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太阳光电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成果

2016-01-04 22:48鲍方舟张起燕
海峡科技与产业 2015年10期
关键词:经济部台当局屋顶

鲍方舟 张起燕

台湾地区日照充足,通常用电负载最高时也是太阳光最强烈的时候,此时太阳能发电的效率最高,这样的环境条件最适合发展太阳能发电。岛内因各地太阳光照度不同,发电量也不尽相同,目前以台湾南部每天每千瓦装置发电量3.5度为最高,中部地区为3.2度,北部地区则为2.5度。

台湾太阳光电发展策略

早在20世纪80年代,台湾一些科研机构便开始研发太阳能电池。1988年诞生了岛内第一家非晶硅太阳能电池生产厂家光华科技公司。但直到90年代末,太阳光电产业产值仅有数千万元新台币。

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经过分析认为,在长期能源战略中,太阳能光伏发电在太阳能热发电、风力发电、海洋发电、生物质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中具有更重要的地位。这是因为光伏发电有无可比拟的优点,包括充分的清洁性、绝对的安全性、相对的广泛性、确实的长寿命和免维护性、初步的实用性、资源的充足性及潜在的经济性等。此外,岛内具有发展太阳光电产业的优势,因为台湾已有20年的半导体产业经历,拥有雄厚的技术基础,而两者的生产技术相似。

2000年,台湾“经济部能源局”启动“太阳光电示范推广计划”,并颁布《太阳光电发电示范系统设置补助办法》。此后,又陆续出台《太阳光电发电示范系统设置补助要点》及《太阳光电发电示范系统设置补助作业要点》,对相关厂商提供50%的设施补助。接着,又先后通过“阳光屋顶”、“阳光电城”、“光电建筑”、“阳光校园”、“紧急防灾”、“阳光农业”与“阳光社区”等相关计划,鼓励岛内企事业单位开展太阳光电建设,推动这项产业的逐渐发展。

此外,台湾“经济部”还将发展太阳光电列入光电产业规划,作为最具发展潜力的“两兆双星”明星产业之一,在税收、技术转让、高素质人才培养等方面采取种种补贴和优惠措施,大力扶植岛内企业,支持产业发展,在《促进产业升级条例施行细则》等法规中,对购买太阳光电设备的厂商实行减免综合所得税的优惠,由此促进了一大批岛内太阳光电材料、电池和设备生产厂商的出现和迅速壮大。

台当局推动太阳光电产业的具体措施包括:电价收购、设备补助、低利贷款、租税减免、加速折旧等奖励政策。此外,各级机关、学校及公营事业已率先规划并编列预算设置再生能源利用设备,且配合推动示范展示及加强倡导,教育民众利用再生能源。

太阳光电示范推广

例如从2004年开始,“经济部能源局”与台湾教育主管部门共同支持“阳光校园”计划,推动岛内369所乡镇中小学太阳光电系统设置项目,每一乡镇区挑选一所中学或小学,每一申请装机容量以3千瓦为限,补助款最高予以全额补助,总共补助1107千瓦。迄今全台已有近百所中小学受惠。“阳光社区”是鼓励地方县市和居民共同合作,在城镇和社区设置群体式太阳能相关设施,在交通要道设立太阳能示范建筑物,如太阳光电路灯、太阳光电候车亭、太阳光电休闲设施等。“经济部能源局”对每千瓦装置最高补助30万新台币,并提供地方县市每千瓦5000元新台币作为阳光社区设置推动规划和业务管理等费用。

“光电建筑”计划选择台湾历史博物馆、屏东客家文化园区和屏东海洋生物博物馆建造示范宣导性太阳能应用建筑。“阳光农业”选择在畜产试验所新竹分所、田尾乡公所怡心园游客中心和台中区农改所等地建造与农、林、牧相关的太阳能应用示范建筑。“紧急防灾”项目也称“偏远离岛紧急防灾设置”,即在台湾51个偏远山地村落及离岛地区,设置防灾型太阳能发电系统,作为平日辅助供电及紧急灾难情况下的供电设施。“阳光屋顶”计划是鼓励居民家庭在自家屋顶架设太阳能源,台当局提供50%的费用补助,每千瓦装置最高补助15万新台币,目的是扩大岛内太阳光电市场需求。“阳光电城”则是由地方县市参与,打造区域性太阳能应用示范样板。

因台当局采购电价机制提供长期稳健的报酬率,增加民众安装太阳光电设施意愿,扩大岛内市场规模,至2013年底,累计装机容量达到392兆瓦。考虑到设施价格下跌与岛内需求增加,2013年台当局将未来年度安装目标由原先的100兆瓦增加至130兆瓦,后提高至175兆瓦,2014年设置目标又进一步提高到210兆瓦。

为改善地层下陷区、莫拉克风灾受灾土地利用及民众生计需求,台当局在屏东县推动“养水种电”计划,由业界于林边及佳冬乡设立太阳光电发电厂,至2013年底总装机量达23.48兆瓦,面积43公顷,成为受灾区重建工程典范,甚至吸引日本企业来台考察。

为扩大再生能源使用量,台当局2012年开始推动“阳光屋顶百万座”计划,采取“逐步扩大,先屋顶后地面”的策略,预计2030年达成总装机容量6200兆瓦的目标,藉由扩大内需带动岛内相关产业发展,增进岛内系统商设置能力与实绩。

2012年3月,台湾“经济部”成立“阳光屋顶百万座推动办公室”,办理相关推动配套措施,包括推广光伏发电-ESCO模式,带动更多公私部门设立太阳光电发电系统实例,已在高雄、台南、屏东、云林、台东、新北市等地方当局,完成公有屋顶标租。并构建岛内太阳光电融资环境,已有16家银行开办太阳光电设置融资专案,除企业融资外,也提供一般民众屋顶型系统设置贷款。此外,提高免竞标上限至30千瓦,设置容量小于30千瓦者采取随到随审方式,以提升岛内阳光屋顶的设置量。

为构建岛内太阳光电整体社区应用环境,2013年3月,台湾“经济部”发布《推动阳光社区补助要点》,针对总设置容量大于50千瓦、设置户数10户以上、每户设置容量未达30千瓦及非住宅用途的建筑设置容量合计低于申请总设置容量50%的社区,提供宣导推动与补助费用,用以进行太阳光电宣导示范及推动管理;另外也补助部分系统并联冲击分析、并联审查、引接线等相关费用。

由于岛内市场有限,台当局计划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持续鼓励厂商出口并占取全球太阳光电产业国际分工重要地位,以提高国际竞争力;同时致力于岛内产品与生产设备标准化,以降低生产成本,建构完整的本土太阳光电产业供应链。为协助岛内太阳光电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台当局2012年启动“太阳光电扩大海外市场行动计划”,提出迅速提供商情开发、积极进行业务媒合及促进多元资金支援三大策略及其对应的16项措施行动方案。期达成台湾太阳光电产业整体出口量增长10%、海外系统电厂市场达新台币100亿元以上的目标,更进一步布局高附加价值海外终端系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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