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亚辉
(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黑龙江哈尔滨 150300)
瘦肉精的危害与监管对策
李亚辉
(黑龙江哈尔滨市阿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黑龙江哈尔滨 150300)
禽畜养殖生产中,瘦肉精违禁使用率尤高,瘦肉精的危害极大,不但导致瘦肉精药物残留高,而且,过量使用后被人体食用,将危及民众的健康,甚至威胁到民众的生命安全。针对瘦肉精的监察监管,地方相关部门务必提高认识,尽量做到:加大宣传,提升认识;确保残留瘦肉精产品无市场销路;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好日常监管,发挥“群防群控”的防控机制;加大科技研发力度,借助最科学有效的手段,提升禽畜肉产品质量;增加检疫经费投入,提升检疫检测水平,确保畜产品快速检疫的质量和效益;注意源头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分子,逐步规范用药市场。文章将对要点做系统阐述,以供参考和借鉴。
瘦肉精规范用药监管
瘦肉精是一类药物的统称(如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属于肾上腺类神经兴奋剂,主要是β-激动剂、β-兴奋剂,其理化性质为白色或类似白色的结晶粉末,化学性质稳定,一般加热处理不能将其破坏,味苦,熔点为161℃,易溶于水、乙醇,微溶于丙醇,不溶于乙醚。早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科学家意外发现将盐酸克伦特罗用于养猪生产,可明显提高猪瘦肉率。但是,瘦肉精频繁使用导致的不安全事件更是频见报端,前几年出现的因食用猪肝导致盐酸克伦特罗中毒事件,更是引发全社会对此问题的普遍关注,而在全球遭到禁用。国内同样禁止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但是,趋于高额利润的追求,不少养殖场违禁使用,带来的潜在危害的是令人发指的。文章就此阐述使用瘦肉精的危害,针对性提出相应的监管监察措施,以供参考和借鉴。
2.1 瘦肉精药物残留高
经研究证实:低剂量的盐酸克伦特罗,短时间内见效不大。而长期使用的话,将导致瘦肉精药物残留量大的问题。特别在养殖生产过程中,普通的用量就为治疗时的5~10倍,由于其溶解代谢率较低,不容易被代谢排出,因而,药物残留较高。在动物体内,残留最高的是动物的眼睛和毛发,其次是肝、肺、肾和骨髓等器官,而且肌肉中的含量较肝、肺等器官低很多。同时还指出,盐酸克伦特罗化学性质较稳定,一般高温难以将其分解,作为一类激素药物,通过腺体深入到组织细胞膜内发挥作用,因此,难以代谢清除。
2.2 瘦肉精危害人体健康
克伦特罗早期实际用于人肺科疾病的治疗,而且,在支气管哮喘治疗中效果更好。但是,后期查出副作用较大,而遭到禁用。此药物被适用于禽畜养殖生产,同样影响体内血管系统,很容易导致气管扩张,影响肌肉蛋白代谢、脂肪代谢、体内糖分代谢等等,严重影响动物的生长代谢。在调查证实中发现:人食用了饲喂瘦肉精的猪肉后,其不良反应可见到面红、口渴、皮肤有红色丘疹、恶心、四肢无力、行走困难、代谢紊乱、心率加快、心律不齐,还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诱发恶性肿瘤,严重者直接导致死亡。另外,有专家研究证明瘦肉精对生殖系统有严重影响,也有专家认为瘦肉精可能致畸致癌。
3.1 加大宣传,提升认识
针对瘦肉精的危害,有必要提高民众认识,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动物食品安全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认识到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危害性,增强民众抵制瘦肉精类产品的社会责任感。同时,深入基层养殖户,“手把手”传授养殖户辨别“瘦肉精肉”的方法,增强民众安全消费的意识,确保残留瘦肉精产品无市场销路。
3.2 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切实落实好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自工作队伍、经费投入、监管机构等各方面,做好日常监管和突击监管。在此,一方面,自中央到地方组建四级瘦肉精监管机构,成立专门专业的监管队伍,增加瘦肉精检疫监察的抽检频率,确保禽畜出栏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另一方面,完善市场准入机制,遵循严格的产地检疫机制,确保禽畜检疫与瘦肉精检疫同步。最后,注意发挥群众的力量,实施有奖举报机制,发现疑似案情及早惩处,发挥“群防群控”的防控机制。
3.3 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提升禽畜肉产品质量
控制“瘦肉精”使用的方法而言,说到底最有效科学的方法在于:发挥科技研发的力量。一则,研发高效、绿色、新型的食品添加剂替代,使瘦肉精的使用失去“滋养空间”。二则,推广实施科学育种手段,逐步改良禽畜品种,提升禽畜肉产品品质。
3.4 增加检疫经费投入,提升检疫检测水平
逐步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提升检疫检测水平。经费投入用于先进仪器购买,确保畜产品快速检疫的质量和效益,提升瘦肉精检测水平。
3.5 注意源头监管,严厉打击不法分子
注意源头监管,健全追溯体系,打击不法分子,规范养殖档案,实行养殖投入品登记管理,规范各类不健康养殖行为。同时,逐步完善源头监管,力求自源头抓起,规范抵制违禁瘦肉精类药品的使用。加强收购禽畜商贩的教育和管理,切断不法商贩买卖禽畜产品的渠道。逐步规范用药市场,诸如:盐酸克洛特罗、沙丁胺等哮喘药的使用,都应规范合理化使用。
瘦肉精的问题由来已久,严重威胁到民众的公共安全。可以说,加强瘦肉精的检疫监管,任重而道远。在此,政府部门应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密切配合各部门,打击不法分子,健全完善瘦肉精监管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场买卖肉制品的安全可靠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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