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安·何吉海
[摘 要]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国家领导人积极应对民族关系问题,及时从本国实情着眼,通过深刻分析国内民族问题现状,以坚持民族团结和政局稳定为基础,制定了全面系统的民族政策。本文运用相关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理论和方法,对独立后哈萨克斯坦制定的民族政策内容进行了梳理,并对其政策进行了评价和思考,主要目的在于通过研究独立后哈萨克斯坦的民族政策,为促进两国间的睦邻友好相处提供相应思考。
[关键词]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背景;原则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 — 0057 — 02
引言
1991年前苏联发生“8.19事件”后,哈萨克斯坦于12月1日正式宣布独立。这个新生的多民族国家屹然矗立在世界的政治舞台。哈国独立初期,刚刚经历过政治上疾风劲雨的洗礼后,如何维持新生国家的政局持续稳定,如何解决复杂的民族关系并使其凝聚团结在哈国蓝旗下,是摆在哈萨克斯坦人面前的一大挑战。及时制定出适合本国实际更能笼络各民族人心的民族政策,不仅是独立后哈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也是哈国全社会各界人士普遍关注的重点,同时也是值得我们密切关注和深入研究的课题。
一、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制定民族政策的背景
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虽然在大体政局上逐渐趋向稳定,但拥有130多个民族成分的多元复杂的国情,滋生了众多大大小小的矛盾和问题,其中民族问题尤为突出。首先,作为一个刚成立的多民族国家,其公民掌握使用的语言文字不统一,各个民族有不同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对新国家的国家认同感薄弱;其次,作为国家命名民族的哈萨克族在人口数量、政治、经济等方面的主体性明显败于斯拉夫民族,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哈萨克族作为主体民族的主人翁意识苏醒,长期受压迫的挫败感促使哈萨克人迫不及待的想翻身为主人,渐渐的在各领域的哈萨克人中滋生了一种主宰国家和其他民族事务的霸主情绪,这种情绪的滋生和蔓延不仅影响到哈萨克人同非主体民族的关系,更诱发了各类民族分离主义思潮和活动。具体做法上哈萨克族的民族精英们以主体民族的地位和身份提出“主体民族化”的主张,旨在翻新前苏联时期俄罗斯文化主宰的社会局面,重塑哈萨克族在新生共和国的历史归属感,唤起哈萨克族被封存已久的历史记忆和文化传统,重启哈萨克族的语言文字在国家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净化和提倡更为传统悠久的哈萨克民族的风俗习惯;再次,前苏联时期,俄罗斯族主宰着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在生产生活中已渗透了浓郁的俄罗斯文化,使俄语在全国上下大范围的普及,促使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了俄语主外和哈萨克语主内的双语现象。之后哈国领导人在宪法中明确了独立后哈萨克语对哈萨克斯坦发展的重要性,使之升级为国语,而俄语则只是族际交流语言,坚定了对待国语的态度,并实施了对公职人员的哈萨克语掌握程度的考核,这就引发了以俄语为母语的俄罗斯人及只掌握俄语的其他民族无法参与高层政治工作,甚至很多人失去原有的工作,成为无业游民,很多俄罗斯人无法接受主体民族的身份被取代,对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公民地位下降有强烈的挫败感,引发大批一波又一波的移民潮,出于自身条件限制无法移民的俄罗斯人像哈方政府要求具有双重国籍;复杂的民族关系不仅是哈萨克族和俄罗斯族之间的矛盾还表现在中亚各世居民族之间。
二、制定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
基于哈萨克斯坦独立初期的社会背景,国家领导人立足本国国情确立了缓解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的指导思想: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维护国内政局稳定,各民族秉持统一的公民文化认同,和谐相处,互利发展,增强公民凝聚力,积极借鉴国内外经验教训,制定出符合国情持续发展的民族政策。
(一)坚持民族团结和政治稳定是基础
对于刚刚独立的哈萨克斯坦来说,保持国内的稳定是当务之急,而摆在国家面前最大的挑战是多民族人民的团结,因为各民族的和谐相处意味着国家政局的稳定和持续发展。纳扎尔巴耶夫总统在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成立五周年大会上提出,将民族团结和政治稳定作为社会发展的第一模式,还提出每两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和睦大会。并指出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各项政策均离不开民族关系原则,并提醒各级执法部门要想增强各民族间的凝聚力就应在政治领域内为其创造便利,绝不允许偏袒任何一方欺压另一方,要从严处理挑拨离间制造民族事端、破坏民族关系的行为。
(二)形成公民统一文化认同是重点
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取决于制定什么样的民族政策。1992年的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第一部宪法中提出:“作为一个国家体系的哈萨克斯坦是自决的哈萨克民族国家,她保证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权利。”这种认为国家的基础是哈萨克民族的自决权的法律引发了众多民族论战,给予哈萨克主体民族更多的特殊权利使国内民族关系呈现出民族关系紧张化趋势。《哈萨克斯坦真理报》认为,“从精神上和文化上发展哈萨克斯坦人民”的举措,将成为“哈国家独立的基础”。 必须在公民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民族的基础上形成文化认同原则,这一点应该成为国家建设的基础。〔1〕
(三)坚持民族政策与国际接轨是关键
制定本国的民族政策,不仅要立足本国实情,还要着眼国际大环境,既要民族政策能为国内发展带来动力也要符合世界发展总趋势。受到西方国家通过强化“公民身份”,弱化“民族”的理念影响,在建国初期的宪法中就规定:“人、人的生命、人的权利和自由”为最高的价值,强调每个人不管民族属性是什么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人都不因其“民族”、“宗教”等受到歧视。在宪法中没有直接说明民族平等的字样,但是却明确的表明“每个人都有权力决定和是否说出自己的民族属性”的规定。
三、独立后的民族政策的具体内容
哈萨克斯坦国家领导人充分尊重基本国情,奉行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在对前苏联民族政策深刻反思与借鉴世界各国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地制定了哈萨克斯坦独立后的民族政策。
(一)积极探讨解决民族关系问题
哈萨克斯坦作为多民族国家把解决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团结看作国家制定民族政策的首要目标。1992年12月14日,哈萨克斯坦各族人民会议在阿拉木图召开,各族人民代表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团结起来。根据哈国总统纳扎尔巴耶夫在这次会议上的提议,12月15日,“哈萨克斯坦各族人民和睦与团结大会”宣告成立,旨在商议解决民族关系使其往好的方向发展,不断加强各民族间的凝聚力,提倡国内各个民族言论自由,语言平等。它由哈萨克斯坦国内各个州不同行业、不同民族、教会的代表组成,自称是非政治、非官方的群众组织,下设几个不同的部门,分别是民族和谐委员会、宗教协作委员会等。1995年5月,哈国政府成立了国家民族政策委员会,研究国外,其中包括中国的民族工作法规和经验。〔2〕
(二)在主流文化的引导下发展多元文化
独立前,前苏联的主流文化是俄罗斯文化,为突出独立后哈萨克族文化的引领地位,哈萨克斯坦首先要提高哈萨克语言文字在国家各个层面、社会各个阶层的影响力。其次,以国家命名民族为主线,重新书写国家历史文化,强调历史英雄人物的贡献和文化遗传的珍贵,全面复兴尘封已久的主体民族传统文化。但之后的实践证明,国家的统一,不仅仅意味着是国家领土、经济共同体的统一,还有意识形态的统一。哈国领导高层认真总结以往民族冲突的教训并从哈国实际国情出发,在坚持多民族国家的完整性的基础上实行各民族文化自治,允许各个民族传承自己的文化、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延续自己的风俗习惯,国家充分保障各个民族的利益,久而久之使各民族在民族关系和谐稳定的基础上形成公民性的民族“哈萨克斯坦人”的身份认同。
(三)制定符合国际大环境的宗教政策
哈萨克斯坦宪法明确规定,严厉打击暴力极端分子,禁止其以暴力极端行为破坏国家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禁止成立任何以挑拨民族关系、引发民族仇恨为目的的社会组织及活动,也禁止成立未得到法律许可便成立的军事武装。并规定“外国宗教组织在共和国境内的活动以及外国宗教中心对共和国内宗教组织领导人的任命,需经共和国有关国家机关同意”。〔3〕哈国《宪法》的上述规定,以最高法的形式明确了国家同宗教分离和保障公民信仰自由的宪法原则。哈萨克斯坦限制甚至不允许那些极端民族主义组织登记注册,对于过激的民族主义言行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
四、关于哈萨克斯坦民族政策的思考
哈萨克斯坦是一个民族问题尖锐的新生国家,复杂的民族问题背后是多民族多宗教多语言多文化的历史背景,对于这样一个迫切需要“多元统一”的共和国,符合国情贴近民心的民族政策仿如一剂良药,可以根除正在滋生的民族矛盾、避免不必要的民族冲突,在维护国内政局稳定、民族团结的大环境下大力发展经济。哈萨克斯坦国家领导人适时地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民族和谐的政策主张,其中不乏新颖的哈萨克斯坦特色,例如总统倡导以公民意识为指导的“哈萨克斯坦人”的政治认同而非以民族为基础的民族认同,这就从大局上承认了在哈国境内的每个民族都是这个新生国家的主人,所有公民不分民族的为自己的国家注入新鲜血液,呈现本民族的瑰丽文化使其成为社会发展的积极因素。
通过对哈萨克斯坦建国以来的政策的研究可以看出,民族政策虽然始终奉行民族团结和谐为基础的原则,但也是在逐渐成熟的路上完善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哈国独立初期薄弱的经济状态下制定的民族政策不仅不完善而且缺乏大众的认同感,从最初的提出到实施,之间也出现了很多瑕疵,例如,对主体民族的定位过于夸大引发了非主体民族的骚动和不安。随着哈国经济逐渐走出困境趋向稳定,完善、科学的民族愈显重要。哈国领导人不断发现政策制定过程中的非合理性,意识到违背了稳定和谐的原则的成分,及时调整定义安抚民心,从教训中总结经验是哈国民族政策逐渐成熟的一大亮点。
虽然哈国制定了符合国情、见效显著的民族政策,但是哈国境内的多民族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和冲突仍然存在,很多公民的政治认同感仍旧薄弱,各民族间的价值观很难统一,所以仍需要积极向上、合理正确的民族政策引导,哈国的民族政策仍面临着众多的挑战。
〔参 考 文 献〕
〔1〕李琪.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民族政策取向仁〔J〕.中亚研究,2009,(01):37.
〔2〕潘志平.中亚的民族关系:历史、现状与前景.〔M〕.乌鲁木齐:新疆人民出版社,2003.
〔3〕赵常庆.哈萨克斯坦社会变化与社会问题.载.俄罗斯东中亚研究.〔J〕,2003,(02).
〔4〕张宏莉.当代哈萨克斯坦民族关系研究〔M〕.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6.〔责任编辑:孙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