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自治主义理论及其绿色变革

2016-01-28 08:12郇庆治
鄱阳湖学刊 2016年1期

[摘 要]生态自治主义或“生态无政府主义”,是一种基于生态中心主义的哲学价值与伦理观的环境社会政治理论或生态文化理论。它的核心设定是:人类社会理应以一种充分尊重和遵循自然生态世界及其规律的方式生存与生活,相应地,对一种合生态的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关系的重释和重构,不仅是我们应对当今世界生态环境危机的适当起点,也可以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所迫切需要的绿色变革的深层动力。但迄今为止,生态自治主义的现实挑战价值仍远远大于它的现实变革力度或成效。换言之,在某种程度上而言,生态自治主义代表着从自然生态立场(视角)反思与重构人类现代文明的时代高度和理性边界,尽管我们总是可以对它的任何一个具体设想或方案提出基于当下现实的“有效”或“正确”的批评。

[关键词]生态自治主义;生态无政府主义;生态文化理论;绿色变革;环境政治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绿色变革视角下的国内外生态文化重大理论研究”(12AZD074)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郇庆治,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1)。

“生态自治主义”或“生态无政府主义”,是一种基于生态中心主义的哲学价值与伦理观的环境社会政治理论或生态文化理论。它的核心设定是:人类社会理应以一种充分尊重和遵循自然生态世界及其规律的方式生存与生活,相应地,对一种合生态的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关系的重释和重构,不仅是我们应对当今世界生态环境危机的适当起点,也可以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所迫切需要的绿色变革的深层动力。那么,它在何种意义上构成了一种生态文化理论,又能在多大程度上促动我们所期望的绿色变革或转型呢?

一、生态自治主义的主要理论流派及其新进展

如果把生态自治主义或生态无政府主义严格地界定为一种众生平等的生态(生物、生命)中心主义价值观基础上的、对合生态规模的人类社会形态的政治想象与追求,那么,形式各异的“生物区域”和“生态公社(社区)”构想与实践,是最名副其实的代表性理论流派。此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地球第一!”(Earth First!)运动也突出展现了一种生态自治或无政府社会与政治的“革命性”意蕴。因此,笔者在此选择这三者作为生态自治主义的三个主要流派,并系统讨论它们的历史演进以及最新进展。

(一)生物区域主义

生物区域主义(eco-regionalism)是一种首先在北美绿色运动中形成的观念,随后影响到了欧洲的生态政治理论和绿色运动。

“生物区域”作为一个社会政治概念的大众化,始于皮特·伯格(Peter Berg)和雷蒙·达斯曼(Raymond Dasmann)1978年在圣弗朗西斯科地球圆桌会议上的发言①。他们提出,“生物区域”包含着两层意涵:既是一个地理空间,又是一种大众意识领域。也就是说,它意指一个自然地理区域以及其中的人们所形成的应该如何生存与生活的感知,因而是地理与文化心理的综合体。依此,他们主张,需要发动一场重新定居(re-inhabitation)运动——成为某一生物共同体的成员而不再是它的剥夺者,使人类社区与非人类自然在特定生态系统的层面上实现统一。

除了皮特·伯格、雷蒙·达斯曼,主张生物区域主义的思想家还有科克帕特里克·塞尔(Kirkpatrick Sale)、吉姆·多奇(Jim Dodge)、布赖恩·托卡(Brian Tokar)、加利·斯奈德(Gary Snyder)、恩斯特·卡莱恩巴赫(Ernest Callenbach)、戴维·哈恩克(David Haenke)和莫里斯·伯曼(Morris Berman)等②。他们的共同看法是,生物区域是一些并非由政治边界(城市、省州或国家),而是由自然、生物和地理特征所界定的地域,比如山脉河流、植物分布、气象或土壤类型、动物栖息地等。北美洲类似的地域有奥萨克(Ozarks)、索诺拉(Sonora)沙漠、西北太平洋的卡斯卡迪亚(Cascadia)、北缅因和东加拿大沿海、阿帕拉齐亚(Appalachia)等。当然,这些区域还可以划分为更小的流域和山脉。而在他们看来,只有在这些生物区域层面上,人们才可以做到以生态健康与可持续的方式来生活,才会充分意识到:生物区域是一个社区的内部环境,就像家居是一个家庭的内部环境。

科克帕特里克·塞尔是生物区域主义的主要理论家。他的思想被概括为“分散主义哲学”,而他本人也同时被称为新勒德主义(Neo-Luddites)运动的领袖、反全球化的左翼主义者和新脱离主义运动的理论家③。

在《大地之子:生物区域主义观点》一书中④,塞尔系统论述了生物区域主义的社会政治观点。为了回应当前的和即将到来的生态危机与经济危机,他认为应引入一种不同于传统政治的“生物区域主义”的替代性方法,其核心是创建无数小规模的、更加生态健康的和个体负责的社区,这些社区拥有可更新的能源与文化。“我们必须了解我们周围的土地,掌握它的全部知识和潜在可能性,依顺着而不是违逆它去生活。我们必须明白,生活在土地上意味着遵循其方式与节奏生活在它的自然区域中——它的生物区域中”⑤。在他看来,未来绿色社会的理想图景是,各个生物区域内由各不相同的人类社区进行自治,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生物区域之间的邦联性合作,从而保证地球整体生态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不仅如此,塞尔还努力实践他的生物区域主义或政治“脱离主义”思想。2004年,他倡导创建了“中德勒伯里研究所”(Middlebury Institute),致力于推动分离主义、脱离和自决的研究,并担任所长。2006年,该研究所倡议组织了第一届北美脱离主义代表大会,吸引了来自16个脱离主义组织的40多名与会者,并发表了关于脱离相关原则的“伯灵顿宣言”。

吉姆·多奇尽管反复强调对于生物区域主义者来说实践相对于理论的重要性,但他仍明确指出了生物区域主义的三重维度:对自然系统重要性的承认,尊重,无政府主义取向,精神甚或宗教意蕴;并在此基础上作了如下界定:一种尊重与遵循生物整体性的文化,一种分散的、自决的社会组织方式,一种欣赏与促成其成员的精神发展的社会①。

在《绿色选择:创造一个生态未来》一书中②,布赖恩·托卡把生物区域主义思想与运动作为广义的绿色运动的内在组成部分。在他看来,现代生态学所揭示的生物共同体间的相互依存和生态多样性,启迪并激发了绿色政治的社会变革与生活方式的革新战略。这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多地遵循或借鉴生态学的原则(尤其是自主、平等、合作),来重建现代社会的经济与政治,而绿色替代性选择的两个关键性要素就是挑战增长经济和实现真正民主。增长经济所创造(依赖)的无限富裕神话,不仅在资源上和生态上是不可持续的,还在以一种极其不公正的方式破坏着世界广大地区民众的基本生计;而实现合生态的民主,在政治上意指一种“基层民主”——社区居民以面对面的方式讨论相关事项并作出最后决定;在经济上则意指一种“分散化经济”——社区对小规模、地方化经济生产与需求满足的自主掌控,以及对土地的精心照管。正是在上述意义上,托卡认为,美国绿党将其基本原则由联邦德国绿党的“四原则”(生态学、社会责任、民主和非正义)扩展到包括“分散化”原则,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该原则明确强调了将现代政治与经济重新指向基层社区层面的必要性。基于此,他把20世纪90年代初的美国绿色政治概括为围绕着基层社区而展开的运动。比如,圣弗朗西斯科市民本着生态负责的原则重新设计城市规划,而洛杉矶、芝加哥和柏克利的市民则在探讨生态健康的城市生活的可能性。这其中孕育的一个非常激进的观念是:城市应该尊重与顺应周围荒野的影响,而不是简单地试图消除它们。

不仅如此,托卡认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生物区域主义的理念与实践,在相当程度上形塑了形成中的绿色政治③。在他看来,最典型或最为成功的三个区域分别是:一是从加利福尼亚中部海岸到俄勒冈的西斯基尤(Siskiyou)山的地域,二是更北方的维拉米特(Willamette)河谷,三是奥萨克山脉和高原——在所有那些生物区域主义观念牢固确立的地方,它都激发了人们的新区位感、与自然节奏的协同感和与众生万物和谐相处的整体性认同。尤其是奥萨卡地区,还组织了自己的年度性聚会——“社区大会”。社区大会不仅把志同道合的人们聚集在一起,而且制订了每一个领域详尽的行动计划,并交给相应的工作组去贯彻落实。1984年5月举行的第一届北美生物区域大会的决议指出:生物区域主义是一种对自己周围方方面面的学习。它是对地方环境、历史和导向可持续未来的社区志向的主动熟悉。它依赖于安全与可更新的食品和能源来源。它通过提供社区内的多样性服务,循环使用我们的资源和与其他区域交换有限的剩余产品,来保证就业。生物区域主义致力于满足地方性的基本需要,比如教育、保健和自治等。

可以看出,生物区域主义的社会政治愿景与实践的关键,是通过重新界定一些更合乎自然生态的生物地域,来挑战传统的行政疆界与城乡分野。就前者而言,其最终目标是用一些北美自然性区域来取代现存的政治实体,使美国由目前的超级大国逐渐分解为若干个更加自然的民族实体,以至于不再能支持世界战争与使用核武器。相应地,北美洲逐渐发展为一种分散化和可持续的政治、社会与经济。就后者来说,生物区域意识有助于打破我们目前经历着的城乡二元化对立,城市居民将会更多地生产他们的生活必需品,而城市文化也将更广泛地扩散到乡村。也就是说,正如科克帕特里克·塞尔指出的,要把一种对生态学原则的全面理解纳入到每一个城市过程,直到连幼龄小童也认识到,饮用水并不是来自地下室的管道,而我们也无法真正“扔掉”什么东西。

由此也就不难理解,生物区域主义的理念与实践,同时面临着来自方法论和技术路线两个层面上的问题。在方法论意义上,什么层面上的生物区域划分才不仅是合生态的,而且是切实可行的?换句话说,比如就整个北美而言,划分成多少个生物区域是更为合理的?问题是,生物区域主义的方法注定了这方面不会有、也不应该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尽管大家在原则上都同意,目前的民族国家体系应该逐渐分解为自我维持的、立足于相互合作的、合生态规模的实体。在技术路线层面上,我们究竟如何实现从此岸到彼岸的“过渡”——从一种盛行军事主义、竞争、毁坏自然与剥夺民众的文化、技术和社会框架,转向一种植根于生态和谐与多样性中的统一性的文化、技术和社会框架?对此,布赖恩·托卡的回答是一个“三步走”战略①:首先是从自己周边的示范性实例中发现前进的方向和动力,尤其是形成对现行政治与社会现实的批评性反思;第二步是促进同一个生物区域中不同部门的、志同道合的人们的聚会与合作,两年一度的北美生物区域大会正在扮演着这样一种功能;第三步是充分发挥绿党的政治作用。

那么,生物区域主义的理论与实践在过去20多年的发展状况如何呢?

在理论层面上,20世纪90年代末,道格·阿伯利(Doug Aberley)和迈克尔·麦金尼斯(Michael McGinnis)分别主编了《家的边界:面向地方授权行动的图画》和《生物区域主义》②。前者致力于借助地方性的自然生态与文化历史元素,来构建与描绘一些各具特色的社区(共同体)地图,以便服务于人们反对砍伐或有毒废弃物倾倒、参与地方建设规划和主动熟悉周围环境,最终实现对各自社区更民主的控制。全书包括30张地图及其阐释,试图通过展示从我们应如何观察世界并在其中行动,努力修复被毁坏的生态系统或绿化城市,到对未来后代的培养的丰富关切,以此来激励新的生态健康文化与社区的建设。后者从一种跨学科的视角系统阐释了生物区域主义的理论维度与实践维度,尤其是在全球政治的视野下审视生物区域身份的地理方位。把生物区域这一新概念作为共同的分析框架,各章节作者深入探讨了土著居民、地方知识、全球化、科学、全球性环境议题、现代社会、生态保育、历史、教育和生态恢复等议题,而对地理方位和社区的强调,则深刻挑战着我们理解与应对人类和生态议题的方式。

进入新世纪后,科克帕特里克·塞尔再版了他的《大地之子:生物区域主义观点》③,并在导言中评述了生物区域主义所取得的新进展。他强调指出,在过去20年中,生物区域主义运动与其他运动一起,已经将一种生态中心主义观点确立为当代社会思想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此后,罗伯特·泰尔(Robert Thayer)在《生活现场:生物区域思想与实践》一书中①,他通过在家乡即加利福尼亚的萨克拉门托河谷的长期实践的个例叙述,生动地论证了生物区域主义何以能够在日常生活中付诸实施。在他看来,生物区域主义视野下的“重新定居”,不仅是一个广泛学习、了解本地风土人情的过程,还是一个积极参与地方性经济决策与生产生活的过程。迈克·卡尔(Mike Carr)则在《生物区域主义与公民社会》一书中②,系统探讨了包括加拿大和墨西哥在内的北美生物区域运动,包括它的愿景想象、价值、战略和政策主张。在他看来,生物区域主义作为一种基于特定地理方位的社区性运动,可以构成对公司全球化所主导的均质化趋势的一种抗拒与反拨,相应地,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丰富以公民社会为基础的社会理论与战略,尤其是绿色政治学、社会变革理论和环境思想。而皮特·伯格在《设想可持续性》一书中③,汇集了他关于生物区域运动或称之为“可持续性革命”的主要论述,集真诚、幽默与大胆的理论想象于一体。在过去的近30年间,从家乡的圣弗朗西斯科到日本和厄瓜多尔,伯格以自己的权威性对可持续性的生物区域方面或“绿色城市”模式作出阐释。

在实践层面上,科克帕特里克·塞尔在他《大地之子:生物区域主义观点》一书的2000年版《导言》中,全面评述了生物区域主义理念对北美主要区域的景观建筑和地方规划所产生的影响,以及如何向北美之外的世界各地扩散的过程④。在此,笔者将着重讨论北美生物区域大会(NABC)和绿党政治的发展情况。

前者,自1984年起,就已经发展成为一个相对连续的社会政治聚会(每2—4年举行一次)⑤。生物区域主义者通过举行大会来构想与创制一种针对北美生物区域的现实主义的、恢复性的生活方法。他们自主设计议程,通过一致同意方式作出决策,然后达成一种共同的信奉与志向。具体地说,人们通过聚会,可以充分了解本地的特殊资源;可以计划如何最合理地保护和使用本地的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可以通过交换时间与精力来更好地满足日常与长期性需要;可以丰富儿童的地方性与地球知识。相应地,大会的直接成果是“愉快的时光与友谊”,人们生活在一个共同体之中,讨论那些真正值得关注的事情,然后带着丰富的知识和饱满的热情回家。

截至2009年,前10次大会先后在大湖生物区(1986)、卡斯卡迪亚(1988)、缅因湾(1990)、爱德华兹高原(1992)、俄亥俄河谷(1994)、墨西哥的“瓜胡纳华克”(Guahunahuac)(1996)、堪萨斯流域的普雷里(2002)、南阿帕拉齐亚的卡图阿(Katuah)(2005)和田纳西的库姆伯兰(Cumberland)(2009)举行。然而,进入2010年代以来,该大会的组织工作遭遇困难(不只是在财政方面),原定于2011年在西南俄勒冈的“克拉马特—西斯基尤”生物区举行的第11次大会未能如期举行,而是推迟到了2015年。

相比之下,一些地方性的生物区域大会要组织得更为固定化一些。比如,奥萨克高原生物区自1980年以来,每年10月举行年度性的“奥萨克区域共同体大会”(OACC);而1982年成立的堪萨斯流域生物区(KAW),也在每年的春天举行自己的聚会①。来自不同社区的志同道合者,通过参与大会来分享自己的生活经验与感悟,发表自己的观点主张并与同伴们展开交流讨论。

与各种层次上的生物区域大会的风生水起相比,美国的绿党政治显然未能取得令人称道的进展。科克帕特里克·塞尔在他《大地之子:生物区域主义观点》一书的2000年版《导言》中,就对绿党政治的停滞不前表达了自己的失望与批评,并将其地方选举政治层面上的有限成功归因于拒绝接受一种全面的生物区域主义②。而无论是从美国政治制度结构的分析,还是与欧洲同伴的比较来看,1984年成立的美国绿党似乎仍难以取得欧洲绿党那样的选举政治领域中的突破性进展③。

美国绿党在联邦层面上表现最好的,是拉尔夫·纳达尔(Ralph Nader)领导参加的1996年和2000年的总统大选,比如在马萨诸塞州分别取得了3.5%和6.5%的选票,但在联邦议会选举中,却从未能够取得任何议席。在联邦州层面上,截至2014年,也只有奥迪·波克(Audie Bock)在加利福尼亚州(1999)、约翰·艾德尔(John Eder)在缅因州(2002/2004)、理查德·卡洛尔(Richard Carroll)在阿肯色州(2008)、弗雷德里克·史密斯(Fredrick Smith)在阿肯色州(2012)成功当选为众议员④。可以说,绿党的选举成功基本上局限于地方市镇和公共服务机构的层面,尚未构成任何意义上的对传统主流政治的挑战,也就很难真正承担起激进绿色运动(包括生物区域运动)的政治喉舌或平台的职责。

(二)生态公社

作为经济替代性选择意义上的公社或合作社,欧洲有着比北美更久远的历史⑤。一般认为,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下的合作制经济组织的试验,始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法国和英格兰。其基本思路或设想是,为了抗衡迅速扩展着的工商业化和趋于巩固的民族国家经济,应该由消费者掌控的消费合作社和由生产者掌控的生产合作社联合成一个统一的合作社,并依此为基础来构建整个经济和社会。可以理解,随着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制度占据主导地位,这方面的努力遇到了日趋艰难的困境。但作为一种更多是“无政府主义”的社会政治选择——强调经济分散化与地方自治,经济合作社或公社的尝试在欧美并未中断。

20世纪60年代以后,新出现的经济危机与生态危机使各种形式的合作社或社区合作在(地方)生态环境保护的名义下重新活跃起来。它们不再局限于满足地方性的饮食等生活必需品,而是扩展到包括能源、回收利用、印刷出版、建筑、机器维修、地方手工艺品等众多领域。比如,到80年代末,仅在美国的圣弗朗西斯科湾地区,就有两百多家工人拥有与管理的合作社,分别经营着食品商店、车库、家具店、面包店、学校等。这些合作社中关涉一种社区生态经济发展的举措,包括如下几种:一是“社区土地信托”。它是一种由社区掌握的非盈利机构,对社区土地拥有永久性所有权,并为了特定的、共同商定的目的将其出租给所属成员。这样做可以在保护社区土地的同时,提供社区内能够支付的住房,尤其是可以摆脱投机市场的操纵。二是“社区贷款基金”。作为一种由社区掌控的基金,它用于向满足地方需要的生产者和面向社区的合作性努力提供低息贷款。三是“社区支持的农业”。家庭和个体在季初就预先购买附近农场主的生产份额,使之可以摆脱对商业化食品销售和商业信贷的依赖,并更好地满足地方社区的需要。

戴维·佩珀在1991年出版的《公社与绿色视点:反文化、生活风格和新时代》一书中①,基于对来自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12个公社的超过80名社员的访谈,量化分析了这些公社围绕资源分享、循环利用、减少资源耗费等议题的生态健康实践。后来,他更是将这些“生态公社”的实践,概括为一个形式丰富的创新系列②:

(1)用于商业的地方性的、软的可再生能源(灌木丛、太阳能、水电、风)。

(2)社区农场,包括为了食品和社区发展的城市种植空间。

(3)社区的能力建设:帮助人们组织起来。

(4)生产者和消费者合作社。

(5)地方就业和贸易体制(LETS):地方货币

(6)其他地方金融形式,包括银行、信用联盟、以及像瑞士的经济循环(Wirtschaftsring)——一个旨在向商业人员大量借贷的“经济循环”组织——那样的联盟形式。

(7)旨在进行民主决策的社区理事会。

那么,这些地方性经济合作尝试的进展与成效究竟如何呢?或者说,它们是否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可以成为生态自治社会的一种经济摹本或蓝图呢?在此,我们以欧美两个著名的社区合作为例作初步分析。

一是美国西马萨诸塞的伯克郡山区的“社区经济自助协会”(SHARE)。它是由隶属于1980年成立的“舒马赫协会”的人们创立的一个社区信贷基金,也即一个“土地信托”机构。其运作方法是,在一个地方性商业银行中设立一个专门账户,用于协会批准提供的贷款。与通常的金融信贷标准往往排斥那些小规模的替代性工商业项目不同,该协会的信贷去向由社区居民会议依据申请人与社区的已有联系和所作出的承诺来决定。自1985年起,该地区尝试发行面向自己区域(“伯克郡生物区”)的货币。“伯克币”的价值固定于一定数量(128立方英尺)柴薪的价值(100美元),并且它只能在当年内流通(年度结束时可以兑换成美元或新币)。由于其不受通胀影响的优点,地方商人和居民都愿意使用这种地方性货币。其长远目标是,通过这种个体化的经济活动,发展一种面对面的经济与社会关系,并促进一种新型的伦理和地方性社区认同感。

30多年后,“舒马赫协会”已经更名为“舒马赫新经济研究中心”,但仍致力于推动社区合作经济的发展③。其任务与目标明确规定为,致力于传授给公众一种同时满足民众与地球需要的经济学,强调一种公正与可持续的经济是可能的,只要市民共同努力就能建立这样一种制度。该中心的基本方法是,把理论研究与地方、区域、国家和国际层面上的实践应用结合起来,主动构建一种转型性体制以及指导这些体制的原则。其具体工作包括:(1)舒马赫年度演讲;(2)舒马赫图书馆;(3)学术活动;(4)新经济学基础项目;(5)“伯克币”项目;(6)自助协会微信贷项目;(7)农业信托项目。可以看出,地方货币项目和自助协会信贷,仍是该中心的工作重点之一。其中,“伯克币”目前由一个专门的公司来发行与管理,其目标是强化地方经济,并强调把支持负责任的生产与消费置于首要地位,以便促进一个多样化的并且有活力的经济,更好地满足本地居民的衣食住行和文化需要。

二是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蒙德拉贡”(Mondragon)工农合作社(公司)①。蒙德拉贡是一个靠近法国的西班牙小镇,后来因为其所进行的合作制经济试验而名扬天下,甚至成为欧洲社区合作社的典范或代称。1943年,在蒙德拉贡市民的帮助下,天主教神父何塞·玛丽亚·阿里斯门迪(Jose Maria Arizmendi)创办了一个初级技术学校。这所学校第一届毕业生中的5位于1956年开办了一家生产煤油炉的小型工厂,而该工厂也就成为整个合作社的发端。

除了从一开始就确立的工人拥有所有权与管理权外,蒙德拉贡合作社还逐渐形成了一些“额外原则”,比如企业为每一个工人会员设立一个内部账户,合作社70%的盈余要分配并存入会员个人账户,其余30%才存入一个共同账户,用于合作社的资本运作或扩张。工人会员账户上的所得收入要再转借给合作社,并由合作社支付利息。一旦离开合作社,工人会员只能得到75%的账户存款,其他25%将会成为合作社的资本。再比如,与其他合作社不同的是,在蒙德拉贡,会员是工人兼雇主,会员的工作既要确保本企业的生产效率,又要协助发展新的企业(合作社)。此外,蒙德拉贡合作社的工人薪资,与当地其他企业并没有太大的差别,以便减少和其他公司的冲突。但是,工人薪资间的差异,被限定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蒙德拉贡合作社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工商业系统(现称为“蒙德拉贡国际集团”)。如今,它拥有近300家自己的二级和三级合作制机构,比如制造业合作社、教育机构、农业合作社、建筑合作社、服务性合作社、消费者合作社和劳动者银行等。而劳动者银行在巴斯克拥有超过130个分支机构,并在马德里和巴塞罗那各有一个办事处。2012年末,它拥有8万名员工和140亿欧元的年收入,产业集中在金融、制造业、零售和知识四大领域。2013年,该公司主席约苏·乌加特(Josu Ugarte)还获得国际合作社联合会的“变革推动者奖”②。

在组织结构上,蒙德拉贡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有一个会员大会,年度性的会员大会负责选举管理(经理)人员。此外,还有一个社会事务理事会(Social Council),负责处理员工关心的一般问题,以及一个指导性理事会(Directive Council),由管理人员和会员大会的代表组成,其中管理人员只能发言,但没有投票权。这种平行的组织架构,是为了确保会员所关心的问题都能被涵盖,并且能够互相制衡。蒙德拉贡所属的每个企业的规模都不大,一般都在400名会员左右。

从生态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说,蒙德拉贡的确有其成功的一面。比如它不生产武器、无用的奢侈品或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并且使用相对适度的技术。但是,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迫于世界范围内经济竞争的压力,事实上,它已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以外销出口为主的大型企业。换句话说,其主要的生产活动已经是面向出口的制造业,而不是生产针对当地消费需要的社区性生产和社区发展事业。这意味着,即使所有的生产活动都不会造成本地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一种着眼于地方就业机会和会员收入的利润追求,也会带来其他地区或社区的某种程度上的生态环境影响。

就此而言,蒙德拉贡在经营上的成功(相当程度上超越了社区的地域性限制),恰好使之难以声称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公社或合作社。对此,戴维·佩珀详尽考察后的结论就是,蒙德拉贡这样的高度组织化的国际组织,以及其他一些以地方为基础的、自发性和非正式组织,都很难成为通向“绿色无政府主义”或“生态社会主义”转型的过渡形式①。不仅如此,1991年,他对包括苏格兰的芬德霍恩社区的“选择性技术中心”(CAT)在内的多家生态社区或合作社的分析,也得出同样的悲观性看法:从质疑和抗拒主导性体制开始,然后利用它,最后成为它的一部分②。

(三)“地球第一”运动

“地球第一!”运动是一个激进的地方取向的环境行动团体,最早于1979年出现在美国的西南部③。1980年4月,由戴夫·福雷曼(Dave Foreman)、迈克·露塞尔(Mike Roselle)、豪依·沃尔克(Howie Wolke)、巴特·科勒(Bart Koehler)和罗恩·凯萨(Ron Kezar)等人共同组建成立。目前,该运动已经扩展到美国之外的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荷兰、比利时、菲律宾、捷克、印度、墨西哥、法国、德国、新西兰、波兰、尼日利亚、爱尔兰、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十多个国家。

正如戴夫·福雷曼所阐释的④,“地球第一!”运动主要是受到阿恩·奈斯的“深生态学”、蕾切尔·卡逊(Rachel Carson)的《寂静的春天》和奥尔多·莱奥波德(Aldo Leopold)的“大地伦理”等生物区域主义(生态整体主义)思想,以及主张“为了保卫地球母亲而毫不妥协”的地方性环境直接抗议行动的激励。基于对主流性环境保护团体的不满,“地球第一”活动家主张,应该以一种革命性的运动来保护美国的数百万公顷生态保护地。相应地,现场性抗拒或“破坏性阻断”(sabotage)——尤其是针对森林砍伐或工商业开发项目,成为了“地球第一”运动的首要特征。

在运动之初,“地球第一!”着力于将大众宣示行动与提出野生生物保护的具体建议相结合,后者尤其是通过《地球第一!激进的环境学报》来传播推广。那时,爱德华·艾比(Edward Abbey)的著作与公开演讲,对运动的开展产生了重要影响。1985年春,它发动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保护西俄勒冈的“威拉米特国家森林”的全国性抗议,抗议对象是一个森林砍伐公司,而正是在这次活动中,“占领树木”取代“阻断砍伐道路”成为被抗议者采用的一种新形式。自那时以后,“地球第一!”运动致力于与阻止砍伐、大坝建设和其他开发项目相关的直接行动,认为它们都会带来野生生物栖息地的环境与生态破坏。这种议题性扩展,为“地球第一!”运动带来了大量的新成员,但也引起了内部的激烈争论——包括戴夫·福雷曼在内的一些运动创立者不太认同这样一种左翼和无政府主义性质的改变,而迈克·露塞尔和朱迪·巴里(Judi Bari)则予以认同。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地球第一!”运动的行动更多地受到生态无政府主义的影响。许多成员对组织化领导或管理结构的担忧,导致一个更激进的“地球解放阵线”派别的成立。因为,总的来说,大多数成员更认同于一种基于社区伦理的、分散化的地方行动主义,包括认可一些所谓的非法甚至是犯罪性的行动方式,并将其称之为“生态阻断”或“生态防御”,相应地,他们往往被反对者指责为“生态恐怖主义”团体。

很可能是由于朱迪·巴里对于“生态阻断”性策略和手段的公开批评,1990年,她的汽车发生了爆炸,并造成她同伴的受伤。结果,她们都遭到了联邦调查局的非法调查和不公正对待,怀疑其非法运输炸弹,最后因为缺乏证据才不了了之。直到2002年,在她去世5年后,朱迪·巴里案件才获得一个公正判决,包括一项440万美元的政府赔偿。2006年,这一事件还以文献电影的形式得以再现,名为“森林之国”。

如今,“地球第一!”坚持的基本信条仍是“毫不妥协地捍卫地球母亲”①。它坚信,地球生命的未来正处在危险之中,而这一切都源于我们当前的毁灭性文化。土著文化数千年来所教导的都认为:所有生命形式都是互相联系的,即便拿掉生命之网中的一丝一线,都会导致一种不可预见的灾难性后果;我们不能仅仅请求政治家和工商业公司减少对荒野生命的破坏,而是需要亲自去保护它们,重建那消失的栖息地,重新引入被灭绝的物种,如此等等。成立于1979年的“地球第一”,就是为了回应一种日益由公司主导的、妥协性的和低效率的环境共同体,因而,它是一种社会运动,而不是一个环境组织,当现有的法律不能解决问题时,我们将用自己的身躯来阻止破坏。基于“深生态学”的哲学,“地球第一!”不接受自然只是为了人的人类中心主义世界观,相反,它认为自然有着自身的独立价值,而工业文明及其哲学是反地球的、反女性的和反自由的。总之,“地球必须是第一位的”。

在其他国家,比如英国,“地球第一!”运动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也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动员活动是1992年的反对热带林木进口行动。其中,大约200—600名抗议者占领了利物浦码头达两天之久。后来,它逐渐集中于反对公路建设、乡村景观保护等议题②。目前,英国有大量的地方性“地球第一!”团体,它们拥有一个行动报告网站和年度性全国大会。而在苏塞克斯举行的第一次聚会中,讨论的主题就是犯罪性破坏作为一种保护技术的使用。会议的最后决定是,既不谴责、也不支持犯罪性破坏,但将集中于非暴力的直接行动。

像在其他欧洲国家一样,英国“地球第一!”运动与美国有着明显的不同。尤其是他们从一开始就试图把激进行动与社会正义结合起来,以保护英国依然残存的自然性地点,而不是像美国同伴那样执著于“对荒野的情有独钟”③,因为在他们看来,生态与社会正义是一个不可分割整体的两个侧面,然后才是无政府主义的和激进的或军事性的斗争手段的选择组合问题。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弘扬“地球第一!”的激进主义精神,并将这种始于美国的环境运动发扬光大。

二、生态自治主义与绿色变革

毋庸置疑,生态自治主义同时是一种绿色变革理论和战略。概言之,它至少包括如下三个层面或要素:一是对反生态现实的批判性分析,二是对绿色未来社会的构想,三是生态变革或过渡的战略与路径。

就第一方面来说,生态自治主义认为,当代社会的生态环境困境是人类文明所面临着的生死存亡意义上的危机,而归根结底是我们理解与对待周围自然环境及其整体的方向性缺失。因此,我们既不能寄希望于现代文明(尤其是工业化与城市化)框架的持续与扩张,也不能指望传统经济政治力量的重组与自我救赎,而是需要从根本上重构我们的经济、社会与文化,其中最基础性的是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的关系①。也就是说,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其实质都是建立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基础上的物质进步主义、大众消费主义和自然征服(殖民)主义,因而不可能导向一种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关系的和谐共生前景。相比之下,基于当代生态科学认知的“众生平等”的价值与伦理,或者说“生态(生物、生命)中心主义”,是对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关系的一种全新而更科学的表达。这样一种“深生态学”世界观的最直接意涵,正是它的现实批判性:作为现代社会和现代文明根基的“现代性”,不应被界定或解释为一种对自然(生态)系统的人为性(主观性)掌控或操纵,无论这种掌控或操纵是基于什么样的目的(比如资本盈利或社会成员生活富裕)和手段(比如高新技术)。

就第二方面来说,生态自治主义认为,绿色未来社会或“生态好社会”的基本要求是,对万物众生平等(独特)价值的尽可能的感知、理解与尊重。这当然不是说人类社会及其个体不能再从事利用和开发任何形式的自然资源的活动(包括对某些动物的杀戮),而是说这些人类活动要尽可能成为自然物质与生态循环过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尤其要避免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多样性与稳定性。基于此,在生态自治主义看来,最可预期和追求的人类绿色社会,是主要依据生物区域特征所划定的、数量众多又彼此联系的地方性生态共同体(包括社区、公社和合作社等)。欧洲历史上的中世纪修道院,以及当代欧美社会中的各种生物区和生态公社,都是这种生态社会的构成性元素或雏形。它们最主要的政治特征是直接民主和一致同意决策,所有可能影响其生活的决定都需要社区成员的民主审议之后才能作出,而它们最主要的经济特征则是高度分散化和自足、自立与自主,尤其是与主导性的全球化市场经济保持一定距离(包括发行地方性的货币)。必须指出,这些生态实体绝非仅仅是一种经济与政治活动单元,同时还是本地居民的共同的精神家园,而这种精神甚至宗教性维度的重要源泉②,正是当地居民与周围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的长期性历史文化联系及其主动建构(比如在蒙德拉贡合作社)。

就第三方面来说,生态自治主义认为,人类文明与社会的生态转型将是一个长期而痛苦的自我否定或进化过程。正因为如此,阿恩·奈斯把“深生态学”运动界定为一种长期性的社会运动,甚至称“深生态学”是面向22世纪的环境社会政治理论③。吉姆·多奇更是强调,生物区域主义的近期政治关切并不是某一个生物区试验的成败得失,而是为一场深刻的绿色变革争取机会、积累能量④。在上述前提下,我们就比较容易理解生态自治主义的“抗拒”(抗争性)与“更新”(重建性)两大战略⑤,而在可预期的时间内,仍将是以后者为主。概括地说,生态自治主义的绿色转型战略就是要借助少数生态觉醒者或先驱者的不懈努力,在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汪洋大海之中创建一片片“生态绿洲”,依此来说服和吸引更多的主流民众,并最终完成向一种绿色社会的转型或过渡。正如布赖恩·托卡所阐释的,播下任何一个领域的转型的种子,都会成为对主导性的被动与服从文化的对抗,从而开辟人们之间和社区之间新的合作渠道①。需强调的是,这种战略既不等同于回避现实——对现实的最强有力挑战是创造另一种不同的现实,也不意味着斗争手段上的只是温和与保守(比如“地球第一!”活动家的直接对抗行动)。毕竟,人类现代文明的替代只能是一个文明新生的渐进过程,而这其中肯定会包含大量的“试错”或“重试”努力。就此而言,生态自治主义的绿色转型或过渡战略的“多元性”或“渐进性”也有着特定的积极意义。

可以说,生态自治主义的上述三个层面或要素,构成了一个完整而清晰的绿色变革思路和战略。至少与其他生态文化理论相比,它的激进意蕴是显而易见的。基于一种“众生平等”(“自然生态认同”与“自我实现”)的生态世界观,生态自治主义不仅阐发了对现代工业(城市)文明最强烈的批评,而且提出了一种改弦易辙意义上的人类社会与文明重建方案②:通过彻底否定作为现代文明内核的物质富裕、商品消费、经济进步、科学技术、现代制度,来重构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的适当关系和社会形态。阿恩·奈斯明确宣称:“深生态学运动支持者的目标,不是对现行社会的局部性改革,而是对我们整个文明的实质性重建,”并将其政治原则概括为如下八个要点③:地球上的人类和非人类生命都有其内在价值;生命形式的丰富性与多样性是其固有价值,并有利于人类和非人类生命的繁衍;人类无权破坏这种丰富性与多样性;人类目前对非人类世界的干预过度,并且在急剧恶化;与人类生活和文化的繁荣相伴随的应是人口数量的渐趋减少;人类生活条件的持续改善需要涉及经济社会基本结构的政策改变;意识形态改变的主要内容是赞同生命平等,而不再是维持高生活标准;上述认知与态度改变理应导向具体行动。再比如,几乎所有的生态自治主义者都对现代技术的作用与社会变革潜能持一种谨慎或质疑态度④。在他们看来,任何技术都要依赖于把它创造出来的社会,因此,技术的力量越是强大,它就越是会放大那个它所致力于服务的社会。相应地,绿色社会的创建,只能基于一种“适当的技术”,这种技术将受制于能够确证生命的感知、适当的规模和合乎伦理的目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理论层面上,我们绝不能简单将生态自治主义贬称为一种绿色乌托邦理论。实际上,20世纪中后期国际社会的生态环境保护努力愈加表明⑤,主流性的经济政治秩序或方向,很难提供一种人与自然、社会与自然之间冲突的有效解决框架,或许,全球化的现代文明的确正在接近一种方向性的转折。果真如此,生态自治主义就有可能是一种预示未来的时代福音,而不是什么离经叛道或不切实际的“绿色异端”。至少,在生态主义思维与政治对主流性社会政治理论和实践产生实质性影响之前,生态自治主义的激进社会与政治想象,都将是十分必要的与有益的“另一种选择”。

在实践层面上,世界各地已经开展的生态社区或公社实践,以及当代中国刚刚启动的生态文明建设,尤其是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试验①,都可以从生态自治主义的尝试中获得某种教益。比如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试验,所遇到的第一个理论问题就是示范区的适当范围。也就是说,多大的地理空间和如何划定的地理区域,才更适合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与创新。对此,学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共识。无疑,生态自治主义的“生物区”概念可以为我们提供有益的借鉴。

对生态自治主义的绿色变革潜能的批评主要来自两个方向。一是生态文化理论的另外两个阵营:“浅绿色”方面和“红绿色”方面。可以想见,“浅绿色”方面的批评将主要集中于生态自治主义绿色变革的不切实际或乌托邦特征,强调无论是个体价值观的生态中心主义提升,还是依此为基础的分散化的未来经济与社会架构,都是脱离客观实际的,甚至是逆历史潮流而动的。在他们看来②,各种形式的“浅绿色”改革举措(比如司法与行政监管、经济技术革新)会更有效。

相比而言,更值得关注的是来自“红绿色”方面或“绿色左翼”的批评。其基本看法是,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体系与民主政治才是现代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所在,也应是真正激进的绿色变革的焦点所在。在他们看来,生态自治主义将绿色变革的基点定位于不加分别的个体的价值与伦理意识革新,将绿色变革的战略与路径寄希望于小规模生态社区或公社的示范性引领,都至少是偏离了现实政治的主战场。可以说,戴维·佩珀对“生态公社”等替代性绿色实践的评析③,基本上是一种“生态社会主义”或“生态马克思主义”视野下的批评。他的基本观点是,如果这些具体性、局部性举措不能被置于一个明确的制度架构变革框架之下,就很难导向“绿色无政府主义”或“生态社会主义”的未来。

其他绿色左翼理论,比如包容性民主理论,也可以对生态自治主义提出类似的批评④,而且总的来说都是正确和深刻的。包容性民主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当今资本主义世界正面临着一种多重性危机,包括经济的、生态的、社会的、文化的和政治的等方面,这种危机归根结底是由权力日益集中到少数各类精英的手中所引起的,而这种集中化趋势是过去几个世纪中建立起来的市场经济制度、代议制民主和其他形式的等级制结构的必然结果。因此,一场基于权力在各个层面上平等分配的包容性民主改革或重建,不仅不是一种乌托邦,而且还是克服这种危机的唯一出路。相应地,未来的包容性民主架构应包括四个核心性要素或维度: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和生态的。换句话说,在包容性民主理论看来,看似自然环境表面的生态问题,其实是一种社会经济结构的深层缺陷,也只能通过社会经济结构的政治重建才能得以解决。因而,像生态自治主义者那样只关注自然生态层面,是“避重就轻”甚或“南辕北辙”,很难取得实质性成效。

二是对生态自治主义理念与实践本身的、或者说一种“内源性”的批评。具体地说,这些批评可以概括为如下三个方面:“深生态学”理论基础,分散化的社会与政治愿景,抗拒与更新(对抗与示范)过渡战略①。

撇开哲学本体论和认识论层面上的论争(比如人类对自然系统的认同究竟是基于一种与后者的同质性还是异质性,以及人类自主性或多元性的自我实现又如何达成一种整体性的生态意识或要求)不论②,基于“深生态学”理论的生态自治社会的首要前提是,拥有或造就出一种全新的“生物区主体”或“生态新人”——信奉和遵从人与万物众生(包括生命和生态系统)之间的相互依赖(或平等)关系。相应地,那些先驱性的“生态共同体”和“地球/地方公民”,需要具有一系列的独特品质。应该说,在包括前文所述的生物区和生态公社的诸多试验中,我们的确可以发现一些这方面的支持性证据,但也存在着不少显而易见的一般性问题。

比如,从生态自治主义的视角看,“生物区”是重构人类传统“社区”(市镇乡村和省州国家)基础上形成的整体性的、绿色社会的构成单元。毫无疑问,界定这些社会单元的基本尺度应是它们的生物(生态、生命)方面的天然属性与特点,比如所属山系、水域或植被。但是,“生物区”还应同时具有社会文化与历史方面的意涵。甚至可以说,现代社会和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已在相当程度上脱离了单纯的自然地理意义上的界定或约束。由此可以认为,只要后工业文明社会的发展不是简单倒退到前工业文明时代田园牧歌式的过去,生物区就不应只是一种单纯自然生态意义上的区划③。但至少从目前的实践来看,取得某些进展的北美的几个大型生物区,都处于西北和东北部的森林边缘地带或山区,而在现代经济活动集中的城市与农村,则很难形成一种明确的生物区概念及其意识主体(比如在大纽约市或纽约州地区)。

再比如,深生态学家和生物区域主义者所强调的众生平等价值与伦理,更多是在人类与非人类存在之间关系的语境下开展的,但事实上,人们不得不经常面对的是人类不同群体内部的严重不平等。我们有理由设想,人类在实现与其他物种的平等关系(和谐共生)之前,应该首先实现类种内部的一种平等关系(合作和谐)。而如何实现人类社会内部的公正和谐,“深生态学”却语焉不详。这一事实所凸显的一个问题是,各个“生物区”的主体其实是很难生活在一个充分独立的社会、生态环境之下的,而与同一生物区之内的其他成员之间、与其他生物区的成员之间的认识歧见和利益纠葛,很可能会影响到那些先驱性成员将自己的意识转化为行动。

总之,生态自治主义的“深生态学”基础更多是基于现代生态学认知的哲学伦理阐发,其科学正确性是毋庸置疑的,但它与“生态自治社会”之间并非一种直接性的或必然性的关联,而是至少存在着许多需要进一步填充的中间层次和环节④。对此,默里·布克金基于新英格兰市镇会议而提出的社会生态学或“自由进步的自治市镇主义”①,也许具有一定的启迪价值。

至于分散化的社会与政治愿景,生态自治主义也至少面临着两个方面的挑战:一是为什么集中化社会与政治下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只能由一个分散化的社会与政治来解决?二是分散化的社会与政治是否具有足以抗衡集中化趋势的现实力量?

对于前一个方面,仅仅用“反其道而行之”来作为回答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现代生态环境难题即使就问题本身而言,也已经是一个跨国性、全球性的难题②。“全球思考、地方行动”的宗旨性口号,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分散化社会与政治的地方性视野缺陷,但也会带来更多实践可行性上的难题,尤其是地方层面上行动的主体如何才能保证其全球性的视野与胸襟。而更值得关注的是第二个方面的挑战。深生态学家和生物区域主义者都承认,欧美主导的当代世界是一个全面走向集中的世界,全球化资本所主导的经济利益追逐和少数国家操纵的国际经济政治秩序,都在使人类物质财富和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以一种严重社会非正义和生态不可持续性的方式集中到少部分人的手中。因而,至少从前文的个例分析来看,一个十分尖锐的对比是,局限于极少数边缘化区域的生物区或生态公社试验,如何能够抗拒这种强大得多的集中化趋势?更为严重的是,这种思路一旦超出少数发达国家和地区的范围,就可能具有强烈的政治虚伪性。必须看到,欧美的那些生物区或生态公社试验都还是处在一个更大的工业化现代文明的框架之内的。西马萨诸塞山区的地方货币系统,其实是与美国的整个货币与经济系统相连接的,而蒙德拉贡合作社也是西班牙经济、欧盟经济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但如果广大的拉美、亚非国家都不加区别地接受一种经济政治“分散化”,其结果很可能不是原有生态系统的持久保持,而是承受一种更综合性的“被剥夺”或“非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