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楠之
深圳龙岗街道爱联爱新小区内的54辆车被划伤已过去半个月之久,涉事孩子和家长迟迟未现身。近日,涉事的4名熊孩子终于被找到了。此前,深圳一汽车维修公司表示,愿意替熊孩子和家长免费承担全部车辆的维修,但是要求涉事孩子家长主动承认错误。对于久未现身原因,涉事家长表示此前并不知道该事情,但小区物管负责人则举证称家长有躲避责任的嫌疑。(12月7日《南方都市报》)
不得不说,当下社会,不仅养孩子的成本上升了,“熊孩子”闯祸的成本也上升了。在二三十年以及更早之前,调皮捣蛋的孩子们也常干些拿弹弓打别人家玻璃或扎别人自行车胎、拔自行车气门芯的事,事发后,除了挨顿揍,还要被家长押着去道歉,并由家长赔玻璃、补车胎——花费通常不会太大,基本都在家长可承受范围内。但今天则不同,玻璃强度变大了,而且几乎家家都有防盗网,砸玻璃的恶作剧已经少见,随手就可来一下的,是划车。
不幸的是,划车的成本实在太高,“熊孩子”轻轻划上一下,成本少则几百,多则上千,遇到豪车,甚至还要以万计。一次性划车54辆,家长要付的赔偿金少说也要数万元,一次性拿出这么多钱,绝非普通家庭所能承担。“熊孩子”们的家长迟迟不肯露面,甚至在被找到之前表现出刻意逃避的种种迹象,症结其实就在这里——赔偿金太高。
面对自己依法应该承担的赔偿金,尤其是相对高额的赔偿金,躲避恐怕是绝大多数人的本能反应。但是,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不仅仅是在靠本能生活,而是要与社会打交道并在社会中担负起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依法给付因自己或自己的被监护人的过失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赔偿。
赔不赔得起是能力问题,愿不愿意承担赔偿的责任则是态度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勇于担责的态度比赔偿的能力和实际赔偿的行动更重要——赔不起是没办法的事情,应赔而不愿赔则是没担当的事情。
有人或许会说,人家赔不起是因为人家穷,有车的都是富人,富人何苦为难穷人。且不说有车未必真富有,单就发这种论调而言,实际上就是在偷换概念,是在将对责任的讨论引向关于穷富的讨论,甚至有挑起仇富的嫌疑。
责任就是责任,该承担的就应该承担,这没有什么话可说。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在有维修公司主动承担维修责任之后,没有了赔偿压力的涉事“熊孩子”们的家长仍然没有痛痛快快地承认错误——“熊孩子”不懂事,难道家长也不懂事?有如此缺少担当的家长,“熊孩子”之所以成为“熊孩子”,恐怕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遇事能缩头时且缩头,如此不敢担责,如何给“熊孩子”们做个表率?而且,如果“熊孩子”们不能从中接受教训,下次再闯个类似的祸,并且没有别人帮你买单,那么家长们又当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