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 簡光明
莊學義海如何纂微
——褚伯秀注解《莊子》對“新子學”的啓示
(臺灣) 簡光明
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一書,纂集晉代至宋代諸家注解,斷以己意,謂之“管見”。《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説:“蓋宋以前解《莊子》者,梗概略具於是。”並説:“伯秀編纂之功亦不可没矣。”本論文嘗試探討《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兩個問題: 一是“義海纂微”的體例,包括: 經文大義明白,不復集解;纂輯諸家義理,斷以己意;雖以義理爲主,不廢音義。二是褚伯秀論莊子與儒、釋、道三教: 褚伯秀“援莊入儒”,視莊子救世之心,與儒家不異;從道教心性論和儒家治國的角度詮釋《莊子》,批評道教抽添交媾采取之説,是勞神苦形以求泰定,如同以盲導盲;此外,亦暗用佛教思想,形成三教合一的特色。在《莊子》集注的發展上,《南華真經義海纂微》較諸明代焦竑《莊子翼》、清代王先謙《莊子集解》、郭慶藩《莊子集釋》,更能彰顯其“編纂之功”與“集注之識”。最後,本文透過褚伯秀注解《莊子》的貢獻,説明其對“新子學”發展的啓發。
褚伯秀,號雪巘,錢塘人*見嚴靈峰《輯褚伯秀老子注叙》,《經子叢著》第七册,《老子宋注叢殘》,臺北“國立”編譯館1983年版。。宋末天慶觀道士,入元尚在*周密《癸辛雜識後集》記載:“至元丁亥九月四日,余偕錢菊泉至天慶觀訪褚伯秀,遂同道士王磐隱遊寶蓮山韓平原故園。”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曾集注《莊》《老》《列》三子,褚伯秀以清節苦行著聞,元宣撫尤平章讚其爲“一世之高士”*鄭元祐《遂昌雜録》説:“尤公久於江南探諜,南士人品高下,皆悉知之。時江淮省改江浙省,自維揚遷錢塘,尤公因陞平章。郡有天慶觀,即今玄妙觀,杭高士禇雪巘先生諱師秀,自宋以清苦節行聞。一日尤公單騎從一童至天慶,方丈觀主王管轄者,尚不知爲平章,尤公乃自言,觀主大驚。尤公曰: 我欲一拜禇高士耳。觀主謂其人孤僻士,宰相何取而欲見之。尤公意彌堅,觀主扣房門,高士方讀書,聞扣户聲,問爲誰,觀主以姓名對。高士曰: 主首不遊廊,管轄何爲至此?觀主以山門急切事語之,乃啓户。觀主言平章請見,高士拒之,曰: 某自來不識時貴人。而平章顧已拜於地,意欲高士延坐其室,即鎻户偕行廊廡間。平章卑抑敬之愈甚,至雲堂前,語平章曰: 三年前,有閬州王高士嘗留此,某則非其人也。因長揖竟出,尤公顧瞻嗟咨曰: 是真一世之高士。”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6年版,第7頁。。
《南華真經義海纂微》一○六卷,成於咸淳元年(1268),下距宋亡僅六年。褚伯秀纂集郭象、吕惠卿、林疑獨、陳詳道、陳景元、王雱、劉概、吴儔、趙以夫、林希逸、李士表、王旦、范應元諸家説,斷以己意,謂之“管見”。《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説:“蓋宋以前解《莊子》者,梗概略具於是。其間如吴儔、趙以夫、王旦諸家,今皆罕見傳本,實賴是書以傳,則伯秀編纂之功亦不可没矣。”*紀昀等《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南華真經義海纂微”條,卷146,第26頁。“范元應”應作“范應元”。褚伯秀在莊學史的貢獻主要爲編纂之功,郎擎霄《莊子學案》全引《提要》之説*郎擎霄《莊子學案》,上海商務印書館1934年版,第380頁。,謝祥皓説:“此書的價值乃在於保存了兩宋各家注《莊》重要資料。”*謝祥皓《莊子導讀》,收入《莊子論文集新編》,臺北木鐸出版社1988年版,第60頁。都從文獻學的貢獻立論。
關鋒《莊子内篇譯解和批判》雖認爲《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可謂集宋代注釋之大成,‘管見’亦多有可取”*關鋒《莊子内篇譯解和批判》,北京中華書局1961年版,第380頁。。唯亦未能確切指出可取之處。所謂“集大成”,應該不只具有“編纂之功”,也不應該只是“保存了兩宋各家注《莊》重要資料”而已。
本論文主要探討“義海纂微”的體例以及褚伯秀論莊子與儒、釋、道三教,期能説明該書豐富的内涵,以供當代研究《南華真經義海纂微》者之參考,此外,並説明此書編纂所能提供“新子學”發展的啓發。
褚伯秀注解《莊子》的書名爲“義海纂微”,具有編纂之功,故首先應該説明其編纂的體例。
所謂“義海”是指晉代郭象以來的諸家《莊子》注解,所謂“纂微”當然必須以諸家注解能够闡發莊子思想的微意爲前提,才能纂微,因此,諸家注解若已大義明白,就不必再作集解。
《逍遥遊》“且夫水之積也不厚,則其負大舟也無力”段,褚伯秀説:“所適有遠近,則所資有少多,曾二蟲之何知,指蜩鳩無知而同於同也,小知大知,小年大年,重重起喻,不越此義。經文大意明白,不復集解。”(卷1,頁9)《逍遥遊》“肩吾問于連叔”段,褚伯秀注:“竊謂經中窮神極化之妙,備見此章,而聞者以爲狂而不信,豈止肩吾而已哉!按此與《列子·黄帝篇》第二章文小異而義實同。南華托之以接輿,又所以神其迹也。餘文平易可通,不復贅釋。”(卷1,頁23)《齊物論》“大知閑閑,小知間間”段,褚伯秀注:“已上集解詳明,兹不復贅。”(卷2,頁15—16)《人間世》“顔回見仲尼請行”段,褚伯秀注:“諸解大意詳悉,兹不復贅。字義或有遺論,僣附編末云。”(卷7,頁13)《人間世》“孔子適楚,楚狂接輿遊其門”段,褚伯秀注:“諸解已詳,不復贅釋。”(卷10,頁5)《大宗師》“南伯子葵問乎女偊”段,褚伯秀注:“後文副墨至疑始,諸解備悉,兹不復贅。”(卷17,頁8)《胠篋》“故絶聖棄知,大盜乃止”段,褚伯秀注: “此段不過敷演前文,以結絶聖棄知之意,使人全性同德而已。諸解已詳,不復贅釋。”(卷29,頁5)《達生》顔淵問仲尼有關津人操舟若神的寓言,褚伯秀注:“淵人操舟若神,即精義入神之謂也。牧羊鞭後則示養生之規,祝宗説彘則警軒冕之惑,是皆所以破世人之昏迷,歸達生之妙旨。經旨坦明,不復贅釋。”(卷58,頁21)《則陽》“魏瑩與田侯牟約,田侯牟背之”段,褚伯秀注:“蝸角二國以喻齊魏所争者甚微,詳見諸解,不復贅釋。”(卷83,頁14)
褚伯秀引用的注家不在少數,《莊子》中的文句或段落,諸解若已經大意詳悉,就不復贅釋,否則就只是再重述一遍而已,意義不大。
褚伯秀纂集諸家説而斷以己意,熊鐵基等《中國莊學史》認爲其體例有三: 一、對前人的解釋加以辨析,補充其不足之處;二、指出前人注解之非,並加以訂正;三、對前人未曾解釋之處,直接加以注解*熊鐵基《中國莊學史》,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28—430頁。。該説簡明扼要,可以參考,此處略舉二例,做較爲深入的説明。
《逍遥遊》“堯治天下之民,平海内之政,往見四子藐姑射之山,汾水之陽,窅然喪其天下焉”一段,褚伯秀非常簡略地徵引各家之説,在“管見”中才完整地説明。褚伯秀徵引的説法有: 一、郭象注:“四子者,寄言以明堯之不一於堯耳。夫堯實冥矣,其迹則堯也。自迹觀冥,内外異域。”(卷1,頁23)二、成玄英注:“四子,四德也: 一本,二迹,三非本非迹,四非非本迹也。言堯反照心源,洞見道境,超兹四句,故云往見四子。”(卷1,頁24)三、吕惠卿注:“堯往見四子藐姑射之山,是見神人也。神人,即吾心見吾心,則無我。無我,則雖有天下,亦何以天下爲哉?”(卷1,頁24)四、陳祥道注:“四子者,不以天下與物爲事也。此四人者皆心與元氣合,體與陰陽冥。堯得四子之道,故云往見之也。”五、陳碧虚注:“夫忘天下者,無寄托之近名,然歸之愈衆而忘之愈冥。故外其身而身存,後其身而身先。此天下樂推而不厭者也。”(卷1,頁24)六、吴儔注:“自迹觀堯,則内外異境,治天下、平海内者,見其迹而已。若乃堯之爲心,豁然四達遠在遼絶,一方不足以係之也。”(卷1,頁24)七、趙以夫注:“虚齋堯往見四子: 豈真有人之可見哉?亦反而求之耳。能知許由即堯者可以語此,本篇主意,在肩吾連叔問答。能通此,則首尾之意貫矣。”(卷1,頁24)八、林希逸注:“四子既無名,或以爲許由、齧缺、王倪、被衣;或云一本、二迹、三非本非迹、四非非本迹。……學者於此揣摸,蓋謂世人局於所見,不自知其迷,必有大見識方能照破也。”(卷1,頁25)九、范應元注:“四子喻四大,藐射言其幽眇,謂堯雖治天下、平海内,迹若有爲而心不離道,能反觀四大於幽眇之中。故累盡而逍遥也。”(卷1,頁26)
在徵引各家注解之後,褚伯秀做一綜合判斷:
已上諸解四子之論不齊,或大意混成而於數不合,或稽數合符而考義差遠,求之近解中,虚齋實爲理勝,范講義數兼該,皆可服膺者也。(卷1,頁26)
在各種注解中,趙以夫的詮釋在義理上勝出,范應元則兼具“大意混成”與“稽數合符”,兩者在義理上皆可服膺。
褚伯秀不以現成諸説的義理爲滿足,在綜合前人諸説的基礎上,提出自己的見解:
今據經意,擬爲之説。堯之師曰許由,由之道蓋出於齧缺、王倪、被衣,則四子之道一而已矣。堯能忘形以求道,是爲往見之説。姑射山即前反觀身中幽眇之喻,此道古今無殊,君民罔間。君得此道,即今之帝堯;民得此道,即今之許由也。汾水,堯所都,不離當處而得見四子,言道不離乎遠求。窅然喪其天下,棄如敝屣之謂也。又因研味祖經,密有所契,敬以有象、有物、有精、有信,參解四子,義若脗合。既見四子,則至貴在我。萬乘之尊、四海之富,有不足顧者矣。(卷1,頁26)
所謂“四子”,其道一也,而都是堯之道所從出。此“道”有象、有物、有精、有信,即《老子》:“道之爲物,唯恍唯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而且“道”的特性古今無殊,即《老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不改,周行而不殆。”(二十五章)褚伯秀認爲《逍遥遊》“堯往見四子”之説,與《老子》有所密契,都在説明“道不離乎遠求”,因此才説“君得此道,即今之帝堯;民得此道,即今之許由也”。
《養生主》首段“爲善無近名,爲惡無近刑”兩句,向來費解。褚伯秀引郭象、吕惠卿、林疑獨、陳祥道、陳景元、趙以夫、林希逸之説,略做評論:
若羿之工乎中微而拙乎藏譽,近名之善也,能如飄瓦之中人不怨,斯無近刑矣。按此二句即《道德經》“建德若偷”之義。諸解或引“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爲證,則是爲而近名、刑也;或引“上不敢爲仁義之操,下不敢爲淫僻之行”,則是不爲而不近名、刑也,語雖相類,義實與經異。(卷5,頁6)*褚伯秀提出相關文獻作爲印證,《庚桑楚》説:“羿工乎中微而拙乎使人無己譽,聖人工乎天而拙乎人。夫工乎天而俍乎人者,唯全人能之。”這就是“爲善無近名”。《達生》説:“聖人藏於天,故莫之能傷也。復讎者不折鏌干,雖有忮心者不怨飄瓦,是以天下平均。”這就是“爲惡無進刑”。《老子》四十一章説:“明道若昧,進道若退,夷道若纇,上德若谷,大白若辱,廣德若不足,建德若偷,質真若渝。”此即“爲善無近名,爲惡無近刑”的精義。修道建德的精神寂寞恬淡,似若偷惰,故不爲人所知。
“爲善無近名,爲惡無近刑”有兩種主流的解釋: 一是爲而近名、刑,如陳祥道引《周易》“善不積不足以成名,惡不積不足以滅身”爲證;二是不爲而不近名、刑,如吕惠卿與林希逸引《莊子·駢拇》“上不敢爲仁義之操,下不敢爲淫僻之行”爲證。褚伯秀認爲,這兩種論述都是“理之當然”,問題是: 莊子的思想常常打破世俗的觀點,因此,“語雖相類,義實不同”,恐怕未必符合莊子思想。
褚伯秀在“爲而近名、刑”與“不爲而不近名、刑”之外,提出“爲於無爲”的新觀點:
蓋謂世人所謂善惡私而有迹,特見其小者耳,聖賢所謂善惡公而無畛於無爲,豈淺識所能窺哉!若四凶之惡而帝堯除之,桀紂之惡而湯武放之,少正卯之惡而夫子誅之,則聖賢所謂善惡者可見矣。夫爲善惡而近名刑,不爲善惡而無名刑,皆理之當然,今則爲之而不近名刑者,世人視之以爲善惡,而聖賢之心常順乎中道,合天理之自然而已,故利害不能及,而道德之所歸也。(卷5,頁6—7)
郭象注解《逍遥遊》“堯讓天下於許由”説:“夫治之由乎不治,爲之出乎無爲也,取於堯而足,豈借之許由哉!若謂拱默乎山林之中,而後得稱無爲者,此莊老之談所以見棄於當塗。”*郭象注,成玄英疏《莊子注疏》,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版,第13頁。褚伯秀“爲於無爲”繼承郭象“爲之出乎無爲”的觀點,破除“爲”與“不爲”的單面向思考,有其見地*胡楚生《莊子“爲惡無近刑”解詁獻疑》認爲:“爲善無近名”無論如何解釋,似乎都能言之成理;而“爲惡無近刑”無論如何解釋,都不易獲得圓滿的解答。(《老莊研究》,臺北學生書局1992年版,第186頁)其實,“爲善無近名”的解釋可以言之成理,未必能符合《莊子》的思想,宋人在此二句的解釋上,同樣遇到這樣的困境。。
集解之作,既要關照所引用的諸家注解,又要突破各家的觀點,提出自己的觀點,頗爲不易。清紀昀《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評焦竑《莊子翼》説:
今考書中所引,自雱《新傳》以外,别無所謂雱注。而《養生主》注引劉概一條,則劉概亦有内篇注,其説殆不可解。蓋明人著書好誇博奥,一核其實,多屬子虚。*紀昀《四庫全書總目》卷146,子部,道家類,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版,第1247頁。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評《莊子通義》説:
先是宋咸淳間錢塘道士褚伯秀嘗作《義海纂微》,未行於世。王潼録其遺稿,以授得之。得之因附刻於每段之下,先列《通義》,次及《義海》,前有得之自序。案伯秀《義海纂微》采綴詳博,今原本尚存,已著於録。得之所解,議論陳因,殊無可采。*紀昀《四庫全書總目》卷147,子部57,道家類存目,第1255頁。
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能够纂微諸家注解,斷以己意,又能提出新説,示以己意,相較之下,更有其價值。持之與清代王先謙《莊子集解》或郭慶藩《莊子集釋》相較,在義理的闡發上,亦毫不遜色。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説《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多引陸德明《經典釋文》,而不列於十三家中,以是書主義理,不主音訓也”,書名“義海纂微”,當然是“主義理”,所謂“不主音訓”,其實就是不廢音訓,否則就不必提到音訓。
《齊物論》“夫隨其成心而師之,誰獨且無師乎?奚必知代而心自取者有之?愚者與有焉”段,褚伯秀注:
“知”字舊音去聲,或讀如字。以下文“愚者與有”證之,則音智爲當。……“知代”之義,諸解不同,審詳經意,知代而心自取者,正指師心之人以知代用,自取於道以爲成心者也。(卷2,頁28)
“知代”的“知”字,應讀爲“智”,可與下文“愚者”相對。先解讀音,而後再解釋“知代”二字。
《馬蹄》“夫加之以衡扼,齊之以月題,而馬知介倪、闉扼、鷙曼、詭銜、竊轡。故馬之知而能至盜者,伯樂之罪也”段,褚伯秀注:
介倪舊音戞睨,聲聱牙而義難通,今定從本音,言人以知御馬而馬之知介然已。見其端倪。思爲詭銜竊轡之計,則是馬本無知而人啟其知。(卷27,頁5)
從舊音則“聲聱牙而義難通”,從本音而義理可通,相較之下實在没有必要從舊音。
義理可通,缺乏音切者,褚伯秀補之。《在宥》“臠卷傖囊而亂天下”句,褚伯秀注:
傖囊二字,諸解並以亂釋之而無音切,按毛晃韻以傖囊之囊附獰字條,引《莊子》爲注,續考《漢書·賈誼傳》“國制搶攘”,上音傖,仕庚切;下女庚切,亂也。詳此經文,傖囊字舊以亂釋之,則當與《漢書》“搶攘”音訓一同。(卷30,頁15)
諸家注解以“亂”解釋“傖囊”,義理可通,只是缺少音切,褚伯秀引《漢書·賈誼傳》爲證,補充音切,“搶”讀音同“傖”,仕庚切;“囊”讀音同“攘”,女庚切。
《養生主》篇:“公文軒見右師而驚曰:‘是何人也?惡乎介也?天與,其人與?’”褚伯秀注:
介一音兀,斷足也。崔氏本作?橕r。?儜前諸解立説不同,亦各有意義。詳定從本音,以偏刖釋之爲當。(卷5,頁18)
“?橕r”音月,斷足也。“刖”是古代的一種酷刑,把腳砍掉。褚伯秀認爲應該從本音,仍解釋爲斷足。
《人間世》篇:“遷令勸成殆事,美成在久,惡成不及改,可不慎與!”褚伯秀注:
美成惡成,對待立義。諸解或以惡音去聲,今擬從本音解云: 美善之成至難,必積久以化之;過惡之成至易,雖欲改而不及矣。(卷9,頁6)
“美成”與“惡成”對待立義,“善”與“惡”爲相對,褚伯秀多采本音爲釋,相當合理。
《人間世》:“迷陽迷陽,無傷吾行!吾行郤曲,無傷吾足!”褚伯秀注:
吾行卻曲,無傷吾足,諸本皆然。卻多音隙,獨碧虚如字,復正經文作“卻曲卻曲”,庶協上文,元本應是如此,傳寫差謬,誤疊吾行二字,識者自能鍳之。(卷10,頁5—6)
多數版本作“吾行卻曲,無傷吾足”,陳景元作“卻曲卻曲,無傷吾足”,以呼應上文“迷陽迷陽,無傷吾行”,從詩歌的體裁來看,相當合理。褚伯秀除了指出“卻多音隙”這一錯誤,並指出此一錯誤出於“傳寫差謬,誤疊吾行二字”。
《山木》“莊周遊於雕陵之樊”句,褚伯秀注:
樊,舊説同藩蘺之藩,音訓俱遠,兼氣象隘陋,非所宜遊。今依字以山樊釋之,《則陽篇》“夏則休乎山樊”,謂山林茂密之地。(卷62,頁13)
在褚伯秀看來,莊子所遊之處,若是“山陵的藩籬”則不免“氣象隘陋”,若是“山林茂密之地”,則較爲適宜。
從音讀的判定到義理的闡發,例子相當多,可見褚伯秀在“義海纂微”時,不忘從音訓入手。所以《南華真經義海纂微》雖主義理而不主音訓,仍用了大量的音訓以闡明義理,不可以其不主音訓而完全忽略音訓在書中的地位。
褚伯秀爲一道士,在《南華真經義海纂微》中,自然會用道教義理來詮解,值得注意的是: 褚伯秀用儒家思想注解《莊子》,嘗試“援莊入儒”,此外,褚伯秀亦暗用佛學思想,從而形成兼容三教的注解特色。
褚伯秀是道士,一般學者多直接以爲其解《莊》的立場是道家的,如嚴靈峰就説褚伯秀“大抵以道家説解《莊》”。宋代湯漢《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原序》就説:
近時釋莊者益衆,其説亦有超於昔人,然未免冀以吾聖人言,挾以禪門關鍵,似則似矣,是則未是。余謂不若以《莊子》解《莊子》,上絶攀援,下無拖帶,庶幾調適上遂之宗,可以見其端涯也。武林褚君伯秀,道家者流,非儒非墨,故其讀此書也,用志不分,無多歧亡羊之失。特用索初意於千載之上,會萃衆説,附以己見,采獲所安,不以人廢,白首成書,志亦勤矣。余視其目端而明,氣夷而靖,斯學之力也。(“原序”,頁3—4)
湯漢認爲,宋代的各種注解都有特定的立場,或“以儒解莊”,或“以佛解莊”,只有褚伯秀是“以莊解莊”。關於此一問題,我們只要從褚伯秀在莊子對儒家與孔子的態度方面詮釋,大抵就可以瞭解褚伯秀不只是“以莊解莊”,還有“以儒解莊”。
以《逍遥遊》爲例,褚伯秀就明白指出應該要懂儒家的義理才能瞭解《逍遥遊》,他説:
學道之要先須求聖賢樂處,切身體究,方爲得力。《易》曰:“樂天知命。”顔氏簞瓢自樂,孟子養浩然而塞天地,原憲行歌而聲出金石,此皆超外物之累,全自己之天,出處動静,無適非樂,斯可以論《逍遥遊》矣。(卷1,頁34—35)
這是説要懂得儒家的思想才能悟入莊子的思想,故所引的人物與思想都是儒家。所謂“學道”,其實就文中内容來看,是學儒之道而莊子之道。
褚伯秀的注文中常用《易傳》“窮理盡性以至於命”(《説卦》)的思想解《莊》,如:
是篇(《逍遥遊》)首論鯤鵬蜩鳩,靈椿朝菌,知年小大皆窮理之談,末舉大瓠以虚中自全,大樗以深根自固,喻盡性以至於命,學道之大成而入乎神者也。(卷1,頁36)
内篇始於《逍遥遊》,盡性之學所以明道;次以《齊物論》,窮理之談所以應化;又次《養生主》,至命之要所以脩身也。(卷5,頁6)
所謂“窮理”的“理”就是“性命之理”,要從天道、地道、人道,即陰陽、剛柔與仁義去印證,因此性命之理是人道,也是仁義。所謂“盡性”,是經由仁義以體證性命之理的具體性與内在性,經由陰陽剛柔以了悟性命之理的超越性與普遍性。人只有在真誠地盡己之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的道德實踐中才能體證性命之源的全部義藴,才能窮理。所以窮理與盡性没有知行的界綫,没有先後的程序。窮理即在盡性中窮,盡性即在窮理中盡。所謂“至於命”就是要人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來“立命”,要人盡道而死來“正命”,立命與正命就是使天命在我這裏有所立,得其正,即使自己的生命能够彰著天道,與道契合,因此“至於命”的境界上達天道,代表“窮理、盡性”的終極目標,至高成就*詳見戴璉璋《易傳之形成及其思想》,臺北文津出版社1989年版,第178—180頁。。宋儒自《中庸》及《易傳》中承襲其形上學觀念,因此特别重視天的地位*見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第1册,臺北三民書局1986年版,第201頁。。所謂“窮理盡性以至於命”是一種道德實踐,與莊子順應自然的思想不同,褚伯秀以“窮理盡性以至於命”的思想解《莊》,未必相應。
《中庸》原爲《禮記》中的一篇,南宋朱熹將《學》《庸》《論》《孟》合刻並做了注解,《中庸》隨着《四書》受重視,地位逐漸上升。南宋的學者便用以注解《莊子》*趙虚齋云:“凡有生於無,無之中有主宰存焉,旦暮得此,所由以生,即籟之天也。非彼無我,《中庸》謂不誠無物,然非物無以見誠,故曰非我無所取,此言幾於道矣。”(引自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2)出於《中庸》二十五章:“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誠無物。”林疑獨云:“君子論道,本以救虧而言,有所彰更成分别,故莊子於此不定成虧之有無,得意忘言,有在於是。古之聖人極高明則寂然不動,此昭氏之不鼓琴也;道中庸則感而遂通,此昭氏之鼓琴也。”(引自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卷3)出於《中庸》二十七章:“君子尊德性而道問學,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
《莊子·天運》中,老子對孔子説:“夫白鶂之相視,眸子不運而風化;蟲,雄鳴於上風,雌應於下風而風化;類自爲雌雄,故風化。”宋代褚伯秀認爲此一論述與《中庸》“唯天下至誠爲能化”可以相通:
聖人者與化爲人,知化則知天矣。故是篇終於論化,自非官天地府萬物而獨運乎亭毒之表,安能化人哉!太上云:“我無爲而民自化。”觀夫鶂蟲之風化,烏鵲之孚乳,魚之傳沫,?槱R之祝子,皆出乎自然之性,成以專定之功,此感彼應,不可致詰,故謂之化。人爲最靈,其化又有妙於此者,亦不越乎自然之理、專定之功耳。故《中庸》云:“唯天下至誠爲能化。”以孔子之聖,猶齋心三月而後得,則大化之妙,豈容輕議哉!(卷47,頁11—12)
雌雄相誘謂之風,感而成孕謂之化,《莊子》所謂“風化”是指萬物的化生。《中庸》則認爲唯天下至誠,能盡其性、盡人之性、盡物之性、贊天地之化育*《中庸》説:“唯天下至誠,爲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二十二章)又説:“其次致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爲能化。”(二十三章)。唯有天下至誠之人,才能够做到化育萬物的境界。兩者皆就萬物之化生而言,唯《莊子》化生之動力來自“道”,《中庸》則以“誠”可以贊天地之化育。
在褚伯秀看來,莊子對孔子的態度是尊敬的,他説:
唯南華得夫子之心,指其迹而非之,則所謂真者可默契矣。世人多病是經訾孔子,余謂南華之於孔子,獨得其所以尊之妙,“正言若反”蓋謂是也。(卷98,頁10)
《莊子》中有些寓言涉及批判孔子,褚伯秀認爲那些都應視爲正言若反。莊子批判孔子之迹,可以使孔子的精神更爲彰顯,所以從正言若反的觀點看,可以有莊子獨得尊孔子之妙的結論。同樣的道理,蘇軾在《莊子祠堂記》指出《讓王》等四篇是僞作,褚伯秀比蘇軾更進一步説:“《祠堂記》嘗謂莊子之文皆實予而文不予,陽擠而陰助之,則亦燭其立言救弊之本心矣,又何以粗迹爲嫌。”(卷92,頁17)换句話説,如果將莊子批判孔子的言論視爲正言若反,則《讓王》等篇亦寄寓有聖人之心在,不必將之視爲僞作。褚伯秀説:“余謂尊孔子者莫如南華,觀東坡《莊子祠堂記》,庶表余言之不忘云。”(卷64,頁10)是重複地強調。
如果“南華之於孔子,獨得其所以尊之妙”,那麽,和孟子批判楊、墨比起來如何?這是宋人常問的一個問題,褚伯秀的回答是:
昔孟子闢楊、墨而聖道明,世世稱之,以爲功不在禹下。余於此亦云: 南華之功不在孟子下,後世必有以爲然者。(卷39,頁16)
這是將莊子視爲儒家的一員大將,由於從反面尊孔子更爲不易,故功更爲高。那麽,將如何處理莊子思想與老子的關係呢?褚伯秀説:“然二聖人者皆人倫之至,顯人藏用,更相發明,無容優劣於其間也。”(卷46,頁14)
《南華真經義海纂微》中,儒家的義理占的分量最多,論述的方面亦最廣,其次是道家與道教的思想,最少的是佛教思想。
褚伯秀在發揮道家思想方面,主要還是以道教的有關方法去闡釋《莊子》的某些文字,如:
人之命在息,而使之降而不殷,則所以扶衛而補續之者,豈無道哉?要在知其時而已。此又南華密示養生之秘旨,學者宜深思之。(卷89,頁14)
心者神之舍,養以無爲則神全,神全斯足以化物,自“墮爾形體”至“莫然無魂”,乃養心之法。(卷32,頁8)
這些都是莊子主要的思想,因此所謂“以道解莊”主要是指道家思想而非道教思想。褚伯秀是一個道士,並不是所有道教的做法他都認同,例如:
竊唯二聖親傳要道具載此章,初無甚高難行之事,易簡明白若此,後世薄俗好奇尚怪,設爲存想抽添交媾采取之説,勞神苦形以求泰定,至有以盲導盲,騁冰車於火山而弗悟者,幾何而不喪其所自生哉!吁!世無真鑒久矣,因伏讀廣成遺訓,得以發余之狂言,亦將有以狂而取之者。(卷31,頁22—23)
道教有“交媾采取之説”,褚伯秀認爲不但不符合莊子思想,簡直就是與莊子思想逆道而行,養生卻足以喪生,這是最要不得的,故褚伯秀強烈地指出二者之間的差異,既然“交媾采取之説”與莊子思想不合,當然要棄絶之,避免以盲導盲,終於喪生。
關於此,肖海燕《褚伯秀的莊學思想簡論》認爲:
褚伯秀從道教心性論和儒家治國的角度詮釋《莊子》,並引入佛禪思想、重玄理論和理學命題,其莊學思想不僅反映了儒釋道合流的時代思潮,而且體現出宋元時期道教旨趣的變化和理學思想在當時的影響。*肖海燕《褚伯秀的莊學思想簡論》,《中國道教》2008年第6期,第37—40頁。主要論述爲: 一、南華以道自尊;二、學道以治身;三、救時弊,明治道;四、援理學入《莊》。
另外,周豐富從“道教學”的觀點來看,認爲褚伯秀透過“心”、“性”、“神”三者之間的關聯,把“本體論”轉向“心性論”,使《莊子》呈現出“心性學”的風貌,成爲其解《莊》的最大特色*周豐富《褚伯秀〈南華真經義海纂微〉研究》,中壢“中央大學”中文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年。論文從“《莊子》學”的角度對褚氏解《莊》的特色作一説明,並從“道教學”的角度説明了褚氏所受道教理論的影響。,相關論述,可以參照,此不贅述。
宋代的莊學暗流之一是表面上以儒家的立場解《莊》,實際上卻暗中用了不少禪宗的思想。這一趨勢在褚伯秀身上也没有避免。黄錦鋐師《莊子》説:
宋、明兩代注《莊子》風氣很盛,宋、明人注《莊子》重義理,但和魏晉的義理不同,大半是繼承支道林以佛義解《莊子》。莊子思想本來和佛義相通,所以引用佛義來解釋《莊子》,在《莊子》注的發展史上,開了新的紀元。他們注重研究莊子的哲理,從其内容看來,大概是沿支道林以佛義解莊的路綫,代表人物有林希逸、褚伯秀、劉須溪、羅勉道、釋德清等。*黄錦鋐《莊子》,臺灣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154—155頁。
褚伯秀用以詮釋《莊子》的佛教思想主要是禪宗,在宋代,禪宗大盛,學者對佛教的瞭解多爲禪宗,同樣地,在以佛教思想去注書時,想到的自然也是禪宗的思想,這類的例子不少。《徐無鬼》篇:“夫爲天下者,亦奚以異乎牧馬者哉!亦去其害馬者而已矣!”褚伯秀注云:
牧馬童子喻守心之神,猶禪家牧牛之譬,然而牧者何物?牧之者誰耶?知慧能反六情,無異善牧之去其害馬者,爲天下亦若是,其本無難與治民如牧羊意同。(卷76,頁6)
禪家牧牛之譬,可以長慶大安禪師爲例,略作説明:
師(大安)即造百丈(懷海),禮而問曰:“學人欲求識佛,何者即是?”丈曰:“大似騎牛覓牛。”師曰:“識得後如何?”曰:“如人騎牛至家。”師曰:“未審始終如何保任?”丈曰:“如牧牛人,執杖視之,不令犯人苗稼。”師自兹領旨,更不馳求。*普濟《五燈會元(上)》卷四,臺北文津出版社1986年版,第188頁。
當百丈説“大似騎牛覓牛”時,大安禪師已經頓悟到,佛就在自己身上,不能向外去求,接着他還問識得後如何保任的問題,可見頓悟之後,仍應善加保任,以牛而言,“犯人苗稼”便是向外去求,“如牧牛人,執杖視之,不令犯人苗稼”,無疑是最佳的保任方式。
六情指眼、耳、鼻、舌、身、意六種罪惡之根,惠能偈語説:“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在褚伯秀看來,惠能反六情,一如善牧者去害群之馬,可以守住心之神。
南華亦嘗有云:“察其始也本無生,非徒無生而又無形無氣,雜乎芒芴之間,變而有氣,氣變而有形有生,生又變而之死,是相與爲四時也。”又云:“善吾生者所以善吾死。”則先聖不言之秘,真人已詳言之。人患不求耳。是道也,可以心會而不可以言盡,即禪家究竟父母未生以前,風火既散以後,雖因師指而入,終焉直須自悟。所謂“説破即不中道”也,學者勉之。(卷64,頁8)
《論語》説:“未知生,焉知死?”故“死”爲“先聖不言之秘”,《莊子》則常言生死,所以説“真人己詳言之”。父母未生以前的本來面目是心,看父母未生以前的本來面目,就是觀心。
褚伯秀之所以引用佛教思想解《莊》,是因爲其“釋道互爲表裏”的主張,他説:
釋氏説五種眼,唯天眼肉眼在面,慧法佛眼皆在心,彼心眼顯成德之效,此心眼戒敗德之原,不戒乎敗,曷臻乎成。二家之論相爲表裏。(卷101,頁9)
既然莊子思想與佛教思想有互爲表裏之處,故在注文中借用佛教的術語或思想來解釋《莊子》,對當時人來説,反而可以融會貫通*褚伯秀説:“單千金之家即是空諸所有,至於千日功成而無所用其巧,則一以神遇能解俱忘,不知龍爲何物、屠有何人也。禪宗有云: 龍牙山中龍,一見便心息,即此初段工夫。”(卷100,第7頁)也是引用禪宗典故解《莊子》。。
褚伯秀注解《莊子》,可取之處實多,其對於“新子學”的啓發,可以從三方面説: 一是編纂之功,從資料的集大成説;二是集注之識,就文本的詮釋脈絡説;三是兼容之心,就觀點的兼容並蓄説。
褚伯秀纂集郭象、吕惠卿、林疑獨、陳詳道、陳景元、王雱、劉概、吴儔、趙以夫、林希逸、李士表、王旦、范應元諸家説,使宋代以後的讀者得以瞭解宋代以前注解《莊子》的梗概,如吴儔、趙以夫、王旦諸家,後代罕見傳本,實賴《南華真經義海纂微》以傳,其編纂以及保存文獻的功勞相當顯著。
以莊子學的發展而言,褚伯秀雖然保留宋代以前注解《莊子》的梗概,從宋代到當代,莊子注解更爲可觀。嚴靈峰先生編有《莊子集成初編》《莊子集成續編》《老列莊三子集成補編》,使莊學研究者可以掌握歷代莊子注疏的文獻,對於中國莊學史的研究貢獻實多。方勇教授編輯《子藏·莊子卷》蒐集歷代莊子注疏,範圍更廣,版本更精,對於推動莊學史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基礎。熊鐵基教授《中國莊學史》與方勇教授的《莊子學史》對於中國莊學發展的大綱領有所掌握,各時代莊學的樣貌與各注家的特色則有待學者運用文獻深入解讀。
文獻是學術研究的基礎,“新子學”若要得到長足的發展,諸子文獻的編纂實刻不容緩。方勇教授《子藏》各卷的逐步刊印,相信可以取得較褚伯秀更爲豐富而完整的文獻,爲“新子學”的發展奠下良好的基礎。
褚伯秀纂集諸家説而斷以己意,對前人的解釋加以辨析,補充其不足之處;指出前人注解之非,並加以訂正;對前人未曾解釋之處,直接加以注解。明代焦竑《莊子翼》、清代王先謙《莊子集解》、郭慶藩《莊子集釋》,當代錢穆《莊子纂箋》、王叔岷《莊子校詮》、陳鼓應教授《莊子今注今譯》等都是集釋型的注解,大量引用前人的注解,唯未必都能針對前人的注解加以評論。方勇教授《莊子纂要》收集前人注解最爲豐富,在義理解説上,亦能針對前人之説加以補充與訂正。歷代的《莊子》注解,以其多元的解讀豐富了《莊子》的義理,文本詮釋的分歧,若要充分展開,必須費去相當大的篇幅,對於注解而言,可能不便於觀覽。就莊子學的發展而言,各種集注型的注解已經對莊學問題多所著墨,這類問題有賴於學者深入研究,才能有適切的詮釋。
就“新子學”的發展而言,諸子的詮釋未必像莊學一樣有學者長期關注並投入心血深入探究,因此,有了文獻的基礎之後,推動諸子的集釋,而後對諸子相關問題綜采前人之説,找出適切的詮釋,才能讓諸子豐富的思想活用於當代。
褚伯秀雖爲道士,在注解《莊子》時,不以道家道教思想自限,除了用儒家思想以“援莊入儒”外,亦暗用佛學思想,從而形成兼容三教的注解特色。“新子學”的發展所面對的課題,已經不只是儒、釋、道觀點的差異,還包括西方思想與文化的衝擊,應該用兼容之心廣納各種分歧的觀點,兼容並蓄,並且做出回應,才能成其大。
莊學的發展必須面對當代社會問題做出回應。面對知識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當代思潮探討的主題中有幾個值得注意的面向: 一、就個人生命而言,如何生與如何死是現代人不能避免的問題,生死學與死亡教育的蓬勃發展正突顯其重要性;二、就社會與文化而言,不同的立場引發的對立,以及不同文化之間的衝突,使得文明衝突之説甚囂塵上,化解對立是應走的方向;三、就自然環境而言,現代科技的大量使用以及自然環境的過度開發,已引起大自然的反撲,補救或解決環境破壞已是刻不容緩的問題。經典是哲人對人生、宇宙等問題的深度思考,具有普遍的意義,當然也能提供現代人思考自我、人我、物我關係的參考,而使經典具有現代意義;而透過各個時代閲讀者的闡發,也能豐富經典的意涵。莊子“生應逍遥,死爲至樂”的想法、《齊物論》中對於是非問題的處理以及莊子回歸自然的思想,皆有助於處理生死、是非、環境的問題。就“新子學”而言,諸子豐富多元的思想,對於處理當前時代課題應該可以提供參考價值。
“義海纂微”的體例,主要有三: 一、經文大義明白,不復集解: 可以避免重複,省去累贅;二、纂輯諸家義理,斷以己意: 彰顯褚伯秀對於所引用思想的精確掌握,並且提出新説,在諸家未注解的地方,褚伯秀亦多能做合理的補充;三、雖以義理爲主,不廢音義: 《欽定四庫全書總目》特别調“主義理而不主音訓”,考察其内容,以音訓解義理之處不少,不可忽略。褚伯秀論莊子與儒、釋、道三教: 褚伯秀“援莊入儒”,視莊子救世之心,與儒家不異;從道教心性論和儒家治國的角度詮釋《莊子》,批評道教抽添交媾采取之説,是勞神苦形以求泰定,如同以盲導盲;此外,亦暗用佛教思想。褚伯秀説:“三教聖人設化雖不同,而其言未嘗相訾,不過開人心,資治道,同歸於善而止耳。”(卷90,頁5)《南華真經義海纂微》實可以視爲三教合一的注解。在《莊子》集注的發展上,該書既是現存第一部集注之作,以其纂集諸家注解而斷以己意,並能附以己見,從而彰顯其“編纂之功”與“集注之識”。
褚伯秀注解《莊子》,可取之處主要有三: 一是編纂之功,從資料的集大成説;二是集注之識,就文本的詮釋脈絡説;三是兼容之心,就觀點的兼容並蓄説。“新子學”的推動,若多能參考,相信會有長足的發展。
關鍵詞 莊子 新子學 褚伯秀 南華真經義海纂微 三教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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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簡光明(1965— ),男,臺灣高雄人。臺灣師範大學國文研究所博士,現爲屏東教育大學中文系教授,兼人文社會學院院長。著有《宋代莊學研究》《蘇軾〈莊子祠堂記〉的接受與評論》等。目前主要探討的課題有二: 一是郭象《莊子注》在中國莊學史上的影響,二是宋代莊學在東亞地區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