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 强化保障全面夯实水利改革发展财务支撑
——访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叶建春
2016年,在水利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水利财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水利中心任务,以深化改革为主线,以保障投入为核心,以严格监管为依托,努力推动水利财务工作取得新进展,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水利基础提供了有力支撑。近日,本刊记者专访了水利部财务司司长叶建春。
中国水利:请您谈谈2016年水利财务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叶建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形势,水利财务部门以深化改革为主线,多措并举保障水利投入规模,不断完善水利财务管理制度,严把资金资产安全高效关口,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第一,水利财务重点领域改革取得重要突破。一是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目标任务,落实了改革责任,成为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顶层设计。二是推动中国水权交易所挂牌运营。报请国务院同意水权交易所冠名“中国”字样。协调北京市政府同意批复设立中国水权交易所并于2016年6月28日开业运营。指导中国水权交易所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依法依规运营。会同水权交易监管办公室成员单位加强水权交易监管,制定《水利部水权交易监管办公室工作规则》和 《2017年水利部水权交易监管办公室工作要点》,着力规范水权交易行为。三是配合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暂行办法》和《关于河北省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等有关问题的批复》,自2016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实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改革后水资源税收入明显增长。四是编制水利财政资金滚动规划。编制《水利发展资金2017—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预算建议方案》及2017—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规划建议。五是协调推动农村饮水安全税收优惠政策延期。2016年1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出台了《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促进了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
第二,金融支持水利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协调金融机构加大支持水利建设力度。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三大银行贷款已经成为水利建设资金的重要来源渠道,截至2016年10月,3家银行大口径水利贷款余额10228亿元,发放3231亿元。二是落实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政策。2016年1月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印发 《关于用好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支持水利建设的通知》,建立抵押补充贷款项目库,抵押补充贷款资金来源更加稳定,使用范围涵盖各类水利项目,期限最长可达30年,利率较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低15%以上,办理快捷。1—10月,农发行累计发放水利PSL资金605亿元,涉及612个项目。
第三,水利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规范。一是全力协调落实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面对财政收入增速下滑的严峻形势,2016年积极协调财政部落实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599.97亿元,用于支持高效节水灌溉、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中小河流治理、小水库建设、引调提水工程、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二是加快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国务院部署,推进中央财政水利专项资金整合,财政部、水利部联合印发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三是配合财政部推进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指导河北省编制2016年度压采方案,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完成对河北省2015年度压采工作的考核。
第四,水利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重新组织制订了各二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深入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执行监控。首次向全社会公开了水利部试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财政部对中央160多个部门2015—2016年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评比中,水利部均获得一等奖。二是完善预算项目定额体系。督促完善《水政执法监督业务经费定额标准》和《水文测报业务经费定额标准》,启动水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定额修订的前期调研。三是积极争取水利中心工作经费。协调财政部安排中央直属工程划界等重点工作的新增经费需求。
第五,水利资金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一是继续完善落实预算管理“三项机制”。组织修订《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范和完善预算项目储备管理,优化储备流程。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动态监控,全面推进财务信息系统运行。二是全力做好审计配合工作。认真配合2015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以及决算(草案)审计工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和验收。推进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从集中清理转入常态化。组织开展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终验、公益性行业科研财务审计和验收、中央级科学事业单位修缮购置专项项目验收,以及 《全国抗旱规划实施方案(2014—2016)》实施情况中期评估、部属基层单位基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检查工作。按照财政部要求布置开展水利行业财政存量资金清查,对江西、河南、湖北等多个省份水利建设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完成2015度部门决算编报、批复和公开,连续12年荣获财政部考评一等奖。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根据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等有关文件,进一步完善水利资金管理制度。
第六,水利资产管理全面加强。一是落实水利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颁布《水利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SL731—2015);建立完善企业经营业绩评价考核机制,有序实施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促进国有资本经营良性运营;督促事业单位落实投资企业监督管理意见。二是开展水利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全面摸清了水利部机关及349个具备独立核算的部属各级事业单位家底,建立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为资产动态管理打好基础。三是组织完成了水利部中央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首次编报工作。四是开展政府资产统计报表编制试点工作,研究探索公共基础设施、水资源资产财务统计工作。
第七,对口帮扶脱贫攻坚有力有效。一是扎实推进对口帮扶工作。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加大对水利部定点帮扶重庆4县的融资支持力度,2016年以来,两家银行共发放水利项目贷款6.3亿元。牵头制定《水利部对口帮扶重庆市武隆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实施对口帮扶“八大工程”。二是做好贫困地区涉农资金整合工作。2016年6月,水利部印发通知,对各级水利部门落实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三是落实开发性金融支持水利扶贫政策。2016年2月,与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水利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和开发银行切实落实支持水利扶贫开发各项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水利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促进作用。
中国水利: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出台后,在推动改革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目前进展如何?
叶建春:一是建立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密切沟通,协同指导地方推进改革。水利部内部明确牵头司局和有关配合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形成推进改革合力。二是督促做好改革政策贯彻落实。2016年5月,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细化任务举措,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三是组织做好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在《中国水利报》和水利部门户网站发布改革政策解读文章。加强对地方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业务培训,同时积极参加地方水利部门组织的培训班并讲解改革要求,指导支持地方开展工作。四是组织做好改革信息报送。2016年10月,印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跟踪地方改革进展。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年底前将改革进展情况上报国务院。五是督促地方加快推进改革。2016年11月,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关于抓紧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通报各地改革进展情况,督促加快改革步伐。
总体看,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有序推进。河北、山西、内蒙古等18个省(直辖市)以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印发了实施意见或实施方案,其余省份已将实施方案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待批。大部分省份编制完成2016年度实施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工作,但也有些地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展相对缓慢。下一步,水利部将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继续加大指导力度,适时采取督导检查等方式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缓慢的省份进行督导,确保改革扎实有序推进。
中国水利:请您谈谈2017年水利财务的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叶建春:2017年是水利改革发展攻坚进程中的关键一年,水利财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践行新时期水利工作方针,按照部党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资金保障,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水利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水利基础提供强有力的财务支撑。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强化水利改革发展资金保障。积极协调财政部加大对部门预算重大项目支持力度,保障水利中心工作经费需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增量资金,加大灾后薄弱环节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协调金融机构落实支持水利政策,加大信贷投放力度,满足加快水利建设融资需求。完善财政资金、社会资本、金融信贷等多渠道增加水利投入的格局。
二是深入推进水利财务重点领域改革。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要求,联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如期实现改革目标。配合财政部在总结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协调财政部完善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优惠政策。积极培育水市场,规范水权交易平台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水权交易所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水资源市场化配置水平。
三是不断健全水利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完善预算管理制度,配合财政部做好中央本级部门预算管理制度修订的相关基础工作,在此基础上完善水利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修订完善《水利部预算执行考核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项目储备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暂行办法》,开展办法的宣贯工作。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出台《水利部关于推进水利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水利部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理顺绩效评价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水利预算绩效目标和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研究水资源资产管理制度。
四是严格抓好水利资金资产安全监管。抓好预算管理“三项机制”落实,优化项目储备管理,严格预算执行。强化事中监控,做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加大财务检查力度,做好配合审计工作,按照权限开展项目验收。进一步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夯实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做好2016年部门决算编审和公开。结合资产清查完善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
本刊记者 安天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