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玲玲 邢书军
摘要:创业带动就业,农民工返乡创业不仅有利于农民自身经济条件的改善,也有利于带动当地农民的就业。在农民工创业中,金融是最大的制约因素。本文阐述了农村金融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具体分析金融对农民工创业的制约表现,最后提出了金融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农民工;农民工返乡创业;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1-000-01
“三农”问题是我国政府一直以来关注的热点问题,探寻多种途径解决“三农”问题至关重要。农民返乡创业,不仅解决了自身就业问题,还能创造出更多工作岗位,为农村富余的劳动力带来就业机会,增加收入。但目前政府和金融对于农民创业的扶持力度不够,有相关研究表明,农民在创业过程中遇到各种制约因素,其中制约力度最强的是融资。基于此,研究金融对农民创业支持有着重要的现实重要性和战略意义。
一、农村金融的现状
1.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
随着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行农村金融服务,农村金融基础服务覆盖面得到了大规模的扩大,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在农村数量庞大的中国,75896个农村金融营业性网点仍然是很少的,且在同一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量是非常有限的,有的地方甚至就只有一家农村信用社。
2.金融机构对农村的贷款额度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可知,截止2012年底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农村贷款余额为14.5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21.6%。农林牧渔业贷款余额为2.7万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比重为4.1%。
分析上述数据可知,农村可贷款资金总体规模仍然很小,仅有全国贷款的四分之一,农户的贷款额度也严重不足,占农村贷款余额也只有四分之一,金融贷款产品单一等。
二、金融支持农民创业的制约因素
1.从资金需求方角度分析
(1)农民工自身资金的匮乏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由报告可知从2008年到2013年农民工的月收入的增长幅度趋于平缓,增长率不高。农民工的自身资金的不足,致使其在创业的初期需要融资大量的资金,而金融机构往往以贷款者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作为评信审批的重要标准,从而农民工的低收入影响了贷款审批结果。
(2)农民工对金融知识的认知不足
第一,农民工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对家乡的最新金融信息和政府扶持优惠政策不能及时获取;第二,农民工自身的文化水平有限,缺乏必要的金融知识,因而对国家出台的相关创业贷款政策和优惠政策了解甚少;第三,农民工在返乡创业前从事的工作主要是制造业、建筑业、交通业和服务业等,对金融机制的转换、金融业务流程的了解极少,对贷款条件及金融产品知之甚少,对贷款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不清楚。上述原因使得农民工错失和耽误了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的机会。
(3)农民工拥有抵押资产不足
农民在农村拥有的固定资产是非常有限的,农民在贷款时能用来抵押的资产几乎没有。金融机构在对农民工贷款资信评估过程中,出于其自身收益和风险防范角度,对于农民工创业提供贷款的支持是非常有限,因此缺乏抵押资产严重影响了农民工的创业贷款。
2.从资金供给方角度分析
(1)对农村贷款额度不足
一方面,农民工返乡创业创办的企业一般是技术含量低、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的家庭作坊企业,资金回报率难以预期,致使银行发放的贷款要承担比较高的坏账风险。因此,银行通常都会对农业贷款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另一方面,由于趋利的本性,涉农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将资金投往高回报率的行业。这就使得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减少了农村资金的供给量。
(2)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业务不够重视
在利益的驱动下,金融二元结构突出,存在严重的金融制约,金融机构更倾向于向城市提供贷款,致使金融机构对农村贷款的服务不到位。
第一,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村金融基础服务机构和营业网点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的需求,且在同一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分布量是非常有限的。
第二,金融机构对于农村贷款业务缺乏创新意识、服务理念落后、金融产品单一、营销方式简单。在当今经济形势下,金融机构未能及时了解农民融资的最新需求情况,信息的不对称,使得一些产品的设计不能满足农民工的切身需要。
第三,申请贷款的周期长和流程复杂。农民工返乡创业,需要在农村信用社进行评级授信或办理相关抵押、担保手续后才能得到贷款。有些地方从申请贷款到获得资金共八个步骤,且时间长,严重影响了农民创业的进程。
3.从政策角度分析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鼓励创业。但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配套扶持政策却不够完善,农民工返乡创业并没有得到各地政府的重视,一些招商引资的贷款贴息优惠政策并未引用到农民工创业项目中,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工创业的积极性及增加了融资的困难。
三、完善金融支持农民返乡创业建议
首先,推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的发展。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类型主要有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的发展趋于饱和,但新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发展滞缓,政府应加强推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的建设,扩宽家庭农场贷款途径。
其次,强化金融贷款服务。推行家庭农场贷款联保制度,拓展贷款抵押物的范围,同时在政府的再担保和优惠政策下增加贷款额度,降低贷款利率,简化贷款流程。
再者,强化农业保险。应制定农业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涉农保险公司一定的税收优惠和补贴来积极引导保险公司针对家庭农场的特点开展保险业务,同时通过一定比例参保费用补贴的方式积极引导农场参保。
再者,强化金融宣传工作。建议各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农民工集中返乡的时机,深入农村、农户家中宣传讲解有关金融知识,有针对性的开展金融政策宣传。最后,建立信用评级体系。创建以政府、银行、农户为主的信用评价体系和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有利于提高农户贷款的成功率,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参考文献:
[1]李启秀.对农民创业融资问题的探讨——以怀化市农民创业培训试点县为例[J].价值工程,2011:148-149.
[2]王海波,郭军.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国内研究综述[J].山东经济,2011(9):122-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