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宁
又一个罗宾汉,来自2010
文/张宁
在传奇英雄罗宾汉的故事中,英国诺丁汉郡的舍伍德森林是法外人罗宾汉的活动场所。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必须先把两个词搞明白,一个是森林,一个是法外人。
森林在中世纪的英国不单指树木茂盛的地方,而是国王对英国大片乡村地区拥有法定统治权、管辖权的专用术语,也就是说舍伍德森林属于皇家领地。在皇家森林里,说脏话、赌博、杀戮等行为是被禁止的。罗宾汉的故事诞生以后,森林有了第二层意思:理想化的自由之地。那时英国森林覆盖率很高,城镇之间往往隔着丛林。其间野生动物活动频繁,更有许多法外人躲身其中,以捕猎、打劫为生。法外人,除了不法之徒、逃犯,还包括失去了法律保护的人。他们被排除在法律之外,没有家园和土地,任何人都有权对其进行侵犯、追杀。森林因其环境隐秘和资源丰富成了法外人得以自由生活的乐园,罗宾汉就是这样一群法外人的领袖。
那么罗宾汉是怎么成为法外人的呢?2010年的美国电影《罗宾汉》给出了一个惊人的说法。在这部电影里,罗宾汉尽管没有像以往故事中那样与“狮心王”理查德进行伟大的森林会晤,但却与大宪章的签订发生了极为紧密的关联。从中世纪以来故事文本发展的角度说,罗宾汉通过这部电影从“法外”进入了“法内”。也正因此,影片中罗宾汉成了真正的“法外人”。这是该片与以往诸多版本的罗宾汉故事相比最重要的不同。
具体说来,影片中不仅罗宾汉成为与国王交涉自由和权利问题的代表,甚至大宪章的最初起草者就是罗宾汉的父亲。他说:“反抗,再反抗,直到羔羊变成雄狮。”这句话也成为罗宾汉的精神信仰。从历史真实情况看,传奇英雄罗宾汉与大宪章的签订显然并无直接关系。1215年6月15日至19日,愤怒的男爵们与骄横的约翰王在兰尼米德的草地上进行了为期五天的谈判,而后签订了《自由大宪章》。史实与影片相似的是,国王约翰在危机化解后向罗马教皇英诺森三世求援,教皇立即宣布大宪章无效。然而鉴于罗宾汉本来就不是历史上某一个确切的人物,影片让罗宾汉见证并参与大宪章的诞生也有其合理性,因为在文化的语义上“罗宾汉”与“大宪章”有着共同所指——权利与自由。诚然,从当年兰尼米德草地上那件事情本身看,大宪章更像是贵族与国王的交易,但它终究是中世纪人们以法律挑战王权的先声,是“王在法下”精神在实践中的肇始。
罗宾汉是逃犯,除了森林他无处可去,而更深层的历史背景是国王的暴政与重税使得大量平民无以维系生计,森林成了争取自由与反抗压迫的象征。罗宾汉在影片中说:“鹿首先是上帝赐予的礼物,如果不能自由地打猎,人怎能拥有支配自己的权利?”诺曼征服以后,英国地方政权建设日益加强,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起来。此后直到13世纪80年代这一百年间,英国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自耕农阶层出现,罗宾汉的故事就是在这期间诞生的。以往许多的故事文本将罗宾汉归为没落骑士,这部影片将罗宾汉的出身确定为自耕农,有其历史考量。骑士属于贵族阶层,相比之下地位较低的自耕农对于广大受压迫的底层人民来说无疑更有号召力。
历史上,大宪章签订的第二年10月约翰国王就病逝了,不久大宪章被以亨利三世的名义恢复法律效力。此后大宪章又经过了不断的修订与完善,不断的质疑与废止,但它始终没有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时至今日仍有九个条款存在于英国法令全书之中。它对英国乃至世界产生着深远而广泛的影响。如果说大宪章真的与罗宾汉可能发生直接关系,那就是亨利三世亲政前后重新颁布的大宪章中附有专门明确森林问题的条款,被称为“森林宪章”,成为广义上大宪章的一部分。《森林宪章》所要解决的就是人民与政府在森林问题上日益激化的矛盾,尽管王室依然谨慎地防范着臣民对森林的侵犯,但同时明令禁止森林官及地方官吏进行横征暴敛等侵害臣民的行为。将森林问题提到大宪章的高度,由此可想当时以罗宾汉为代表的绿林英雄们何其活跃。
罗宾汉首先被文艺作品提及,是在朗格兰于1381年前后所作寓言体诗《农夫皮尔斯的梦幻》中。事实上,人们对于罗宾汉的文学言说从未停止:从游吟诗人的演唱到《英国古诗遗》里的民谣,从司各特的历史小说《艾凡赫》到大仲马的传世名篇《侠盗罗宾汉》,从杰弗里·特雷斯笔下的左翼反叛者到2010年的大宪章事件参与者。诚如艾尔德森所言:“许多年前我曾说过:‘每一代人都得到他们应得的罗宾汉。’……我认识到这句话应该加以修改,即每一代人肯定为自己创造所需要的罗宾汉。”罗宾汉的出身也一直在随着时代的发展而悄然变化:法外人、侠盗、绿林好汉、爱国者、民族英雄、左翼反叛者领袖、历史功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各国有关罗宾汉的电影作品至少有30多部。然而故事远没有结束——正像影片《罗宾汉》的结尾大屏幕上打出的一行字:传奇开始了……是的,这只是个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