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绿色发展的伦理导向与环境保护道德机制的建构

2016-02-02 01:07李培超
伦理学研究 2016年3期
关键词:环境保护文明道德

李培超,郑 楠

论绿色发展的伦理导向与环境保护道德机制的建构

李培超,郑 楠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集中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发展观。五大发展理念已经成为全党和全国人民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阶段的伟大胜利,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的重要的思想武器。对我国当前和未来经济社会的发展必将产生十分深远的影响,

从内涵和功能上看,五大发展理念相互支撑,彼此联动,又各有侧重。创新发展是“十三五”时期经济结构实现战略性调整的关键驱动因素,也是实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下全面发展的根本支撑和关键动力;协调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证,是提升我国发展整体效能、推进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的有力保障;绿色发展是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的历史选择,是通达人与自然和谐境界的必由之路;开放发展是我国基于对改革开放成功经验的历史总结的前提下进一步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共享发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自觉要求。总之,五大发展理念涵盖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充分反映了我国当前和未来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可谓立意高远,内涵深厚,可以从不同的学理视角进行诠释和解读。

十八届五中全会报告中对绿色发展进行如此阐述: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自然岸线格局,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发挥主体功能区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基础制度的作用。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资源,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推动形成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加大环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开展蓝色海湾整治行动。”

由上所述不难看出,从伦理导向或价值导向的视角来看绿色发展理念,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一是强调要把环境保护的基本理念全面渗透在发展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二是,要把追求绿色发展培育成一种社会风尚,让所有人都支持绿色发展、参与绿色发展;三是绿色发展是一种现实的责任,既是建设美丽中国的责任,也是促进全球生态安全的责任。我们可以把这三个方面的伦理导向和价值导向概括为合理生产、健康生活、履行责任。

首先,关于合理生产。在当今社会,生产活动是人与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变换的最重要的途径,因而也是人对自然施加影响的最直接的方式。因此,要实现绿色发展最重要的就是要调控生产方式,即引导生产方式趋于合理化。这里所说的合理化并不是一个价值中立性概念,而是具有深厚的伦理意蕴,主要包含这样几层含义:第一,生产要尊重规律。尊重自然规律是合理生产的底线,也是实现生产可持续性的基本保证。第二,生产要以人为本。即生产活动要使人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更富裕,而使人的生产活动与自然的承载能力保持一种动态的平衡状态是实现以人为本的基本条件。第三,生产要保护环境。传统的生产方式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而绿色发展要求生产活动必须要以保护环境为重要目标,即生产活动不能仅仅消耗资源,更重要的是要保护自然。

其次,关于健康生活。绿色发展不仅仅是生产层面的问题,也是人们日常生活的问题。人们树立健康生活的理念对于促进绿色发展至关重要。健康生活的理念首先是要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形成勤俭节约的生活态度,这样就会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其次,要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即绿色发展要求全社会关心,大众共同参与,这样才会使绿色发展获得广泛的人文支持。再次,绿色发展需要人们在现实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上都体现着环境保护的理念,让人们在衣食住行各个方面都渗透着健康生活的价值元素。

再次,关于履行责任。绿色发展是一种发展理念,但是这种理念要落实就必须转化为现实的责任。因而可以说,绿色发展就是要倡导一种责任伦理,既包括对建设美丽中国的责任,也包括对全球生态安全的责任,还包括对子孙后代的责任。

由上所论,绿色发展的伦理导向意蕴是非常丰富的,但是这种伦理导向要在现实生活中产生效度就有赖于建构起相应的环境保护道德机制,使环境保护获得有力的制度保障。与绿色发展的伦理导向相适应,这个道德机制应当通过社会、企业和个人三个主体的有序联动来生成并发挥作用。

一般而言,在环境保护的认知上,大致可以分为四个层面上的内容,第一个层面是把环境保护当成一个专业性问题,在这种认识背景下,攻克治理环境污染中的各种技术难题变成了一个主要的方向,或者将环境保护的更多力量投向科学技术提升与发展的领域;第二个层面是把环境保护当成一个经济领域的问题,在此种认识指导下,提升经济发展水平,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变成了头等大事,认为没有经济的大力发展,环境保护只可能是纸上谈兵,空中楼阁而已;第三个层面是把环境保护事业看作是一个社会政治问题,涉及到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职责等范畴。比如对于生态补偿以及排污权交易等制度的推行力度与广度,它涉及到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和各个地区之间的权能和利益调整。第四个层面是把环境保护定义为一个文化伦理问题,涉及到国民的素质,因为目前的环境问题并非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它反映的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生产方式与结构,涉及到个体的生活习惯与消费方式。[1](P14-17)

如果我们将环境保护问题定义为一个在本质上反映一个国家和民族国民素质层面的范畴,那么,在实现绿色发展实现的过程中,构建一种道德保障机制就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在这个机制中,社会、企业与个人是重要的道德主体。

社会是人们通过交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形态,是人类生活的共同体。因此,在现代意义上,社会是指为了实现人类生活共同体的利益、价值观和目标而形成的共同体。维系这一共同体正常运转并不断推动其向前发展的是蕴含在各种人与人之间交往过程中的价值共识,是对具有同质性的文化传统和生活习惯的认同。共识与认同,并非朝夕之间即可形成,而是经历了漫长的历史沉淀和凝聚。所以,在推动绿色发展的征程上,要获得社会层面上的广泛支持,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宣传和引导,需要逐步构建有利于绿色发展的文化价值导向,祛除不利于绿色发展的传统观念与习惯,这个过程必然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一旦在社会层面上形成了一种全面支持绿色发展的氛围,那么,绿色发展之路将是顺畅和谐的。因此,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绿色发展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举措。在社会中,进行适当的宣传,普及社会大众的生态文明基本知识,加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努力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平台和机制,形成浓厚社会舆论氛围,都是推动绿色发展所需要的。

企业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无疑是绿色发展的最重要的主体。因此,加强企业的环境责任则是实现绿色发展的重要环节。

在现代社会中,不可否认的一个客观事实就是实现人类生产活动的主要主体是各类型的企业。而在传统的思维中,人们只是关注到了企业与自然环境的“正向”关系,即强调了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力量。但当我们仔细审视日益严峻的环境危机时就会发现,各种类型的企业主体也往往是消耗自然资源的主力军,它们同时也是一支环境污染的“生力军”,如在空气质量日益下降的今日,往往会发现它们的“身影”,在水资源日益枯竭和质量下降的过程中,免不了有它们的“参与”,全球性温室效应的出现,它们也是“功不可没”。它们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导致了地质结构变化,引发水土流失、地面沉降、水源衰减等地质灾害,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因此,当我们提出人类要为自然界承担道德责任的时候,企业的生态责任问题便凸显出来了。

为此,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和加强。第一,企业需要全面树立生态文明观念,践行社会责任。以此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以及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第二,需要真正落实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折不扣地履行自身的法律责任,以此实现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第三,需要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提升生产活动的技术水平,以此来实现生产活动的效率和科学化水平。

无论是社会,还是企业,它们均是个人生存于自然界之中为了获取生产资料而构建的某种组织形式与方式。因此,从最终的意义上而言,构建推动绿色发展的道德机制都必须以个人为逻辑起点。以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为例,社会,从主体构成要素来看,它都是由以一个个具有独立意识的个体构成,每一个个体作为社会的主体在不断地影响着社会的发展,通过他们的行为与思想推动着人类社会这个整体不断向前发展。人类社会由低级向高级,从愚昧、野蛮到文明的发展过程,其实个体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而言,人类社会的发展归根结底是每个人的发展,而且人类社会的发展最终都是为了实现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活动和享受,无论是就其内容或就其存在方式来说,都是社会的活动和社会的享受。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的;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2](P83)

可以说,构建推动绿色发展的道德机制,个人主体是最为重要的一环。如何建构这极为重要的一环呢?推动绿色发展是一项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从观念到行动,从理论到实践的联动,更需要参与其中的个体从思想意识到生活实践的全面提升。这是历史所提示的,也是未来所昭示的。

从原始文明到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再到生态文明,个体所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相较于自身所创造的文化而言,文化影响个体的深度与广度不断加强,这也是为什么个体的人是一个文化性存在,而生物性的存在日渐式微的重要原因之所在,因此,影响个体的行为关键在于构建合理的文化价值体系,并通过思想观念来指导和约束个体的行为。如果我们将这种认知置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之时,则可以发现,人类社会中的个体及其整体对于人与自然的之间关系的认识,则是影响其行为的重要因素。人类中心主义及其指导下的人类控制自然的思想观念不断的演变成就了一幅人类展示其征服自然的历史画卷:借助于科学技术的强大威力,植入人类个体内心之中的是取得对自然绝对支配地位的集体认同,而且这似乎已经成为了人类触手可及的奋斗目标。那么,在这一目标逐渐实现的过程中,自然,甚至包括人类个体性的存在都成为了价值客体。那么,在生态文明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之下,自然是否具有自身的价值规定性?自然界本身的价值规定性是否只是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后才存在呢?从人类社会进化的历史来看,自然先于人类而存在,因此,我们可以由此认为,自然的价值规定性不是人类所赋予的,它应该是一种固有性的存在。它的存在与拓展向人类昭示的就是一种尊严和客观性,它是一种不可以断裂性的存在,具有自身的延续性,否则必将通过自身规律来惩罚破坏者。因而,人,无论是作为整体,还是作为个体性的存在物,都必须认知到:保护自然,就是保护自己。所以,应该承认,大自然的长期存在,本身就包含了不可怀疑的继续存在的权利。[3](P176)自自然界出现人类社会这一主体之后,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便具有了一种强烈的辩证性,相互性。“一方面,人作用于自然,改变自然,使自然人化:另一方面自然作用于人,人学习自然界的智慧:提高人的素质和人的本质力量,使人自然化这两个方面是统一的”。[4](P34)

“人与自然的关系从一开始”就是“实践的关系,也就是说,是通过行动建立起来的关系”。人的能动性与智慧的凝聚,离不开自然。人类社会的进化历史已经证明也必将继续证明这一基本定理。目前,人类社会不仅仅只是在物质上完全依赖于自然的馈赠,而且人类社会所创造的文化也来自于改造自然的灵感与实践,只不过是改变了一种表达载体而已。所以,人类的历史不外乎一部记载“自然人化与人化自然”内容的历史画卷。如果我们将这一历史画卷展开,则发现了描绘这部历史画卷的主体之主观认知则是完全不同的,所反映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之特征也是存在差异性的,也就是说,在不同的认知导引下,出现了不同的行为特质。

展开历史画卷,不同历史阶段的内涵特质可以尽收眼底,人类经历了对自然充满敬畏的原始文明与农业文明时期,也经历了自然无限“敬畏人类”的工业文明时期。从人类敬畏自然到“自然敬畏人类”之间的价值主题转换,透露出的是人对待自然的思想观念的演变,彰显的是人类中心主义不断占据人类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历史进程。在这种历史进程中,个体抑或整体,观念抑或行动,都不约而同地将人类自身塑成了高高在上的利益主体,也将人类社会塑造成了可以任意向自然存在物发号施令的强力实体,完全打破了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处共生的关系维度,撕裂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相关性。人类敬畏自然的原初的历史图景已经逐渐模糊。原始人之所以在自然界之外构想了一个超自然的世界,那是因为,他们认为自然界的秩序来自超自然力量的支配和安排,而不是来自于他们自身,许多自然事物和现象,如日月星辰、风雨雷电、山河土地、凶禽猛兽等,均为超自然神灵的体现。[5](P56)彻底去除对自然敬畏的则是人类社会在“知识就是力量”等强大理性力量支配下的思想观念,以及对人类改造自然力量的自恋与狂妄。客观而言,在这一广泛的道德共识驱动之下,人类社会确实创造出了可以让自己无比骄傲和自豪的物质财富,但是,在这巨大的物质财富堆积的背后却是人与自然关系的日益紧张的客观现状,而且尤为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无以伦比的物质财富背后是根深蒂固的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制造的“道德恐怖”。所以构建道德机制,从个人主体的层面而言就是需要破除人类中心主义的魔咒,培育对待自然的新的个体道德意识。具体来说,我们每个人不仅要意识到人是社会之子,而且也要意识到人是自然之子,因此要对自然怀持感恩之心、关爱之心、敬畏之心,并通过每个人的自觉行动来保护环境,推动绿色发展理念的落实或践行。

[1]潘岳.绿色中国与少年中国[A].潘岳.绿色文明文集[C].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6.

[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3]戴维·埃伦费尔德.人道主义的僭越[M.]李云龙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

[4]余谋昌.生态哲学[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5]刘书越、吕文林、郭建.环境友好论:人与自然关系的马克思主义解读[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马克思伦理思想与中国化伦理学范式的建构”(10JJD720002)

李培超,湖南师范大学道德文化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郑 楠,湖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

个科学有效的制度、理性意义上的制度,一定是一个道德化的制度、人性化的制度和符合人际关系完善和协调的制度。第五,道德是生态文明建设之依据。生态本义是指生物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也指生物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广义的生态观中,生态就包括自然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社会生态三大类。这样的话,生态可以理解为自然、社会、自然和社会应该的生存状态,我把这称之为合理性生存样态。生态文明在一定意义上即为生态道德。习近平总书记说“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第208页)。只有自然生态、社会生态、自然社会生态处在最佳状态,人们才谈得上和谐幸福,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才能实现。这是最重要、最崇高的道德和道德目标。生态文明建设需要道德自觉。道德自觉将会促使人们真正认识自然、社会的存在依据和理由,懂得保护生态就是保护人类自己生存和发展的道理,并由此不断提升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事实上,生态文明建设,根本在责任意识,有了责任意识,才可能有“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第211-212页)。因此,可以说,不懂道德就不懂生态,就无法进行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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