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才让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 西宁 810007
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研究
——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为例
李嘉才让
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西宁810007
摘要:我国是多民族国家,在文化大家庭中少数民族文化占据一定的位置,但是面对当今社会发展形式的多变性,保护少数民族文化也成为我国当前时期面临的一项重要挑战,维护少数民族文化是实现民族和谐统一的基础,也是促进共同繁荣,和谐相处的一个途径,更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基于此,本文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为例对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进行分析和研究。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化权利;青海;黄南;法律保护
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国内外的经济、文化交流项目日益加深,因此这种外来文化以及主流文化形态和文化趋势给少数民族文化发展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因此要保护少数民族文化,必须立足现实,不断的提升少数民族文化的吸引力,促进民族之间的和谐和共同繁荣,以下是笔者对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民族文化保护的分析。
一、对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文化资源的分析和研究
黄南藏族自治州在我国成立的时间比较早,它地处于青海地区,在经济和文化方面开发的程度都不高,这让黄南藏族自治州的传统文化资源得以延续,并且其丰富性也成为现代社会文化挖掘的一个宝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一共有十多个种类的一百多种,比较突出的就是藏族的民族语言,以藏文语言为代表,其次就是黄南藏族自治州的民间文学,例如,黄南歌谣的形成,安多叙述等等,还有民间曲艺类节目,其中,扎年弹唱以及尖扎民歌和协巴成为主要的代表,另外,在民俗类文化中热贡六月会以及保安灶火等等都是有代表性的文化,除以上叙述的以外,还有舞蹈类、传统喜剧类以及宗教绘画、雕塑等技艺等等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些深厚的文化底蕴以及文化形式,具有非常广泛的群众基础,发展空间也比较大。黄南自治州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青海高原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方面的地位也比较高,在民间文化中属于代表性文化资源,有十分大的研究价值。在自治州内,除了藏族文化以外,也包含其他民族的文化、回族和汉族群众占据了一部分,这样所有文化融合在一起更具有多元性和宗教性的特点。热贡艺术是热贡民间艺人在长时间的摸索和探究中总结出来的艺术结晶,并且这个时间长达五六个世纪之远,无论是在雪域文化中,还是在中原佛教艺术中都是一种比较独特艺术形式,是藏传佛教艺术的一个重要流派。这种艺术形式包含的内容有唐卡、壁画、堆绣、雕塑、图案、版画、建筑装饰等十多个艺术门类,其中,唐卡、堆绣、雕塑最为著名。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到,青海省黄南自治州的文化资源不仅丰厚,而且充满了地方特色以及民族色彩,具有较高的研究价值,文化优势和资源优势凸显[1]。
二、对于青海省黄南自治州文化的法律保护分析
(一)不断完善少数民族文化权利保护的立法建设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无论在民族文化方面还是在立法保护方面都需要尊崇宪法的意志,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方面要以法律和文化为主要内容,横跨行政法、经济法以及民商法和诉讼法等等多个部门,以此形成一种多层次的法律关系。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和研究:
首先,宪法从国家法律出发,对于涉及到文化保护以及文化事业发展的方面做了纲领性的规定。在宪法中已经明确的规定,在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要实行自治制度,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大跨步前进和发展。民族自治可以对自己的文化发展具体措施进行安排,极大的发展起科教文化事业,以此做好保护文化遗产的工作,让少数民族文化和国家的发展繁荣结合在一起。民族自治过程中可以使用自己的语言和文字,然后国家对这些少数民族提供财政方面和技术方面的支持。
其次,国家制定出地方文化权利的法律保护体系。从国家的角度上看,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条文,以此保护少数民族的文化。例如《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这些专门性的法律能够对少数民族的文化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除了国家的立法项目以外,黄南自治州还制定了自己的自治条例《黄南州民族区域自治条例》的出现是按照本地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宪法进行细化制定的,有非常高的可操作性。
(二)黄南藏族自治州对于少数民族文化权利法律保护的策略分析
黄南藏族自治州的政府部门对于文化发展十分重视,也更加注重对资源的开发和保护,在相关单位的领导下,也采取了一些列举措,对少数民族文化予以保护。
开启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申请工作。少数民族文化是在黄南自治州政府的带领下向青海省提交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和的工作方案,并且青海省也开始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项目进行调查,在种类上、数量上、环境上以及分布和保护现状方面有了初步的了解,使用文字和电子信息的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个方面做了具体的记录,也了解到了具体文化资源的现实情况。
三、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以青海黄南自治州为例,对少数民族文化资源在法律方面的保护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在此基础上还要不断的让少数民族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进行融合,以此让少数民族文化保持自我先进性的同时还能获得更多的活力。
[参考文献]
[1]丁智才.民族文化产业视域下少数民族非遗文化的生产性保护——以壮族织锦技艺为例[J].云南社会科学,2013,13(5):100-105.
中图分类号:D922.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7-0252-01
作者简介:李嘉才让(1995-),男,青海黄南人,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2013级本科专业学生,研究方向: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