材的理念。在项目的实际推进过程中应以韶关市各市(县)、镇及行政村的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情况,以新村、卫生村、生态村、古村等基础条件较好的村庄为切入点,与建设、村民聚居点建设等相结合,优先保护农村居民的饮用水源,采用简便易行的整治方案,把有限的环保资金用于刀刃上,循序渐进,确保韶关市农村环境整治效果。对韶关市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农村环境,应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模式。
2.2工程措施、管理手段相结合
韶关市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在推进的过程中应以工程措施为基础,强化环境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障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环境设施的作用。以下将以突出的农村饮用水源、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工程为例做简单介绍。农村饮用水源应以预防为主,加快对韶关地区乡镇农村饮用水源的划分,并采取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设置标示牌和宣传牌,对已经污染的饮用水源采取必要的工程治理措施,并加强宣传,提高周边村民的环保意识,确保周边农村的饮用水源安全。
在韶关市农村地区进行污水治理的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少投资、低运行费用的人工湿地及氧化塘等低能耗工艺,充分利用乡镇原有的荒地、鱼塘等优势,就地取材,节约投资成本和运行费用。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技术的选择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有计划的建设,必要时候可以考虑分期分部实施。如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差,资金有限但有后续资金支持的情况下,可考虑在部分村庄优先完善污水收集管网、设置三级化粪池等初级处理构筑物和设施为主,待后续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再考虑配套人工湿地、氧化塘等后续处理措施,并在后续的管理过程中定期作监督检查,并纳入村干部的绩效考核制度。
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设施一次性投入不大,但其后期运营费用很大,为进一步巩固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工程的成果,需健全制度,解决设备及相关人员的运营费用问题。受益村庄也应投工投劳,并定期向每家每户收取一定的垃圾清理费用,用于该项目的日常运行维护,并通过争取中央、省、地方财政和社会各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也应积极发展各村的集体经济,产生长期效益,投入对垃圾清运体系的扶持,同时,可以通过外包方式把部分垃圾运输车承包给私人,私人负责平时垃圾的清运,闲暇时间可以自己操控经营,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以便该工程的长效运行,避免出现清运设备买齐,无人运营的现象出现,待经验技术成熟后,对相关技术经验进行推广普及。
2.3提高群众干部的环保意识和环保参与力度
韶关市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的过程中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一级带动一级,确保工作落实到位。(1)定期召开镇村干部环境整治工作总结部署会,及时总结前一段工作的成果,挖掘存在的不足,进一步统一村镇干部思想,增强村镇干部的工作责任感;(2)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宣传牌等形式强化环保宣传,使农村环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3)建立对当地卫生村和生态村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先进村庄的奖励机制,以奖代罚,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4)定期组织乡镇干部、村民参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自己动手美化自家生活环境,提高乡镇干部、村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力度。(5)在当地的中小学开设环境保护教育课程和环保实践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环境保护意识的培养。
2.4明确职责、督促检查,列入考评
为了完善责任机制,落实各相关职能单位职责,韶关市在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过程用应明确工作任务,建立健全监管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充分听取村民意见,尊重村民意愿,避免生搬硬套和形象工程的建设,要将村民的满意度作为项目设置和建设的一项重要原则,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成立督察小组,不定期对各镇(街)进行督促检查,将情况向全县通报。要求各镇(街)要建立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对媒体暴光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工作任务完成好的以予奖励。各市(县)委、市(县)政府把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纳入镇(街)党政班子的年度考核。
加强农村环境治理,既是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当前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更是改善农村居民生活和提高农业生产的需要[3]。韶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有序实施,必然会使整治区农村环境明显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对推进整个广东省的农村环境综合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1]魏岩岩,铁志收.分析农村环境治理现状、主要问题及对策[J].城市建筑,2013(8):238-238.
[2]谷红伟.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难点及对策探讨[J].环境与生活, 2014(12):8-9.
[3]林翔.浅谈中国农村环境现状及综合整治对策[J].环境与生活, 2014,14:29-29.
陈学勇(1982—),汉族,广东韶关人,硕士,工程师,主要从事水污染与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土壤修复等环保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