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涓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宣城 242000)
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及其实现
甘涓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安徽宣城 242000)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已逐渐显现。而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首先就要实现政府职能的定位。在开放的市场经济中,政府职能的要求,就要切实把政府职能重点放在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真正建立起运转高效、机制灵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政府管理体制。本文主要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及其实现进行分析。
市场经济条件;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实现
政府职能主要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四个方面。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就是政府在国家经济行政管理中的职责范围和应发挥的作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与发展的历史及现实充分表明,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借助于自身的主动选择行为去消除客观存在的的市场缺陷如经济增长的波动、资源配置的效率阻碍、收入分配的不公平等,并运用自身所能掌握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杠杆来降低或弱化市场自发运行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它是对市场调节局限性与不足的一种补充。
具体地说,这些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包括:培育和健全市场机制;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培育社会中介组织;保证适度就业;缩小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进行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效益;对若干重要的短缺资源,继续实行垄断控制;国有资产管理;集中若干资源于一些大型或特大型项目上;保持宏观经济环境的稳定,避免或减少经济周期的波动,保证市场主体正常运作;制定和执行产业政策,弥补由于外部性和规模经济造成的市场失灵等。
从市场经济的主体即企业的角度分析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问题。企业是整个市场运行的重要支撑,因此,政府在定位经济管理职能方面,应该壮大社会当中各类企业,促进中国整体经济的科学发展。①政府要对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进行优化,并且鼓励社会的竞争。政府在进行经济管理过程当中,要让国有资本逐渐集中在具备公共性的资源上,将可以让市场运行的各类行业交给企业,让不同的企业通过互相竞争,从而促进不同行业版块的发展,增强市场的经济活力,优化整个市场经济的所有制格局。政府提供适当的监督以及管理,能够促进市场经济的优化发展,规范并且引导企业的行为,促进竞争的有序性。②政府应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帮助小微企业不断发展。政府应该汇集社会上的品牌力量、社会资本以及各种资源,为产业的优化整合提供足够的支持,鼓励企业进行科学技术创新,进而形成核心技术,为提升中国企业的创造力提供更多的战略支持。新兴产业离不开政府的支持,而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在新兴产业版块所提供的就是资源供给结构的优化,提供扶持政策等。因此,就市场经济的主体而言,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也是非常重要,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正确引导和有力支持。
3.1 保持宏观经济的稳定
市场调节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从而引发失业和通货膨胀,破坏经济发展的比例关系,阻碍市场经济的均衡发展。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宏观调控手段,适时改变市场运行的变量和参数,调节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使经济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代价恢复到均衡状态。
3.2 制定市场规则,纠正市场失灵
市场经济主张公平贸易和竞争,要求市场交易和市场管理规则必须一致、公平、透明、稳定。我国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依靠政府的强制力外,没有任何组织任何办法可以替代。正如弗里德曼所言,“政府的必要性在于:它是竞争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解释和强制执行这些已被决定的规则的裁判者。”在市场经济框架下,社会资源的配置,将主要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的导向作用来实现。但由于垄断现象的不可避免等多种外部效应的存在,市场价格机制又可能出现不能正确反应成本和收益,市场信号不准或失真,市场调节也可能出现失灵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能因市场失灵产生的错误导向导致经营、投资失误:市场供给者或需求者也可能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破坏契约关系和市场规则,引起市场失灵。因此,政府必须通过自己行政权威的发挥和经济职能的履行,制定各种法规和市场规则,规制一切市场主体与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契约关系和市场秩序,努力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
3.3 弱化政府微观经济职能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变了政府权力支配社会的格局,使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要求政府微观管理从经济生活中退出。但由于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和局部利益的驱动,目前这种退出并未完全到位。对此,若不加紧解决,将可能成为提高经济市场化程度的巨大阻碍,因此,进一步弱化政府微观经济管理职能已是当务之急。一方面弱化政府对资源的控制职能,从根本上改变由政府统一计划、配置人财物的权力模式,将这种职能切实交还给市场。对于政府在微观经济中的一些审批权、管理权、制约权也应取消,使政府经济权力从无限变为有限。另一方面,弱化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职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干预才是合理的。转变政府直接参与微观经济活动的做法,还企业以自主经营权,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自主依据市场信息进行自我调整。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的背景下,政府的职能也在发生变化。当下我国政府应在科学发展观、适度性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指导下进一步明确经济管理职能界限、适当放宽微观管理、强化宏观管理,从而准确定位并充分发挥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推动市场经济的更好发展。
[1]王静.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定位与实现[J].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2014,09.
[2]王玉文.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实现我国政府经济管理职能的转变[J].中国外资,2011,21.
F123.9
A
1004-7344(2016)06-0243-01
201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