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斌圣
每个产业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互联网创新领域也不例外。从以门户网站为代表的初创发展,到搜索引擎、电子商务为代表的多元创新,再到以“互联网+”其他产业的深度融合,每个阶段互联网领域的代表企业、创新模式、价值创造都不尽相同。经过持续的繁荣,近期互联网领域呈现出新的特征,关乎互联网领域的创新如何持续,“互联网+”如何带来产业振兴。
近年来,互联网企业合并浪潮愈演愈烈:视频网站领域的优酷和土豆,在线旅游领域的携程和去哪儿,婚恋服务领域的百合网与世纪佳缘,打车服务领域的滴滴和快的,餐饮服务领域的美团网和大众点评,分类信息领域的赶集网和58同城。
按照平台经济的观点,这些提供类似服务的互联网企业选择合并是理性的,因为赢者通吃,互联网领域不需要存在多个同质化的平台。只有迅速把规模做大,才能够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下来。
不过,往往图穷匕见之后,大家才意识到,背后又是BAT“看得见的手”在主导:涓涓细流,尽管千姿百态、肆意奔腾,最终似乎都要汇入BAT的洪流之中。
这个状况显然在强化,近年来不少创新企业,都面临一个棘手的处境:如果不加入BAT中的某个阵营,就会成为市场上的孤儿,不但难以得到资金的支持,而且竞争之路很快越走越窄。当巨头无法控股、参股某目标企业时,可以选择扶持或者新建一家同类企业,然后用资本的力量来碾压原创者。
按照这个路数,市场上最终将只剩下若干个大型平台。但是,互联网行业如此快速整合,并形成寡头,未必是幸事。毕竟,在一个高度动态的领域,当一些企业拥有无远弗届的市场支配地位时,往往会导致创新裹足不前。
以电子商务为例,不少瞄准细分市场的企业面临巨大挑战,比如图书领域的当当网、食品领域的我买网、酒类领域的酒仙网。当京东和淘宝天猫这样的大平台整合了用户需求的时候,不具备规模效应的细分市场电商网站,会很快看见玻璃天花板。
要扭转这种局面,政府需要在反垄断方面有所作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大的互联网并购案,受到过反垄断执法的挑战。相反,在一些传统行业,如白酒、果汁、汽车等,控制的尺度要严厉得多,这难免给人选择性执法的感觉。除非有某种理论,可以证明互联网行业在目前阶段是特别的,有足够强大的市场活力,来维护行业内足够的竞争和创新。不然,同等待遇是一个基本要求。
同时,投资界也要有更长远的眼光,要看到山外青山,BAT以外的世界,未必不精彩。当美国的打车软件公司Uber(优步)在中国融资时遇冷,原因是PE们认为滴滴快的背后是阿里和腾讯,优步作为没有背景的外来户,强龙难斗地头蛇。这种思维,是目前的主流,但巴菲特说,要在“别人恐惧时贪婪”,屌丝的逆袭,不正是一种互联网精神吗?
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也要坚定信心,融入长江或黄河不是溪流唯一的选择,它们大可成为珠江,独立走出一条道路,依然浩荡入海。目前,能够与BAT抗衡的互联网企业虽不多,但京东、奇虎360、小米、乐视等各自以独特的价值创造范式为消费者瞩目。比如小米手机,虽然遭遇增长瓶颈,但依然是华为、三星乃至苹果手机的有力竞争者。
周鸿祎曾经戏称:“世界是你们(创业者)的,也是BAT的,但归根到底是BAT的。”真正的互联网信徒,有足够的创意和勇气,坚信互联网连接一切,去中心化。那么,一统天下的局面,应当不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