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警方查破收买信用卡信息案11宗、信用卡诈骗案7宗
26岁的市区人叶某彬今年1月份失业后,便开始在网上代购国外手机、电脑等高值商品,再转卖到国内,从中赚取差价利润。因国外网上商城注册账号后需要用到银行卡或信用卡绑定验证,而他的银行卡不够用,就萌发从网上购买信用卡信息的念头。于是,叶某彬便通过购物网站购买三、四条信用卡信息,每条信息花费人民币40元左右,购买的信息内容包含信用卡卡号、有效期、安全码等少量资料。4月下旬,叶某彬获知有人通过QQ群买卖个人信息或银行卡信息,便上网搜索相应的QQ群。6月份下旬,叶某彬因家里经济比较拮据,就想到通过收买信用卡信息来赚钱。之后,叶某彬通过QQ先后添加网名为“abc”和“天知地知”等2人为好友,以每条信息100元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向该两名QQ网友购买了共11条信用卡信息(初步查明卡主身份4宗),信息内容详细包括姓名、银行、信用卡卡号、密码、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安全码、有效期及信用卡可用额度等资料。
这些信用卡信息买到手后,叶某彬发现这些绑定购物网站并验证成功的信用卡也可以直接付款购物,便开始使用这些信用卡进行盗刷购物。叶某彬在亚马逊或贝宝购物网站使用其购买来的7条信用卡信息先后盗刷信用卡购买了6部苹果手机、6台苹果笔记本电脑,随后通过美国中转公司再寄给香港的“水客”,再由香港“水客”带回国内邮寄给叶某彬。拿到商品后,叶某彬再通过国内的“闲鱼”购物网站以及“论坛”等网站出售,至今盗刷信用卡购物共7宗(初步查明卡主信息5宗),刷卡金额共12万余元(其中部分刷单验证失败未完成交易),总共获利约人民币51000元,其盗刷所得的款项均用于家庭生活开销,至今已全部花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