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教育内在活力——辽宁全面深化改革在路上(教育改革篇)

2016-01-25 08:53关世君
共产党员(辽宁) 2015年11期
关键词:办学改革专业

文/关世君

激发教育内在活力——辽宁全面深化改革在路上(教育改革篇)

文/关世君

花红柳绿,夏日来临,又是一年高考季。高考前夕,辽宁省招考办发布重大信息,随着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推进,今年我省进一步改革高考加分制度,取消了体育特长生、省级优秀学生、奥赛等高考加分项目,同时对保留的5类考生加分分值由10分调整为5分。此举针对高考加分中存在的一些弊端,通过制度改革促进高考公平公正,充分体现了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应,同时也推进教育改革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

近年来,辽宁省聚焦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依法治教,完善教育体制机制,激发教育内在发展活力,积极推动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创新发展、科学发展。通过制定实施《辽宁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教育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得到全面落实。2014年,全省15岁以上人口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49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19.4%。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6.6%。学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园)率分别达87.2%、99.3%、50.5%。中等职业学校440所,普通高校116所,在校大学生109.1万人。

深化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教育系统为了实现培养人才的使命,积极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开展了学校课堂教学改革暨信息化教学应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参与教学改革的热情。在课程改革示范校建设上,评出351所省级课改示范校,有效地提升了各地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传承教育,先后培训班主任和辅导员2万余人,表彰德育工作先进个人405人。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课改后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使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现了平稳过渡,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基本形成,人才培养模式、教师成长模式和课程教学形态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加强职业院校、校企、学校与科研机构间培养技能型人才合作,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与中国石油锦州石化公司共建,搭建紧密型校企合作办学联合体;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辽宁曙光汽车集团合作创建二级产业学院;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与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合作开办“双元制”实验班等。这些校企合作实现了招生即招工、上课即上岗、毕业即就业的人才培养模式。

深化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实施质量提高工程和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各高校以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为主打造优势特色专业,建设优势特色专业476个。其中,国家级优势专业121个,发挥了人才培养模式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在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方面,不断完善以提高创新能力培养为目标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引导研究生深入实践基地,增强职业能力与创业能力。大连理工大学等17所高校开展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探索建立健全研究生培养的内部、外部质量保证与监督评价机制和质量保障体系。各高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研究生教育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省财政投入建设资金2.5亿元,开发中、高职教育大型仿真模拟实训教学系统50余个,重点专业建成基础性数字教学资源库、引导性资源库30余个,7个专业大类正开发能够实现3D漫游、虚拟职业岗位活动,以及数字化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此外,各高校还加快课程、教材等优质教学资源建设,300余门课程上线共享。

加快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以来,我省着力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建设分类管理、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一是积极改革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

入学制度,制定试行学区制和九年一贯制对口招生实施方案,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行为,提高公共教育服务水平。二是搭建职业教育人才成长立交桥,统筹中职升高职、中职升本、专升本招生工作,拓宽各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通道。推进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民办高职院校注册入学试点招生,计划到“十二五”末期,实现校均5000人在校生规模。三是深化高校招生管理改革,逐校核实基本办学条件,测算招生最大容量,依据毕业生就业率、教育教学评估、本科专业评估结论核定招生规模,限制或调减明显供大于求的高校或专业招生计划。四是推进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学校剥离或取消高职教育计划。调整高考招生录取志愿设置,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降低高分考生落榜率和新生报到流失率,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今年将认真推进高考制度改革,确定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新生开始执行新高考政策,减少和规范今年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完善学校和教师管理制度

稳步推进落实、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工作,积极推进各级政府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明确政府高等教育管理职责和权限,明确高校的办学权利和义务。推动高校着力完善内部治理结构,确保用好办学自主权,激发了高校办学活力。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建设,重点完善高校治理结构。积极推进高校专业评价工作,以学生、教师为重心,突出本科教学和专业分类、特色办学,对已有三届毕业生的1145个本科专业和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的164个本科专业分别开展专业综合评价和新设专业评估,有效地引导高校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内涵式发展约束机制。改革中小学内部治理结构,沈阳市在县、区试点制定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依法依规明确学校“不可为”范围。大连市建立劳技中心、科技中心、农业教育基地等各类实践基地15个,建立10个中学生义工志愿者服务站、100个社会活动基地、1000个家长学校,强化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机制。

我省教育部门坚持把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养首位,贯穿教师职业生涯全过程,完善了省、市、县、校四级联动教师教育体系。大力实施高校高端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对海内外高端拔尖人才引进不受编制限制,符合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条件者可直聘为二级教授。为了公平合理分配义务教育资源,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资源县域内统一调配、交流,2014年交流轮岗校长、教师10136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开招聘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落实边远贫困地区教师选派政策,享受薪酬福利、评优表彰等待遇。严格教师准入制度,出台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推行人员岗位分类管理。

推动办学体制多元化

我省积极推动民办教育发展,在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教师课题申报、科研立项、职称评定、奖学金、助学金和伙食补助发放等方面,给予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等待遇。进一步理顺民办高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派驻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规范民办教育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收费,加强民办学校资产和财务监管,依法对学历教育学校进行专项财务与资产审计,降低办学风险。近5年来,全省民办教育得到飞速发展,截至2014年底,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2752所。其中,民办幼儿园6699所,民办小学28所,民办初中36所,民办高中93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85所,民办高校34所。民办教育机构、在校生分别增长31%和27%,为社会提供教职工岗位12万个,满足了社会对教育的选择性需求,缓解了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就业压力。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辽宁省教育改革工作正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指明的方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狠抓落实,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辽宁积极探索现代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之路。左图为辽宁省鞍山技师学院的学生在进行机电一体化实训;右图为辽宁省汽车工程学校学生利用信息化教学系统进行虚拟汽车实训

□本栏编辑/石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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