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视点
成都一家外企的员工卢女士给公司请了病假后,转身开始自己的度假旅程。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卢女士同时将度假照片晒到了微信朋友圈中。最终被公司解聘。(2月29日《成都商报》)
点评:
“背起行囊寻找天堂”,来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除了要有足够的金钱,还必须有时间、健康的身体作保障。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做得最干脆的,可能要数女教师顾少强了,人家不拖泥不带水,而是采取了辞职,说真的能做到她这样彻底的还不多。要么没钱,要么没时间,要么时间金钱都有了,身体不行了。相比之下,我们的女主人公,作为一家外资IT企业的管理人员,请病假去看世界就有点过了。如此,不仅是一种不诚信的表现,病假将被取消,而未到岗时间也是旷工,而请病假期间工资照领,更是一种欺骗。公司讲究的不仅是效益,更重视诚信,所谓“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因此,想走就走,还是悠着点好。
5毛钱,能干吗?能随份子钱!在山东淄博的南太合村,这里的红白喜事随份子都是5毛钱,而且这个规矩还坚持了30年。这是个不成文的规定:无论红白喜事,主人家都不会大操大办,留下吃饭的,只有至亲好友。乡里乡亲要随礼,也只随五毛钱。如果给多了,哪怕是100块,也得找你99块5毛。(3月1日新华网)
点评:
这样一个“传统”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五毛钱即便是放在几十年前,也不至于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而在今天就更不值一提了。但就是这种“无关紧要”,细细想来,却最能代表着人们的真情,也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朴实和真挚。礼本身就是一种象征,而不是要靠金钱多寡来衡量。这种礼才最纯真,才是礼的真谛。
而现在更多地方的“礼”,动辄成百上千,甚至达到上万。实际上已没有半点情礼可言,就是一种利益交换,一种放贷和收益。
这个乡村把人与人之间的“份子钱”定格在五毛钱上,是一种智慧,更有一种坚决的态度。五毛钱的“份子钱”谁都能掏得起,也不会给谁的生活带来影响,更不会有人为了这五毛钱的“份子钱”刻意回避。不管收礼人招待与否,也不会影响到送礼人的心情。礼物虽轻,人气却旺,而这不正是每一个婚丧嫁娶所最需要的情谊吗?
3月1日是反家暴法实施首日,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来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请求法院禁止荣兰祥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她和亲属。(3月1日《法制晚报》)
点评:
长期以来,我们的立法倾向是一般不对家庭内部纠纷予以干涉,也就是所谓的“清官难断家务事”。反家暴法的实施,最大亮点在于强化了对于实施家庭暴力者的惩戒力度。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这也就意味着,家庭暴力行为面临着来自法律的刚性制裁。
不过,理想往往是美好的,现实却面临纷繁复杂的诸多变数。对家庭暴力的司法仲裁面临的最大难题,恐怕在于举证难,家庭冷暴力也被视为家暴一种,却更加难以举证,给法院认定家庭暴力行为带来困难。或许,只有通过进一步的司法制度完善才能解决“举证难”。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会消弭举证难现象。同时,对于法院而言,有必要加重裁决所具有的国家强制力色彩,而不仅仅是做“各打五十大板”的和事佬,让反家暴法从纸面走向执行。
蓝翔校长妻子孔素英能吃下“反家暴”螃蟹,成为首个反家暴维权的成功案例吗?这不仅关系到孔素英自身不再受到伤害,更指向着千千万万曾经或还在忍受家暴的受害者,能否举起更强有力的司法盾牌向家庭暴力说“不”!
河南商丘尚博学校在合同中规定,学年内,育龄女教师最好在下学期怀孕,“如果在上学期怀孕导致下学期不能继续工作者或中途辞职者,需承担其他老师的代课费和招聘费共2000元”。(2月29日澎湃新闻网)
点评:
该校校长对此合同的该条规定内容进行了解释,称自己的学校是民办校,好像就可以与其他公办学校不一样。难道民办校就能签“怀孕赔两千”的奇葩合同?
该校与女教师签订如此奇葩合同,竟打着为了学生和家长的旗号。诚然,教学质量是一个学校,尤其是一所民办学校的生命,但是不能以此理由来剥夺女教师的合法权益。
即使如该校长所说,当时签合同时是女教师们自愿的,这种“自愿”我们大家都是懂的,女教师为了能上岗,能找到工作,即使心中不愿也无可奈何,只有委曲求全,这种合同的签订没有公平能言。
更重要的是,教师“自愿”签订并不等于此种合同“合法”。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因而该校的“奇葩合同”完全违背了有关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