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帅
北方民族大学,宁夏 银川 750021
律师职业新要求
田帅
北方民族大学,宁夏银川750021
摘要: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对于法治的推进作用越来越大,同时,对于律师自身的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如何成为一个新时期的优秀律师也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越来越重要。本文探讨律师在依法治国的视域下,律师应当具有哪些品质。在依法治国的新环境下律师职业有哪些新的要求。
关键词:律师职业;依法治国;公平正义
一、依法治国新环境
自党的十八大召开以来,“依法治国”被提到了新的高度,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重新定位了依法治国。有理由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下,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力量的中国律师业将迎来发展黄金期。
律师队伍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支重要力量,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是保证律师队伍发展的中坚力量。所以律师职业的发展,在当前是尤为重要的,可以说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一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律师、法官、检察官以及人民警察都是法治建设的中坚力量,律师兴,则法治兴,法治兴,则国家兴。因此,可以说,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律师是法治的产物,反过来,律师也将进一步推动法治的建设和发展,律师与法治之间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二、律师职业新要求
在现代法治中,律师应当积极参与社会矛盾、社会纠纷的化解和解决,律师可以为老百姓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尤其是律师可以为政府、政党在治理国家和社会提供很重要的法律支持,发挥很重要的作用。法治是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重要途径,没有法治,就没有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复兴。而律师在依法治国中担当了重要的责任,律师同时也担任了实现中国法治的重大使命。律师在法治中作用如此重要,尤其是当前的大环境,律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品质,对律师有什么新的要求。
(一)是对于公平正义的本能追求
“律师是社会的良心”。在社会主义法治和律师职业的本质特点要求律师要坚持原则,维护国家法律的公平和社会正义。在此过程中律师不仅是法律之师,更应该是正义之师,要将弘扬正气,追求正义应当作为律师的职业追求。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当“利”与“义”发生冲突时,作为律师应舍“利”取“义”。公平正义在律师的职业追求中应当放在首位,成为本能的追求。不敢想象一个没有正义的律师,只追求利益或者其他,在代理案件、处理法律事务中能做出什么异常的事。黑白跌倒、胡编乱说、扰乱法律秩序、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无法在多想一些,是否还有更为严重的事。
(二)是有专业的学识和素养
专业的学识和素养是律师必备的杀手锏,在依法治国推进的当前,律师从业资格也有了新的要求,与上个世纪相比,野律师在被控制着,不排除还有的现象。法治在不断前进,法律在不断完善,作为律师专业的知识在给当事人法律服务中能起到关键性作用。正确的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准确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也有重要作用。
律师是一个高度专业化的职业,因此现各国皆有严格的律师准入制度。律师执业准入是指申请律师从业的人员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并由法定的国家机关审核同意,才能以律师身份进行执业的制度。律师行业的专业性迫使国家采取严格的准入制度:法律的专业化导致了以“道德”为母语的普通人无法很好的运用“法律”这门外语。以“法律”为母语的律师,精通法律知识,熟悉法律规范和诉讼程序。才能更好的服务当事人、服务社会、推进依法治国的前进。
(三)是严谨的逻辑实践能力和表达能力
严谨的逻辑能力对于一个律师来说,有助于对案情的了解,分析案情,还原案情的真实性,正确把握案情,判断当事人的权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推进法治的建设。严谨的逻辑能力是一个律师所必备的素养,理清案件的来龙去脉才能准确的把握当事人的利益,更好的为当事人服务,更好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同时,语言是律师最重要的“兵器”,律师当然必须具备高超的语言运用能力,不仅要能“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还必须得“能说会道”。但律师的“能说会道”显然不是喋喋不休、巧舌如簧,也不应该仅仅是锋芒毕露、侃侃而谈。律师的“兵器”也有高下之分,如武林中人手中的利器,体现着律师不同的职业素养与“战斗力”,案件本来清晰明了,由于表达能力的不足,是的案件模糊不清,这部经是一种对当事人不负责的表现,同时也是一个不称职律师的表现。良好的表达能力,在案件审判中,清晰明了的表达观点意见,对于案件的审理也是事半功倍,不仅有助于案件的审理也能俭约司法资源,更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何乐而不为。
(四)是独立思想与自由意志
思想独立主要是指在对于一个案件的认识过程中,要能独立自由的判断是非,分清黑白,对于事件的认识有自己的想法,不被人所控,有自己的完全的思路。独立的思想与意志自由是判断一个人能否成为一个律师的标准,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己的思想和自由的意志,在庭审过程中很有可能被对方律师洗脑,吸收对方观点,做出对自己的当事人不利的答辩。自由的意志不被人所控,时刻能保持清醒的头脑,有自己的意志,不被外界所影响。
(五)诚心诚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
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尽职尽责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这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正确处理与当事人关系方面需要遵守的规范,也是律师的,任务决定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当事人委托律师办理法律事务。多数是在遇到困难的情况下,他们是需要律师的帮助的弱者,正确处理律师与当事人以及人民群众的关系,是关系律师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律师工作是建立在人民群众对律师依赖的基础上的,如果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律师、律师工作将失去了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要求律师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或法院指定。应当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勤勤恳恳地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做到尽职尽责,禁止一切欺骗愚弄,搪塞当事人的行为,对当事人正当合理的要求要尽量予以满足并身体力行地帮助实现。
三、小结
一个好的律师,首先是熟悉所有的法条,其次,明确知晓当时我的诉求,最后他会尽一切可能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为委托人争取嘴的权益,这只是前提,更为重要的是一个好的律师要平衡法律与委托人权益之间的关系,这是对一个律师道德的要求与评判,一个好的律师最重要的是维护整个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他绝不仅仅是一个完全的利益诉求者。
法律的律条是理性的条款,他一条条的约束着人类的行为,他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类最低的道德底线,谁要是突破了,就要付出代价,那么从事律师职业的就应该是心存良知理性践行的人,但是谁又能告诉我,这律条的背后是否存在者悖论,也就是说同一件事情,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不是只有唯一的评判标准,但我们的经验告诉我们不是,如果是,所谓律师之间还常常谈论的输赢了就不会出现,那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冰冷刻板的律条背后不是理性的束缚和刻意的标准,应该是充满希望的人类的道德良知的感性的渴望,所以,我以为做一个的好的律师,不仅仅是理性的践行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使者,因为我们可以通过不同案例在充满热情的注释着人类最美好的愿望。同时引领冷酷律条向更加人性的、更加符合当今道德标准靠拢,从这个意义上讲,律师应该是浪漫的理想主义者,因为律师在所有的社会矛盾中寻求着和谐的最大公约数,同时律师优势理性的务实主义者,因为律师在争取者矛盾各方的最大利益,再者,律师又是一个自善其身追求公平和道德的建设者。最后脱离法条,守住一颗单纯的内心和美好的愿望,不忘初心,你终将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将成为别人口中的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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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田帅(1988-),男,北方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D9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3-01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