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 陆 兵
肩负新使命 再创新辉煌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水利保障
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 陆 兵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近几年,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黑龙江水利投资持续大幅度增长,水利建设突飞猛进,水利改革全面深化,建成了一大批龙江人民多年梦寐以求、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水利工程。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黑龙江省水利厅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发表的两次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水利部的决策部署,“扬长避短、扬长克短、扬长补短”,既在发挥“长”上做文章,又在解决“短”上下功夫,有的放矢地把“长”扬好,把“短”避好、克好、补好。集中力量建设了一批补短板、增后劲,强基础、利长远,促发展、惠民生的水利工程,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建设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全面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继续将水利工程作为全省“一号工程”强力推进,列入市(地)党政领导班子和省管干部考核内容,保证了全省水利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2016年全省分解下达中央水利投资计划150.9亿元,居全国第一,目前已完成146亿元,完成率96.7%,已经超额完成国家要求的建设任务。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落实中央水利投资计划120.8亿元,占全国重大水利工程投资计划的1/8左右,居全国第一,目前已完成119亿元,完成率98.5%。2016年建设的10项重大水利工程已取得突破性进展。三江治理工程堤防2929km、建筑物416座基本建成,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引水骨干和灌区骨干工程基本完成,穆棱市奋斗水库、绥棱县阁山水库和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项目建设步伐加快。
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落实中央水利投资计划30.1亿元,目前已完成26.9亿元,完成率89.5%。开工建设25个主要支流单项工程、39个中小河流治理工程;2座病险水库、2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5处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实施松花江干流沿岸11处灌区建设;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96万亩(1亩=1/15hm2,下同);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630万亩;续建2个小水电代燃料和1个电气化项目建设,实施10个电站增效扩容改造等共13类项目。
此外累加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农村饮水安全等地方自筹资金和鸡西七台河市供水等非水利部门实施的水利项目,目前全省完成水利建设项目资金共计197.4亿元。
三江连通工程规划审查意见已印发,关门嘴子水库、锦西灌区工程可研审查意见已报国家发改委,林海水库工程可研已上报水利部。《黑龙江省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已上报省发改委,《黑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 (2015—2030)》省政府已批复,《黑龙江省“十三五”水资源保护专项规划》省发改委已审查。
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影响,2016年黑龙江省凌汛、夏伏旱、台风影响及乌苏里江洪水交替发生。面对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黑龙江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王宪魁书记 “六个加强”的批示,按照陆昊省长“六个到位”的工作要求,提前安排部署,层层分解任务,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一是确保凌汛期主要江河顺利开江。在黑龙江易发生冰坝卡塞的6处江段23个作业区实施主动防凌破冰,调度大顶子山航电枢纽和莲花电站控制泄流,确保了全省主要江河全部顺利开江。二是主汛期做好防大汛、抗大洪准备。全年发布山洪灾害预警19次,安全转移人员2234人。汛期抽调162人成立防汛工作机构,派出34个组开展了2次大规模的防汛备汛检查和防洪风险隐患排查;抽调77名技术骨干集中1个多月,完成了松嫩黑干工程防洪能力评价图等20多项成果,各地修订各类防汛预案5184个。落实省级物资储备资金2000万元,各地投入物资储备资金4371万元,全省防汛物资储备总值达到4.1亿元。落实241名省级防汛专家和各级专群结合抢险队伍近40万人。9月初,乌苏里江发生了1951年有水文记录以来历史最大洪水,确保无一人伤亡,全省累计投入2.3亿元开展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等工作,减少淹没耕地57万亩,减少受灾人口5.42万人,减灾效益达4.17亿元。三是有效缓解西南部旱情。8月初,针对黑龙江省西南部地区的严重旱情,全省投入抗旱资金5.3亿元,新打各类抗旱水源井8028眼,各类抗旱设施设备浇灌面积2815万亩次,保证了农作物用水需求,把旱灾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全省考核范围内实际用水量318.57亿m3,比年度控制目标少用水34.43亿m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68.9%(2010年可比价);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90,比控制目标高0.012;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40.5%,比年度控制目标高出2.5个百分点,全省考核成绩比2015年有明显提升。大力开展农业节水,完成水稻节水控制灌溉技术推广面积200万亩。哈尔滨、鹤岗、牡丹江市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评估工作稳步推进,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任务全面落实,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和水权确权试点持续开展。
进一步加大对全省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持力度,《全省“十三五”水利扶贫专项规划》基本编制完成,黑龙江水利厅与省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全力推进水利扶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全年已下达水利投资计划48.04亿元用于贫困地区饮水安全、重大项目、农田水利、防洪减灾、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建设,加大了对口包扶贫困县的帮扶力度,改善了贫困地区居民生产生活条件。2016年,黑龙江水利厅为对口包扶的同江市落实水利建设投资3422万元,选派了优秀干部任驻村第一书记。
开展了全省水利系统权力清单标准目录制定,省级保留71项、市级77项、县级76项。在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完成了黑龙江水利厅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全厅做出的230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信用黑龙江”网站公布。黑龙江水利厅与省农发行组建了PSL省级水利建设项目库,拟申请贷款额度22.79亿元;申请农发行过桥贷款10.57亿元;利用农发重点建设基金解决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建设资金7亿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共有16处大中型灌区完成农业综合水价改革。修订了黑龙江省“互联网+农业”水利行动计划;依安、克山、五常、庆安等4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建设成果显著。全省77个灌区开展了用水户参与管理试点工作,成立用水者协会394个、水利合作社59个。
全省250项工程、654个标段水利项目进行了招标备案,交易金额35.27亿元。启用了“黑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800余家各类企业信用信息。水库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河道管理工作力度明显加大,各级投入资金2652.6万元,清除违法围堤520.66km,清理各类障碍物450处。强化水利风景区管理,新增省级水利风景区5家,全省国家级水利风景区达29家,省级水利风景区达24家。
《黑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和《黑龙江省防洪条例》作为预备项目列入省政府2016年立法计划;《黑龙江省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黑龙江省节水条例》《黑龙江省地下水管理办法》立法工作积极推进,对现行有效的8部涉水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和修改。规范性文件管理明显加强,保留规范性文件44件,修改2件、废止5件,2016年黑龙江水利厅新制定3件,全部及时上报备案和印发。
厅党组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突出抓好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召开30余次党组会议,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总书记两次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等精神。“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扎实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认真开展专题党课、集中学习研讨、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厅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支部学理论、谈体会活动。群众在“行风热线”反映的79个问题全部得到解决,群众满意率100%。纪念建党95周年先优表彰活动、精神文明建设持续开展,厅机关和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处、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省水利设计院、绥化市水务局等单位通过了水利部文明办复查。
2016年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水利部对黑龙江省水利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黑龙江省项目报审、批复和资金下达等方面一路绿灯,水利部部长陈雷等部领导同志多次听取黑龙江省汇报。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水利建设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号工程”重点推进,王宪魁书记多次深入水利建设现场检查调研,亲自推动解决水利重大问题,陆昊省长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三江连通工程、全省水利建设和防汛准备等工作,黄建盛副书记、吕维峰副省长多次听取水利建设、防汛情况汇报,经常亲临一线指导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实际问题。得益于省水利厅党组坚持超前部署高效落实。2016年年初以来,省厅召开各种会议50余次,针对2016年涉及水利工作重点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做到“前期工作早谋划、审查审批快,投资计划早申报、计划下达快,工程开工早准备、建设进度快”。在全年工作中坚持统筹兼顾,坚持防汛和水利建设相结合、保质量与保安全相结合。
201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全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和国家确定的水利重点项目,全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行河长制,统筹推进各项水利工作。筑牢粮食安全压舱石,当好现代农业排头兵,为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
责任编辑 杨 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