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岩 刘乐
2015年以来,黑龙江省五常市检察院按照上级院采取“四定”服务措施的工作思路,结合本市经济工作重点,围绕关系全市经济发展战略的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招商引资等领域开展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定点联系,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该院选择五常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为建设单位的五常市城镇化改造项目、五常市教育局为建设单位的省级示范学校五常市亚臣中学建设项目、五常市供水公司为建设单位的五常市万宝水厂建设项目和五常市农业局为建设单位的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为联系点,建立了联系点台账,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建设单位遇到的问题和法律需求,增强服务经济发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定向服务,发挥服务经济发展的合力。该院依法严厉打击涉项目、涉企业刑事犯罪,为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加大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向项目主管单位和建设单位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为经济发展营造高效廉法的政务环境;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法律服务团”的作用,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强化法律意识,营造服务经济发展的法制环境,形成合力,共同营造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是定期回访,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质效。对定点联系单位,该院采用“一事一回访”的方法,了解项目建设单位的新需求、新建议,改进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成效。采取一案一回访的方法,了解涉项目、涉企业案件中,是否存在因执法不当影响经济发展的问题,是否有勒拿卡要等违法违纪行为。建立回访星级评估台账,努力提升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四是定制度规范,推进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力度。该院制定了集中开展“整作风、树形象、做表率”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和推进表,采取量化考评、定期通报等方式,将服务工作任务和内容落实到各科室、部门,积极推进服务经济发展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