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莹莹
(黄淮学院人事处,河南 驻马店 463000)
地方高校“不在编人员”,是指存在于高校事业编制以外的聘任制人员,地方高校不在编人员总体分为三大类: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由于“不在编人员”身份各异、学历职称层次不一、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一、工作稳定性较差等诸多特点,因此,学校对他们的管理就成了临时、被动的管理。
目前,“不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材料的管理现状主要是:一是管理不规范。“不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没有纳入学校的正常人事档案管理,一般是由学校的劳资部门代管,更未按照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规范整理。二是档案材料不齐全。这类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仅是身份证、职称证,以及来学校后招工录用情况、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资料等,而来校前的档案一般仍留在原单位或在人才交流中心,因其属于临时人员基本无档案材料。三是没有形成按人建档。这类人员的档案材料仅是简单存放,没有按照人事档案每人一档,仅仅是将材料分类存放,如:工资表一类、招工表一类、劳动合同一类等等。四是“不在编人员”存在“弃档”的情况。由于不在编人员在与学校合同到期后,人事档案资料仍然留在学校,个人一般不调转。甚至遇到诸如社保补缴、工龄连续、失业救济、养老退休等实际问题本人也不会来找回,形成所谓的“弃档材料”“死档材料”[1]40。
新形势下,如何通过规范管理“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以保障这类人员的切身利益,充分降低学校的用工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学校各项事业顺利发展,已成为地方高校人力资源管理的新课题。“不在编人员”作为学校事业编制的有益补充,工作在不同的岗位,也为学校的发展作出了贡献,特别是发展较快的地方高校,“不在编人员”队伍正逐步壮大。一方面,“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的缺失,会直接导致他们在办理工资、退休、医疗、工伤、养老保险等事宜时,无法提供有效的依据,使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另一方面,这类人员人事档案的缺失,会导致非常严重的后果,如有些地方高校作为“被告”被告上法庭,也有的会因此背上沉重的经济负担。规范管理“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工作, 不仅可以为学校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对“不在编人员”考察了解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和依据,更能为地方高校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人事纠纷,有利于地方高校健康快速发展。
(一)出台关于“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地方高校可以根据现行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分类目录》,参照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办法,结合“不在编人员”的实际情况,将这类人员的人事档案收集范围、整理方法、存放档案的库房地址、专业的管理人员及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等都加以明确,对这些“不在编人员”,要建立相应的人事档案,并以“人”为单位进行归档,严格制定材料的归档范围,并由学校人事处统一规范管理[3]71。
(二)“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的构建要方便实际应用。
这类人员人事档案的构建,要突出他们的岗位特点,不仅仅局限于普通人事档案材料,设计的人事档案的类目,要能真实反映“不在编人员”的个性信息,真正发挥人事档案的价值。并且,人事档案中要增加有个人参保、享受福利待遇等项目,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劳资纠纷等问题,做到有据可查。
(三)“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要个人和部门相互配合。
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离不开个人、用工部门和人事档案部门的配合,定期对“不在编人员”在具体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材料进行收集,及时追补和不断补充新的材料。人事档案部门要对个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甄别,提交的复印件必须对照原件,确认无误,并标明与原件相符字样,才可入档。用工部门提供的录用审批表、拟安排岗位工种情况表、劳动合同书等资料,也要是有盖章负责人签字等材料才能入档。
(四)“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实现信息化管理。
“不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的管理要实现信息化。采用合适的人事档案管理软件,设立具有针对性、完善的电子目录,在收集纸质文档的同时注重电子文档的收集,逐步实行信息化管理,最终使这类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也纳入地方高校办公自动化系统中。从而使相关部门的利用在符合相关手续的前提下更简便,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学校管理工作效率,也体现了这类人员档案的价值。
(五)“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实行动态化管理。
“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应随着招录、聘用而构建,随着辞职、辞退而调转。地方高校在进行“不在编人员”档案管理时,一定要动态化地随劳动合同的续约或终止及时地确立人事档案归属,以避免出现劳动用工管理的问题。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是“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合理构建的前提。
依法治档是一切档案工作的前提,以《档案法》为基础,建立健全严密的切实可行的“不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归档、收集、整理等各环节的管理,使“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管理走上规范化、制度化。
(二)领导重视是完成“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合理构建的必要支撑。
领导重视是构建“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工作的前提条件。学校领导要将“不在编人员”档案管理工作提到议事日程,对该项工作要给予重视和支持,并将其纳入整个人事档案工作计划之中。学校应配备足额的高素质档案管理人员、提供必要的“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用房、配套设备、管理软件、经费等。
(三)高素质的档案管理人员是构建“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质量的保证。
档案管理人员不仅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熟悉关于党和国家在档案工作方面的方针和政策,还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要熟悉学校“不在编人员”用工及岗位分布情况,这样才能在工作中打破常规,创新工作,使“不在编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合理。
总之,在地方高校“不在编人员”人事档案构建中,一定要打破传统的档案管理误区,本着有利于促进地方高校人事制度的改革,有利于提高人事管理的专业化水平的宗旨, 主动承担新劳动合同法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对“不在编人员”档案材料采用科学规范的收集整理。在此基础上,对“不在编人员”档案进行合理开发利用,为地方高校提升管理水平、完善人力资源的配置、减少和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起到积极的作用。
[1]黄斌.论聘用制环境下地方高校人事档案管理的完善[J].兰台世界,2010(14).
[2]叶丽宝.健全地方高校临时工档案管理促进档案服务民生[J].办公室业务,2011(12).
[3]李岳红.浅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J].法制与社会,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