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要转账 竟是骗子冒充
2016年4月13日中午,位于奈曼旗的某化工企业副总马勇让财务部长张某加“老板”王某的微信,张某看此微信号与老板此前的微信名和头像一模一样,便毫不犹豫地加上了“老板”的微信,“老板”随后发来消息称,要其转一笔16.8万元的货款到指定账户,张春没想太多就用网银把16.8万元直接转进指定的账户。张某转账后,便打电话向老板确认是否收到款项,才发现被人诈骗,于是立即报警。
民警经调查发现,嫌疑人骗取资金后,迅速通过3级账户、7个子账户将资金层层分流取现。根据资金流向情况,民警奔赴长春、松原、南宁、深圳、桂林等地,对每个账户每一笔资金流向进行一一排查,发现最终流向广西省宾阳县。嫌疑人是通过ATM自助柜员机将诈骗资金取现出来。
6月下旬,在广西宾阳警方的大力配合下,民警经细致摸排,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的基本情况,确定了主要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和活动轨迹。7月10日15时许,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将41岁的犯罪嫌疑人广西籍男子王某某抓获。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的藏匿地,民警当场查扣了手机、K宝等作案工具。7月12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押解回奈曼,羁押于奈曼旗看守所。
办案民警介绍,王某某交代,在作案过程中,团伙成员分工明确,“幕后老板”负责整个诈骗的流程;骨干王某某等人负责利用微信冒充公司老板,通过微信指令公司财务人员转账;王某某等人充当“车手”,专门到银行网点取款。在本案中,骗子先入侵了该公司老板的邮件,给该公司员工发邮件要了一份公司所有人的联系电话,之后用一个新的微信号冒充老板的微信号,将头像、签名、朋友圈等内容模仿得像真老板的微信号一样,以假乱真,然后逐个加微信。犯罪嫌疑人利用工作关系骗取“工作转账”,受害者误认为是上级领导的工作需求转账,警惕性就此降低,最终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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