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产品借用件及其管理

2016-01-03 20:55佟佩声徐阿玲肖礼华
航空标准化与质量 2016年3期
关键词:管理

佟佩声徐阿玲肖礼华

(1.中航工业综合技术研究所,北京 100028;2.中航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南昌 330024)



航空产品借用件及其管理

佟佩声1徐阿玲1肖礼华2

(1.中航工业综合技术研究所,北京 100028;2.中航工业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西 南昌 330024)

[摘要]介绍了借用件在航空产品设计和改型中存在的问题和误区,提出了对借用件使用和管理的权责要求与更改建议,同时提出了对现行航空产品设计和制造相关标准进行修订的具体建议。

[关键词]航空产品;借用件;管理

[收修订稿日期] 2016-03-24

借用件在航空企业中应用极为普遍,主要是其应用成熟、借用程序简单方便、不需要繁杂的试验、验证及产品长期的应用考验。可以缩短研制周期,避免差错。还可充分发挥其最大的经济效能。

但是,借用件的管理还是比较繁杂的,为此各个企业图管中所涉及的借用件和借用件的管理各有不同,很难统一,是航空工业中图样管理标准急需解决的一个难题。

1 借用件标准现状

现行的行业级标准,如JB/T 5054-2000 《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对借用件的定义为“借用件是在采用隶属编号的产品图样中,使用已有产品的组成部分”,对借用件的编号要求为“借用件的编号应采用被借用件的代号”,对借用件的管理的一般要求有“同时设计的同系列产品,虽然图样未经样机试制鉴定,仍可建立借用关系”,“ 采用借用件的同系列产品,虽然图样未经样机试制鉴定,仍可建立借用关系”,“ 借用件不允许间接借用”等,并提出“借用件如使用广泛,应及时转换为通用件或标准件,以便简化管理”,同时提出了借用件登记、更改等的要求。

HB 5612-1988 《基本产品图样管理制度(飞机专业)》、HB 5617-1989《基本产品图样管理制度(附件专业)》、HB 5618-1988 《基本产品图样管理制度(救生专业)》、以及HB 6247-1989 《基本产品图样管理制度(仪表、电气专业)》均对借用件进行了简单的定义,并对救生、仪表、电气、附件、飞机专业产品的设计、改进和改型中的借用原则和更改提出了部分要求,但是对借用件的定义有所不同,对借用件编号原则以及借用件向通用件的转化原则和要求则没有详细要求。

随着技术进步,几十年前的航空产品设计和生产状态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设计生产需求。在部分航空企业中,借用可分为同型号借用、不同型号借用及多型号交叉借用,同企业同产品或相似产品借用,不同企业相同产品借用和不同产品借用,以及不同型号同步设计时的借用等等。按照现行有效的航空行业标准已经无法保障产品的追溯、更改和完美的使用,因此,急需对借用件的管理进行规范,并对航空产品借用件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2 产品的借用

2.1 借用思想

产品的借用并不是现代人的独创,而是原来设计思维的继续和演化。随着现代设计技术的发展,这种借用的方式可能变得更快捷、更简便。相伴带来的是随意、不规范、应用的混乱和无法追溯直至分不清谁借谁。

借用的思想主要来自工业大革命后,一个产品没有必要反复的设计。只有大家都认为你是成熟的、优秀的、经过考验的,在一个企业中就都可以引用。另外,设计的产品如发现有些零件可以用在这个产品上使用,或是其他相关企业生产的产品发现可以使用免予再设计和再制造,而且有债权关系,这称为借用。

2.2 借用概念

企业内已有产品的专用件,在应用的成熟、稳定、得到大家的认可之后,被借用于同产品而产生的借用关系(法律上称为债权关系),叫做同企业同产品的借用;而企业内,已有产品的专用件被借用于其他相似产品而产生的借用关系,叫做同企业不同产品的借用。

企业已有产品的专用件,被其他企业的相同或相似产品借用,而产生的借用关系,叫做不同企业相同产品借用和不同产品借用。

需要注意的是,借用件一旦被确立,其债权关系即刻生效,即原产品的设计应按照借用程序要求,对原产品产生的任何变化或更改状况有责任通知借用单位,借用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任何问题都应通知原设计单位,委托原设计单位进行更改,本单位无权更改。

2.3 借用范围和更改要求

借用范围是指对借用件能够保证产品参数、性能和寿命的适用及合理合法、有效应用的范围。

对于相似产品,是允许借用的,但要按照借用管理的规定办理借用手续,合法获得借用关系。

对于不相似的产品,是不允许借用的,无需办理借用并形成关系。

对于不办借用关系而擅自借用产品,是不合法的。一旦出现问题除责任照负外,还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于已取得借用关系而需要进行更改时,应由借用单位通知原产品设计单位,提出修改要求(技术条件),双方协商,如果原产品设计单位同意更改,应由原产品设计单位人员更改。如果原产品设计单位不同意更改,则只能继续使用借用或自行设计产品取消借用关系。如果借用单位未经原产品设计同意情况下私自更改借用件,则是不合法的,借用关系无效,借用单位承担一切后果。

若原产品设计单位主动更改借用设计文件,设计文件编号应不变,被借方发出更改单后,资料部门应将更改单发给借用方,由借用方确认是否继续借用。若继续借用,应按更改规定另发更改单,更改盖有“借用”章的蓝图设计文件,但不能更改底图;若不能继续借用,则应下更改单重新描制底图,重新编号换发新蓝图。

3 借用实例

3.1 实例1

在两个型号的档案中存在相同文件代号,但文件名称不同的问题。比如,“东三”加注/排放阀试验细则和“XX一号”加注/排放阀试验细则两个不同的设计文件代号都采用代号“DK611~615-3•XZ1”。再如,“FHK341-1•RW1”分别作为两个型号控制系统电源及专用电源接口正样任务书的代号。此例当时违反了QJ 1714.5-8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的隶属编号》中“每一份设计文件,均应单独编号,不得重复”的规定,现在虽然标准已经更新至QJ 1714B-2011版本,但仍然有“每一份合计文件均应单独编号,遵循一件一号的原则,不得重复”的规定。

3.2 实例2

借用单位更改已经归档的被借用设计文件的底图。比如,某型号借用“东三”高压气瓶设计文件后将其更改,造成档案底图与原型号产品图物不符。此例在当时违反了QJ 1714.10-89《航天产品设计文件管理制度 设计文件的借用规定》中 “借用设计文件的更改权属于被借方”的规定,现在虽然标准已经更新至QJ 1714B-2011版本,但仍然有“借用设计文件的更改权属被借方”的规定,并无变化。除此之外,借用成熟产品任务书,在新型号中重新研制,这没有必要。

3.3 实例3

借用其他产品的图纸,用在不同的多个型号上,算不算借用件?

借用图其实就是借用件,无图零件不允许单独借出,放在不同型号上要征得原设计单位的同意方可,用于不同型号上均要注明借用关系。往往被借用多次的借用件容易和通用件混淆,其实借用件有借用件的编号,通用件有通用件的编号,标注清楚就很容易区分,如借用件确需改编号用于型号应经专家会审核。

3.4 实例4

两个人同时从事一个型号的设计工作,这时候互相借用零件(图纸),算不算借用件?

这种情况一般存在于企业内部,往往由于借用件管理不善,易让人产生误解。其实应规定借用人员使用借用件都要向借用件的设计员提出申请,有偿使用,并办理借用手续。企业内部为了方便常常是无偿使用借用件,导致许多设计员误以为从事同一型号工作就可以随意使用借用件。

4 借用管理

综合HB 5612-1988、HB 5617-1989、HB 5618-1988、HB 6247-1989等航空行业设计图样管理规定以及JB/T 5054-2000等其他行业级标准的有关规定,借用件的管理应符合如下要求。

4.1 借用件应采用被借用件的图样代号

HB 5612-1988规定“借用图一律保留原图号不变”,HB 5618-1988规定“借用件的编号应采用被借用件的图样代号”、“借用件的代号、名称应保持不变”, HB 6247-1989规定“产品中选用的标准件、通用件、外购件、借用件均应保留原代号”,JB/T 5054-2000规定“借用件的编号应采用被借用件的代号”。

4.2 借用图的更改权属被借用方,更改前借用方与被借用方应进行协商

HB 5612-1988 规定“借用图的更改权属被借用方(原设计方)”、“当借用图需作更改时,应考虑到借用方的使用情况,为此双方应加强协调。当图样更改后不适用于借用方时,借用方应停止借用,发出新图”,HB 5617-1989规定“借用图的更改权属被借用方,更改前被借用方必须与借用方协商,若更改后不能满足借用的要求时,借用方应发出新图”, HB 6247-1989规定“借用图样的更改权属于被借用产品的主管设计员”、“借用件图样更改时应与借用者协商”。

4.3 凡需借用图样时,借用者应填发借用图样的通知单,建立借用关系,并进行使用登记

HB 5618-1988规定“凡需借用某型产品的零、部、组件时,借用者应发出《借用件通知单》”,HB 6247-1989规定“凡需借用图样时,借用者应填发借用图样的通知单,建立借用关系”。

4.4 停止借用图样时,应填发“停止借用通知单”,终止借用关系,并妥善保管

HB 5618-1988规定“《停止借用通知单》经被借用者设计员和借用者设计员相互签字后,分别由被借用者和借用者各保存一份,另外二份,分别送科技档案室,标准化室签收,终止借用关系”,HB 6247-1989规定“借用者要求终止借用关系时,由借用者填写‘终止借用通知单’一式3份,经借用者和被借用者签署后,各保留一份,另一份送标准化部门在‘借用图样登记卡’上注销”。

此外,根据实际使用中管理情况,还应注意如下问题:借用件如使用广泛,应及时转换为通用件或标准件,以便简化管理;借用件不允许间接借用。

此外,如同一系列标准中,HB 5618.4-1988规定“借用件的编号应采用被借用件的图样代号”、HB 5618.7-1988 规定“借用件的代号、名称应保持不变”;不同系列的标准HB 5617-1989同样规定“借用图的更改权属被借用方,更改前被借用方必须与借用方协商”而HB 6247-1989也做出了相同规定“借用图样的更改权属于被借用产品的主管设计员”、“借用件图样更改时应与借用者协商”,造成了标准管理不够系统化、统一化、简洁化,不利于标准的选用和借用件的管理。

5 专用件、借用件、通用件和标准件的关系

产品设计的借用是在确定借用关系后,合理合法的使用被借用方的成果,发挥其成果的最大效应,缩短研制周期,减少设计成本,推动产品设计的应用进程,促进产品向更高的层次发展。借用件是由专用件演变而来的,因为能够获得大家的认同从而成为借用件。一旦借用件在多个产品中被广泛使用,使得借用关系的办理显得冗余而低效时,大家就会通过商讨,将借用件升级为能够在不同企业不同产品中直接使用的通用件,并通过另外的编号体系重新对借用件给予通用编号,此时借用件就成为了通用件,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不需要办理借用手续。通用件是标准件的初级形式,当有必要在一定领域推广使用,固化成果时,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部门的审核,通用件就成为了国家标准件、行业标准件,使用更加方便和广泛。设计人员在设计某种特定产品时,发觉已有的标准件难以满足其需求时,就会对标准件进行重新设计,形成针对此产品的专用件,周而复始,不断推进设计的进步。

6 建议

通过以上对借用的思想、现状、概念及实例等的介绍,在对航空产品设计图样标准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针对现有标准存在重复规定的现象,以及现有标准制定时间相对现状的滞后性,有必要制定一个覆盖航空产品图样设计和改型的借用件管理标准,对现有的航空产品借用件管理标准进行整合,明确借用件的定义和借用件的使用范围,规范借用件的选用、登记、更改要求,以便更加科学的进行设计改进,更有效率的进行生产管理。

通过对现有借用件管理标准的分析,结合后续对厂所的实地调研,广泛收集国内外资料,可以构成新标准的主体框架,在此基础上就可以考虑逐步开展整合修订工作。

[参考文献]

[1] 谷先觉. 浅谈基本产品图样管理制度 [J]. 航空标准化,1983,4:20-21.

[2] 刘昌义. 借用件的有关问题探讨 [J]. 机械工业标准化,1994,7:21-23.

[3] 田梦实. 通用件及借用件管理办法新标准介绍[J]. 机械工业标准化与质量,2004,5:1-4.

[4] 李通生. 关于新型号借用设计文件更改的探讨[J]. 航天标准化,1999,5:4-7.

[5] 雷希凯. 借用设计文件的管理探讨 [J]. 航天标准化,1994,6:24-25.

(编辑:劳边)

[中图分类号]F273.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3-6660(2016)03-0020-04

[DOI编码]10.13237/j.cnki.asq.2016.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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