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满华 彭邓民
摘 要:我国现阶段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逐步增多,关注老年人生活状况,不断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是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是指老年人家庭或老年人本人所拥有或控制的能用于养老的各种资源,包括货币类、物质类、人力资源类和权益类等四大内容,是老年人养老生活的基础和必要经济条件。改善老年人养老生活质量,必须不断丰富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
关键词:老年人 养老资产 分类 内容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5)12-041-03
2014年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21242万人,占总人口的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13755万人,占总人口的10.1%,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标准,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关注老年人生活,改善老年人生活状况,已成为全社会共同关心的话题。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是能用于老年人养老的各种资源,是老年人养老生活的基础和必要条件,拥有一定的养老资产,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才能得到较好的保障,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才能得到较好的满足,老年人的养老质量才能得到应有的提高。
一、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的基本特征与分类
(一)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的基本特征
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是指老年人家庭或老年人本人所拥有或控制的能用于养老的各种资源,其基本特征是:(1)能给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带来即期或潜在的收益,否则不具备“资产”的基本属性。(2)专门用于60岁以上老年人的养老生活或养老服务,有益于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生活的提高或养老服务的发展,否则不能冠之以“养老”二字。(3)养老资产与老年人养老生活呈正相关关系,即养老资产多,老年人养老生活水平就高,养老生活质量就好;养老资产少,老年人养老生活水平就低,养老生活质量就没有保障。(4)具有一定的排他性,排斥非所有者占有或享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圣神不可侵犯。
(二)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的分类
可以从不同角度对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进行分类。
1.广义养老资产和狭义养老资产。广义的养老资产是指能够给60岁以上老年人养老带来收益的各种资源的总称,包括物质类养老资产、货币类养老资产、人力资源类养老资产、制度类养老资产等。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各类养老资产发挥着不同的作用。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养老被当作一项社会福利事业,养老涉及到的人、财、物由国家统一安排,经济发展水平和物质产品的丰富程度,即物质类养老资产成为影响和制约养老的关键因素。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老年人个人养老基金收入的多与少,老年人个人拥有养老资产的丰与寡,直接关系到老年人个人养老生活的好与差;国家养老制度的设计是否合理,运行是否顺畅,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老年人养老水平的高与低;人力资源的规模和素质,直接影响到养老服务质量的优与劣。
狭义的养老资产是指物质类养老资产和货币类养老资产,物质类养老资产是养老资产的实物形式,货币类养老资产是养老资产的价值形式。
2.有形养老资产和无形养老资产。有形养老资产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养老资产,具有可触、可视、有形等特点,如老年人的住房、健身器材、老年人日常生活使用的电视机、老年人合法承包的土地等。
无形养老资产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养老资产,如社会对老年人的尊敬程度、老年人享有的各项福利和优惠、养老制度的实施与完善、老年人掌握的技能等。
3.公有养老资产、私有养老资产和混合养老资产。公有养老资产是指归全体居民或部分居民享有、使用、分享收益的养老资产,如政府投资兴建的敬老院、老年人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所等。
私有养老资产是指居民个人享有、使用、分享收益的养老资产,如个人合法兴建和购买的住房、个人购买的保健器材、个人储蓄存款、个人投资组建的老年服务公司等。
混合养老资产是指由政府、企业、个人等不同主体共同拥有、使用和受益的养老资产,如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兴建的老年公寓等。随着养老产业的发展,混合养老资产将呈现出增多的趋势。
4.政府机构养老资产、企业养老资产和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政府机构养老资产是指国家机构所拥有并能用于整个社会养老事业的各种养老资源的总称,如国家投资兴建的敬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所等,具有非盈利性的特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开放和提供服务。
企业养老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用于养老事项、并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各种养老资源,具有经营性和盈利性的特点,属于养老产业,由市场来调节,在我国现阶段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其具体内容包括企业固定养老资产、流动养老资产、无形养老资产等。
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是指老年人家庭所拥有并能用于老年人家庭养老的各种资源,包括老年人家庭成员的合法收入、储蓄存款、生活用品、房产、法律所允许拥有的生产资料及其他合法财产。
由于家庭成员的变化,老年人家庭可由几名家庭成员、老年人本人和老伴、老年人本人组成。当老年人家庭由老年人自己1人组成时,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又可称为老年人个人养老资产。
5.宏观养老资产和微观养老资产。宏观养老资产是指整个社会所拥有的养老资产,是微观养老资产的总和,是从整个社会角度来审视的养老资产,囊括政府机构养老资产、企业养老资产和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涉及物质类、货币类、制度类、人力资源类养老资产等内容。宏观养老资产对于设计一国老年人养老发展规划、分析养老发展状况、解决养老中存在的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微观养老资产是指老年人家庭或老年人个人拥有的养老资产,或指某一局部地区所拥有的养老资产。微观养老资产对于老年人家庭养老或某一局部地区养老水平的提高,举足轻重,非常重要。
二、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的主要内容
(一)老年人家庭货币类养老资产的主要内容
老年人家庭货币类养老资产是指老年人家庭所拥有或能用于养老的货币形态的养老资产,是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的第一资源、关键资源和基本资源。老年人家庭货币类养老资产的拥有数量,直接关系到老年人的生活状况和养老质量,是市场经济中老年人养老的经济基础和必要条件。
老年人家庭货币类养老资产主要包括:
1.养老保险金收入。一是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养老金。其特点是领取范围比较小,只涉及到城镇单位的退休人员,但领取的养老金数量比较多,而且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单位之间的差距也比较大。2004年我国城镇离退人员人均退休养老金711元,2014年达到2110元,年均增长11.5%。
二是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金。其特点是涉及范围比较大,已实现制度全覆盖和城乡统筹,标准相对统一,但参保者达到领取年龄后领取的养老保险金收入比较少。2015年我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由2014年的55元提高到70元。
退休养老金和养老保险金是老年人本人获得的即期收入,有制度保障,相对稳定,是一个相对常量,随着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的变动,这部分即期收入总体上呈现出逐步增多的趋势。
2.子女资助的收入。子女资助的收入是老年人子女给老年人的抚养费,是他人获得的转交给老年人养老的一部分转移性收入,有法律上的依据和道义上的要求,但是一个非固定量,可多可少,主要取决于子女家庭的经济状况,具有不稳定性,而且不同老年人家庭之间差异性也比较大。
3.其它收入。一是老年人劳动报酬,是有意愿和有能力的老年人从事经济活动所获得的劳动所得,这部分货币收入只涉及到少数老年人,而且随着老年人岁数的增大,从事经济活动的老年人越来越少。二是老年人家庭往年积累的货币,包括银行储蓄存款等。大部分老年人家庭因各种不同原因都积累了一定数量的货币,而且不同老年人家庭之间差距也比较大。老年人家庭积累的货币是老年人本人往年获得的收入,是一个固定量,随着老年人养老的不断支出,这部分收入总体上呈减少趋势。
(二)老年人家庭物质类养老资产的主要内容
老年人家庭物质类养老资产包括用于老年人养老的房产、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耐用消费品等,是老年人养老的必要条件。根据老年人家庭物质类养老资产的特点,可以将其分为生活类物质养老资产和增值类物质养老资产。
1.生活类物质养老资产。生活类物质养老资产包括老年人家庭生活耐用消费品,如家用彩电、电冰箱、空调、电话、健身器材等。生活类物质养老资产是老年人家庭养老的必要条件,覆盖面广,包括内容多。拥有一定数量的生活类物质养老资产,有助于提高老年人养老的生活质量,改善老年人家庭养老的物质生活条件。
2.增值类物质养老资产。老年人家庭增值类物质养老资产比较复杂,主要包括:第一,老年人在城镇拥有的房产或在农村宅基地上自建的住房,随着房地产价格的不断走高,房产的价值越来越大;第二,农村老年人家庭承包的土地,虽然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但农民拥有承包权和使用权,转租或租赁出去可以获取收入,以土地入股可以参与分红,自家人耕种承包土地可以获取农产品,因此,土地是老年人家庭拥有的潜力最大的增值类物质养老资产。
(三)老年人家庭人力资源类养老资产的主要内容
老年人家庭人力资源类养老资产是能为老年人养老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力资源。
1.狭义视角中的老年人家庭人力资源。从狭义来看,老年人家庭人力资源类养老资产是指老年人家庭所拥有的有助于养老的人力资源。如老年人子女或家庭成员有条件尽孝道,照顾父母养老,女子和家庭成员就是老年人家庭所拥有的最宝贵的人力资源,尽管此类人力资源不会给老年人家庭带来货币增值或创造新价值,但它降低了老年人养老的成本,节约了养老开支,满足了老年人养老的需求,是老年人最渴望拥有的养老资产之一。过去老年人家庭拥有较多的人力资源类养老资产,解决了老年人家庭养老问题。随着家庭规模的小型化,老年人家庭拥有的人力资源类养老资产减少,只有通过其他途径来解决养老问题。
2.广义视角中的老年人家庭人力资源。从广义来看,老年人家庭人力资源类养老资产是指老年人家庭以外的人力资源,如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等。老年人使用这部分人力资源养老,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从整个社会角度来看,这部分人力资源为老年人养老提供了服务,不仅满足了老年人养老的需求,而且创造了社会价值,增加了经济总量,在今后老年人养老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国人力资源丰富,但老年人所占比重较大,老年人口抚养比也逐步增大,2013年达到13.7%,对养老形成了较大的压力。
(四)老年人家庭权益类养老资产的主要内容
老年人是公民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老年公民,老年人和其他公民一样享有宪法及其它法律规定的权益,如法律面前人人一律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婚姻自由、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等。老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还可以享受到老年人基本权益类、福利类和优惠类养老资产。老年人家庭权益类养老资产是指老年人从国家制度安排所获得的与养老有关的权益和服务,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普惠性,即全体老年人依法均可享受;二是保障性,即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存、基本生活和基本待遇。
可以从不同层面分析老年人家庭权益类养老资产,如国家层面的权益类养老资产,地方层面的权益类养老资产,医疗保障方面的权益类养老资产,出行交通方面的权益类养老资产等。从老年人家庭权益类养老资产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来划分,主要有以下三类。
1.基本权益类养老资产。基本权益类养老资产是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保障老年人基本生存和基本权益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对老年人起着养老托底的作用,是老年人最基本的养老保障。
2.福利类养老资产。福利类养老资产是国家有关部门为提高和改善老年人生活而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福利类养老资产的多少由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决定,属于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随着国力的增强,福利类养老资产呈逐步增多的趋势。
全国老龄办等24部门2013年12月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意见》,规定了老年人可以享受的福利性待遇:(1)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为辖区内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提供1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2)要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3)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应为老年人提供票价优惠。(4)各级各类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5)公园、旅游景点对老年人实行门票减免,鼓励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对老年人给予优惠。
3.优惠类养老资产。优惠类养老资产是各级政府为鼓励养老服务业发展而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是老年人可以享受的间接养老福利,有利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特别是有利于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鼓励养老产业的发展,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推动养老产业的快速发展,包括积极的投融资政策、土地供应扶持政策、税费优惠政策、补贴支持政策等。
三、增加老年人家庭养老资产,提高老年人养老生活质量
养老是每个人都要经过的人生经历,养老服务是每个老年人都需要的“生活必需品”,而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需要政府推动,更需要政策引导。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增加老年人养老资产,提高老年人收入水平,实现“老有所惠”,实施更加优惠的政策,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一)成立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组,提高政策的执行力
养老服务工作关系到每一位老年人,参与人多,涉及面广,仅靠民政系统难以推动,而老龄委的工作重点是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因此,养老服务工作处于各部门都管、各部门都不负责的状态。要加强领导,成立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领导组,由民政、发改委、国土资源、卫生等部门参加,具体组织实施老年人养老服务工作,提高政策的执行力,为做好养老服务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实际全覆盖
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做好农村和城镇无业人员、个体人员、私营企业人员的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2020年实现基本权益类养老资产在城乡的实际全覆盖,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有较大幅度的增加,养老基金支出和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所占的比重都有一定的提高。
(三)提高老年人养老保险收入,缩小养老保险收入差距
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老年人养老保险人均收入均低于全国居民收入水平,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之间老年人养老保险收入差距较大,因此,要提前规划,精准计算,协调政策,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物价变动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适度微调老年人养老保险收入,按不低于7%的增长速度稳步提高城镇职工老年人养老保险收入。同时,通过调整“两头”,即提高低收入老年人养老保险收入和抑制高收入老年人养老保险收入,适度缩小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之间老年人养老保险金收入的差距,使过大的收入差距逐步回归到人们心理可以接受的区间,促进社会公平。
(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激活老年人物质类养老资产
落实现有优惠政策,加强社会养老机构建设,适度增加养老机构数量,改善现有养老机构状况,增强全社会物质类养老资产的供给能力,在老年人进住养老院方面实现“应进尽进、想进就进、进出自由”。
(五)提高老年人福利水平,实现“老有所惠”
所有旅游景点,包括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在2020年前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放。城市公共交通2020年前逐步实现对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医疗卫生机构要为60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费健康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管理和服务。
(六)发挥优惠政策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发展养老服务业
一是树立养老优先的理念。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大背景下,树立养老优先的理念,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与优惠的力度,实现“金融支老”、“财政扶老”、“税收惠老”的发展格局,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大发展,为老年人养老提供必要的保障。
二是实现养老服务业的“普惠制”。已经出台的促进服务业、民生产业、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只要没有明文规定“不许可”,养老服务机构均无条件享受。
三是提高涉老事宜审批效率。针对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中存在的某些审批程序不衔接、具体操作难等问题,要通过有关部门参加的政府协调会进行商议,并以政府协调会纪要的形式下发执行,弥补政策的某些空缺和不足,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参考文献:
[1] 山西民生改善和社会管理创新课题组.转型背景下的山西养老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5
[2] 杨燕绥主编.中国老龄社会与养老保障发展报告.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
[3]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老年人优待工作意见的通知(摘要).老友,2015(2)
(作者单位:太原师范学院经济系 山西太原 030000)
(作者简介:赵满华,太原师范学院经济系教授,研究方向为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彭邓民,太原师范学院经济系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企业管理。)
(责编: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