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芳
(娄烦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山西 娄烦 030300)
汾河水库作为山西省最重要的饮用水源地,2012年被纳入“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汾河水库是一座以太原市城市与工业供水、防洪、灌溉为主、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目前又肩负了引黄来水的蓄水、储水与调节库的功能。汾河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具体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汾河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的范围为水库最高水位1 129m所包围的区域,即水库最大兴利水位的水域范围,约27.96km2。二级保护区的划定以一级保护区为边界向外延伸3km的陆域;水库来水的两条主干河流——汾河和岚河沿主河道向两侧延伸3km及龙泉河河道两侧1km,河道上游以娄烦县与静乐县、岚县行政区划为界;涧河河道两侧延伸1km,上游至娄烦县大夫庄。汾河水库二级保护区面积约185.25km2。准保护区为汾河水库控制流域除一、二级保护区以外的范围,汾河水库流域面积为5 268km2,扣掉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准保护区的面积为5 072.79km2。
近年来,汾河水库周围村庄的经济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传统粗放型的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并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农村环境质量未得到明显改善,垃圾随意倾倒对汾河水库主要支流水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对汾河水库水质、居民饮水安全造成了威胁。本次选取汾河水库库周部分村庄作为汾河水库农村环境整治重点调研区域。
娄烦镇为县政府所在地,县城内供排水系统较为完善,建有生活污水处理厂1座,主要承接娄烦镇及县城生活污水,日处理污水8 000m3,出水回用于南北山公园绿化浇灌和尖山铁矿的生产用水,排放可达到一级A类标准。除娄烦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外,其余乡镇均无污水处理设施。
按照用水定额60L/(人·d),污水排放量按取水量的50%计算,位于汾河水库支流沿线且人口较多的村庄污水产生量见表1。
表1 污水产生量测算表
经理论测算,污水量在30m3/d~150m3/d,污水收集系统不完善或无污水收集系统,现污水基本是泼洒至路面或房前屋后,难以收集。除娄烦镇村庄以外,其余大部分村庄目前村内供排水设施还不健全,部分村庄饮用水甚至靠拉水、挑水或储存泉水等方式解决,污水产生量小,难以形成稳定径流。
1.2.1 娄烦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基本情况
娄烦县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娄烦县盖家庄乡王光塔村仙沟东1 500m处,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t,服务年限17年。处理工艺为卫生填埋,渗滤液采用砂滤+芯滤+两级DTRO处理工艺,日处理渗滤液40t。
1.2.2 库周乡镇生活垃圾产生与处置现状
1)娄烦镇
娄烦镇共29个行政村,人口数量约2.35万人。其中《娄烦县2013年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涉及了娄烦镇17个行政村,已配置垃圾收集系统和清运系统,其余12个村垃圾收集转运系统基本配置齐全,生活垃圾现由县环卫队统一清运至娄烦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2)静游镇
静游镇共26个行政村,人口数量约2.84万人。在静游镇下静游村狼家岩正在建设一座处理规模为30t/d垃圾转运站,预计2015年底投入运行,服务范围为整个静游镇126km2,配备1台垃圾清运车。待垃圾转运站投运后,可实现垃圾转运至娄烦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3)庙湾乡
庙湾乡共13个行政村,21个自然村,常驻人口数量约1.05万人。各村由保洁人员清扫村内垃圾,庙湾乡大部分村庄均建设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池,但大部分已破损,现有1辆垃圾清运车统一清运各村生活垃圾,倒入附近荒沟。
4)杜交曲镇
杜交曲镇共13个行政村,23个自然村,常驻人口数量约9 049人。各村由保洁人员清扫村内垃圾,各个村庄均建设有一定数量的垃圾收集池,大部分已破损,现由镇里雇佣农用车统一清运各村生活垃圾,倒入附近荒沟。
娄烦镇垃圾最终处置方式为县城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静游镇待垃圾转运站建成投运后,也能实现县城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处置;其余乡镇垃圾倾倒至村外荒沟或在路边随意堆放,均未采取防护措施。由于娄烦县地处北方,农村生活条件有限,主要生活垃圾成分为炉灰、炉渣、建筑垃圾、厨余垃圾、纸张、塑料包装等。北方冬期需要燃煤取暖和烹饪,故炉灰、炉渣产生量较大,约占60%左右,且冬期(5个月)生活垃圾产生量随燃煤的使用量增加而增加。
1.3.1 娄烦县污水处理厂
娄烦县污水处理厂是该县的重点环境治理项目之一。目前,该厂建设规模为日处理污水8 000m3,氧化沟处理工艺,出水水质为国家一级A标准,经处理后的出水用于南北山绿化和尖山铁矿生产用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正常。目前,已实现了城镇污水零排放,大大减轻了当地的水污染,有利于净化引黄入并水质,确保省城居民饮用水安全。
1.3.2 娄烦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娄烦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位于娄烦县盖家庄乡仙沟村东1 500m处,处理规模为150t/d,库容约95万m3,设计使用年限为17年,服务区域为全县8个乡镇,垃圾收集系统采用一级转运模式,由垃圾收集点直接转运至垃圾填埋场,垃圾收集范围为各乡镇中心,现已投入使用。
1.3.3 娄烦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
娄烦县娄烦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共涉及17个行政村,分别是娄烦镇的小泉沟村、塔圪垛村、向阳村、蒲峪村、西街村、西果园村、尹家窑村、城北村、三元村、新良庄村、官庄村、姚罗村、河家庄村、娄烦村、童子崖村、大夫庄村、娄家庄村。项目投资为1 73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省级财政资金为1 215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24万元。项目实施主要内容为饮用水源地改善与保护、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与处置、人畜排泄物处理以及环保宣传、长效机制等。
1.3.4 静游镇垃圾转运站
娄烦县静游镇由发改委承办,于2014年在静游镇下静游村狼家岩建设生活垃圾转运站1座,近期处理规模为30t/d,远期处理规模为60t/d,服务期限为近期2014年~2020年和远期2020年~2030年,服务范围达126km2。
1.4.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问题
目前,存在的问题有:1)娄烦县大部分村庄排水设施不完善,污水难以收集,但污水产生量小,形不成稳定径流,暂不具备污水集中治理条件;2)娄烦县地处山区,地域面积广,村庄分布分散,农村污水处理工作基础薄弱,涉及点多面广,分散治理实施难度大,再加上村民对污水治理需求不高,工作阻力较大;3)目前,娄烦县农村污水基本是泼洒至路面或房前屋后,可自然蒸干,对汾河水库水质安全威胁相对较小。
1.4.2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问题
1)收集能力严重不足。垃圾乱倒、乱放项目区内的大部分村庄虽然建有垃圾收集池,但数量不足,且均为敞口式简易垃圾池,基本已损坏,收集能力严重不足,再加上村民自身的环境意识不高,造成生活垃圾的乱倒、乱放。
2)清运能力不足。垃圾未得到规范化处置项目实施区内的大部分村庄并无清运车,基本均由乡镇政府统一清运,但垃圾清运车配置较低且能力不足,大部分靠乡镇雇佣个人车辆补充,垃圾清运方式基本为突击检查式清运,垃圾清运不及时、垃圾溢池现象严重,且所清运垃圾基本选择就近堆放在村庄附近荒沟内,未进行规范的填埋处理。
生活垃圾的随意倾倒、垃圾浸出液及雨水冲刷,使得垃圾进入河道,可能会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体造成污染,对汾河水库饮用水源水质安全造成威胁。
分析汾河水库农村环境整治区村庄的环境现状,结合汾河水库水质要求、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的要求,应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城镇与乡村相结合、当地资源优势与已有环境基础设施相结合的治理思路,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实施任务为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根据娄烦县汾河水库项目实施区各村庄垃圾产生的成分及村庄实际情况,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垃圾采取针对性、有效性强的处理方法。
1)对庙湾乡、马家庄乡、米峪镇乡、杜交曲镇、天池店乡和盖家庄乡涉及的项目实施区村庄农户配置街道垃圾桶、封闭垃圾箱,在村庄现有收集转运体系基础上,完善相关收集、运输配套设施。
2)在庙湾乡、马家庄乡、米峪镇乡、杜交曲镇、天池店乡建设垃圾转运站,经过简易压缩处理后转运至娄烦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
汾河水库农村环境整治将大大减少对汾河水库环境的污染,通过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处理,将有效地减少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污染问题,也将解决垃圾乱堆乱放、蚊虫滋生、恶臭四溢等问题,提高农村大气质量,同时避免其污染土壤、占用土地资源,有利于农业生产环境的改善,促进汾河水库水质的净化,提高太原市民“生命之水”的安全性。
通过对汾河水库农村环境现状的调研和分析,结合其他地方农村环境整治的经验,笔者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以下改造措施和意见。
1)政府加大财政支持,解决农村环境保护的投入政策问题。针对乡镇垃圾规模小,难以推行产业化、市场化的运行机制等问题,实施地方财政补贴、申请专项资金和村庄自筹等多种方式,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垃圾收集转运、垃圾处置等工程的运行费用。县财政、环保部门应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工作的审核和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2)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环保意识。应把综合整治宣传作为一项任务,通过张贴通告、发放公开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大力引导,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环境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通过组织各种科学宣讲活动对村民进行环保科普,充分发挥其宣传引导作用,增强广大村民的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村民的环保素养。张贴环保宣传标语,组织村民观看一些环保方面的影片,加大对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扩大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注饮用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投身农村环保的良好氛围。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面广量大,在认真贯彻各项整治措施的过程中,应结合具体情况,排查主要污染特征,加大力度优先整治。