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特特
许多年前,我在江边一座小城读大学。
自大一开始,至大三结束,我都活在一个女孩的阴影下。
她是我的情敌,高我一级,单名一个“艳”字。
她也确实长得艳丽,艳而不俗,因为她始终梳着两条麻花辫。
这在烫发、卷发、染发横行的大学校园,成为她的标志。
她曾在我的必经之路——食堂、浴室、自习教室分别堵过我,也不说什么,只是用她艳丽的身姿、不屑的眼神,反衬我、打量我。一次,她甚至来到我的寝室——我的一个室友是她曲里拐弯的老乡,她们略带夸张地说笑,我强装镇定躺在上铺看书,直至她走,用眼角余光目送她的辫梢在寝室半掩的铁门处滑下一段优美的弧,我握紧的拳头才松开,那一刻,我才知道什么叫对峙。
这个故事,后来加工成《情人是一时的,情敌是永远的》。
坦白地说,这么多年,我从未忘记过她。
我的大学生活,因她变得硝烟四起,也因她变得五彩缤纷。
在那个最需要假想敌的年纪,和她比,挑战、应战……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出现,所以每分每秒都不松懈;每当我看到一对麻花辫由远及近,我就如刺猬机警地竖起刺,用最短时间调整状态势必要呈现最好的自己。
慢慢地,我竟迷上这个游戏,这迷恋反映在我日后的文字里。
我写过诸多两人一组的故事,他们在密不透风的关系中对峙、博弈——
手足、爱人、母女、婆媳,同学、同事、朋友,甚至……一个人和他分裂的自己。
我常在故事中制造出一个狭小的空间,由主人公A逼迫主人公B进入,尔后,我站在透明玻璃房外,看他们搏斗、挣扎,做出各种极端反应,我只旁观,做些记录。没有人会最后胜出,在我眼中,最亲密的关系,简单地分,爱人或仇人,都是敌视而共生。
比如,我熟悉的那对姐妹,她们在成长路上不自觉争夺父母有限的资源,夺得的份额决定了她们最终成为什么样的人,她们最终成为的人,又最终决定在彼此生活中提供何种帮助;
比如,我的一个朋友和她的前男友,她的一切,爱好、专业、品位都是前男友的复制粘贴版,她恨他,却不得不承认,他是“那个渡她的人”;
又比如,我的邻居,一对养母女,女儿终生在寻找亲生母亲,养母终生在阻挠,可养母去世十年后,女儿解释自己的脾气、习惯时,还常说“我像我妈”,“妈”即养母。
……
回到情敌艳。
我五彩缤纷、充满斗志的大学生活在大三结束,因为艳毕业了。
与她相关的那段感情也随之结束。
时间久远,我不太清楚两者有无关系,我只记得,没有艳的大四,很寂寞,再没有狭路相逢,再没有寸土必争,考研前一天,我放弃了,因为怯场,如果艳在,我绝不会。
所以,我至今怀念她,怀念那对麻花辫,我们曾经互为影子;我始终觉得,有一天,我们可以坐下来,放下“恩怨”,话话青春。
后来,我写故事,我总在故事里将爱人和仇人画等号,反之亦然。
他们对峙、博弈、共生、互利,争斗、争夺、依赖、依存。
其实,这就是我理解的人类亲密关系的实质。
年轻时,我常想,每两个人之间就有一场博弈;现在,我想说的即是那些故事的结局:每一场博弈都会和解,因为谁和你博弈,谁自始至终陪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