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光裕
止战是积极防御战略的首要功能
徐光裕
积极防御战略属防御性战略,与进攻性战略相对而言,两者之间存在极大差异。前者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保护国家安全为最高战略目标,后者则与此相反,有明确、强烈的依靠军事霸权扩张领土和势力范围的预定战略目标。中国一直把“积极防御”作为国家国防政策和军事战略的核心理念贯彻始终,实行的积极防御战略有三个基本功能,首要功能是以防御性威慑制止战争,其次是以积极防御抵御入侵,最后是以有效反击克敌制胜。
止战 积极防御 进攻性 功能
中国历来把“积极防御”作为国家国防政策和军事战略的核心理念加以贯彻始终。例如在2013年4月6日公布的国防白皮书《中国武装力量的多样化运用》中,再一次向世界表明“走和平发展道路,是中国坚定不移的国家意志和战略抉择。中国始终不渝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防御性国防政策”“坚定不移实行积极防御军事战略,防备和抵抗侵略,遏制分裂势力,保卫边防、海防、空防安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在太空、网络空间的安全利益。坚持‘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从国防政策层面看,积极防御战略属防御性战略,与进攻性战略相对而言,不论从战略理念还是从战略品格上看,它们之间都存在极大差异。
积极防御战略与进攻性战略在战略理念上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以维护国家领土主权保护国家安全为最高战略目标,因此无领土扩张企图;主张以政治与和平方式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首要选择,反对在处理国际争端时以先发制人的进攻方式主动挑起战争;对不顾劝阻公然挑起侵略战争危及国家领土主权与国家安全者则愿以举国之力坚决反击;对介入国家集团性战争持慎重态度,但积极支持正义性自卫战争。因此在国防建设上十分强调防御性准备;注重可持续防御侵略的力量准备和更新;在国防开支和军力规划上追求有限而有效,拒绝军备竞赛和耀武扬威;时刻准备好参与国际公共安全事务的能力。而后者则与此相反,有明确、强烈的依靠军事霸权扩张领土和势力范围的预定战略目标;把战争作为“流血的政治”实现国家战略目标的首要手段;为此会竭力煽起贬低他国民族、宣扬己国民族优越论和例外论的排他性民族主义;同时以高额的军费开支不惜军备竞赛以谋求军力优势。一旦时机成熟,则依仗实力千方百计利用甚至制造借口先发制人发动战争攻击对方,以达到利己的战略目的。例如,以德国为首的同盟国所挑起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及二战时日本军国主义所发动的侵华战争和太平洋战争均属此例。
这两种不同的战略选择实际上也反映了两种相反的战略品格。前者具有鲜明的和平、理性与反侵略特性;而后者则往往彰显好战、霸道与胜王败寇的赌徒心态。这是因为实行积极防御战略的国家往往具有内向性格,坚信各国有权也有能力选择自己的发展道路,并以治理好本国、处理好与他国关系为基本目标,因此无需采取战争手段扩张势力、干预他国、强制推行价值观及争王称霸。而后者则相反,它们具有极强的外向性格,只顾追求己国单边优越的生存空间;为达到利己的掠夺性战略目标和控制他国称王争霸的目的,积极追求领土和势力范围的扩张,强制推行单一价值观模式。而这往往会导致他国的抵制,因此必然不惜以战争手段排除抵制,或武装干预和入侵他国,或强行颠覆他国政权改变地缘态势,因而先发制人的进攻战略必然成为其首选。由于挑起先发制人的侵略战争存在诸多法理与道德障碍,因此侵略者往往需要编造“合理”又“合法”的借口以粉饰侵略、欺骗舆论并借此煽动本国民众支持。此外,为了尽快压倒对方的抵抗达成迅速控制他国的目标,他们最倾向于采用不宣而战的闪电速决战方式竭尽全力孤注一掷,寄希望于一击制胜。虽然有时会取得初战胜利,但当遇到强韧有力的对手时,常常陷入久战不决的持续性战争境地,最后往往以失败告终。一战和二战的历史就是极好的证明。选择进攻型战略的国家,极易陷入违反联合国宪章精神的侵略者地位,终将成为国际社会群起而攻之的目标。因此,一个国家国防政策的选择事关国家的命运和前途,必须慎之又慎。
从军事战略层面看,积极防御战略与消极防御战略的基本区别在于,前者主张通过积极的防御准备,以配合谋略与外交手段慑止对方可能发起的入侵;并且在战争未能制止而一旦爆发时能以积极手段抗击入侵;最终通过有力反击战胜入侵者。而后者往往寄希望于对手的外交妥协而疏于战争准备,一旦战争爆发则只能采取单纯或消极防御策略与敌周旋,由于从精神到实力上都缺乏应战的能力,往往在付出重大代价后以悲惨的失败妥协告终。
积极防御战略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的战争观,即在有准备的前提下,首先注重止战与慎战的思想;其次,当入侵者打响第一枪后,则能立即调动举国之力持续抵抗入侵者;此外,一旦应战,在具体作战层面,则会充分运用机动灵活的战略战术和一切现代高科技军事手段,攻防并用、内外线并举、对称与不对称较量兼顾,千方百计积极取胜。
(一)“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下攻城”
孙子在《谋攻篇》中强调的这一原则,至今仍然对我们具有极高的指导意义。特别在高技术战争手段极度发达的现代与未来,不论常规与非常规战争,均将造成作战双方人员与物资的重大损害,政治与社会成本极为高昂。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大国,追求的是和平发展,因此在处理国际争端中始终坚持把伐谋和伐交放在首位,把应战作为不得已的最后选项。这里展现的是中国既崇尚和平又不惧应战的防御性战略特征。
当前,中国在东海与南海方向与相关国家之间出现海上权益的争议,加上某些域外大国的不良介入,使局势出现令人担忧的紧张状态。即便如此,中方仍然保持克制,坚持以和为贵,以政治方式作为处理国际争端的首选,避免紧张局势升级。由于局势走向并不完全取决于中国单方的意愿,因此我们只能在维护国家主权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前提下,以高度的政治智慧和坚实的防御准备,千方百计地使危机能逐步走向缓和而尽力避免爆发战争。
(二)“昔之善战者,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
我们在孙子《形篇》这一告诫中领会到,积极防御战略必须首先使己方处于不可战胜或难以战胜的状态,这样才有可能制止战争或战胜入侵者,因此必须注重寻找和发现己方有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哪里,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一切措施来缩小在军事硬件、软件、人才、战法和经验上与先进强国和对手之间的差距,甚至超越之。所以积极防御战略必然强调平时持续不断的准备和积累。紧跟世界军事变革潮流,与时俱进地推进武器技术装备的研发;注重军事人才和队伍的培养与训练;加强灵活机动战略战术在高科技系统作战条件下的战法研究;改善军队编组和实战化的演练等均不可或缺。
在继续强化国土战略防御能力的前提下,海洋方向的积极防御能力显然是我们的主要短板所在,而这又恰恰是敌对势力借以强化海上围堵、侵犯我海上权益、威胁我国家安全的重要方向。甲午海战的沉痛历史教训决不能重演。在21世纪中叶以前,着实强化海上力量的建设,逐步解决好“保近岸、护近海、出远洋、通全球”的海洋战略,是国家和平与安全发展、维护地区与世界和平与稳定的重要保障。
(三)“以虞待不虞者胜”
《谋攻篇》中强调预先有准备而且是准备充分者的胜算要大于准备较差者。积极防御战略的前提在于“积极”二字,它集中体现在积极的防御准备,即能居安思危,毫不松懈地主动完善军民融合式的国防体制;维持合理的、与GDP同步增速的军费开支;与时俱进地推进军队的结构调整,提高涉及陆、海、空、天、电、网络等武器技术装备和相应软件的现代化水平;优化军事人才和队伍的选培,强化接近实战的研训;积极参与国内外抢险救灾、维和、反恐、反海盗及联合演习等实践活动。这是提高积极防御战略实际能力可信度与止战威慑力的根本,同时也是获得应战爆发力与应战持续力直至获胜的根本保证。
军事威慑本身是中性的,它既可以为强者或攻者所用,也可以为弱者或守者所取。它的本质是通过展现军事能力和战略意图达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目的,因此它往往是用兵者的首选。但是要想达到这种威慑的境界,不仅要拥有真实有效的军事能力,还要有善用这种能力的谋划和决心,同时要让被威慑方确信,一旦升级进入实战境地将会使其付出难以承受的代价,威慑才可能发挥作用。
一般认为军事威慑多为强者特别是霸者的专利品,它们往往凭借强大的军力,在全球运用军事威慑来遏制强劲或潜在的对手。例如近来美国在东欧和东亚积极部署反导系统;实施亚洲再平衡战略,强化西太平洋的战略部署等,都是想通过军事威慑实现遏制中、俄的战略目的。
二战后,特别是出现核武器以后,以强对强的军事威慑,结局往往是形成军事对峙,或转向政治妥协,如冷战时期美苏之间的核竞争及华约与北约的对峙。在强者对付弱者时,通常会运用军事威慑向对方施压,迫使弱方按照强者的战略意图行事。美国曾经调动两艘航母迫近海湾对伊朗施压,就是运用大国军事威慑对付弱国的典型实例。以强对弱的军事威慑既有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有时也是入侵之战的前奏。北约对利比亚之战就是如此。实践表明,霸者运用的军事威慑往往主动逼近对方领土,并且随时准备发起先发制人的攻击,所以这类威慑属进攻性威慑。也有小国依靠霸权国家撑腰,军事威慑大于自己的他国,妄图占有他国的领土,获取有利于己的战略利益,这也是一种进攻性威慑。近来在中国东海与南中国海发生的紧张情势就属此例。
中国实行的积极防御战略有三个基本功能,其中的首要功能就是止战的防御型威慑:
(一)以防御性威慑制止战争
这种威慑能力虽然往往为弱方和守方所追求,但并非是消极无为的战略。它最为可贵之处在于其基本出发点是通过展示可信的防御与反击能力以制止可能的入侵战争。我国古代春秋战国时期,宋国的墨子为了阻止楚国打算进攻宋国的企图,亲自前往楚国说服造攻城云梯的公输班放弃进攻宋国的计划未果,最后他在楚王面前与公输班展开沙盘推演,墨子通过展示周密的防御设施和能挫败公输班攻城的有效战法,还有能贯彻这一战略战术的官兵队伍,迫使公输班认输,最终促使楚王放弃攻宋的企图,从而避免了一场流血的战争。这是较弱的守方成功运用防御性威慑达成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成功范例。
今天的中国将会继承这一战略思想,高度重视防御性威慑能力的建设。即在军事力量和战场建设上,参照世界军事变革进程和现代实战经验教训,建立全方位(陆、海、空、天、电、网络等)战略空间的常规与非常规攻防能力,力求使入侵者望而生畏或降低其制胜预测,迫使其放缓甚至放弃军事挑衅及武装入侵,以达成制止入侵战争、保卫国家利益与安全的战略目的。
中国已经明确宣布,不论我们如何发展壮大,永远不会称霸,永远奉行积极防御的军事战略方针。我们既没有军事扩张的欲望,更不会与任何对手展开军备竞赛。但是,我们会按照积极防御的需要合理地安排和提升国防力量的现代化水平,以维护领土主权完整、保证国家安全。因此,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领土主权的完整上绝对不会含糊,同时也会按照国际法规则行事,积极履行必要的国际义务,维护地区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
(二)以积极防御抵御入侵
积极防御战略的第二功能是具有强韧的抗打击和战略防守能力。当战争未能制止,在对手冒险挑衅和进攻时,能依托有效的防御设施和多种力量积极反制,以消弱敌方快速、持续、多维度、大规模、高强度、精确打击的攻击效能,尽可能地减少己方的损失。同时以积极主动的战略战术大量消耗入侵者的进攻能量,使之难以为继。
第二功能十分重要,因为制止战争的第一功能并不能保证对所有对象以及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奏效。因此必须准备在一旦防御性威慑失效时,立即能让第二功能发挥应有作用,给悍然入侵者予以迎头痛击。何况第二功能又是第一功能能否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之一,所以反制和抗打击能力必须是实实在在行之有效的,来不得半点虚假和侥幸。我国军事改革方针强调军队必须“能打仗,打胜仗”就是这个道理。早先北洋水师的失利以及现代利比亚之战的教训,都充分证明这点。
(三)以有效反击克敌制胜
第三功能就是能以强大的反击能力和有效行动战胜敌人。这里包括有效的核反击以及常规反击能力。关于核反击能力,即所谓“第二次打击能力”必须建立在可靠、可信、可行和有效的基础之上。我方核反击是在敌方首先启动核战争的前提下所采取的必然的快速反应,具有速决性特征;而常规性反击往往具有持续性特征,这也是破解入侵者期望借助一击制胜的优势速决战争企图的最好应对方法。这种双重反击能力是最终击败入侵者、迫使敌人放弃入侵或失去作战能力承认失败的根本保证。
上述三大功能中第一项功能显然居于首位,因为通过这种防御性威慑制止战争,不战而屈人之兵,是综合效果最佳而成本最低的战略,也是积极防御战略追求的最高境界。而第二和第三功能实际上是构成第一功能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
通俗来讲,积极防御战略有三个战略目标,第一就是要让敌人不敢打;第二就是要使自己打不垮;第三就是要以反击打垮敌人。
要想实现上述战略目标,平时防御性威慑力量的建设、更新和积蓄至关重要。首先我们必须要有适应世界军事变革潮流、符合国家发展水平以及战略需求的一支与时俱进的现代化武装力量和国防体系,总体水平和含金量应逐步接近世界发达国家。2050年之前大家将会在不同阶段逐次看到我军面貌相应的巨大变化。
防御性威慑力量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需要延续性的军费支撑。在军费保障上需要逐年与GDP的增长同步,以便尽早使我军从补偿性保障转入正常性保障。特别是在军人年人均军费指标上要逐步缩小与先进国家之间的差距。2014年度我们的军费预算折成美元约为1320亿,230万官兵人均只有约5.7万美元。美军同年度军费预算约为6290亿美元,142万官兵人均达到约44.3万美元,双方差比约为1:7.8。即便是受和平宪法制约的日本自卫队,军人人均军费也已近20万美元,约为我军的3.5倍。差距如此之大,居然还有人忽悠说我们军费太高,提得太快,破坏了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对别人造成威胁等。显然是混淆视听,故意误导舆论。
发展军事科技,通过军民融合式道路,积极推进关键性武器系统的研发,是尽快弥补我军硬件与软件短板、提升防御性威慑能力的基本出路。在西方多重军贸禁运和技术封锁的环境中,我们只能坚持以自力更生、自主创新为主的道路,尽量调动内部的合力来化解外部的制约,当然也绝不排斥向先进者学习。实践证明,我们在这方面虽然差距,不小但潜力十分巨大,不仅能研发出许多出人意料的武器系统,而且在追赶发达国家先进军事技术方面的能力和速度也很可观。可以说先进的军事科技和制造能力是构筑有效的防御性威慑能力的物质基础,而充足的军费则是必不可少的经济基础。我们坚信,在积极防御战略理念的指导下,通过科学的设计、规划与运用,在举国体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使合理、有效的防御性威慑能力与日俱增。
中国的防御性威慑是构成国家和平发展战略机遇期的重要保障条件之一。如果这种威慑一旦弱化甚至名存实亡,如同一个缺钙和肌无力的大汉,那么大到国家安危、小到岛礁主权的维护均会麻烦不断,危如累卵。当今世界在观察和评价我们国家的发展状态和综合国力时,除了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条件以外,积极防御的威慑能力和运用方式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我们追求的国家形象和目标就是民富国强、和谐睦邦。迎客的好酒和御狼的猎枪都要准备好,门户肯定是开放的。
中国已经是一个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家,更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它所追求的积极防御战略,特别是防御性威慑能力的建设,既符合我国孙子兵法传统的止战与慎战的战略理念,也符合我国当前所处的战略环境与和平发展目标。它有着显著的防御性和镇定性。实践将证明这种能力不仅是国家安全与和平发展的可靠保障,也会对地区与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周传立)
Preventing War Is the Primary Function of the Active Defense Strategy
Xu Guangyu
The active defense strategy belongs to the defensive strategy, which has prominent differences with the offensive strategy. The former takes safeguarding the country's territorial sovereignty and protecting the country’s safety as the top strategic goal. Conversely, the later has a clear and strong scheduled strategic goal that relies on the military hegemony to expand the territory and scope of power. China always takes the “active defense” as the core idea concerning the national defense policy and military strategy. The active defense strategy China implements have three basic functions. First, preventing wars with the defensive deterrence; second, resisting invasion with active defense; third, vanquishing the enemies by effective counterattack.
Preventing War; Active Defense; Offensiveness; Function
E8
A
2095-9176(2016)03-0053-06
2016-2-23
徐光裕,解放军防化学院原副院长、少将,中国军控与裁军协会理事,著名军事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