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经济学角度解析贪污贿赂犯罪

2016-02-01 22:34:46刘宇莹
法制博览 2016年29期
关键词:犯罪行为惩罚经济学

刘宇莹 李 婷

云霄县人民法院,福建 云霄 363300



从经济学角度解析贪污贿赂犯罪

刘宇莹 李 婷

云霄县人民法院,福建 云霄 363300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在经济类犯罪案件中所占比重呈逐年上升态势,作为典型的经济类犯罪具有十分显著的经济学特征。本文从经济学中“经济人”的角度出发解析贪污贿赂犯罪的成因以及预防措施。

贪污贿赂;犯罪;经济人

近年来贪污贿赂案件数量逐年攀升,各种大案要案频频爆出。涉案对象范围也是不断扩大,从部级官员到社区工作者,通过运用手中的权利来谋取私利。犯罪形式也越来越多样化,从单纯的金钱受贿转变到各种有价证券、商品房低价买卖、子女出国留学等形式。共同犯罪在贪污贿赂犯罪中越发多见,很多案件都是集体作案,上下级之间形成利益链条,共同构成犯罪联合体。

一、经济学理论之“经济人”

“经济人”是指:在假定的理想社会环境中,每个人的行为都是以功利为目的去进行,都能就成本与收益进行精确计算从而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经济人”假设的存在是为了说明人们选择犯罪是在对犯罪行为的成本收益理性分析后的抉择。

经济人理论主要包含了以下三点:一是人具有自利性。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在为自己打算,总是在追求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东西且优先考虑自己的利益。二是利益最大化原则。当一个人在经济活动中面临多种选择时,总是会倾向于选择能给自己带来最大利益的那个。三是人的理性设定,即人具有理性感知和运算能力,通过汇集信息统筹规划从而做出满足自身需要的最佳方案。

二、犯罪经济学理论

犯罪经济学是指用经济学的原理和分析方法,研究、分析、探讨经济利益因素与犯罪人的意识相互作用的规律从而预防、控制犯罪。从犯罪经济学的角度看,罪犯的目的就在于用最小的犯罪成本换取最大的犯罪收益,而国家则要通过一系列社会公共政策手段使得罪犯的犯罪成本最大化从而大幅度降低犯罪率。

根据犯罪经济学说的理论,任何一种犯罪行为必然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每一个理性的犯罪行为人都必然会对自己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的后果有一个预期,对以获取财产性利益为目的的犯罪行为人而言,对犯罪后果的预期会直接影响到他们会犯何种罪以及犯罪程度的大小。

三、从经济学分析犯罪的成本与收益

从经济学上分析贪污贿赂犯罪主要从成本-效益的角度来进行。就是说贪污贿赂犯罪和其他经济活动一样有着严格的成本计算过程,犯罪的成本和收益对于实施贪污贿赂犯罪至关重要。犯罪成本低,犯罪收益大,就会实施贪污贿赂犯罪。反之,则不会实施。

(一)犯罪成本

犯罪成本包括预付成本和直接成本两个方面。犯罪的预付成本是要达到具备犯罪条件所需付出的努力和金钱。直接成本是指实施犯罪的物质成本和精神成本。由于贪污贿赂犯罪分子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基本都是在日常工作之中利用职务的便利以及利用国有资产进行私人利益扩张,在实施犯罪活动中的直接物质支出很少。直接成本主要来自人力,直接精神成本主要是犯罪行为实施前后心理害怕所耗费的精力和心理压力。由此可知贪污贿赂犯罪成本很低接近于零。

(二)犯罪收益

贪污贿赂犯罪的收益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贪污贿赂犯罪所得到的非法利益。既获得直接物质经济利益又实现了自己的占有欲,获得心理上的满足。低成本高收益已然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主要特征。

(三)犯罪惩罚风险

犯罪惩罚风险是指犯罪被司法机关侦破后所面临的刑事处罚。犯罪是必须接受惩罚作为代价。但与低成本高收益的特征相对比惩罚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大。案件没有被侦破犯罪就没有被惩罚。刑罚中关于自首、立功等减免刑规定也使得犯罪被惩罚的风险性、及时性带有不确定因素。

四、贪污贿赂犯罪的预防与遏制

贪污贿赂犯罪的成本与收益间差异巨大无疑是导致犯罪的直接原因,即犯罪成本远远低于犯罪效益。因此,要想对这种犯罪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和遏制,就必须消除这种差异性,也就是提高犯罪成本,缩小犯罪效益。

第一、建立良好的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机制。通过建立良好的制度来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任用,满足干部自我实现,使其能力和努力获得认同,从而激励官员努力工作。

第二、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监督机制。首先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二是大力加强和开展舆论监督。三要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来参与监督。四是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切实开展监督工作。

第三、严格落实任期财产申报和财产审计制度。公务员在上任、离职或者离退休时,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其财产状况进行依法审计,并进行财产公示,接受监督。出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应及时移送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第四、实施高薪养廉政策,改善物质待遇。通过体制结构改革,机构精简,提高效率,使得个人的工资、福利待遇得到有效提高,逐步实行高薪养廉制度。

第五、提高破案率,从而扩大惩罚成本。破案率越高,惩罚成本越高。建立健全举报、信访及舆论监督制度。深入研究犯罪特点和规律,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不断加大查办力度。提高犯罪的发现率、查处率,是打击贪污受贿犯罪的关键。

[1]张倩倩. 浅析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要件[J].法制博览,2016(12).

[2]陈文昊. 影响职务犯罪的经济指标实证分析[J].南方论刊,2016(03).

D

A

刘宇莹(1989-),女,汉族,福建龙海人,云霄县人民法院,代理审判员,研究方向: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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