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威
【摘要】2015年,民粹主义在以平民化、草根化、非主流化为特征的亚文化语境之下,表现出对峙精英主义、挑战既有权力结构、极化民意权威、激起群体对立的种种看点,互联网民粹主义影响公民参与行动,加剧了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关系的复杂化。
【关键词】民粹主义 网络传播 依法治网 【中图分类号】D07 【文献标识码】A
2015年,在众声嘈杂的中国互联网新媒体舆论场上,民粹主义这个模棱两可的概念、像是变色龙一样的东西,在以平民化、草根化、非主流化为特征的亚文化语境之下,表现出对峙精英主义、挑战既有权力结构、极化民意权威、激起群体对立的种种看点,互联网民粹主义影响公民参与行动,加剧了转型期中国社会矛盾关系的复杂化,其干预“依法治网”实现程序所制造的现实张力,值得关注与反思。
民粹主义的四种表现
对于民粹主义这一表现形态多元的政治现象,理论界虽然至今尚未形成普遍一致性的概念共识,但其核心性标识有迹可寻:它强调平民大众的利益主张,反对精英主义,倡导直接而简洁的民主,极端平民化可谓其本质特征。在网络自由话语的观照之下,民粹主义对于“民众”这一关键性称谓,所指亦呈现出具有草根特色的基本轮廓:形成某种舆论气候的代表性网民群体、收入财富等方面处于弱势的阶层、对民主政治认知程度较为有限的圈子、无现实社会化组织却呈现出共同旨趣的网络原子化个人。网络草根文化心理与网络民众对于民主思想的误读相结合,借力舆论事件,民粹主义新近呈现出四种表现。
第一种表现为诉诸于“爱国主义”、“民族正义”等口号之下的民粹主义言论,掩盖群体暴力行为的非法性。2015年7月下旬,发生在山东文登地区的网络约架斗殴事件引发关注。“爱国青年因言被打”的说法流行一时。事实上,经警方查证表明:这起事件的双方“经常在网上发表不同言论,进而形成纷争、谩骂,并经常在网上互称要和对方见面‘理论。案发当日上午,陈某某数次通过QQ约侯某某见面‘理论,侯某某均作出见面‘理论的回应”,互殴结果造成了双方人员轻微伤害。警方并据此依法对涉案双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而在网络民粹主义的极端话语非理性中,“爱国”显然成为施暴与逾越法律事实依据的借口。
第二种表现为通过网络达成“民意认同”,“民声”动员之下网络民粹主义侵犯公民权利。2015年5月,成都男司机殴打女司机的视频在网上疯传。是否冲击人权的基本底线,是考察民粹主义对民主政治是否带有正面影响因素的标准之一。在“成都路怒”事件中,不仅被讨伐对象信息在网上受到了大范围、公开的搜集、复制、利用和传递,其个人私人信息、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受到侵犯,其家属信息也受到肆无忌惮的染指,民粹主义话语无视对于自由、生命、良知的尊重,彻头彻尾地将民意推向蛮横与专断极端,表现出对公平制度的蔑视和对合法化秩序的破坏。
第三种表现为否定精英话语,制造与扩大网络民众的理性认同危机。以贫者善恶为善恶、以弱者是非为是非,民粹主义也制造了这样一种反精英网络氛围:即认为普通人利益被社会中的权力精英、经济精英和知识精英所压制,将其视为社会不公的主要因素。这种思维取向之下,网络民粹主义者往往以弱势群体自居, 在环境、交通、民生等政策措施方面,制造出“专业不能凌驾民意之上”的舆论黑洞,通过敏感议题话语,逢富必骂、逢官必唾、逢家必讽,加剧社会矛盾、阻断社会共识、强化群体对立。
2015年4月6日漳州市古雷PX石化项目工厂腾龙芳烃二甲苯装置发生漏油起火事故,再次引发了PX词条的网络论战。围绕项目的科学性认知,在2014年爆发了以清华大学化工系学生为主体的词条“保卫战”,在短短几天内词条就引发修改38次,或多或少地扭转了长期以来民间一方与精英话语难达共识的尴尬局面。但2015年漳州古雷PX项目的再度爆发,重新挑起了民间关注和议题讨论,PX剧毒危害及其妖魔化形象说法再度浮出水面。精英派指责认为这类事件是“民粹主义驱动的环保政治”,反对派则强调“指责民众反科学、民粹,是理性的致命自负”。精英主义与民间话语胶着争斗,泛化出“民众”理念背后极化性民粹话语对“精英”理性化认识的激烈冲击。
第四种表现是仇官仇富等言论捆绑现实不满情绪,以民粹主义舆论力量推动社会风尚问题的道德治理。比如,在天津大爆炸后,马云微博一度沦陷,其评论被清一色的“逼捐款”留言所覆盖。道德成为民粹主义的一种天然、合理的理由,希冀通过民意“逼宫”实现自发性“道德治理”。目前,在这类关乎重大舆论事件的问题中,“道德治理”已成为民粹主义的一种模式,往往在三个层面指向明晰:一是针对执掌权力的主体,常为官员或老板;二是所关注事件客体,常关乎社会风气、有违民众认知上的公序良俗;三是整体性彰显民众“道德治理”本身的正义性,将不受限制的集体道德裁决等同于社会正义本身,用以型塑“我群”感同身受的道德体验,增强集体行动的合法性。
民粹主义唯民是从、拜民崇民、鼓动干预,是异化歪曲了的民主
网络民粹主义往往打着民主旗帜,带来遵从大多人选择的民主“假象”,虽然在客观上,对于提示防范社会不公、监督权力与精英,倡导尊重民众参与和创造精神,有着合理和建设性的一面。但其危害性也不可小觑。不仅可能强化一些人对民主与政治文明的曲解与误读,而且,一旦放任民粹的暴力,往往带来无视法律、轻视制度、玩弄“权术”、误导民意的后果,甚至导致社会退步和以暴易暴的恶性循环。
而从技术功能角度看,互联网新媒体赋予民粹主义以天然的生成基因和置换可能。平等、赋权、去中心化、互动削弱了中心制控,由主流意识形态与组织机构、媒体垄断的话语操控局面不再,大众参与者进而凭借自由发言的机会和空间挑战权威基础、质疑传统的合法性。每个人都可以通过最快捷的方式在更广大的社会舞台上发表言论,海量信息通过手机、电脑等新媒体终端传播,为民粹主义干涉社会提供了绝佳的工具便利与资源。而近年来,移动网络、微传播、朋友圈强势传播的话语环境,更使网络成为具有强烈社交关系色彩、协作创意的自媒体,理性和狂欢式语言更容易在这里找到立足之地。
同时,虚拟民粹主义思潮也是中国转型社会生活和现实需求的一种网络折射。经济发展的速度以及地区分布、规模效益等的不均衡,带来了社会贫富分化等问题,为网络民粹主义的滋生提供了新的土壤,有人认为在中国已形成“精英-大众-底层”三层基本阶层结构,三者在社会系统中资源占有、支配地位和运作分配上差异拉大,产生“主导权博弈”的格局关系,与此相伴生的道德失范、心理失衡、腐败蜕变等弊病,成为网络民粹主义生长的温床。同时,也应该看到,错综复杂的转型期,政府治理体系还处于改革阶段,现代法治体系也尚需建成完善。种种因素纠结作用,社会矛盾难以避免,强化了一些人的被剥夺感和不公正感,网络民粹主义也易于借机“出头”。
更值得注意的是,从表面上看,网络民粹主义以民主的“同胞兄弟”面目出现,往往具有迷惑力。比如看上去,不管其形式怎样花样翻新,却总不离一个基本议题:诉诸民众,回到民众。但是如果揭开民粹主义貌似民主的帷幕,其实质却与真正的民主谬之千里。它会以道德为由亵渎法治,它会籍民意之名行霸权之实,它号称公平公益却不时抛去程序正义,它看似强调公民参与却常以极化思维展开斗争动员,驱使民众盲从于“多数人即正确”、“多数人暴政”的非理性观念和行为。无论是话题讨论,还是立场的形成,在诸多的网络舆论中,所谓的草根意志在民粹主义的无政府话语喧嚣中,总是以“民众”的名义占据舆论制高点,以“多数人”正义、“弱者思维”、“百姓立场”企图成全其合理性,并通过煽动手段强化其向现实转化。一旦对网络民粹主义疏于防范或管理,很容易引发舆论之祸或现实动荡。因此,究其实质,民粹是异化歪曲了的民主。唯民是从、拜民宠民、鼓动干预下的网络民粹主义,在草根性、非理性、非主流之下,投射的正是“集权操纵”的波诡云谲,其危害必须引起足够的警惕和重视。
消解网络民粹主义:多元路径与理性选择
趋利避害,消解网络民粹主义的消极影响,可以从法治、道德、素养等方面探索其现实路径。
建立健全网络法律法规体系,强化依法规制民粹主义非理性话语的强制力。目前,我国已出台了多种法律法规规范网络言行,如对于网络谣言的管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的行为方式、入罪标准和处罚等问题。网信办发布的“微信十条”,用文明法治思维管理微信等即时通信工具,对于治理非理性言论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今后,需进一步针对网络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建立健全网络行为法律法规,划定法与非法的边界,寻求自由与合法的平衡。
加强网络道德、网络素养教育,将道德理性与民主理念的提升有机关联起来,培养多元宽容、文明理性的网络行为。为此,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通过教育培养广大网民对媒介信息的分析与判断力,综合形成防范民粹主义生成孵化的治理合力。要引导网民理性表达,压缩网络民粹主义行为生存空间,促进网民网络舆论理性化,提升全体公民对规则与民主程序的尊重理解,强化责任意识、自觉遵守规范,全民共建网络共同体、避免群体对立,弘扬社会正气、维护社会稳定,有效抵御网络民粹主义。
依靠媒介、网络、政府、协会组织和网民共同努力,形成多方监管、应急和防御体系。可通过官媒、官微、官方账号等主动建立疏导途径,探索新媒体舆论引导的有效方式。要加强过滤、反垃圾邮件等技术监管内容,通过身份鉴别、入侵检测等方式监控异常行为或网络状态,净化网络舆论监督环境,发挥网络媒体和管理员的作用,形成快速反应的应急机制。要加强行业自律与社会治理,更好实现网络舆论的监督和引导。
究其根本,消解网络民粹主义,更要保证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公平正义的实现,从最少受惠者的利益出发调节和处理利益分配,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兼顾多种需要,保证每个公民以平等权利身份分享基本利益,实现其尊严、使其获得更多幸福感,以完善的民主建设摆脱网络民粹主义的震荡与纠缠。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新闻与传播研究所网络新媒体研究室主任)
【参考文献】
①陶文昭:《互联网上的民粹主义思潮》,《理论导报》,2009年第5期。
②王志强:《中国当代网络民粹思潮评析》,《湘潮月刊》,2009年第5期。
③王菲:《民主超女化与超女式民主》,《学海》,2007年第5期。
责编/张夏梦 美编/于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