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雯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 沈阳 110034
论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
李思雯
沈阳师范大学,辽宁沈阳110034
摘要: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我国实施行政行为的行动指南和基本准则,是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建立和完善行政合理性原则实施的相关法律制度,充分发货其价值,巩固其在行政法中的地位。本文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在我国的确立为出发点,分析了行政合理性原则所包含的相对唯一性、妥当性、必要性、比例性的科学内涵,探究了行政合理性原则在我国适用,以实现促进我国行政体制的更好发展。
关键词:行政合理性原则;制度;法律
“合理”一词是我们在生活中常遇见,也是我们所追求的公平、公正的代名词。合理在法律中的表现为最基本的理性,符合社会公德、科学公理。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过程,是一个体现法律理性、社会道德的过程,它们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必然的、内在的,因此探究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及其相关的过程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确立
行政合理性原则确立的原因离不开行政自由裁量权的产生与发展。同时随着人们对政府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表现及其权利的内在本质的进一步了解,确立行政合理性原则则显得更为重要。从客观方面来看,政府行政行为不仅有技术行为,还包括自由裁量行为。行政法的任务在开始阶段是制定法律去衡量羁束行政行为,目的只是出于规范作用,所以在行政法治发展的初始阶段,行政自由裁量权在一定空间内是具有相对的自由。社会的脚步总是在不停向前,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政府职能不断得到强化,导致政府的行政自由裁量也不同程度的扩张,这种非常态的扩张给人们带来的威胁感越来越增强。因此,认为在控制政府的羁束行为的同时,也应该控制政府的自由裁量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实施。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科学内涵
在当代的行政体制中,要较好的推行行政主张,坚持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原则有重要的意义。要探究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理解其具有的科学内涵是必不可少的一个过程,其内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相对唯一性
随着现代行政的发展,政府行政机关自主评判其行为的合理性有了更广阔的生存空间,通过裁量授权也获得了更多的判断余地。虽然有了更广阔的空间,但是在经过运用专业知识对不同情况做出判断以后,始终产生的将只有一个唯一性的、相对合理的选择、决定。
(二)妥当性
规范行政权力与行使主体所采取的措施之间的合理关系,是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妥当性的要实现的目的。政府行政权力的行使,是为了实现政府的既定行政目标,而目标的实现必须采取适宜的行政措施。所以,政府在使用其职能的时候,应该端正政府的行政目的,不能违反妥当性原则。
(三)必要性
要更好的达到法定行政目的,政府采取的行政措施必须造成的伤害是最小的,同时,还得是没有其他伤害更小的措施可替代。现实中,政府在采取行政措施的时候往往可以有多样的选择,因此,必须对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有一定的规范与限制,以突显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必要性。
(四)合理的比例性
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要求来看,政府行政权力所采取的的措施应该要与目的成合适的比例,简单说来就是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前,所采取的措施、获得的利益和对人造成的伤害之间要进行权衡。在双方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来更好地处理政府行政权力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三、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度
(一)行政主体过程要走正当程序
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程度,是政府采取的行政行为合理性与否的具体表现,也是实现法律程序正义的关键所在。所以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使用度,可采用一下程序:
1.要求政府行政公开,面向人民群众,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政府在行使行政权力的过程中,只有主动接受来自检查部门、人民群众的监督,保证与人民利益相关的消息的公开性,才能更好地推动政府行政主张的实施,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度。
2.要求政府的行政行为有充分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当政府在作出重要决策时,应该使其行政行为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在既保证政府行政权力的同时,又能够切实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以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可信度。
(二)坚持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不仅是对人民群众个人而言,也是对政府及其他部门而言。坚持平等原则,遇到不同情况时,行政主体应该根据实际情况,站在区别而平等的角度上解决和处理问题。平等原则要求的是行政主体在采取行政措施时,不仅在客观上要保持公平、公正,在主观上也应该符合社会的道德要求,以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度
四、结语
行政合理性原则不仅是对法律的考量,也是对社会道德的裁量。因此,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程度的高低有着重要影响。虽然,绝对的合理是不存在的,但是对合理的追求不应该放弃。只有在认真落实、贯彻执行行政合理性原则,提高行政合理性原则的适用度,才能真正巩固行政合理性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地位,以提高政府的行政能力。
[参考文献][1]关保英.论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合理条件[J].中国法学,2000,06:78-87.
[2]郑雪芹.我国行政合理性原则之反思与重构[D].中南民族大学,2009.
[3]叶必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比较与实证研究[J].江海学刊,2002,06:122-127.
作者简介:李思雯(1993-),女,汉族,辽宁兴城人,沈阳师范大学,2015级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3-02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