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中的劳动力转移

2016-01-15 13:39许志元
中国市场 2016年4期
关键词:劳动力转移农业现代化城镇化

许志元

[摘 要]党的十八大提出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农业现代化要求农业土地必须实现规模化流转、产业化经营和高素质劳动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必然将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加快推进城镇化,激发消费需求,增加就业机会,是解决农民进城的重要途径和措施,而只有消除城乡二元管理模式,推进城镇公共服务全覆盖,才能实现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关键词]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劳动力转移

10. 13939/j. cnki. zgsc. 2016. 04. 198

当前我国发生深刻变革,城镇化率和服务业比重均过半,经济社会已经告别了几千年以乡村型社会为主体的时代,步入到以城市型社会为主体的新时代,现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正是基于此,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四化同步发展战略,其中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是解决我国农村问题的总纲。没有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没有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也会失去依托。本文就在实现农业现代化和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劳动力转移问题进行探讨研究。

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1]。家庭联产承包制度作为一种稳定农业的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解决了13亿人口大国的吃饭问题,解决了广大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但现阶段已严重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严重束缚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据统计,近8年农村人口减少1亿人的情况下,农业增加值翻了一番,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处于明显落后地位。美国是粮食最大出口国,而从事农业人口不足300万,种植面积却是我国耕地面积的1. 5倍,生产效率是我们的几十倍,廉价的农产品对我国种植业造成很大的冲击。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改变传统的家庭耕作模式,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国家正在推进农村土地登记确权,为加快土地流转做基础工作。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依法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2]。在农村耕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农民以多种方式流转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以及通过土地经营权入股、托管等方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3]。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扩大土地经营规模,这是解放农村生产力、解决农村发展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生产的基础,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要件。但在农业生产力大幅度提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富余出来的农村人口何去何从。如果说以前是以低劳动生产率解决就业问题的话,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难以独善其身。按照目前城镇常住人口和户籍城镇人口差计算,有2亿多农民工到城市外出打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政策的深入,农村土地上将进一步释放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对整个国民生产体系造成严重冲击,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好这一矛盾。

推进城镇化是有效承接和吸纳农村转移人口的主要途径。我国城镇化处于加速推进阶段,城镇化率由1978年的17. 92%提升到2013年的53. 7%;同期城镇常住人口由1. 72亿人增加到7. 31亿人,城镇化发展取得巨大成绩。与此同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也快速扩张,从2006年的1. 3万平方千米迅速扩大到目前5. 7万平方千米,增长了338%,但同期城镇人口仅增长了108%。与用地空间发展不相称的是,这些以农民工为主的劳动转移大军并没有完全实现“城镇化”,而是处于“半城镇化”的生活状态。2013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3. 7%,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5. 7%,即仍有2. 89亿人处于“人户分离人口”的状态。大部分农民工只是个体进城,多数家庭成员仍然生活在农村,农民工大规模往返于城乡之间,没有成为完整城镇人口。这些农民工承担了城市建设发展中最苦最累的工作,却不能平等享受城市的医疗、子女教育、养老等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城乡户籍二元管理体制是割裂城乡的最大障碍,推进户籍改革,让广大农民更多享受改革成果,是城市反哺农村的重要内容,因此必须尽快推进户籍改革。当前,国家确定建立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向常住人口全覆盖,协同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这些制度的建立,将为推动城镇化,真正解决农村转移人口身份提供了制度保障。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上提出到2020年实现“三个1亿人城镇化”,即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3亿人城镇化的实现及配套制度的保障,将改变传统的“土地城镇化”为“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实现更高质量的城镇化水平。

劳动力转移不是单向过程,而是双向互动过程。现阶段,主要表现为农村释放人口,城市吸纳农村转移人口。这些转移到城市工作的农民工,是农村主要的劳动力,具有明显的年龄和技能优势。而留乡务农的基本上是70年代以前的劳力,老龄化严重,其不能承担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担。农业现代化不仅是土地要素的规模化,还体现在人才要素的高端化和生产方式的工业化。今后应将着重培育人口的双向流动,不但要有高素质的产业工人,还要有高素质的农民,全面提升劳动者的素质,加快城市技术人员向农业输出,加快职业农民的培养。

当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制造大国,拥有世界第一的产业大军,随着工业生产率的提高,产业工人释放的劳动力与农业转移人口叠加,产生庞大的富余人口。如何解决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过程中的就业问题尤为突出,应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出路,以国内为主。在国际上通过劳动输出解决一部分劳动就业。在国内,城镇化是最大的消费潜力,可以激发消费需求,刺激商品和劳务供给,通过加快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就业能力高的服务业发展消化大部分农村转移劳动力。

总之,农业现代化与城镇化协调发展是相辅相成的过程,也是实现四化同步发展的重要内容。农业现代化本质要求农村土地必须实现规模化流转、产业化经营,只有实现了农业现代化,才能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只有落实了城镇化保障制度,才能更多的吸纳农村人口,实现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只有实现了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才能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从而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实现。

参考文献:

[1]陈锡文. 新阶段要深化对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的认识[J].理论前沿,2002(14).

[2]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EB/OL].(2015-11-04),新华网.

[3]中办国办. 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EB/OL].(2015-11-02),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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