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街区保护的若干思考——以甘肃省天水市的情况分析为基础

2016-02-04 18:24骆爱喜
中国民族博览 2016年12期
关键词:文化名城名城天水市

骆爱喜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 天水 741018)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街区保护的若干思考——以甘肃省天水市的情况分析为基础

骆爱喜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 天水 741018)

历史文化街区是一个城市的魂与脉,是区别于其它城市的特色所在。实施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对提升城市历史文化名城品位、加快特色文化城市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调研分析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天水在文化街区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从提高认识、发挥政府保护主导作用、健全管理体制、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等方面的发展思路。

文化街区保护;保护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分析

历史文化街区是城市发展历程的真实再现,是城市自身特性的集中体现。历史文化街区的形成代表了这一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与文化特征,是人民群众物质与文化生活最为集中的体现,因此在城市发展历程研究以及我国民俗研究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保护历史街区就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获得源源不断的发展动力,就需要从自身发展历史中汲取养分,保持自身历史的延续性,对文物古迹以及历史地段等古迹进行充分挖掘与保护。因此,在进行文物建筑的系统性保护工作之外,还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对一些历史街区进行必要的维护,延续城镇历史发展的延续性。1986年我国正式提出历史街区的保护,2011年《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开始实施,至此保护文物古迹、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分层次的保护体系初步形成。

天水因“天河注水”的传说而得名,有着2700年的建城史,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境内保存有中国西北地区现存规模较大和保存较好的明清时期居民院落群,有着鲜明的地域历史文化特色。古城之中存在着一些历史街区、街道以及建筑物,这些历史文化建筑物真实地记录着城市区域发展的历史与地域文化特色,通过对历史文化街道的保护,能够将城市中的文化信息进行科学全面的保留,从而促进城市的健康快速发展。市内西关古城片区内古巷道纵横,古民居众多,历史文化特色浓郁,分布于这些院落中的历史建筑(古民居)涵盖了丰富的历史信息与民族文化内涵,体现了城市文化的核心。历史文化名城中的文化街区通过街道布局、建筑物形式、建筑特色等具体文物内容,将城市发展的历程完整地体现出来,城市自身的文化特性所承载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是文化名城核心的内容,它记载着城市发展的过程,体现着城市原有生活的特色,特别是育生巷、三星巷、澄源巷、自治巷和忠义巷至今仍基本保持着明清时代的格局和风貌,民居布局兼备了北方院落和江南园林的风格,有着很高的历史人文价值,是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实施好天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项目,对提升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品位、加快特色文化城市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天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基本情况

以1994年天水市被命名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标志,进入有效保护阶段。近年来,天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先后组织编制了《天水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天水古城西关片区综合保护与复兴规划》。同时,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平台,将天水古城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天水历史文化的传承创新相结合,突出主题和功能定位,充分挖掘历史文化名城资源,在保护中传承、在传承中发展。

时至今日,天水古城区仅遗存下了伏羲城、西关城2个古城区,其内保存了三星巷、育生巷、枣园巷、澄源巷、大小巷道、自由路、自治巷等7个历史文化街区,天水历史建筑、古民居也主要分布在这7条历史街区和士言巷、石家巷等处,总占地面积16公顷。现存较好的有胡氏民居、张庆鳞宅院、哈锐故居等143处古民居院落,其中:市名城委第一批挂牌保护院落42处(包括: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点)9处)、核心保护区院落101处,从建筑年代看,明代35处、明清65处、明至民国1处、清代39处、明清民国2处、民国1处。

二、天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名城保护各层次规划相对滞后,急需尽快修编

天水市名城保护各层级规划编制早,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定过于笼统、表述模糊,有些规定与国务院2008年4月22日颁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要求有一定差距,迫切需要对天水名城保护的各层级规划组织修编。

(二)历史街区的人居环境相对简陋,生活条件较差,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问题

从天水市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实际情况来看,其古建筑当中大多为土木结构,在长久的历史发展之中,虽然其能够体现历史发展情况,但从建筑结构的稳定性来看,其安全性存在着较为严峻的问题。例如天水历史文化街区中的一些古民居院落的地势较为低洼,在降水量较多的情况下,容易发生院落垮塌与淹没的情况;由于古民居居民大多为社会弱势群体,其经济能力有限,在大多数情况无法承受院落改造的经济压力,无法体会出供暖、供电以及有线电视等现代化的生活设施,提升自身的生活质量与水平。

(三)管理责任没有得到落实,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天水市历史古城区在管理上实行的是“市区共管、以区为主、多部门参与”的体制,保护责任难以落实,使得历史文化街区的古建筑存在乱拆乱建的情况,造成历史文化街区文化传承的断裂。非法建设非法拆除历史建筑行为时有发生,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张庆麟宅院、哈锐宅院及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冯国瑞宅院已被违法建筑围困。这些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历史街区风貌,而且为今后市区政府有效落实《天水古城保护规划》造成了严重障碍和沉重的经济负担。

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提示,血清25-(OH)D3降低,NLR、CK-MB、cTnI水平升高是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并发恶性心律失常的独立危险因素。在今后的临床工作中应注意检查急性心肌梗死患者血清25-(OH)D3、NLR、CK-MB、cTnI等指标水平,以便及时识别并发恶性心律失常的风险,及时处理以改善患者的预后。

(四)历史建筑保护难度大,需要资金投入巨大

由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房屋产权复杂,其居民一般为贫困户,人口较为集中,建筑物密度较大,使得历史建筑保护过程中,对原住民的搬迁疏散工作难度较大,成本投入较高。在市政府提出优惠政策的情况下,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到古建筑院落的保护工作中,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资金的参与程度不高,难以真正满足实际的保护需求,提升历史街区的保护质量与效率。

三、加强天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对策建议

(一)要不断提升对天水历史文化街区保护重要性的认识

文化遗产不应该是城市发展的绊脚石。当把它当成是城市发展的负担时,它就只能蓬头垢面地呆在角落里,而把它当成是城市发展的不竭动力与文化资源时,它就立刻站起来,光照四方。诚然,过去由于历史的客观原因,我们的确将最具天水古城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和明清甚至元代遗存的历史建筑珍品拆除,在天水城市建设发展史上留下了无法挽回的遗憾!现存的143处古民居院落就显得更加弥足珍贵。它们不是“塌房烂院”,不是城市发展的负担,而是亟待抢救发掘的文化资源。如再不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和保护措施,及时解决其所面临的矛盾,按目前的状况发展下去,用不了几年,天水西关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将在自然倾蚀和人为破坏下,这些珍贵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遗存将面临灭失的危险,直接危及到天水作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市区政府、社会各界应从建设特色文化大市的高度出发,以对国家、对历史、对现实、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抢救性保护作为全市城市建设和名城保护的首要任务,必须坚持对天水名城整体保护和重点保护相结合,在保护古城风貌、组织肌理的基础上进行古城区综合整治,切实加强城市历史文化软环境的保护,增强对保护天水古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面对天水市处于濒危之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民居,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作为重点,采取严格措施,严防死守,加以保护。

(二)充分发挥政府在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中的主导作用

健全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能。如何深入探索研究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保护的更为有效的方法,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同时,使历史文化街区的传统风貌得到延续和完整保护,是全国各名城共同面对的一个难题和挑战。多年来我国名城保护的重要经验是,必须始终坚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确保名城保护规划目标的有效实现;深刻教训是,在名城保护中要慎重引入开发商参与,凡被开发商左右的名城保护没有成功的。因此,我们要充分发挥政府在历史文化街区中的主导地位,积极适度引进民间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现保护利用工作的持续良性发展。要组建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天水古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古民居的日常监管保护,保持和延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切实维护古城区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在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违法建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条例》进行查处;对擅自拆除历史建筑的,由市政府重新委托城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据《条例》进行查处。

(三)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历史街区保护的关系

对历史街区的保护,要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设立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区、风貌协调区,倡导有机更新,切忌整体拆迁重建,防止新建建筑和街道的尺度风格与保护区的严重对立冲突,割断历史文脉的延续和城区的联系,促进地方传统文化活动的开展。保护区城内的各种修建活动应须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其建筑内容、形式与古城总体风貌相协调,不能影响历史街区的传统格局和风貌。以历史文化街区为主街,把保护政策作为历史街区空间主体的核心政策,尊重原有历史街区的使用功能,注意改善街区的环境和景观。坚持“保用并举”的原则,保留适当的区内结构,实现历史主街区的可持续发展。提倡“政府主导,居民参与,企业运作,渐进改善”的原则,动员居民用自己的力量在政府的帮助下改善环境,改善居住条件。

(四)修编名城保护各层级规划,加快名城保护项目建设步伐

根据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对名城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名城保护实际,由市政府规划部门负责委托高资质、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经验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在开展《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研究》基础上,对已经实施的有关名城保护规划进行评估,提出修编专题报告,逐步对《天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天水古城西关片控制性详细规划》《天水伏羲城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同时组织编制《天水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根据《天水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处于濒危亟需进行抢救性修缮保护的迫切要求,应尽快启动组织实施《天水西关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抢救性修缮保护工程》项目。主要对古城区的历史建筑全面进行抢救性修缮保护,对住宅区别对待,符合名城保护规划要求的保留、风貌不协调的改造、违法建筑拆除,对分散在其它区域,不具备保护环境的历史建筑迁入历史文化街区集中保护。

(五)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实施抢救性保护

一是市区文化部门要加强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的管理与保护。做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抢救性修缮保护工作,根据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原则,由市区文化文物主管部门负责提出修缮保护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争取省市投资、落实有关开发商投资,尽快实施保护性修缮工程。二是将天水历史文化街区抢救性保护工程列入《天水“十三五”城市建设重点项目计划》。在经费问题上,市区财政每年应拨专款作为基金统一使用,滚动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对天水市历史文化街区古民居改造保护工程的投入或争取亚行贷款;将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廉租房建设补助等专项资金,进行整合,集中统一用于西关城、伏羲城频危历史建筑的抢救性保护。恢复历史建筑院落本来的传统风貌,将已经建设到位的供暖、供水排水、供电、有线电视、电信等满足现代生活需要的基础配套设施引院入室,彻底改善历史建筑院落的人居环境;在使用性质上以居住、民风民俗展示、旅游服务为主,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的安静宜人的居住氛围。

(六)加强宣传,塑造良好的保护氛围

文化遗产保护也不是各级政府和文物工作者的专利,而是广大民众的共同事业,每个人都有保护文化遗产的权利与义务。广大民众的支持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如果民众不珍惜、不保护、不传承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将无法挽回地快速走向消亡。要充分利用《天水日报》《天水晚报》、天水电视台、天水在线等媒体大力宣传名城保护法规、名城保护规划、名城资源及全市名城保护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宣传,塑造全市人民住在名城、热爱名城、保护名城的意识,自觉抵制随意拆除历史建筑、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名城保护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1]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Z].2011.

[2]天水市人民政府.天水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Z].2012.

[3]天水市人民政府.天水古城西关片区综合保护与复兴规划[Z].2013.

F299

A

骆爱喜(1968-),男,汉族,甘肃武山人,中共天水市委党校工商与公共管理教研室副教授,研究方向:管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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