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400余党员干部向纪委“自首”
日前,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指出,去年,全国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0万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54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
《报告》提出了2016年的7项重点工作任务。其中透露,今年要继续完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法规制度。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建立覆盖国家机关和公务人员的国家监察体系,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报告还提出,今年将研究制定省区市纪委向中央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的办法,对重大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就是渎职,都要追究责任。
《报告》要求,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参加聚会的要找本人谈话,令其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对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要深挖细查、决不放过。要密切注意不正之风的新动向、新表现,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越往后执纪越严。
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
《报告》指出,执纪审查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对私存线索、以案谋私、跑风漏气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加大抽查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保障审查对象人身安全的责任落实到岗,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
(《京华时报》201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