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展和改革的经验教训中发现新的思路

2016-01-28 09:17陈文通
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1期
关键词:经验教训深化改革科学发展

陈文通

(中共中央党校 经济学教研部,北京 海淀 100091)



从发展和改革的经验教训中发现新的思路

陈文通

(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北京海淀100091)

【摘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但是,当前最重要的,不是对各方面的发展和诸多领域的改革作出具体的决策和部署,而是在总结我国发展和改革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普遍性、持续性、老大难的经济社会问题,探寻问题借以产生的共同性根源,进一步端正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确立今后发展和改革的新思路。

【关键词】科学发展;深化改革;经验教训;指导思想;新思路

党的十八大已经得出了如下环环相扣的结论性认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转变发展方式;转变发展方式必须清除体制性障碍;清除体制性障碍必须深化改革。这一正确认识阐明了“中国道路——科学发展——转变方式——深化改革”四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因果关系。显然,深化改革是我们能否坚持既定道路、实现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关键。但是,深化改革必须首先搞清楚问题及其根源之所在,必须有正确和科学的思路。因此,当前头等重要的不是提出转变方式和深化改革的具体对策和方案,而是对先前的发展和改革作出评估,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从当前存在的全局性经济社会问题出发,进一步端正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思想;在此基础上,重新审视改革的方向和重点。

一、我国的经济运行长期在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式之间徘徊不前

为了总结我国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并从中得出规律性的认识,有必要着重对30多年来经济运行状态和发展方式进行简要的回顾和描述。中央在改革之初就发现了我国经济发展路子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试图转变这种传统的发展路子。但是,我们在理论认识上并没有完全统一,在实践上长期在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式之间徘徊。在经济发展和经济运行中,尽管各级政府及其领导干部、理论界都不时强调经济质量、效益、健康、协调的重要性;但总的来说,真正起支配作用的力量一直是以速度为中心。直到现在,也没有实现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30年多来,我国对经济发展路子的认识和实践大体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一)传统社会主义时期的沉痛教训促使我国探索发展的新路子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的三年时间内,党中央对我国经济发展中存在问题有相当清醒的认识,经过调整,我国从经济危机状态重新走上了稳步发展的轨道。

1.从现实危机中认识到我国经济问题的严重性

1979年4月,李先念副总理在重点讨论经济问题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提出,集中三几年时间搞好整个国民经济的调整工作。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当时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国民经济濒于崩溃,这实质上就是一种经济危机”。主要问题之一是“基本建设战线过长,投资效果差,浪费惊人”。因此提出:“我们一定要从自己国家的实际出发,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现代化的中国式的道路。”[1]109-147在经过近两年的调整之后,1980年12月,赵紫阳代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又提出:“从明年起还要对国民经济进行大的调整”。这是因为,全国的经济形势“潜伏着一个很大的危险,搞得不好,可能爆发经济危机”,“货币流通量已经接近了引起经济危机的临界点”。他指出:“问题的成因由来已久。长期以来,经济建设中‘左’的错误一直没有得到纠正。工业生产上追求高指标,基本建设摊子铺得很大,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消费。”“这几乎成了一种顽症,使我们付出了极大的代价。”[1]608-620中央对我国经济问题严重性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

2.从历史教训中得出必须走以效益为中心的新路子

在1980年12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赵紫阳进一步指出:“长时期以来,我们走的是一条重基建轻生产、高积累低效率的道路”,“今后再也不能走这条老路了。我们应当寻找一条新的路子”。“这条路子,速度可能不那么高,但是经济效益好,社会财富会增加得多,人民得到的实惠也会多”[1]620-626。经过将近一年的调整,的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81年11月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今后经济建设的十条方针。报告提出:“我们要争取的速度,必须是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扎扎实实的速度。”[2]994-1050到1982年第一季度,我国经济开始回升,脱离了危险期,重新走上了稳步发展的道路。[2]1259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报告按照邓小平“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战略决策提出,从1981年到本世纪末的20年,我国经济建设总的奋斗目标是,力争使全国工农业的年总产值翻两番。报告要求,在1981年到1985年的“六五”期间,要继续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3]14-17。报告强调,由于当时资金、能源、材料都严重不足,要实现翻两番,一定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3]110-1161982年11月,国务院关于“六五”计划的报告提出,在“六五”(1981-1985)期间,工农业总产值年均递增4%,在执行中争取达到5%[3]165这个计划指标是实事求是的。

(二)国民经济稍有恢复和好转就掀起了互相攀比翻番的热潮

经过三年多国民经济的调整,国民经济得到初步恢复,经济形势有所好转。但十二大以后,很快就因为追求提前翻番和高速增长而再度陷入困境。

1.翻番热冲击并取代了调整国民经济的正确方针

本来,十二大报告要求,在1981年到1985年的“六五”期间,要继续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但是,人们的注意力几乎完全集中到十二大提出的“翻两番”的战略目标上来了,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并没有得到认真贯彻,更没有“把全部经济工作转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于是,全国各地区马上掀起了互相攀比的翻番热。这说明,我们并没有真正“重新走上稳步发展的轨道”;相反,经济形势稍有好转,片面追求增长速度的旧病又开始复发。以后的实践证明,我国一直是在反反复复中发展的。“六五”计划提出的增长目标(4%)形同虚设。1983年,全国工业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分别增长10.5%和9.5%(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0.9%)。1984年,农业总产值增长14.5%;轻工业和重工业总产值分别增长13.9%和14.2%(国内生产总值增长15.2%)。这种大大超出计划指标的高增长率似乎很喜人,但问题也寓于其中。1985年3月,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在经济发展中出现了不可忽视的问题,除了能源、交通、原材料紧张,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预算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偏大以外,比较突出的问题是,1984年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度对信贷基金和消费基金管理不严,货币发行量多了一些(1984年银行各项贷款总额比上一年增加28.9%,其中12月份增长额占全年增加额的48.4%),致使部分商品价格上涨。[4]692-693中央明确指出:“在经济形势好转的情况下,一度出现了超高速现象。”[4]9311985年9月,中央关于制定“七五”计划的建议进一步指出:“当前经济工作中还存在着经济效益提高不快、生产技术进步缓慢、经营管理水平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1984年第四季度以来,工业增长速度过快,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信贷资金和消费基金增长过猛,部分商品价格上涨过多,国家外汇储备下降,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新的不稳定因素。”鉴于“六五”期间全国工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预计可超过10%,“七五”期间工农业总产值的年均增长速度只要求达到7%左右。并提出,要“走内涵型为主的扩大再生产的路子”[4]797-801。但以后的事实说明,问题始终没有真正解决。

2.翻番热造成的严重问题迫使中央再次进行治理整顿

十二大以后掀起的翻番热造成的消极后果和严重问题,越来越清楚地显现出来。1987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社会总需求超过总供给的矛盾尚未根本解决,仍然存在着某些不稳定因素。鉴于当时存在“一味追求提前翻番和快翻多翻”的现象,“片面追求增长速度和企求改变面貌过快的思想尚未完全克服”,报告提出:“必须继续防止盲目追求过高增长速度的倾向。”[5]1314-1322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实现第二步奋斗目标,“矛盾的焦点是经济活动的效益太低”,必须“从粗放经营为主逐步转上集约经营为主的轨道”[6]17。这是中央首次用“粗放经营”和“集约经营”概括两种不同的经营方式(后来演变为“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但是,中央的警告并没有起作用,经济过热的势头方兴未艾。1988年上半年反而又出现了“货币投放过多、贷款增加较猛的情况”,致使物价上涨过快[6]250,一些地方出现了抢购商品和大量提取储蓄存款的问题[6]253,迫使中央政府采取进一步的措施。1988年9月,国务院发出了“清理固定资产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整顿投资结构”的通知。[6]2601988年12月,李鹏总理在全国计划会议、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当时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是,出现了明显的通货膨胀,物价上涨幅度过大;已经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和群众的严重不安。因此提出,明后两年(1989-1990)改革和建设的重点,要突出地放到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上来。[6]3441989年11月的十三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指出:“我们现在面临的经济困难,突出地表现在通货膨胀明显加剧,总量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经济秩序混乱。”其中,“货币流通量大大超过经济增长的合理需要”。中央决定确认,“从一九八四年下半年开始,我国就出现了经济过热、货币发行量过多、国民收入超额分配等现象”,“在建设和改革两方面都存在急于求成的偏向”。这无疑是清醒和正确的认识。但是,治理整顿很快又带来新的负效应。中央指出:“在治理整顿过程中,近来出现了市场销售疲软、某些企业产品滞销、工业速度回落过猛等现象。”因此,中央提出,要用三年或者更长一些时间进行治理整顿。[7]681-6851990年12月中央关于“八五”计划的建议,对增长速度进行控制,明确提出,实现翻两番的目标,要求今后十年(1991-2000)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6%左右。需要指出的是,“市场销售疲软”和“产品滞销”是短缺经济时代从未出现的现象,是作为治理经济过热的副产品出现的。这种情况成为以后制约治理经济过热的重要因素。

(三)对国民经济的治理整顿很快被加快发展的冲动所终止

人们对80年代后期的治理整顿一开始就存在不同认识,治理整顿中必然出现的经济减速使更多的人有理由担心经济滑坡。基于这种担心,1992年以后,中央对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作了明显的调整,由注重稳定协调发展转向更加注重快速发展,治理整顿自然是虎头蛇尾。

1.出于对经济滑坡的担心把加速发展提到首位

在治理整顿期间,经济增长速度显著下降,1989年和1990年分别为4.1%和3.8%。面对这种情况,1989年6月邓小平就指出:“经济不能滑坡。凡是能够积极争取的发展速度还是要积极争取,当然不要求像过去想得那么高。”[8]3121990年3月他再次指出:“现在特别要注意经济发展速度滑坡的问题,我担心滑坡。”[8]3541992年初,邓小平在南方视察的谈话中,对1984年到1988年五年的发展作了总结,并提出了跳跃式发展的规律性。他指出:“抓住时机,发展自己,关键是发展经济。”“我国的经济发展,总要力争隔几年上一个台阶。”治理整顿确实需要,有成绩;但评价功劳不能只算稳的功劳,那五年的加速发展功劳不小,整个经济上了一个台阶。“要注意经济稳定、协调地发展,但稳定和协调也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发展才是硬道理。”[9]1857-1859邓小平关于跳跃式发展和隔几年上一个台阶的观点,以及对加速发展和稳定协调相互关系的论述,是有一定针对性的,出发点是确保“分三步走”实现现代化战略目标。此后不久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肯定了邓小平的这一思想。[9]1971担心速度滑坡和期望加快发展,都是无可非议的。问题是,更多的人对治理整顿中速度有所下降的合理性和不可避免性没有给予应有的肯定,而且只专注加速发展(实际上是高速增长),忽视了稳定和协调的重要性和可能性。于是,邓小平谈话和政治局会议以后,全国各地马上掀起了抓住时机、加快发展和上台阶的热潮。与此同时,中央关于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也作了调整。“八五”计划的指导方针是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九五”计划的指导方针则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前者没有提“快速”,后者以“健康”代替了“稳定、协调”。但问题是,“快速”不是无限的和无条件的;况且,当时人们并没有把发展和增长区别开来。半年以后中央就发现,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值得重视的苗头和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过猛”,“银行货币、信贷投放增长过快,超过了经济增长和物价上涨的幅度,且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因此提出,要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规模进行宏观调控。[9]2200但是,对这种情况究竟应当如何认识,是“加快发展”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还是“翻番热”的旧病复发导致的后果?没有作出明确的判断。因此,应当解决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1992年,国内生产总值猛然增长14.2%;而且,为了适应高速增长的状况,中央调整了原定“八五”计划的目标。1992年10月的十四大报告提出:“九十年代我国经济的发展速度,原定为国民生产总值平均每年增长百分之六,现在从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情况来看,可以更快一些。根据初步测算,增长百分之八到九是可能的,我们应该向这个目标前进。……国民生产总值将超过原定比一九八○年翻两番的要求。……建议国务院对‘八五’计划做出必要的调整,并着手研究制订‘九五’计划。”[10]16-171993年3月的十四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调整“八五”计划指标的建议。[10]99-101防止经济滑坡是正确的,但计划指标的大幅度调整显然具有一定的主观随意性。

2.全国上下的加速发展很快造成了严峻的经济形势

江泽民总书记在十四届二中全会上的讲话曾经指出,经济形势总的说来是很好的,发展是健康的。[10]122但是,仅仅三个月以后问题就很严重了。1993年6月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指出:“我国经济在继续大步前进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某些方面的情况还比较严峻。”“当前的宏观经济环境已经绷得很紧,有些矛盾和问题还在继续发展。”一是货币过量投放,金融秩序混乱;二是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都出现膨胀的趋势;三是财政困难状况加剧;四是工业增长速度越来越快,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的‘瓶颈’制约进一步强化;五是出口增长乏力,进口增长过快,国家外汇结存下降较多;六是物价上涨越来越快,通货膨胀呈现加速之势。因此,中央提出了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10]311-313这就说明,“八五”计划目标从6%猛然提高到8%-9%,很难说是正确的和有科学依据的。其实,上述矛盾和问题都不是“新的”,而是简单重复“六五”和“七五”时期已经出现的现象。问题是,我们当时并没有把问题真正提高到发展方式和指导思想的高度来认识。从1992年到1997年,我国经济一直是高位带病运行,最突出的问题就是严重的通货膨胀和比例失调,而根源则是因为投资过猛,货币投放过多。从1992年到1996年,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增长44.4%,61.8%,30.4%,17.5%,14.85%;国内生产总值分别增长14.2%,14.0%,13.1%,10.9%,10.0%;居民消费价格分别比上年上涨6.4%,14.7%,24.1%,17.1%,8.4%。除此之外,还出现了严重的金融风险。1997年11月,朱镕基总理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领域的问题越来越严重,隐藏着极大的风险。”国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和不良贷款比例过高,金融秩序混乱,甚至已经出现了局部的支付危机。其重要原因是,1992年和1993年出现了房地产和开发区热,国有企业高负债运行,经济建设盲目上项目、铺摊子,重复建设,经济结构不合理,投资效益很差,挤占、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相当严重,造成大量呆账、坏账。[11]87-91有鉴于此,中央提出,要“深化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11]105同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作了调整。1997年9月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实施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1]25。1998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继续实行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11]229虽然经济政策的调整不会使问题不再产生,但在既定的体制下却是必要的。

3.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提出并未扭转以速度为中心的局面

1995年9月,正值我国处在经济过热的时期,中央召开了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江泽民作了《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若干重大关系》的报告。《建议》指出了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其中有:在经济快速增长和经济体制转换过程中,通货膨胀压力大,国家财力不足,宏观调控能力不强;国民经济整体素质低,产业结构不合理,经营粗放,浪费严重,效益不高;人口多,人均资源相对不足,就业压力大,生态环境问题突出。[11]1479这些都是过去反复提出的老问题。《建议》提出,实现“九五”和2010年的奋斗目标,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11]1481《建议》提出的“重要方针”的第二条是,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中心。[11]1483江泽民谈到“速度和效益的关系”时指出,多年来的经验表明,我们讲发展,难就难在把速度和效益结合起来。问题往往出在偏重数量扩张,单纯追求增长速度,而忽视经济质量,效益不理想,整体素质不高。这是我们今后经济工作中需要认真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他指出,正确处理速度和效益的关系,必须更新发展思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11]1462应当说,中央提出“更新发展思路”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使全党认识有所提高,但并没有根本扭转已形成的传统的增长方式。

由上可见,自70年代末以来,经济发展思路、经济运行状态和宏观经济政策不断反反复复,一次一次地犯同样的错误又一再地反省和悔悟——从经济危机到经济调整,从经济调整到翻番热;从翻番热到提出转变经营方式和治理整顿,从治理整顿到加速发展;从加速发展到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严重困难和面临危机的时候,认识比较清醒,力求转变发展方式;但在形势有所好转或者因调整而速度有所下降时,转变发展方式就被束之高阁了。这说明,尽管我们的认识有所前进,但在15年左右的时间内,并没有从中吸取足够的经验教训。

(四)宏观调控政策更多地为保持高速增长的思想所左右

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增长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从1998年开始,中央放弃了为抑制经济过热而刚刚实行的适度从紧的宏观经济政策。此后,我国经济长期在高位带病运行。

1.在亚洲金融危机面前紧缩的宏观经济政策开始转向

为了应对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从1998年年初开始,中央就采取了“增加投资、扩大内需”的对策[12]770;从下半年开始,宏观经济政策开始转向,由适度从紧的财政政策转变为积极的(实为扩张性的)财政政策。[12]660与此相适应,货币政策也逐步作了调整,由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调整为稳健的(实为宽松的)货币政策。这里需要说明:第一,“扩大内需”本来是正确的决策,但就其实际内容来说却是“扩大投资”,在拉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为新一轮的经济过热大开方便之门。“内需”是相对于“外需”(国外需求,表现为出口)而言的,本来包括国内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而作为基础的和第一位的应当是居民消费需求。但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居民消费需求受到居民收入占比偏低的制约,在发生危机时,居民收入不仅不能增加,反而还会减少。因此,“扩大内需”基本上等于扩大投资需求。扩大投资需求固然可以消耗一部分过剩的投资品和产能,但不仅不能解决减少出口带来的问题,反而还会带来新的问题。一是投资需求的结构和未能出口的产品的结构并不一定一致;二是扩大投资需求会产生四重不利效应:产业结构的进一步扭曲;投资品产能进一步过剩;保护落后的企业和生产方式;挤压消费需求的比重。简而言之,使传统的发展方式得以持续。第二,“积极的财政政策”不过是加了伪装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其实质是“靠扩大财政赤字搞建设”[12]775。财政赤字的实质是政府寅吃卯粮,如果不是靠发票子来弥补,就只能靠发行国债来弥补。问题还在于,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如果不是社会急需的,必然造成资源的滥用和浪费。第三,所谓“稳健的货币政策”往往实际上是宽松的(扩张性的)货币政策。这种宽松的货币政策的直接结果就是流通中货币的大量增加,从而导致货币贬值和通货膨胀。在亚洲金融危机面前,经济政策转向虽事出有因和迫不得已,也有利于摆脱眼前的困境,但总体和长远效果往往是利少弊多,导致应当实行的紧缩政策前功尽弃和经济运行旧病复发。

2.持续的扩张性经济政策使我国经济一直带病运行

在有些学者和官员看来,从1992年到2007年,我国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实际上并非如此。在此期间,由于持续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就真正成了一个“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经济增长速度大都保持在9%以上。但是,正如200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所指出的,经济生活中的问题也十分突出;老的问题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出现了。上个世纪末,老的问题主要是经济结构不合理,效率低下。新的问题主要是有效需求不足,劳动就业压力加大,农民收入增长缓慢;[13]1170一般加工工业生产能力普遍过剩,地区经济发展不协调,部分地区生态环境恶化,收入差距拉大。[14]1681-1682尽管中央从发展和改革的角度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方针,作出了很大努力,但收效甚微,从本世纪初以来,工业产能过剩、生态环境恶化、城乡差距扩大、就业困难、贫富悬殊等问题越来越严重。但是,我们对问题的严重性和宏观调控政策效果的认识,仍然局限在传统的思维方式中。2003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作为最重要的经验进行了总结和肯定。[14]164但第二年(200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指出,在前进道路上,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其中主要是:农民增收缓慢,就业和社会保障任务重,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资源环境压力增加。在经济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矛盾,特别是投资规模偏大,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能源、交通和部分原材料供求关系紧张,粮食减产较多,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现象比较突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群众对上学难、看病难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14]828-829其实,“新的矛盾”就是在连续实施扩张性经济政策的情况下产生的。同年5月,胡锦涛在江苏视察工作时又指出,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规模过大,特别是一些行业投资增长过猛。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妥善的解决,就会助长信贷规模过度扩张,加剧煤电油运的紧张,拉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加大通货膨胀的压力,同时也会占用大量耕地、削弱粮食生产能力。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我们面临的资源和环境问题将会更加突出,经济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将会更为尖锐,而且将会出现大量生产能力过剩的局面,最终势必造成经济的大起大落。[15]64-65就在同月,温家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中,以《当前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问题》为题,又进一步强调指出,虽然宏观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当前经济运行中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是:固定资产投资增幅仍然过大(制造业30个行业中的19个超过50%,其中钢铁和水泥分别为99.1%和79%);货币信贷仍在高位运行(中长期贷款增长29.6%);煤电油运更趋紧张;价格总水平继续上涨。经济运行中还出现了新的情况:工业产成品库存明显增加;外贸逆差连续扩大;储蓄存款出现分流。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投资过热大都源于地方政府的投资扩张冲动和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一方面,不少项目的投资大量靠银行贷款(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60%左右);另一方面,投资扩张在很大程度上是靠大量占用土地支撑起来的。[15]100-106这就说明,扩张性调控政策造成的一系列负面后果,既是对先前扩张性调控政策的否定,也是对“最重要的经验”的否定。因此,又不得不修正这一政策,转而提出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但是,由于阻力很大,调控力度较小,收效甚微。同年12月,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为题指出,当前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取得的成效还是阶段性的,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投资需求膨胀的压力依然较大,在建和新上项目过多,投资扩张的冲动仍很强烈。农业基础还不稳固,物价上涨的压力比较明显,煤电油运十分紧张,资源约束矛盾仍很突出。与此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企业库存增长较快,应收账款继续上升,非法集资融资现象有所抬头,电站项目无序建设,等等。[15]455-456之后,从2005年到2007年,中央多个重要文献几乎都指出了前述同样的问题和困难。其中有:2005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15]772-773,2005年10月中央关于“十一五”规划的建议[15]1062-1063,2006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15]323-324,2006年12月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6]804-806,2007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16]934-935。由上可见,同样的问题已经持续多年,而解决近几年出现的所有主要问题的努力都没有实质性的进展,更没有根本解决。因此,在亚洲金融危机面前,我国调控政策是否应当转向,值得重新认识。

(五)为保速度而实施的扩张性经济政策使科学发展难以落实

针对我国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中央在本世纪初提出了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方针。但是,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遇到很大阻力。不少领导干部认为,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发展是硬道理”有矛盾,影响了加快发展;在百年一遇的国际金融危机面前,中央再次顺势改变了原来的宏观经济政策。

1.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中央对发展的理论认识进入新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对发展的认识逐步深化,经历了几个认识阶段。80年代初,面对当时存在的问题,中央提出了“以效益为中心发展经济的新路子”。1987年的十三大报告提出,要转变企业经营方式,即“从粗放经营为主逐步转上集约经营为主的轨道”。1995年,中央从转变企业经营方式提升到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看作是和经济体制改革相并列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但是,认识上的深化和一系列努力,均未根本转变传统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进入到新世纪以后,中央对当时出现的问题、困难和矛盾的理论认识,又进一步提升到了“树立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这不仅说明认识比以前更加深刻,而且标志着理论认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14]465这是作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来的。胡锦涛在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讲话中指出:“树立和落实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对于我们更好地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具有重大意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十分重要的一环就是要正确处理增长的数量和质量、速度和效益的关系。”[14]483-4842004年2月,在中央党校举办的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参加的专题研究班上,温家宝在结业式上的讲话中,对科学发展观的涵义作了系统的阐述,涉及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他指出:“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推进改革和发展。”[14]755

2.在国际金融危机面前转变发展方式实际上被搁置起来

尽管中央多次重申科学发展观,但是,在多数地方政府和经济部门那里,科学发展观并没有得到认真和有效的贯彻和落实,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仍在继续。不仅如此,2008年,中央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也再次改变了既定的从紧的宏观经济政策。本来,鉴于我国经济一直在高位带病运行,2008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宏观调控任务的要求,今年要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17]308直到2008年6月,胡锦涛在省市区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中仍然指出,鉴于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下半年,我们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在总体上继续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1-5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8.1%),实行稳健的财政政策和从紧的货币政策。把治理通货膨胀放在突出位置。[17]482-484但是,在国际金融危机面前,从2008年下半年开始,宏观经济政策进行了反向调整。2008年11月,温家宝在国务院召开的省市区人民政府和国务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面对当前国际国内的严峻形势,为了有效防止经济增速快速下滑和出现大的波动,中央决定,从现在起,把稳健的财政政策调整为积极的财政政策,把从紧的货币政策调整为宽松的货币政策,其他宏观经济政策也要相应调整。在此之前,国务院已经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当前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国务院总的要求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并提出:今年(2008年)四季度到2010年底(两年时间)中央拟安排11800亿元,带动社会总投资规模达到4万亿元。今年四季度中央增加1000亿元投资,带动总投资规模可达到4000亿元。[17]719-723尽管国务院同时要求“措施要准、工作要实”,但重点和真正起作用的则是“出手要快、出拳要重”。与此同时,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的关于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还要求,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第一,以高于GDP增长与物价上涨之和约3-4个百分点的增长幅度作为2009年货币供应总量目标,争取全年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17%左右。第二,追加政策性银行2008年度贷款规模1000亿元,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中央投资项目配套贷款,力争2008年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增加4万亿元以上。第三,大幅度下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17]763可见,当时货币政策和金融政策已经宽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2008年12月,李克强在全国发改委工作会议上进一步阐明了当时国务院的经济政策。他指出,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央和国务院对宏观经济政策进行了两次调整,从2008年年初的“防经济过热、防明显通胀”调整为年中的“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控制物价过快上涨”。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他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也可以说是扩张性财政政策。[17]7802009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08年的经济工作作了总结,[17]886-893肯定高度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大大促进和支持了房地产、汽车、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城市建设的发展,轻而易举地实现了“保八”的目标(2008年实际增长9.6%),但转变发展方式的努力却被搁置起来了,原来存在的问题愈加突出和恶化了。这一调控政策的转向,和10年前的转向是类似的,只是力度空前绝后。这就说明,我们并没有从前一次的政策转向带来的问题中吸取应有的教训。不仅如此,在2009-2012年的4年中,在国际经济持续衰退、萧条、低迷的情况下,我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已经成为一种常态。虽然中央一再重申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但政策的重点始终是“保增长”。这也说明,只要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经济增长速度有所下降,就把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放在一边。

3.科学发展在和传统发展方式的不断博弈中艰难前行

从2008年两次调整宏观调控政策以来,我们的宏观经济政策一直在两难中徘徊,在博弈中前进。2009年12月,胡锦涛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实质上是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冲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我国经济发展方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经济增长高度依赖国际市场,投资率偏高、国际贸易顺差偏大、消费率偏低的增长格局不可持续。二是主要依靠物质投入的传统发展方式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外延型扩张模式难以为继。三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大量低水平产业粗放生产,部分产能严重过剩。四是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收入差距过大。五是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18]2832010年2月,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进一步阐明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要性、思路和举措。[18]4432010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对2009年的经济工作进行了总结。报告说,虽然取得了“极不平凡”的成绩,但矛盾和问题也愈益突出;除了原有的问题外,财政金融领域潜在的风险也在增加。尽管如此,报告仍然坚持认为,我们仍然需要继续实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18]564-565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既然“矛盾和问题愈益突出”,“财政金融领域潜在的风险也在增加”,为什么“仍然需要继续实施扩张性的经济政策”呢?2010年10月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肯定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确认我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良好态势,并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但建议同时指出,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主要是,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约束强化,投资和消费关系失衡,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仍然薄弱,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就业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较多。因此提出,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结构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以科技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改革开放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强大动力。[18](972-976)同样令人难以理解的是:既然“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那么,如何能够称得上“我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在这里,一方面确认,传统发展方式使我国在国际金融危机中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我们又继续以传统发展方式应对当前的危机。一方面已经认识到,传统发展方式带来了种种严重问题;另一方面,我们又在问题面前把转变发展方式束之高阁。正因为如此,从提出转变发展方式到十八大之前,我国的传统发展方式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科学发展多半停留在文件上和口头上。究其原因,很多领导干部和各方的利益相关者,对经济增长速度降低的担心远远大于对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担心。201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7%,低于增长8%的底线,于是,放宽调控政策的呼声又高了起来。

(六)速度“底线”和财政金融风险使转变方式处于两难境地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科学发展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到了新的高度,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但是,传统发展方式造成的困难局面,已经成为阻碍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强大力量,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只能在两难中徘徊前进。

1.中央把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到主题和主线的高度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在发展方面主要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而这种情况又是因为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19]5基于对成就和问题的认识,报告指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选择。[19]18这种战略选择无疑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发展方式的转变。

2.经济调整方式随着情况的变化而有所改变

在传统的发展方式中,经济发展和运行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膨胀——收缩——再膨胀——再收缩”,而且我们始终未能走出这个怪圈,形成恶性循环。这种周期性和西方国家的经济周期有一定的相似性,但又有独特之处和质的区别。第一,这种周期性并不单纯是自由资本运动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定经济政策的产物,是人为地制造出来的,即使在计划经济体制中也可以发生;第二,这种周期性不一定会导致经济的大幅度下降和低迷,下降的程度取决于紧缩政策的力度,在一般情况下,政府实施的“退烧”政策不会允许导致经济低迷。在这种人为制造的经济周期中,总是以政策支持的过度投资和经济过热开端,以强制性的经济调整结束。之所以进行强制性的经济调整,是因为,传统发展方式造成的不良结果,使经济运行不能持续。最主要的不良后果是:由于流通中的货币过多,价格总水平楼梯式上涨,货币大幅度贬值;由于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收入比重偏低,导致消费需求比重过低和资本过度积累,从而导致产能过剩和生产的相对过剩;由于以速度为中心,导致资源的滥用、浪费和短缺,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但是,我国经济调整的方式因情况的变化而不同。首先,如果促使强制性经济调整的压力发生了变化,调整的方式也相应发生变化。在短缺经济时期,紧缩性调整的压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不仅老百姓怨声载道,而且出现了抢购和挤兑风潮,引起社会的不稳定;另一方面是由于物资严重短缺匮乏,难以支撑过多的投资项目和过快的增长速度。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传统发展方式造成的后果也有所变化。一方面,短缺经济时代结束了,消费资料的充足供给抵消了部分货币贬值,消费价格指数的过快上涨受到抑制,实际的通货膨胀并没有从价格指数的变化上表现出来,抑制通货膨胀的压力也相应减低了;另一方面,物资短缺可以由大量进口得到补偿。同时,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提高了,人们开始更多地关注环境保护了。因此,紧缩性经济调整的压力越来越多地来自社会对环境污染的抱怨和批评。其次,如果经济调整的着眼点发生了变化,调整的方式也发生变化。在科学发展观提出之前,经济调整的主要着眼点是通过降温,抑制通货膨胀和解决物资供应过度紧张的问题,可以不触动发展方式本身。但是,如果主要着眼点是实现科学发展,就不能不触动传统的发展方式。为了实现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主题”和“主线”的战略方针,经济调整的方式必须有一定的改变。如果说,传统的经济调整方式主要是砍项目,压投资,对企业关停并转,那么,新的经济调整方式则主要是,以治理环境污染为导向,压缩那些不仅过剩而且落后和有害的产能。我国的环境污染主要是高耗能、高污染的产业造成的,而这些产业恰恰主要是投资品产业——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如电解铝),玻璃,等等。于是,在环境保护的强大压力下,开始向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开刀了。在传统发展方式中,这些产业的产能已经大大膨胀,只是被过热的经济所掩盖;一旦采取紧缩的调控政策,本来存在的产能过剩就暴露无遗了。

3.在传统发展方式造成的困难面前转变发展方式步履艰难

转变发展方式早已经是中央的既定方针,但是,在传统发展方式的惯性和由此造成的重重困难面前,步履十分艰难。其主要表现是:第一,虽然以速度为中心和“唯GDP论英雄”的指导方针已经不复存在,但社会在衡量和评价政府(及干部)工作政绩和国际地位时,GDP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第二,我国目前仍然是“速度型经济”,各级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劳动就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依赖于增长速度,因此,不能不设一个速度“底线”——起初是8%,现在是7.5%。一旦有可能低于这个底线,就不得不调整宏观调控政策,科学发展和转变发展方式就会被置于次要地位。第三,传统发展方式的既得利益集团和群体——例如涉足房地产业的开发商、投资者和投机者、银行和地方政府,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会以各种借口抵制中央的科学发展思路和调控政策,力图影响中央的决策。第四,在长期的传统发展方式中,确实积累了巨大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使中央在决策时处于两难境地,从而拖累了转变发展方式的步伐。

从对我国30多年的经济运动轨迹和政策反复调整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我国的经济运行几乎一直在两种不同的发展方式之间徘徊不前。我们曾经多次力图开创一条效益好、质量高、人民大众可以得到更多实惠而速度适中的新路子(路子的改变被相继描述为转变经营方式、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但是,当由于内部或者外部的原因导致增长速度下降到一定程度时,转向新路子的努力就中断了。其原因是:在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之前,既有理论认识方面的原因,又有战略目标和计划目标方面的原因;在转向市场经济体制之后,除上述原因外,最重要的就是利益关系的制约——主要是来自利益集团的阻力。

不过,可喜的曙光终于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出现了。重要的标志是:第一,中央已经明确,今后不再“以GDP论英雄”,GDP不必作为衡量政绩的硬指标,而且一定是没有水分的GDP;第二,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中央并没有像过去那样急急忙忙改变稳健的货币政策,而只是进行了适度的微调;第三,面对一些重要投资品行业存在的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果断地采取了力度较大的压缩过剩产能的措施,强化了结构调整;第四,在房地产业不景气并对相关产业链发生连带影响的情况下,并没有完全放弃对投机性和投资性购房的限制;第五,对环境污染的监督和治理有所加强;第六,在推进城乡共同发展、城乡居民共同收益方面,迈出了较大的步伐,户籍制度改革的序幕已经拉开;第七,中央显著加大了打击腐败的力度。如果上述指导思想和措施确实能够坚持下去和认真贯彻落实,有可能结束多年以来经济运行的恶性循环。

二、从对传统发展方式的系统分析和科学认识中吸取教训

在我国,传统发展方式跨越了两个历史时代和两个发展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传统计划经济时代;第二个阶段是转向市场经济后的阶段。这两个阶段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形式存在质的差别,但发展方式基本上是相同的,存在很多共同点。这里着重考察我国传统发展方式的第二阶段。在这个阶段,不仅经济形式改变了,而且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处于支配地位的经济关系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生产的直接目的是资本增殖。对传统发展方式的系统考察,主要涉及它的特征、实质、根源和危害。

(一)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有一系列重要特征

我国的传统发展方式,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转向市场经济以后,都有不同于一般市场经济国家的特征。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础的所有市场经济国家,在发展中都表现出不少问题(例如:经济上的分化和贫富差距扩大,失业,生产相对过剩,等等);我国作为市场经济国家,也必然或多或少表现出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问题。但我国的传统发展方式所存在的问题,具有更加独特的性质。

1.传统发展方式基本上是由政府和国有经济主导的

我国的传统发展方式,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不是经济的自然规律支配的结果,不是市场自发作用的结果,而主要是人为因素(指导思想和经济政策)造成的,是超经济的因素造成的,主要是由各级政府和国有经济主导的。这种发展方式并没有因为经济形式和经济调整方式的转变而根本转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以速度为中心,一直是长期以来各级政府的价值取向和追求;为实现高速度而运用的各种政策手段,都来自各级政府(首先是中央政府);这种发展方式的主要受益者和强力推动者是各级政府和国有经济部门。我国本应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经济体制的根本性转变;经济发展(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然而,我国在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的同时,并没有按照“第二次革命”的性质对经济关系进行变革,特别是没有根本解决“两个定位”问题——政府职能的定位和国有经济的定位,而是更多地在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或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上做文章。因此,尽管许多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的监护人都从“市场化改革”中捞到了好处,但既没有根本触动政府对经济生活的主宰地位,也没有根本改变政府和国有企业的经济行为。政府和国有企业既没有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则定位自己的职能,也没有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要求定位自己的职能;政府对发展的理论认识和关于发展的指导思想,在改革中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

2.经济增长速度长期成为决定性的和压倒一切的目标

我国传统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式的基本特征和首要特征是以速度为中心,增长速度成为整个社会决定性的和压倒一切的目标。具体地说,表现为“八重八轻”:一是重数量轻质量;二是重速度轻效益;三是重资本效益轻社会综合效益;四是重外延扩张轻内含发展;五是重产出结果轻成本和代价;六是重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的增加轻平衡和协调;七是重物质财富轻人的需要和发展;八是重短期效应轻长远后果和可持续发展。既然如此,这里的“速度”就不可能是正常的和真实的速度,而是不正常的和虚假的速度。

3.经济增长过度片面依赖要素投入和国外市场

影响和决定经济增长的因素有多个方面,但是,既然经济增长是用国内生产总值(GDP)来衡量的,既然我国经济增长和发展的目标是“以速度为中心”,那么,同这一目标相适应的手段就必然是有选择的和片面的。一般来说,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因素同时也是经济增长的因素。在现代社会,提高劳动生产力所依靠的基本因素是“劳动的一般社会力”,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的社会结合;二是通过科学利用自然力。经济增长所依靠的基本因素,首先是提高劳动生产力的因素,即劳动的一般社会力。除此之外,就市场经济形式来说,要实现经济增长,产品(以及服务)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必须在市场上得到实现,必须依赖于市场上表现出来的社会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但是,在我国的传统发展方式中,经济增长所依赖的,主要不是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和居民的消费需求,而是廉价生产要素的投入(信贷和财政投资,自然资源,简单劳动力)和国外市场(出口)。一些由西方经济学武装的经济学家把实现(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和因素归结为“三驾马车”:投资,消费,出口。由于决定居民消费的居民收入(主要是劳动者报酬)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偏低,且呈下降趋势,因此,在所谓“三驾马车”中所依赖的,主要是投资和出口。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经常保持在50%左右,最高达到90%以上,最终消费支出(居民消费仅占其中的70%左右)的贡献率一般在40%左右,最低30%。

4.为了保持经济的虚假高速增长而不择手段

一旦经济增长速度成为决定性的和压倒一切的目标,不择手段就是不言而喻的了。既然坚持以速度为中心,那么,产业的选择,便不是看产业结构是否合理,而是视其对经济增长贡献之大小;发展方式的选择,便不是看是否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而是看是否更加有利于增加国内生产总值;各种经济政策和手段的选择,便不是从对成本和效益、正效应和负效应的对比中得出结论,而是从对实现高速增长的关系中得出结论。事实正是如此,各级地方政府和产业部门,为了保持国内生产总值的虚假高速增长,同时也是为了谋得狭隘的利益,可谓是千方百计和不择手段。例如,几乎所有的地方政府为了“加快发展”,都靠倒卖土地和“经营城市”取得巨额财政收入,不仅蚕食了大量优质耕地,破坏了城市的古老文化,而且严重损害了农民和一部分城市居民的权益。又如,不少地方政府和城市政府单纯为了创造增加值,纷纷把汽车和房地产作为支柱产业,并不顾消极后果和社会代价,与企业、开发商、银行、炒家联手,以各种手段扩大汽车销售,刺激和推动住房价格飞快上涨。其结果是,汽车工业盲目扩张,遍地开花,导致石油资源大量浪费、空气严重污染、城市交通异常拥堵;房地产开发一哄而起,遍及全国所有大小城市,在居民住房供给快速增加的同时,住房价格反而一路飙升,令大量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新一代城镇居民望房兴叹。再如,为了扩大市场需求,为了给过剩的产能开辟道路,不少政府机构和学者背离科学发展的宗旨,在居住、服装、饮食、生活用品等方面,均鼓励浪费的消费方式。浪费得越多,销售得也越多,增加值就越大,利润就越丰厚。但是,尽管人均居住面积越来越大,并未充分发挥作用;住房的个性化装修虽然满足了一些人的虚荣心,但很多并不适用,家具不断更新,但内在质量反而下降,而且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电信设备和家用电器的更新速度越来越快,但许多功能并未有效利用;精米和精白面似乎标志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但不仅不利于身体健康,而且造成大量浪费,仅在精加工环节造成的浪费,全国一年就高达几百亿元;至于酒店、餐馆中大量剩饭剩菜造成的浪费就更不用说了。

(二)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的形成有各种主客观成因

我们需要进一步搞清楚的是,我国的非科学发展方式是如何形成的,有哪些客观的和主观的原因。只有这样,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

1.传统发展方式的形成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

贫穷落后是传统发展方式形成的基础性原因。从理论上讲,生产力和生产方式落后,缺乏先进的科学技术,并不一定形成传统的发展方式;但是,我国传统的发展方式的确更多地建立在贫穷落后的基础上。一般来说,在相对于发达国家显著贫穷落后的状况下,在国家和政府层面很容易形成下述倾向和发展思路:第一,片面注重增长速度有其历史原因。我国有上百年受西方列强侵略和民族屈辱的历史,上上下下都有尽快改变落后面貌和赶超发达国家的强烈愿望,从而把经济增长速度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至于实现增长的成本和代价多高,有可能带来哪些消极后果和负效应,都可以放在次要位置。第二,粗放发展适应了低层次的社会需要。一般地说,社会需要不仅是多方面的,而且是多层次和无止境的。而在生产力很落后的情况下,需要优先满足的是当前大多数人的基本生活需要,对生活质量和社会环境的要求都很低,对生产和建设的种种负效应容易忽视,甚至对一些未来才会显现出来的消极后果一无所知。这就必然容忍和助长非科学的粗放发展。第三,粗放式的增长方式与落后的技术基础有关。企业的粗放经营和国民经济的粗放增长,总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技术基础上的:一方面是待开发的经济资源相对丰富,另一方面是生产技术相对落后。我国号称“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有很多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等待开发利用,而生产建设的技术手段和经济管理水平则大大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因此,形成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和发展方式就不足为奇了。

道路差异是传统发展方式形成和延续的重要原因。我们考察世界各国的发展道路就可以发现,传统发展方式和发展道路密切相关。在一般的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发展方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但不可能形成我国这样的发展方式。我国之所以长期通行传统发展方式(即使转向市场经济以后还是如此),主要是因为我国力图在落后的基础上,以更快的增长速度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国解放以后,我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人们都急于在短时间内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问题在于,无论是政治家还是理论家,不少人对我国现阶段的历史定位和“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涵义本身,存在一定的偏差和误解。首先是对现阶段历史定位认识的偏差。按照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总结出来的一般规律,我国作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民主革命胜利以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应当是新民主主义社会,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即使现在把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的社会形态称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而仅仅是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的初级阶段。这个阶段处在人类社会的第二阶段,而不是第三阶段。在这个阶段,会包含一定的和不断发展壮大的社会主义因素,但远远谈不上全面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但我们却以为,落后国家可以跨越资本主义发展阶段而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其次是对“社会主义优越性”本身的误解。任何一种经济制度的优越性,都应当主要体现在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从而劳动生产力)上,而不是体现在工农业总产值或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速度上。劳动生产率的普遍提高,直接依赖于劳动的一般社会力(劳动的社会结合;通过科学利用自然力)的发挥,进而依赖于生产的社会形式和政治上层建筑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但是,我们很多人却错误地认为,这种优越性主要体现在经济的增长速度上。无论是1958年的“大跃进”,还是上个世纪80年代的“翻番”热潮,都是如此。

2.传统发展方式形成的决定性因素是理论认识上的偏差

发展的指导思想存在一定的片面性。长期以来,我们在发展的指导思想方面,总是存在这样那样的片面性。一是模糊甚至颠倒了发展目的和实现手段的关系,为生产而生产、为积累而积累、为增长而增长、为发展而发展的观念相当普遍。我们对生产和建设的目的若明若暗,不懂得生产和生活、生产和消费的地位和辩证关系,把“先生产后生活”绝对化和常态化,以至于,抑制生活消费长期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二是崇尚不平衡发展。“平衡”的确是相对的,但不应当成为制造不平衡的借口。不少人认为,不平衡发展是一般规律,忽视平衡发展的可能性和重要性,对结构失衡、比例失调、忽冷忽热的经济状况和运行态势不屑一顾。三是对传统发展方式造成的消极后果——资源匮乏,环境恶化,产能过剩,经济失衡——缺乏强烈的危机感。

理论上对“发展”涵义的认识存在误解。什么是“发展”?在很多人看来,工农业总产值或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就是发展;物质财富增加了就是发展。这至少是一种误解,是很片面的。发展,归根到底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人本身的发展,是人类的文明进步。“发展”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内涵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需要的升级而变化。在未来社会,当生产真正具有科学性质的时候,当人们摆脱了各种形式的依赖关系的时候,发展意味着人的普遍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但在现阶段,虽然发达国家的生产力已经达到了很高的程度,但大多数国家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而且,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对立是世界各国基本的生产方式和经济关系,世界上还有10%左右的人口处于绝对贫困状态。因此,人类社会现阶段发展的基本内涵是消灭贫穷——各方面、各层次的贫穷。涉及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涉及住房、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涉及人的社会地位和表达诉求。由于对发展的涵义存在误解和无知,自然缺乏转变发展方式和实现科学发展的积极性和紧迫感。

经济理论界的某些错误理论产生了误导。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得到了经济理论界某些专家学者的理论支持。例如:其一,所谓“三驾马车”共同拉动经济增长的理论。这种理论把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作为目的和目标,把本来作为目的的居民消费作为手段。这种理论是同科学发展背道而驰的。其二,所谓“潜在增长率”的理论。为了实现高速增长而科学挖掘潜力和发挥潜能本来是正确的;但是这种理论把过度开发和消耗资源、严重污染环境、高积累和抑制居民消费、比例失调和结构失衡等等都视为可以挖掘的“增长潜力”。在他们看来,增长速度只有达到9%以上,甚至只有达到两位数,才符合“潜在的增长率”。这显然是为追求超高速度提供理论依据。其三,所谓“重工业发展新阶段”理论。在传统社会主义时期,我国一直片面优先发展重工业,对其弊端早已形成共识。正当经济过热、以投资品为主的重工业投资过猛并出现了显著的产能过剩之时,聪明的智库学者居然提出,虽然我国以往长期重工业过重,但现在中国进入了一个“重工业发展新阶段”,重工业的进一步发展,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是必要的。这实际上是一种庸俗的辩护论。[20]其四,“充分就业最低速度”理论。这种理论认为,为了实现充分就业,8%的增长率应当是必保的。这种理论把充分就业完全建立在发展传统工业和建筑业的基础上。实际上,只有在传统发展方式的基础上,就业和速度才呈现这种正相关关系。按照这种理论,要实现充分就业,就必须固守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但是,随着技术构成和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生产要素中活劳动的比例必然不断下降。如果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前提,失业率的提高将不可避免。如果真正以人为本,那么,技术构成的提高,为减少劳动时间和增加自由时间创造了物质条件,这是真正的社会进步。这时候,一方面,不能为了增加就业而固守传统发展方式,而应当在缩短劳动时间和健全社会保障方面多做文章;另一方面,今后增加就业,只能更多依靠发展服务业,而不是进一步扩大产能已经严重过剩的工业和建筑业。

没有及时充分认识到可持续发展的极端重要性。“可持续发展”这个概念和理论,国际社会至少在上个世纪80年代就提出来了,并很快形成了广泛的共识,但可持续发展迟迟未能引起我国理论界和上层决策者的高度重视。正是在这个时期,我国一直固守传统发展方式,上上下下一味追求高增长,不顾经济结构是否合理,比例关系是否协调;不考虑资源持续供给的可能性和对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直到2003年我国才正式提出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科学发展观。即使到了这个时候,多数地方政府和产业部门,都从狭隘的利益出发消极对待可持续发展,认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违背了“发展是硬道理”的精神,影响了“加快发展”。

3.传统发展方式难以转变与“市场化改革”关系极大

在“市场化改革”中传统发展方式得到进一步强化。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产生于传统社会主义时代,按说,在改革中本应得到逐步扭转。但实际上恰恰相反,这种传统的发展方式不仅在改革前期得到延续,而且在“市场化改革”中得到进一步强化。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市场化改革没有根本触动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基础;政府和国有经济没有正确执行自己的职能,其行为甚至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利用“市场化”为自己的特殊利益服务;在政府和国有经济身上,社会主义因素未能得到应有的体现;在社会层面,一切“市场化”把人们引导到“一切向钱看”的邪路上去了。“市场化改革”中的主要受益者,往往是传统发展方式的受益者。

“市场化改革”没有根本触及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基础。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基础是,国家以全民所有制和人民政府的名义,把全部的经济资源和社会产品统统掌握在自己手里,以尽可能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的方式,以纯粹形式上的价格购买、分配、销售物资和产品。国家既是资产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经营者和社会经济的管理者、调节者。集体所有制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名义,本质上是政府所有制。在改革初期,我国就开始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权体制,地方政府和产业部门的独立性增加了,权限扩大了;国有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也扩大了。在市场化改革中,一方面,分权体制进一步发展,独立性和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不仅经营方式改变了,而且国有资产资本化了,生产方式也发生了质的变化。但是,分权体制的实施,国有企业经营方式的变化(“把企业推向市场”),国有资产的资本化,生产方式的质的变化,并没有根本改变原有体制的基本框架,没有根本触及传统社会主义体制的基础,政府体系对经济仍然处于绝对的支配和控制地位,国有经济在渡过难关之后强化了行政性垄断地位。和过去相比如果说有变化,那就是,片面追求增长速度的积极性,不仅来自中央政府,也同时来自地方政府、产业部门和国有企业。正因为如此,传统发展方式不仅被保存下来,而且得到强化,甚至恶性发展。

“市场化改革”使政府和国有经济的职能定位显著扭曲。在市场化改革中,尽管原有的体制基础——政府的控制地位和国有经济的垄断地位——没有根本改变,但是,市场化改革却扭曲了政府和国有经济的正确定位,甚至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被资本拉下了水。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和国有经济首先都应当按照市场经济的一般要求定位自己的职能。政府不必介入市场解决得了和解决得好的领域,政府主要是弥补市场缺陷和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国有经济主要定位于民营经济不适宜进入、不愿意进入和不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从而应当从一般盈利性、竞争性领域退出来。但是,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和国有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主要承担者,还必须执行特殊职能,即直接成为体现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社会主义因素的载体,核心是体现和保护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的权益。然而,所谓的“市场化改革”只要求政府和国有经济执行市场经济中的一般职能,只要求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只要求“简政放权”和“国退民进”。不仅如此,在“市场化改革”中,政府和国有经济似乎都在不同程度上迷失了方向。它们不仅不再理直气壮地体现社会主义因素,其行为反而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扭曲和异化。很多时候,政府机构利用市场谋取自己的特殊利益,官商互相利用,在“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名义下,把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生产都推向市场,甚至堂而皇之地和资本结合在一起了。而国有经济,本来应当退出的领域迟迟不愿意退出,仍然以“辅业”的形式存在于庞大的国有企业之中;而不应当退出的领域,却把国有资产转化为集团化的资本,借助于行政手段实行垄断,成为为少数人牟利的经济基础。这样一来,政府和国有经济的定位就被扭曲了。它们既没有执行好市场经济中的一般职能,也没有承担其体现社会主义因素的特殊职能。应当体现的社会主义因素,几乎被“市场化改革”湮灭了。这样,社会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随着政府机构和国有企业的行为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它们都成为以行政特权为基础的特殊的利益主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和国有经济不可能以科学发展为己任,而是为了自身的特殊利益纵容非科学发展。政府的重大决策和对发展方式的选择,发展目标的设定,却更多地屈从于地方政府、产业部门、城市、工业和资本的利益诉求。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向地方政府、产业部门、城市、工业和资本过度倾斜的经济政策,实施“出重拳”“保增长”的调控政策,把房地产业和汽车工业无条件地作为支柱产业,默认地方政府以买卖土地生财,等等,就是重大决策受到狭隘利益关系影响和左右的突出表现。由于“市场化改革”扭曲了政府和国有经济的职能定位,追求科学发展的主体和积极性没有了,政府和国有经济与资本(及其人格化)同流合污了,市场经济和传统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结合在一起了,进而和传统发展方式结合在一起了。

“市场化改革”把人们的价值追求引上了一切向钱看的道路。根据马克思的经济理论,市场无非就是等价物的交换关系,货币关系,金钱关系。由于市场化改革片面强调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因而把市场的决定性作用无限扩大到一切领域了。而在市场化改革中,金钱关系和价值增殖深入人心,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人们都在为金钱而奋斗。在很多人的意识中,市场化改革无非就是把一切关系都变成等价交换关系或有偿服务关系。这样一来,政府的有偿服务,教育和医疗的产业化(实际上就是商品化),等等,都符合“市场化改革”的原则和要求了。于是,“金钱万能”、“一切向钱看”、“竞争解决问题”便成为整个社会的口号。事实正是这样:人们的一切关系都变成了交易关系,办任何事情都必须由金钱开道。社会上送礼成风、买官卖官、买卖文凭已经司空见惯。随着竞争的加剧,本来是正常的竞争变得越来越不择手段,越来越违背竞争的原则和初衷。因此,我们不能不看到,腐败丛生和所谓“市场化改革”之间存在有形和无形的联系。如果我们不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不清除腐败有理的意识形态,腐败问题就永远得不到根本解决。由于“一切向钱看”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对共同利益、全局利益、根本利益、长远利益、共产主义前途的关心,自然就越来越少了。

(三)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使社会付出了高昂代价

传统发展方式虽然取得了表面上的高速度,但也付出了过多的成本和很高的代价。

1.重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和产业结构过度扭曲

为了保持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首先导致的是重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例如: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和资本利润(利息)的比例关系;国民收入分配中政府、企业、居民三者收入的比例关系,城乡居民收入的比例关系,消费和积累的比例关系。其次是基本产业结构过度扭曲。主要是三次产业(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结构扭曲,农业和消费服务业比重偏低,而制造业和其他国家垄断的重型服务业比重偏高;高科技类的制造业比重偏低,一般加工制造业比重偏高;轻工业比重偏低,重工业或投资品工业比重偏高;等等。最突出的是,在全部产业中,农业和服务业受到挤压和削弱。这是因为,能够实现高速度的产业主要是工交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一部分——交通和通信)和城市经济。为此,政府实施了过度向工交产业和城市经济倾斜的政策,农业和一般消费服务业相对受到挤压和削弱。特别是,一旦削弱了农村经济,相对降低了农民收入,也间接地阻碍了广大农村服务业的发展。

2.导致严重的产能过剩和经济运行的恶性循环

片面追求高速增长的必然结果是,在国内居民消费比重过低的基础上,一旦因发生国际经济危机而导致我国出口大幅度下降,必然造成许多产业严重的产能过剩。而为了消化过剩的产能和应对眼前的困难,又不得不实施扩张性的宏观经济政策。其结果,必然是经济运行的恶性循环。

3.我国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威胁

在以速度为中心的情况下,不仅出现了严重的比例失调、结构扭曲和经济运行的恶性循环,而且必然过度消耗、滥用和浪费有限和稀缺的自然资源;必然把保护生态环境置于次要地位,从而受到严重破坏;必然不顾产品质量和安全,使发展走向良好愿望的反面。

4.广大农民和城市劳动者本应得到的利益受到很大损失

超出现实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的高速度,主要依赖三个方面的支撑:一是高积累和高投资,二是廉价的生产要素(物质资源——能源,原材料,信贷资金;劳动力),三是货币形式上的国民收入超分配。通过高积累、廉价生产要素和国民收入超分配获得的投资资金,过去更多地来自农民的贡献(一方面是以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的形式被剥夺,另一方面是不能和城市居民一样享有公共产品和社会保障),后来越来越多地来自被压低的劳动者报酬和居民消费(为了保持资本的高积累,实施了国民收入分配过度向政府收入和资本利润倾斜的政策)。不仅如此,劳动者和居民还付出了健康和生命的代价,居民有限的货币财富大幅度贬值,经济的过快增长得不偿失(异化)。可以说。传统发展方式获得的表面上的高增长,实际上是广大人民群众本应得到的利益的损失和转移。

5.我国沦为主要为外国做贡献的低端的“世界工厂”

为实现高速增长而实施的经济政策和国民收入分配政策,造成国内居民消费能力的相对降低,必然导致经济增长越来越多地依靠国外市场。于是就催生了大量依赖外国技术设备和资源的“外向型”的加工工业。这些加工工业通过剥削国内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绝大部分转化为外国人的利益——外国资本家获得巨额收益,外国居民获得廉价商品。我国实际上是“为他人做嫁衣裳”。

(四)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实质上是非科学发展

在明了传统发展方式主要特征的基础上,还必须进一步搞清楚这种发展方式的实质。讲“传统发展方式”,并不主要表明这种发展方式不同于“现代发展方式”,也并不主要表明落后和先进的区别,而在于不科学。传统发展方式的实质就是科学发展的对立物——非科学发展。我们对传统发展方式的认识,必须提高到非科学发展方式的高度。

1.科学发展和非科学发展存在质的区别

科学发展和非科学发展的区别,并不是“集约”和“粗放”的区别,也不是单纯的工艺技术先进和落后的区别。科学和非科学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发展是否符合客观规律(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发展规律),是否为了人本身的普遍解放和全面发展而发展。科学发展的科学性就在于:为了人的普遍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而发展,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而且,把人作为自然界的组成部分发展,作为一个社会的统一体发展,作为一定的历史阶段发展。非科学发展则恰恰相反,发展在于追求抽象财富的增长,追求符合资产阶级社会评价标准的价值化的物质成果(国内生产总值),甚至追求那种没有物质承担者的、得不偿失的虚假的价值成果;在发展中任意违背客观规律——因而,更多的是片面的和顾此失彼的发展,发展的目标脱离现实的条件,把人凌驾于大自然之上,以至于使所谓的“发展”走向自己的反面——不可持续,最终走向自我毁灭。

2.非科学发展的目的不够明确和端正

把人的发展置于次要和从属的地位。非科学发展不是以人为本,更不是以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为本,而是以物(商品,货币,资本)为本,见物不见人,把人的需要和发展置于次要的和从属的地位。甚至,为了取得形式上的物的成果,可以不惜牺牲人的需要和发展的利益,甚至不惜牺牲人的尊严、健康和生命。因此,这种发展方式可以归结为“为生产而生产”,“为积累而积累”,“为增长而增长”,“为财富而财富”。

混淆和颠倒了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本来,增长和发展的手段应当服务于和服从于发展的目的和要求。但是,非科学的发展却是,混淆和颠倒了发展的目的和手段的关系。最突出的例证是,我们混淆了消费、投资和出口的性质,颠倒了它们之间的关系。本来,居民消费直接关系人的需要和发展,体现的是生产、增长和发展的目的,而投资则是实现这一目的的手段;至于出口,不过是为了互通有无和发挥本国产业的比较优势。对本国来说,互通有无的进口表现为目的,而所有的出口都同样表现为手段。然而,我们许多理论家却把投资(从而建设和生产)、出口和消费三者平列起来,将其看作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即统统视为手段。在这里,经济增长速度本身变成了目的,而体现发展目的的消费竟变成了手段。由于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最直接、最大,在传统发展方式中,投资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很大,而且越来越大,消费则被压低到不能再压的地步。当由于发生国际经济危机而导致出口下降的时候,总是以“扩大内需”的名义追加巨额投资(即所谓“出重拳”),以投资拉动的增长弥补出口下降造成的减速。这样一来,消费将进一步受到挤压,比重进一步下降。

3.非科学发展崇尚非平衡发展和非协调发展

作为科学发展,应当是相对的比例协调、结构平衡、统筹兼顾的发展。这是最优的发展。在比例失调、结构失衡、顾此失彼的情况下,虽然表面的速度可以很高,但终归不能避免忽冷忽热、忽高忽低、大上大下的命运。从一个较长的阶段来看,真实的速度不仅不高,而且更低。诚然,增长和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和直线上升的,但相对的比例协调和结构合理不仅是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然而,我们的一些理论家却以“平衡和协调是相对”的为理由,否定平衡和协调发展的现实可能性,把大上大下的“跳跃式发展”看作是发展的一般规律。这种理论认识是不符合实际的。我们决不能把非平衡发展和非协调发展作为实现高速增长的手段,更不能人为制造非平衡发展和非协调发展。

4.非科学发展不顾及后果和可持续发展

作为科学发展,必须顾及代价和后果,必须权衡利弊和得失,必须要算一算投入产出的经济账,必须做到可持续发展。代价很高、得不偿失、危及可持续发展的事情绝对不能干。然而,非科学发展却像打仗一样,不惜一切代价,不顾及消极后果。严重的环境污染,对生态的破坏,对气候和地质的消极影响,重要稀缺资源难以持续供给(淡水,石油,森林,矿藏等等),就是这种非科学发展导致的恶果。

(五)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在我国已经难以为继

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的形成,既然有一定的客观条件,它就必然会在这种条件下存在。但是,到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这种客观条件已经基本上不复存在;使这种发展方式延续下来并进一步发展的,是被扭曲的经济关系和利益关系。现在,这种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已经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1.经济增长已经显著受到资源和环境的硬约束

首先是受到重要经济资源匮乏的硬约束。例如,工业、交通和城市建设的极度扩张,占用了大量的优质耕地,已经逼进18亿亩耕地红线。随着大工业的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随着灌溉农业的普遍发展,对淡水的需求飞快增加;由于江河水系普遍受到严重污染,清洁卫生的淡水越来越少。此外,由于几十年的超常快速开发和消耗,许多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等等已经到了枯竭的地步。即使是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也已经成为过去。其次是受到环境恶化的硬约束。空气污染、水质污染、食品污染、家居污染已经到了十分严重的地步。这种带有一定程度破坏性和伤害性的发展方式,不仅使资源供给难以为继,而且导致资源价格和治理成本大幅度增加。

2.经济增长已经受到比例关系失调和产业结构扭曲的制约

首先是经济增长受到重大比例关系失调的制约。长期以来,以国民收入分配关系为核心的重大比例关系——资本利润和劳动者报酬,政府收入、企业收入和居民收入,城市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等等——处于显著失调的状态。这种比例失调既是片面追求高速增长的条件,又是它的必然结果,不断恶性循环。但是,这种高速增长不仅没有更多地转化为居民的福祉,而且,由于消费能力大大低于生产能力,国内市场难以扩大,产能普遍严重过剩,比例失调已经成为阻碍经济增长的力量。

其次是经济增长受到产业结构严重扭曲的制约。由于一系列经济政策(包括宏观调控政策)过度向能够拉动经济增长的产业——工交产业(特别是重化工业),资本集约型服务业,城市产业,房地产业——倾斜,农业显著滞后,消费性服务业比重偏低,这就不仅影响了农业和一般服务业的发展,从而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而且,制约了整个经济的协调发展和就业的增加。我们清楚地看到,由于“三农”的滞后发展,农村和农民对社会化服务的需求少之又少;由于消费性服务业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不仅减少了这方面的消费,而且限制了服务业就业的增加。

3.出口受到变化了的国际环境和粗放增长本身的制约

本来,国际贸易(进出口)的宗旨主要在于互通有无、调剂余缺和发挥比较优势;但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直接目的在于资本增殖,如果国际市场更有利可图,自然就会把更多的商品和资本输出到国外。我国自从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以后,特别是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传统的发展方式发生了一个重大变化,就是不仅仍然主要依赖于投资,而且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出口(国际市场)。这个变化首先是由生产方式本身的变化引起的。经过市场化改革,我国的企业也像当年资本主义国家的企业一样,生产的直接目的也是追求资本增殖,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开拓国际市场是题中应有之义。但这个变化也是由过高的投资率和过低的消费率导致的(这是同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过高的积累率和过多的投资转化为越来越大的生产能力,在居民消费被压抑的情况下,必然形成过剩的产能;过剩的产能促使企业不得不向国际市场寻找出路。但是,一旦更多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走所谓“外向型经济”的道路,国际市场就会显得相对狭小了,国际市场竞争就会十分激烈,贸易保护主义就会发展,出口就会变得越来越困难。特别是,一旦发生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出口就会大幅度下降,经济增长也会随之大幅度下降。1997年以后和2008年以后出现的情况就是如此。如果传统的发展方式不改变,经济增长仍然主要依赖于投资和出口,今后必将陷入更严重的困境。

4.传统发展方式已经严重阻碍了一般社会力作用的发挥

马克思认为,生产力本质上是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生产力的提高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其中最重要的是依靠劳动的一般社会力。一方面,依靠劳动的社会结合,把单个人的力量变成社会的力量;另一方面,通过科学(数学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等等)利用潜力无穷的自然力。这两个方面是互相依存、互相促进的。前者不仅取决于劳动的社会形式的变革,也取决于科学技术在生产过程中的应用;而后者,只有在劳动的社会结合中,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科学技术才会更快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就是靠不费分文的一般社会力提高劳动生产力的。但是,在传统的发展方式中,由于政府政策的扶持和保护,企业可以不依赖于一般社会力的作用,企业既没有改善劳动组织和变革生产方式的积极性,也没有开发先进技术的积极性。这种状况根本无法适应今后越来越激烈的国际竞争。

5.经济运行恶性循环并面临较大风险和危机

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过程的变化可以看出,我国经济一直是在“膨胀——收缩——再膨胀——再收缩”的恶性循环中运行的。每一次膨胀的动力都主要来自政府和国有企业。最初是因为提出了过高的增长目标而导致投资膨胀、信贷膨胀和经济过热;而在以后的过程中,膨胀则是为了扭转由于实行紧缩政策而造成的经济增长的下降,即所谓“保增长”。每一次的紧缩都是由于先前的经济过热导致物资供应极度紧张和严重的通货膨胀,甚至造成社会的不稳定。紧缩的方式因经济形式和经济状况的不同而不同。在计划经济时代,紧缩的主要方式是砍项目,撤资金(紧缩财政开支和银行贷款),釜底抽薪,关停并转。于是,以大上开始,以大下告终。整个经济运行过程上总是忽高忽低,忽冷忽热,大上大下。转向市场经济以后,前期紧缩的力度较大,因而形成“硬着陆”,增长率下降也较多;后来,为了保持不能再低的增长率,宏观调控采取点煞车的方式,从而避免了“硬着陆”。但是,虽然称之为“软着陆”,实际上根本没有着陆,而是仍然在高位带病运行。即使如此,紧缩政策总是会导致经济增长率的下降。增长率下降一旦威胁到就业、财政收入和战略目标,而物价一旦稳定下来,就要改变调控政策了,即由紧缩的政策转向扩张性的政策。从一个较长的过程来看,膨胀总是预示着不可避免的紧缩;而紧缩又呼唤着再一次的膨胀,如此循环不已。这是恶性循环,是不健康的运行。在这个过程中,积累起来的问题,除了不利于改善民生,导致资源浪费和匮乏、环境恶化之外,还造成了潜在的和现实的风险和危机。风险主要是金融风险,危机主要是产能严重过剩和地方政府债务危机。如果不是因为我国的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具有独特的性质,风险和危机早已经暴露在外了。

6.传统发展方式已经失去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

传统发展方式虽然保持了名义上的持续高增长,但人民群众并没有从中得到应有的利益和实惠。由此增加的社会财富大量地转化为企业收入、资本利润和政府收入,进而转化为极少数人的暴富,导致两极分化和滋生腐败。传统发展方式实施的倾斜政策,不利于雇佣劳动者和农民,不利于产业的均衡发展,特别是不利于农村经济和一般服务业的发展。因此,这种发展方式不可能继续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一些人认为,传统发展方式带来的高速增长有利于增加就业,其实这是假象。随着产能严重过剩和技术构成的不断提高,通过工业扩张增加就业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由于房地产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多年的大发展,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已经不可能,依靠这些产业增加就业的时代也几乎走到了尽头。今后增加就业的出路主要是发展服务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的一般的消费性服务业;而发展服务业就必须改变发展方式。

三、从发展和改革的经验教训中领悟和发现新思路

在全面系统和科学认识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的基础上,可以得出极其重要和宝贵的经验教训,并从中发现发展和改革的新思路。

(一)发展必须从以速度为中心转向以民众福祉为中心

从发展本身的角度看问题,要真正从恶性循环的徘徊中走出来,必须坚决放弃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转向以民众福祉为中心的新的发展方式。“中心”转变的问题解决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就有可能实现了。

1.必须着眼于解决虚假速度可以为相关者带来利益的机制

为了转变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中央已经提出“不以GDP(国内生产总值)论英雄”,现在有些地方政府已经取消了GDP这个硬性考核指标。这是正确的。但是,取消GDP这个考核指标是一回事,能不能取消和速度相关的好处和利益机制又是另一回事。以速度为中心的传统发展方式,固然有一定的认识根源和客观原因,但我们必须搞清楚,这种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究竟是为谁服务的,这种虚假速度(同时也是包含结构性内伤的速度)的主要受益者是哪些方面。从前面的考察可以看到,虚假速度的主要受益者是政府机构、国有企业、资本和城市,以及它们的人格化。在持续的高速增长中,政府可以在虚假的增长中获得更多的收入,国有企业和资本都可以在无风险的状态下获得更多的利润,城市可以在顾此失彼的建设中分享更多的资源和福利。相反,主要的受损者是普通百姓、中小型民营企业、雇佣劳动者和农民。只要这种益损关系仍然存在,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就会有市场。因此,我们不要以为,取消了一个GDP指标就万事大吉了。以速度为中心之所以可以使一些方面成为受益者,主要是因为这种速度是不正常的速度,很大程度上是人为制造的虚假速度。如果不解决人为制造速度的指导思想和经济关系,不解决虚假速度为相关者带来利益的机制,取消GDP指标就不过是做表面文章。

2.必须从对科学发展观的正确解读中领悟新型发展方式的中心

我们必须认识到,这种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方式,既制造了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也由于缺乏消费需求而难以继续发展。因此转变发展方式势在必行,越快越好。问题是转向何处,新的发展方式的“中心”是什么。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无疑指明了转变的方向。十七大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17]11-12这就是说,新的科学的发展方式应当以人为中心(核心)。不过,我们必须对科学发展观的全部内容和“核心是以人为本”作出科学的解读。第一,科学发展观要回答的,不是要不要发展和发展是否重要,而是回答何谓发展(发展的本质是什么),为何发展,发展什么,如何发展。因此,“第一要义是发展”在这里本来没有必要提出;之所以提出无非是要表明,科学发展观和“发展是硬道理”并不矛盾(在很多地方政府官员看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影响了发展)。第二,“全面协调可持续”和“统筹兼顾”都不直接涉及发展的中心是什么的问题;唯一直接涉及发展的中心的,是“以人为本”。第三,“以人为本”涉及两方面的关系:一是人和物的关系。“以人为本”是相对于“以物为本”而言的。在现阶段,“以物为本”也就是以商品、货币、资本、财富为本,这是市场经济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在现阶段,“以物为本”和“以人为本”并不是对立的,前者可以成为后者的实现形式。二是人和自然界的关系。“以人为本”是相对于自然界其他自然物而言的。但是,我们必须明确,人类也是自然物,也是大自然的组成部分,如果“以人为本”意味着大自然必须围绕着人转,意味着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任意牺牲其他自然物,那就必然导致自然资源的枯竭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必然受到大自然的惩罚,这种“以人为本”最终将导致自我毁灭。第四,我国现阶段涉及到的人是各阶级和阶层的人,难道这所有的人都应当成为同样的“本”吗?如果我们笼统地讲“以人为本”,就掩盖了政府官员和平民百姓、企业主(资本所有者)和雇佣劳动者、城镇居民和农民之间的区别。实际上,既然我们所走的是社会主义道路,那么,真正应当成为“本”的,就不应当是抽象一般的“人”,而主要是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是广大民众的福祉。

3.必须弄清“以人为本”在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内涵

“以人为本”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生产方式和历史时代,涵义有很大不同。在原始共同体时代,“以人为本”更多地表现为盲目地和大自然抗争,以获得生存空间;在以往的阶级社会,“以人为本”实际上是以统治阶级、剥削阶级的利益为本;在未来社会,“以人为本”意味着人的普遍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这就是说,人类将摆脱各种形式的依赖关系——人的依赖关系和物的依赖关系,人类有可能最大限度地掌握和运用存在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种自然规律。在我国现阶段,尚未真正和最终走出阶级社会,只是发展道路有所不同。因此,我们还不可能全面地和在更高的程度上实现未来社会的目标。因此,“以人为本”主要应当体现在以下方面:第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首先是生存的需要,其次是享受的需要,再次是发展的需要。在生存资料基本得到满足、从而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以后,满足需要的重点应当转向享受和发展的需要。“扩大内需”的确切内涵是扩大居民消费需求,而不是投资需求;决不能以“扩大内需”的名义进一步提高投资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为此,必须尽力提高三个比重——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居民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首先要提高到中等收入国家的平均水平。第二,把人的发展置于各方面发展的核心地位和首要地位。经济的发展,文化的发展,社会的发展,核心是人的发展。为此,必须大力发展以人的发展为宗旨的教育、科学、医疗、保健、文化事业,为人的更全面和更高程度的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条件。这些方面的发展,应当一视同仁,机会均等,避免阶级差别;在此前提下,应当适度向弱势群体倾斜。这些公共的发展资料必须最大限度地由社会投资提供——区别不同情况可以是无偿的或者有偿的。有些事业可以利用市场机制,但无论如何,不能将这些事业简单地一股脑地商品化、市场化、资本化。第三,重点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在我国现阶段,劳动者的权益、所有者的权益、资本的权益都需要保护,在企业中要实行劳资兼顾和劳资两利。但是,既然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从整个社会来说,保护就应当有重点,就必须把劳动者(首先是工人阶级)的权益放在首位。第四,在尊重自然规律和与大自然的和谐相处中扩大人的自由空间。我们已经开始认识到,人的自由一方面在于摆脱各种依赖关系,成为真正的自由人,以共同体的形式走向自由联合;另一方面在于认识和揭示自然规律,科学地利用自然力为人类服务。任意蔑视和违背自然规律,自以为是地“改造自然”,狂妄地断言“人定胜天”,最终都要付出惨重的代价,受到大自然的惩罚。现在最重要的是保护地球,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避免为了狭隘的和眼前的利益而破坏自然生态和环境。

(二)必须系统调整以速度为中心的不合理倾斜政策

我国以往的一系列经济政策,包括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城乡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等等,大都是同以速度为中心的发展思路相适应和相配套的。这些政策的制定固然与以往的经济条件有关(而且大部分开始于计划经济时代),但一开始就包含着不合理的成分,必须系统地加以清理和纠正,并制定同这种纠正相适应的新的倾斜政策。

1.必须大力纠正国民收入分配过度向政府、国企、工业、城市、资本倾斜的政策

在国民收入总量比较小的时期,为了支持工业经济的发展,为了帮助国有企业渡过难关,为了有利于吸引外资,为了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国民收入分配适度向政府、国企、工业、城市、资本倾斜,确有一定合理性。但是,倾斜不应当过度;而且,当经济状况发生改变的时候,应当及时调整甚至取消倾斜政策。应当说,进入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大幅度调整倾斜政策的条件已经具备,但在既得利益的强力阻止下,倾斜政策不仅没有作出调整,反而变本加厉。以至于,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居民消费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大幅度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连续扩大。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现在,我们不仅仅要把“蛋糕”做大,不仅仅要提高工资、居民收入的绝对水平(更不是绝对水平的货币表现),不仅仅要和国民收入“同步”增长,而是一定要提高它们的比重。

2.必须加快纠正城乡隔离政策和对农村的歧视政策的步伐

以户籍制度为标志的城乡隔离政策、以工农业产品“剪刀差”为标志的不公平交换政策、以城乡两种福利制度为标志的对农村的歧视政策,自然是事出有因,而且并不是纯消极的;但是,有的政策一开始就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必要的;况且已经连续实行了半个世纪,极大地损害了“三农”的利益。中央显然很重视并已经着手逐步解决这个问题,实行了一系列惠农补农政策,推行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制度,户籍制度改革也开始起步。总之,不合理的农村政策已经开始纠正,问题正在解决的过程中。但是,按照现有的社会经济条件,力度显然还不够大,步伐还不够快。我们必须看到,农民因为得不到平均利润而不愿意种地,甚至抛荒;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已经足够大;农民要改变自己的经济地位难上加难。我们还应当看到,“三农”的滞后发展已经在制约整个社会的发展了。因此,这种情况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3.必须以新的发展中心统率各项全局性经济政策

既然新型的发展方式以民众福祉为中心,以体现现阶段内涵的“以人为本”为中心,那么,各项全局性经济政策就应当由这个新的发展中心来统率。这里涉及到的经济政策主要是:国民收入分配政策,城乡关系政策,社会保障和福利政策,产业政策,资源开采和利用政策,环境保护政策,进出口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等等。我们当然不能做那些在现阶段还不具备条件的事情,但关乎民众福祉而又具备条件的事情,不仅一定要做,而且要马上做;不做则已,做就做好。为此,要排除各种狭隘利益的干扰。

(三)我国的改革必须始终坚持“第二次革命”的性质

从改革的角度看问题,要真正从恶性循环的徘徊中走出来,必须破除传统发展方式借以形成的体制基础,为实现以民众福祉为中心的发展创造相应的体制条件。因而,必须进一步端正改革的宗旨,从“市场化改革”转变到“第二次革命”的轨道上来。

1. “第二次革命”的实质是纠正传统社会主义道路超阶段的错误

革命的本质在于通过变革旧的经济制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同人类本身发展的利益是完全一致的——尽管在发展进程中个别人乃至整个阶级不得不作出牺牲。因此,生产力的发展始终是首要的和决定性的。从这一事实和认识出发,经济关系(生产的社会形式,生产关系的总和,所有制关系)和上层建筑(以及意识形态)总是在革命力量的推动下,不断地趋向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历史上真正的革命完全在于,变革束缚、阻碍、破坏生产力发展的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开辟道路和扫清障碍,使新的经济关系和上层建筑同现实的生产力相适应。

我国的改革本质上也是这样一种真正的革命;区别仅仅在于,这是一种为了实现发展道路转变和经济体制转变而进行的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之后进行的“第二次革命”。邓小平把我国的改革定性为“第二次革命”,是完全正确的。当然,如果确认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第一次革命,所谓的社会主义革命是第二次革命,那么,改革就应当是第三次革命,是具有否定之否定性质的革命。“第二次革命”是以下述理论认识为基础的:中国作为后发展国家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和直接建立起作为资本主义直接对立物的共产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社会相比,在历史前提、基本矛盾、现实任务、社会形态等方面都有质的区别;我国现阶段(即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和历史定位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有质的区别。之所以必须进行“第二次革命”,是因为,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并没有按照毛泽东科学的新民主主义理论,建立既不同于欧美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也不同于俄国式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第三种形式的共和国——新民主主义共和国,而是以苏联为样板,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特征的设想作为理论蓝图,趁热打铁,急急忙忙进行“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造)。于是,中国就走上了所谓传统的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一大二公,“计划经济”(实际上是统制经济、命令经济、官治经济),平均分配。这种经济体制在国民经济的恢复时期曾经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但当将其作为“社会主义制度”固定下来,并通过“继续革命”向前推进的时候,很快就陷入了困境,出现了“社会主义不如资本主义”的尴尬局面。我们党通过深刻系统的反省,得出了正确的结论: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及其体制虽然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方向,但是脱离了中国的现实国情,违背了唯物主义历史观和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超越了必经的发展阶段,必然走向主观愿望的反面。因此,必须通过“第二次革命”加以纠正。可见,“第二次革命”的对象是脱离中国实际的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及其体制(自然也是第一次革命的产物),革命的实质和核心是从根本上纠正传统社会主义时代超阶段的错误。所谓“超阶段”,主要表现在三个层次上:一是社会形态的定位超阶段,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等同于作为资本主义直接对立物的社会主义,把中国现阶段定位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也即人类社会第三阶段;二是经济制度和经济关系超阶段,力图在中国现阶段建立以全民所有制占统治地位的完全的公有制;三是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超阶段,力图消灭商品生产和确立共产主义式的计划经济体制。“第二次革命”就是使和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对号入座的经济关系,回归到同后发展国家社会主义道路现阶段(从而人类社会第二阶段)历史任务相适应的经济关系上来。按照这样的认识,我国现阶段应当是夭折的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延续和发展。在经济关系方面,只要求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发挥主导作用,而不强求形式上的“公有制为主体”,不应当提出消灭私有制、雇佣劳动、阶级关系的任务,不能为了保持形式上的“公有制为主体”而降低社会主义的标准和弄虚作假,不能为了寻找理论依据而削足适履地重新解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相应地,我们应当加强国家对社会经济的统一规划、指导和协调,但不应当采取计划经济形式,不应当提出取消商品生产的任务,不能吃“大锅饭”。可以认为,“第二次革命”是以纠正“左”的超阶段错误而正确实施的战略撤退。在30多年的改革中,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私有制经济,允许雇佣劳动方式存在,对外开放,允许适度拉开收入差距和阶级差别的存在,等等,原则上都符合“第二次革命”的性质。

2.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是“第二次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二次革命”的重点自然是纠正传统社会主义时代超阶段的错误;从经济形式转变的角度看问题,也就是为发展市场经济开辟道路和创造条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创造市场主体,以商品和资本为纽带建立经济联系,并和世界市场经济体系接轨。为此,我们不仅要放手发展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私有制经济和雇佣劳动方式,促进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和价值形式的充分发展,而且必须变革政府和国有经济的职能定位;政府和国有经济必须从适应计划经济转向适应市场经济。但是,“第二次革命”不是革社会主义制度的命;相反,“第二次革命”是以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为前提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第二次革命的题中应有之义。“第二次革命”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放弃社会主义道路。因此,在重点纠正超阶段错误的时候,决不能忽视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这一点。我们是在社会主义道路上为市场经济奠定基础和创造条件的。我们只是应当注意到:一方面,市场经济关系的主体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我们不能指望由市场经济本身体现社会主义因素。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因素的,只能是市场经济关系之外的关系;另一方面,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已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形式,我们不能指望继续由传统社会主义制度体现社会主义因素。因此,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绝不是传统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决不意味着把市场经济形式嫁接在传统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之上。在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因素的承担者和体现者,主要是人民政府和国有经济,其次是为数不多的非国有的劳动者共同体经济。但是,我们必须明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并不是政府和国有经济的任何职能都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因素。我们已经从西方经济学那里得知,市场经济不仅需要“看不见的手”——市场机制,而且需要“看得见的手”——政府的作用,并把这两只手有机结合起来。这是正确的。但是,在市场经济一般的范围内,政府的作用并不体现社会主义因素。不少学者不懂得什么是社会主义,把国家和政府的作用本身等同于社会主义,把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看作是社会主义因素,把政府的宏观调控看作是计划经济。这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关系的根本之点是共同占有和联合劳动。但在现阶段,不可能在全社会范围内实现共同占有和联合劳动。政府和国有经济是否体现了社会主义因素,主要看政府的政策导向和行为,国有经济的经济关系,是否直接体现了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的权益。在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人民政府还是国有经济,它们的职能作用都应当是双重的:一方面同市场经济形式相适应,一方面成为社会主义道路和经济关系的承担者。就人民政府来说,一方面,必须像西方国家那样执行市场经济中的一般职能,解决市场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问题;另一方面,又必须承担体现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因素的职能。就国有经济来说,一方面,必须像西方国家那样执行市场经济中的一般经济职能,进入私人资本和民营企业不愿进入、无力进入、不可进入的产业和领域;另一方面,又必须成为社会主义道路的经济基础,为体现社会主义因素而掌握经济命脉和发挥主导作用。

3.在“第二次革命”中必须能够找到实现社会主义道路的新形式

我们已经明确,“第二次革命”必须以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为前提,社会主义道路的主要承担者和体现者是人民政府和国有经济。进一步的问题是,人民政府和国有经济怎样才能成为社会主义道路的承担者和体现者。在传统社会主义时代,人民政府和国有经济是完全结为一体的,它们以社会主义制度和经济关系集中体现者的面目出现,既是社会全部经济资源的所有者、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的业主和经营者,又是整个社会经济的管理者、调控者。但是,这种形式是和市场经济不相容的。为此,我们必须找到实现社会主义道路的新形式。这种新形式,不仅应当在所有制形式及其结构方面体现出来,而且应当更多地在政府和国有经济的职能定位上体现出来,在它们体现社会主义因素的新形式中体现出来。在政府职能的定位方面,政府不仅要做市场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事情——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都是这样做的,而且,还要做在现阶段有可能体现社会主义因素的事情。这就是说,人民政府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必须在不违背市场经济一般原则的前提下,适度维护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的权益。生产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提供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是一般市场经济国家都正在做的,是对各个阶级的居民都有利的事情,体现不了社会主义因素。我国的人民政府不仅要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福利,而且要在大政方针方面体现社会主义因素。在所有制形式及其结构方面,我们必须明确,公有制形式本身并不等于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虽然以社会所有制的面貌出现,并同私有制相对立,但国家所有制本身同样不等于社会主义。因此,不是公有制和国有制形式越多,社会主义因素就一定越多。自然垄断性的产业由国家直接经营,或以国家出售专营权的方式经营,是许多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也不能体现社会主义的经济关系。如果国家资本的法律所有权和经济所有权已经分离,劳动和所有权已经分离,国家资本进入一般盈利性、竞争性产业,同样不能体现社会主义因素。把股份公司说成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以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可以达到“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实际上是自我安慰和自欺欺人,根本体现不出社会主义因素。在我国现阶段,不必不切实际地追求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能够体现社会主义因素的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以国有经济的形式控制真正的经济命脉——同巩固社会主义道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相关的产业;另一方面,公有制经济(共同体经济)以自己特有的经济关系(共同占有,联合劳动),在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中起导向和示范作用(河南省的南街村和江苏省的华西村就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主义因素)。

(四)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首先纠正“市场化改革”中的偏差和失误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我国的改革已经进行了30多年;从十四大开始,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也进行了20余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始提出要全面深化改革。现在的问题是向哪里深化。从改革的动向来看,主要是围绕“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个改革的核心问题,继续实施“市场化改革”,重点是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简政放权。从一个侧面来说,这样的“全面深化改革”属于“第二次革命”的任务,但并不完全符合“第二次革命”的性质和宗旨;更何况,在先前的“市场化改革”中,确实偏离了“第二次革命”的性质和宗旨。有鉴于此,今后全面深化改革,必须在肯定已有改革成绩的前提下,首先纠正“市场化改革”中的偏差和失误,真正把市场经济纳入到社会主义道路的框架之中。

1. “市场化改革”没有完全体现“第二次革命”的性质和宗旨

前面已经指出,我国的改革本质上是“第二次革命”,即革传统社会主义道路及其体制的命。改革的要害问题是解决超阶段的问题。但是,这种改革不是放弃社会主义道路,而是改变社会主义道路借以实现的形式和途径。这就要求,经过改革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市场经济(即所谓“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能够体现一定的社会主义道路的性质、特征和前途,必须能够体现必不可少的社会主义因素。但是,我国一部分有影响的经济学家、改革家,却把改革归结为“市场化改革”;认为改革的宗旨只是解决资源配置问题;核心是处理好计划和市场的关系,或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目标就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的自由市场经济。在他们看来,这种改革同经济制度(所有制)无关。但是,“市场化改革”一开始就遇到了传统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限制和阻碍,因此,改革很快就从对市场机制本身的改革和建设,转向所有制方面的改革。一方面发展私有制经济;一方面改革公有制企业(重点是国有企业)。对公有制企业的改革,无论是承包、租赁、股份制,还是转让出售,都涉及所有制关系的变化。总起来说,改革主要是在外延的方面和内含的方面增加私有制的成分和因素。这在西方经济学中统称为“私有化”。进一步的改革是劳动制度和分配方式的改革,雇佣劳动(即所谓“合同劳动”)和按要素分配越来越成为普遍形式。这种变化不过是所有制关系变化的必然结果。这就说明,说市场经济和所有制没有关系,一开始就是不符合实际的,也可能就是有意骗人的。诚然,我们应当肯定,上述为市场经济开辟道路的改革是不可避免的和合乎规律的,方向是正确的,是和“第二次革命”的宗旨相一致的。但是,将我国的改革一般地概括为“市场化改革”则是不确切的和片面的。这种提法没有正确体现“第二次革命”的性质。第一,“市场化改革”的提法缺乏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针对性。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要害是经济关系——所有制形式,生产方式,经济形式——超阶段;而“市场化”是作为“计划化”和“行政化”的对立物出现的。实际上,计划化不过是经济关系在组织形式和交换方式上的表现,行政化不过是传统社会主义体制在政府行为上的表现。我国的改革决不是单纯以市场代替计划和政府,把改革的核心问题无论归结为“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还是归结为“政府和市场的关系”,都是不确切的。第二,“市场化改革”的一般指向没有体现任何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和特征。在发展私有制经济和雇佣劳动关系的同时,并没有提出,如何保护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首先是雇佣劳动者)的权益;更有改革家自欺欺人地说,劳动力成为商品并没有根本改变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其实,“市场化”是很一般的提法,在所有市场发育程度低的国家都可以使用,没有把不同的发展道路区别开来。第三,“市场化改革”所要求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被无限扩大了。即使在资本主义国家,市场也不可能在一切领域发挥决定性作用;只有以盈利为目的和充分竞争性的产业和市场,才有可能做到这一点。第四,“市场化”的提法有全部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商品化和资本化之嫌。“市场化”的实质是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和生产要素的资本化。一旦提出“市场化改革”的口号,全部社会生产和社会关系都会倾向于商品化和资本化。事实正是这样。“市场化改革”的自由自发发展,大大超出了应当“市场化”和“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范围。本来,“市场化”所针对的是公有制经济中的一般盈利性、竞争性产业;那些不以盈利为目的、非竞争性的产业,是不能简单地市场化的。但实际的结果是,“市场化”不仅“化”到了全部的国有经济,“化”到了很多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等事业方面,而且“化”到了政府机构,甚至“化”到了军队,一度出现了全民经商的局面。在“市场化改革”中,政府的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一方面,政府机构为了甩包袱而把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生产“产业化”(实际上是商品化和资本化),放任公共事业部门自行创收;政府机构本身也把很多无偿服务改为有偿服务。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利用“市场化改革”的机遇,通过“经营城市”和买卖土地聚敛财富。国有经济名义上仍然是国家的,但实际上变成了一个个独立的资本集团。总之,在“市场化改革”的大潮中,政府机构和国有经济都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市场化改革”的精神也深入到整个社会,人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变成了交易关系、买卖关系、金钱关系。

2.我国发展中产生的问题大都与“市场化改革”中的偏差和失误有关

人们普遍注意到和感受到,我国在改革和发展中出现了一系列严重的问题。其中最主要的是:贫富悬殊和两极分化;经济失衡(比例失调和结构扭曲);许多民生难题(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经济运行恶性循环和现实的财政金融风险;经济发展不可持续;难以遏制的腐败现象;等。不少问题不仅是前所未有的,不仅是一般市场经济国家普遍存在的,而且,就其特点和严重程度来说,显著超出了一般市场经济的范畴。市场经济国家都存在两极分化,这是资本和雇佣劳动关系造成的。但我国在短短20年左右的时间中,社会两极分化到如此程度——基尼系数那么高,出现了那么多亿万富翁,是世界罕见的。在计划经济时代,全国人民都是在困难中渡过的。但是,贫困学生上学有助学金;看病有公费医疗或者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尽管有四世同堂的,但基本做到了居者有其屋;城镇有劳动能力的人都有一份工作。但是,在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以后,居然出现了普遍的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就业难等问题。经济失衡在我国早就存在,但过去和当前的情形相比,可谓是小巫见大巫。在计划经济时代,虽然问题很多,但没有现在这类风险,特别是经济风险。至于腐败丛生现象,基本上是改革中的特产。由上可见,当前存在的一些重大问题,都是在体制改革中新出现或者发展到严重程度的。但是,我们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当前存在的严重问题,都是改革带来的。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就必然得出进一步的结论:改革本身是错误的,应当停止改革。我们有些人就是这样认为的。这种看法至少是片面的。我们决不是说问题的出现和改革毫无关系,而是说,如果按照“第二次革命”的宗旨进行改革,就不会产生那些超常的问题。如果我们已经懂得市场经济是什么,那么,我们决定搞市场经济的时候就应当有这样的思想准备:一定程度的经济分化,一部分劳动者的失业现象,以生产相对过剩为标志的经济危机,一般的经济贿赂等等,都是不可避免的,是这个时代(人类社会第二阶段)不能不付出的代价。因此,在一定范围内属于正常现象。但是,我国当前存在的问题,已经大大超出了这个范围,更超出了社会主义道路所能容许的范围。从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超出正常范围和特殊道路范围的问题,都与“市场化改革”的偏差和失误有关。这种偏差和失误可以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过度市场化,“化”了不应当“化”的方面;二是背离了社会主义道路的要求,混同于一般的体制改革。偏差和失误造成的最主要的消极后果就是,政府和国有经济发生了一定程度的异化。由于“市场化改革”使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承担者发生异化,必然发生超出一般市场经济的两极分化;由于“市场化改革”扭曲了政府和国有经济的合理定位,必然不顾及经济失衡、经济风险和可持续发展,并使诸多民生难题凸现出来;由于“市场化改革”不仅造就了一大批不受约束和官商结合的资本主体,而且把整个社会变成金钱关系,腐败丛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因此,在今后的深化改革中,首先必须以“第二次革命”为宗旨,纠正“市场化改革”中的偏差和失误。这是“纲”,其他都是“目”;纲举才能做到目张。

3.深化改革必须兼顾市场经济方向和社会主义道路两个方面

我国的改革既不是资源配置的全面市场化,也不是经济关系的全面资本化。在我国现阶段(即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把市场经济作为社会主义道路的实现形式和实现途径;或者说,我国的改革必须把市场经济关系纳入到社会主义道路的框架之中。改革的实质和特殊性质决定了,我国今后深化改革的重点,不能只讲“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能只是一味扩大“市场化”的空间和提高“市场化”的力度,相应地,不能只是一味缩小政府的地盘和弱化政府的职能,而是应当兼顾两个方面:一方面,根本变革积重难返的传统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所有制关系和生产方式,从更多的表面形式变革转向实质内容的变革,使之同市场经济相适应。这里所涉及的主要是政府和国有经济职能的定位和转变。凡是民间和市场具有相对优势、可以解决得好的事情,政府就不必介入和干预,国有经济就不必进入,民营经济就应当充分发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就可以发挥决定性作用。但是,决不能因此而把全部改革笼统归结为“市场化”。在任何市场经济中,总会有民间和市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和不具优势的领域,即使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亦不例外。那些民间和市场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问题,或者不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政府和国有经济必须承担责任,以弥补市场的缺陷和失灵。所有这些——无论是放弃和退出一些领域,还是必须执行一些职能,都是市场经济一般范围内的改革。另一方面,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因素借以体现的新形式和新途径,确保社会主义道路不至于有名无实,不被颠覆,社会主义的因素不被买卖关系、资本关系所湮灭。这里所涉及的同样主要是政府和国有经济职能的定位和转变。政府和国有经济除了必须尽力弥补市场的缺陷和失灵,解决民间和市场解决不了和解决不好的问题以外,还必须根据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要求,执行一些特殊的职能——核心是维护工人阶级(主要是雇佣劳动者)和劳动大众的权益。这两个方面的职能是一般职能和特殊职能的关系,是不能混为一谈的;政府和国有经济执行了市场经济中的一般职能,并不等于就体现了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因素的特殊要求。如果说前一个方面的改革已经打开了缺口,正在深化,那么,这后一个方面的改革似乎还没有真正破题,也没有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政府和国有经济职能的异化现象,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代理人(人格化)的腐败,严重的两极分化,等等,就是有力的证明。社会主义道路如何在市场经济形式中实现自己的要求,这是一个崭新的课题,需要探索和试验。这里只提出几点原则性的设想和建议:第一,必须从理论上明确,人民政府和国有经济都必须扮演双重角色和执行双重职能——一是市场经济中的一般职能;二是体现社会主义道路的特殊职能。第二,政府应当兼顾劳资双方的权益。政府决不能为了保护资本的利益而牺牲雇佣劳动者的利益。在劳资矛盾较大时,政府应当更多地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雇佣劳动者。第三,在涉及基本民生的重要公益事业方面——住房,教育,医疗,等等,决不允许以“产业化”的名义全面商品化和资本化;应当存在的有偿服务决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服务费用或价格必须由国家制定。第四,政府决不能借助市场和资本谋取本身的特殊利益。第五,政府不能为了片面目的和短期利益而实施不公平的和任意倾斜的政策。第六,国有经济原则上不以国家资本形式进入以盈利为目的的一般事业和产业领域;需要以国家资本形式进入的领域,只能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特别是重要稀缺资源和高科技产业)、国家安全的领域,以及抗衡国际垄断资本的领域。

4.深化改革需要从理论上重新认识市场经济

本来,我国改革的性质是“第二次革命”,核心是解决经济关系超阶段的问题。改革不仅是交换方式和经济形式的变化,而且是所有制关系、生产方式、分配方式、生产目的的变化。前者的变化总是取决于后者的变化。但是后来,改革被界定为“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被说成是“市场化改革”。这就偏离了“第二次革命”的性质和宗旨。进一步的问题还在于,不少经济学家和改革家似乎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市场经济,它体现的经济关系是什么,实行市场经济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在马克思著作中,没有使用过“市场经济”这个概念,这并不仅仅因为当时这个概念还没有发明出来,而是因为不科学。“市场”是流通过程的总表现,表达的是交易过程和交易关系,而“经济”指的是生产方式和生产过程。可见,市场经济并不是一个科学概念,它不过是以表面化的概念代替了实质性的概念。其实,市场经济不过是商品生产普遍化的形式,是商品生产的现代形态和高级阶段。商品生产存在的一般条件有两个:一是存在互相依赖和互相补充的社会分工;二是出售的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起初,商品生产只是简单商品生产,总体而言是自然经济的补充,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交换价值,并通过交换价值换取使用价值。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共同体经济和小生产方式趋向解体,出现了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于是,商品和货币转化为资本,劳动转化为雇佣劳动,市场的直接目的是资本的价值增殖——剩余价值。这时候,生产方式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关系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可见,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经济。西方国家所说的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经济。在过去的西方国家,经济学家把资本主义经济不科学地称为“交换经济”或“货币经济”。在现代西方国家,大都把资本主义经济称为“市场经济”,而把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称为“计划经济”,是作为经济制度来使用的。列宁也是这样称呼的。但是,我国的一些经济学家和改革家,却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都说成是“资源配置方式”,说成是资源配置的方法和手段。相应地,把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说成是“市场化改革”。这是不正确的。如果说真正的计划经济的经济基础是社会所有制和联合劳动,那么,市场经济形式借以存在的经济关系则是:一方面是产权独立的关系(生产要素和产品属于不同的所有者);另一方面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即雇佣劳动关系。如果说一般商品生产的存在需要有两个条件,那么,作为商品生产普遍化的市场经济的存在还需要第三个条件,就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分离,即雇佣劳动。在此基础上,生产的直接目的是资本的价值增殖。“资源配置”纯粹是市场经济的表面,所谓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无非就是在价值规律和剩余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在价格指示器的指引下,通过资本化的生产要素的流动,把经济资源配置到资本效率最高的企业和相对短缺的产品的生产上。而“市场化”不过是“资本化”的庸俗表达方式,不能表明改革的实质内容。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为基本关系的现代市场经济,必然带来的结果是:一是劳动和所有权的进一步分离,以及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机制,必然导致经济上的分化(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即使可以消灭绝对贫困,也不可能消灭相对贫困。二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一部分作为雇佣劳动者的劳动者失业不可避免;随着技术构成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失业率还会进一步提高。在经济危机期间,失业率将达到最高的程度。三是以生产相对过剩为标志的经济危机以及金融危机不可避免,这也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生存和发展的条件。如果市场经济存在于社会主义道路的框架中,这些消极结果都可以控制在工人阶级和劳动大众可以接受的范围。鉴于目前理论界的状况和“市场化改革”导致的消极结果,在进一步的深化改革中,很有必要重新认识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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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海波]

To Explove New Approaches from Experience and Lessons in Development and Reform

CHEN Wentong

(College of Economics,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CPC, Haidian, Beijing 100091)

Abstract:It is essential to deepen reform and embark on scientific development so as to achieve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However, at present, what,s more important is not to make specific strategic decisions and map out the development and reform in various aspects, but to get to the root of the common, long-standing and chronic social and economic problems, find out their universal origins and straighten up the guiding principles for development and reform, and hence establish new ideas for the future development and reform.

Key Words:scientific development; deepen reform; historical experience and lessons; guiding principles; new approach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码号】1674—0351(2015)01—0005—27

【作者简介】陈文通(1941— ),男,河北乐亭人,中共中央党校经济学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收稿日期】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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