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的法律问题探析

2016-02-01 06:03
法制博览 2016年30期
关键词:专利审查优先办法

尤 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天津 300304



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的法律问题探析

尤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天津300304

随着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逐步完善,其衍生出来的法律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制度实施效果。本文从法律角度出发,探讨我国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优化法律政策,以促进这一制度能更好更快能适用于我国目前绿色专利发展的现状。

绿色专利;快速审查;法律问题

随着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的破坏,世界范围内的环境公害事件不断发生,在这一背景下,绿色专利发挥了重要作用,依靠绿色专利来改善环境问题是目前很多国家采用主要方式之一。而为了更好发展绿色专利,英美等国家率先创建了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而中国也在2012年随之跟进。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办法》第四条规定之处符合发明专利优先审查的技术种类中大部分是关于绿色技术,优先审查涉及节能环保、低碳技术节约资源等有助于绿色发展的重要专利申请。这一规定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奠定了法律基础。本文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指出我国在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上存在的法律问题并以此提出优化对策。

一、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存在法律问题

(一)优先审查绿色专利申请缺乏针对性

目前,《办法》中规定的优先审查的绿色专利并没有进行分类划定,其中第四条第一项规定中指出了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新技术等可以优先申请。而在第二项中也指出了涉及低碳技术、节约资源有助于绿色发展专利可以优先审查。针对这两项规定是指上是存在矛盾和重复的。1980年联合国针对新能源技术给予了定义,具体是指以新材料和新技术基础,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及利用,有利于节约资源。这一定义与我国《办法》中的第二项同样也相符。因此在法律上针对优先审查并没有予以清晰划分。

(二)优先审查绿色专利法律制度不完善

我国的关于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的相关法律不足,可实施的法律不多,很少有法律作出具体的规定,对于具体审查内容也没有明确指定,不协调统一,都是以含糊不行的条文加以概括,这样就使大量的快速审查没有得到合理和有效的使用。同时由于法律条文的不明确,审查人员在快速审查的时候有很大的弹性空间,给快速审查也带来了阻碍,使国家政策难以正确的有效实施。由于保护层次较低。只能借由《办法》解释的规定去进行实施,法律保护的层次自然无法得到保障。

(三)快速审查绿色专利法律权威性不足

我国在对快速审查绿色专利的保护上立法没有形成体系,而是在各种单行法律法规中分别叙述,由于各个法律文本立法角度与立法重点不同,具体法律的约束对象也有所不同,致使在处理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出现法律规定甚至矛盾的地方,给审查造成了一定的难度,同时存在相当程度的法律盲区,而正是这些盲区导致这一制度实施缺乏权威。例如在《办法》重规定每年进入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的数量会依照上一年度的专利授权量和本年度待审量确定,这一规定在一定程度上缺乏的公平性,弱化了《办法》的权威性。

二、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的法律优化对策

(一)详细规定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内容

目前,《办法》中对于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的专利划分,实施程序,保障程序等没有一个明确系统的规定。因此其法律效力等级是比较低的。为了提升其法律效力,不仅仅需要详细细化快速审查制度中绿色专利类型,明确提出绿色技术具体含义,同时也需要规定审查标准。突破传统的审查模式,建立严格型审查模式。

(二)完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相关立法

完善的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立法是是使各项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政策落实的关键所在。“快速审查”应是绿色专利发展的总体纲领,重视审查和保护,在防治环境污染的同时,加强绿色专利快速实施,边建设、边保护、边发展。

目前,《办法》等法律虽然已出台实施4年之久,但是,该法律只是一个框架性法律规章制度,在法律实施的细则和规定及一些重要的标准性文件方面,仍极为欠缺,应完善相关法律文件,使其具备更好的可操作性,切实为绿色专利快速审查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进一步确定快速审查制度提高绿色专利相关标准,明确法律责任。

(三)提升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权威性

绿色专利快速审查制度以公平、自由、平等为目标,为了最终得到财富增长的最大化,也就是效率价值,这种法律价值追求,一直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为了维护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建立正确权威的价值观。详细规定快速审查制度的标准的具体内容,从而为保护环境意识的形成打造良好的法律舆论环境。

三、总结

为了更好保护环境,必须明确绿色专利快速审核的法律属性,才有利于绿色专利的持久发展。而目前我国对于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的法律制度仍不健全,只能根据几部法律中的相关叙述来解决出现的问题,绿色专利快速审查立法的落后已经严重制约我国环境保护的发展,各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到快速审查的重要意义。因此,加强绿色专利快速审查保护力度,仍需要各界人士的共同努力。

[1]程文婷.绿色专利[J].电子知识产权,2011(1).

D913

A

2095-4379-(2016)30-0222-01

尤茜(1986-),女,天津人,硕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专利审查员,研究方向:电磁变量测量领域专利审查研究。

猜你喜欢
专利审查优先办法
专利审查协作模式创新与路径优化:审查效率与审查质量导向下的制度演变
最好的办法
提升专利审查质量 支撑知识产权建设
多端传播,何者优先?
站在“健康优先”的风口上
对《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4章第2.2节所述的“有限的试验”的一点理解
从一个案例出发浅析答复创造性专利审查意见时的修改超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